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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不哭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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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深,不,那只有秦深躯壳的孩子看着我,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脸抽搐地看着我。
我笑笑,尽管泪水如决堤般崩溃:「深,我回来了。」
我把手放在他的头上,在那乌亮的头发中看到一根一根的白发如银,我颤抖着,最终还是抚摩着他的头,用我最温暖最体贴的姿势。
他哭了,无声地泪水狂涌,我伸手把他抱在胸口,泪水顺着我的胸膛流下来,我拥抱着他,把脸和他的脸贴紧,他的身子很冷,冰凉而潮湿。
不知过了多久之后,他在我的胸膛里安静地睡去。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合一合眼了。」秦白说。
我靠在墙角,他的头枕在我的小腹上面,我点燃一支烟,看蓝色的烟雾袅袅上升。
他睡得像个孩子。
小丘端着一杯水,站在旁边,看呆住,良久才闷闷地叹一口气:「人就是这么贱,轻易得到的便不不去珍惜,而我——倾其一生也得不到。韩玺,不管你多么混蛋,为了深哥,我会一辈子当你是大哥。」
秦白软软地倒下去,我叫小丘:「快扶住他。」
小丘说:「他又昏倒了,今天已经是第三次。」
小丘进行了急救之后,又打电话叫来了主治医师,医师最后叹口气,摇了摇头,走了。
秦深跪在床前,紧握着秦白的手,瞳孔睁得大大的,一副惊恐万分却极力克制的表情,那无助之至的模样让我心疼如绞,我从旁边揽住他的肩,他扭头看了看我,有些迷惘,似乎已认不得我的样子,这让我更难过,我刚想说话,他却将头轻轻靠在了我的肩窝,无声的,滚烫的液体很快将我的衣衫浸透。
「深儿……」秦白终于睁开了眼睛,反握住秦深的手。
「爸!」秦深挣扎着看向他。
秦白抬起手伸向我,我握住,他说:「答应我,替我好好照顾深儿,别再让他受委屈。」
我使劲地点头:「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不离开他半步。」
秦白虚弱地笑笑,眼神空洞而苍茫:「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男人爱上男人的事情?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爱,我们却要吃尽苦头受尽磨难?其实我也知道,拜托你也是没用的,有太多太多的意外会改变人的命运,即使没有意外,人们自己也会跟自己过不去,就像我……」
「爸!你休息会吧,不要太劳累了。」
「没关系,我难得这么有兴致说说话啊。」秦白依然笑着,伴随着轻微地咳嗽,小丘扶他半卧起来,喂他饮下一杯水,他喘了几口气,才接着缓缓地说:「玺儿,其实我不恨他,如果有恨的话,那也是恨我自己。我告诉你们啊,其实我也有过幸福的生活,那是在念大学的时候,我和戈是同学,我们在一起疯啊乐啊迷醉啊,青春飞扬笑语飞扬。有那么一些难得的清晨,我枕着他的胳膊醒来,我将自己的手伸出被子来看,他便取笑我:『这一双手,要是长在女人身上,不知要迷死多少男人。』我便感叹说:『可惜了这一双手,应该是弹钢琴的料啊。』他便骂我自恋狂,说着,却又握了我的手在嘴边蹭弄,我喜欢这种感觉便闭了眼睛不说话,他就痞痞地笑着说:『我给你洗脸!』说着便在我的脸上又吻又舔。不管怎么样,他的手总会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紧紧地,紧紧地,好象一辈子都不会放开……」
秦白从我的手中抽出他的手,举高,看着,痴迷着,而秦深已经跪不住趴在床头颤抖,我的眼睛湿了再湿,秦白却一直微笑着:「那个时候多好啊,没有社会责任,没有家庭压力,没有任何猜忌,完全的交融完全的相爱,可是后来为什么分开了呢?每天都像打仗一样,被各种预想不到的暗刀暗剑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连彼此也不再相信。我说告诉我你爱我,他却怎么也不说;他说别管那么多,跟我走,我去为你另打一片天下;我说你说你爱我我就跟你走,哪怕伤害所有的亲人;他说你跟我走我就说爱你;我跟他吵说你根本没诚意,他也跟我吵说我无理取闹;他说那个字顶个屁用啊,生在一起死在一起才是真实。我明白他说的对,却咽不下那口气,便开玩笑说你不说那就分手好了,反正大家到哪里也没个未来可言,结果……」
结果就是齐戈一怒之下只身远走他乡,而后悔莫及的秦白却又要强地咬紧牙关不肯让半步,一时的任性就酿成了一世的悲剧。
「玺儿,会背陆游的《钗头凤》吗?」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
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莫,莫,莫!」
「其实,我更喜欢唐婉的和词。」秦白低低地叹息一声,又开始咳嗽,然后低低地吟咏: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
咽泪装欢。瞒,瞒,瞒!」
「比起我们那一代,你们要坚强多了,韩玺,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多么地震惊啊,可是那时候我也已经有了预感,你太容易动情了,也太多情了,这样会伤了很多人,尤其是像你拥有这么出色的条件,更是会诱惑别人,即使你不去招蜂引蝶,那狂蜂乱蝶还是如闻花香一样缠了上来。如果有一点点可能,我都希望深儿能离开你,忘记你,因为他与你不同。可是他虽然离开你了,却无法彻底忘记,虽然他嘴硬不肯承认,可是知子莫若父,他的心思又怎能瞒得住我呢?有时候我会惊恐地发现在某些方面他和我是如此地相似,所以我更担心历史重演,明明相爱,却咫尺天涯,这是我无论如何也不希望看到的。」
我说:「您放心,我绝不会再让历史重演。」
秦白叹一口气:「对于某些人来说,从来都以为爱情是一次性的永恒,给过一个人,接下来就不会再有爱的能力,那样绝对而痴痴傻傻的感情才是爱情,极端地在一起,极端地分开,没有中间状态,没有妥协和退让,因为这种感情太过强烈,所以也最容易受伤。孤单的感觉总是很强烈,尤其当你爱着一个人,却发现那个人根本无法如你预想的付出,甚至把你逼到一个人更加难受的境地,可是你依然无法恨他,即使你会痛,即使你会伤,你依然无法恨他,无法与之彻底决裂,表面上说不想他,其实暗夜里辗转反侧孤独寂寞地想自杀。那种永远也无法满足的爱恋就随着岁月的流转一刀一刀把人凿得遍体鳞伤。也许这就是爱的代价吧?谁知道呢。」
我黯然,我听得出字里行间对齐戈的指责,对我的指责,齐戈已死,秦白将亡,那段感情便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而我们呢?我还能任由秦深再像秦白一样孤独地过一生么?
秦白从枕头下摸出一个东西交到我手上,是一个黑色的皮质钱夹:「这是九年前齐戈回来时,我偷偷留下的,现在还是交给你吧,麻烦你转交给月苍华,也一消他多年的怨气。」
「苍华?」
「是的,钱夹丝毫未动过,你打开看看就明白了。」
我打开,赫然看到月苍华的照片,照片中的他笑颜明丽,一脸的阳光灿烂。
「其实我都明白,所有的迫害行动都是月苍华暗中指使的,我们曾经有一次会面,他说非杀了我不可,因为戈在午夜梦回里总是呼唤着一个名字,一个让月苍华痛苦了十几年的名字。可是他太傻了,戈是那种喜欢付诸行动却不说出口的男人,这么多年一直让他陪在身边,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不管他做了什么,我不会怪他,因为我明白一个为爱所困,为爱所扰的人的心情,爱有多深,恨有多重,男女一样,并不会因为男人更多一点理智而有所不同。它会使人疯狂,再也看不清事实的真相,总是活在自己的假想的世界里,担心来担心去,总担心着一朝失去。」
月苍华……
我低低地叹息。
问世间情为何物?
竟把这诸多的人折磨来折磨去,不得一刻的喘息。
「女孩子总喜欢送男人领带和钱夹,因为领带可以拴住他,而希望他的钱夹中可以放上自己美丽的照片,向所有的人宣示自己才是这个男人的惟一。现在戈把苍华的照片放在钱夹最显眼的位置,不就说明一切了么?把钱夹交给他吧,让他后半生也好过点,告诉他我已经原谅他。」
「我一定会转达你的意思。」
「谢谢。」秦白长长地喘了一口气,再次拉住我的手,「深儿很要强,有时候比我还认死理,你以后多担待着点,不管你以后还会遇到多少更好的男孩,别放开他,千万别放开他,哪怕只让他做你的影子,只是别放开他的手。这孩子从小到大吃了太多的苦,他不像你在一个普通而温馨的家庭长大,看问题可以采取理智而中庸的态度与方式,而他不同,他的性子很偏激,就像我们这些年的流亡苦难,他不向你说一个字一样。他从小失去母亲,让他很没安全感与归依感,而我这一离去,他更是除了你再没有任何一点点的依赖,我真的害怕他会步我的后尘,我真的怕……」
「爸!我不要你离开我!」秦深死死地抓住秦白的手,「你是我爸,没有人能替代你!」
「傻深儿,如果你真的疼爸,就早点自立,别让我担心,我能陪你一时,但陪不了你一世。」
「我会照顾深儿,你放心!」我揽住秦深,与他并跪在床前向秦白发誓:「我发誓,从此以后,除非死亡,没有什么能再把我们分开!」
秦白微微一笑,轻轻摆手:「我累了,要休息会,你们去准备晚餐吧,深儿,我想吃你烧的鲤鱼呢。」
「我马上去做!」秦深站起来。
秦白挥手,示意我跟上去,我为他掖好被角,熄掉灯,才走出来,让守在门口的小丘进去:「照看着他点,千万别大意了。」
小丘点点头。
 
第四章
经过这么多年,那小小的厨房依然干净如昔,纤尘不染,琉璃台上能照出人的影子来。
「最近还好吗?」
「还好。」秦深在切姜片,快速地,手脚麻利地不亚于一级厨师,边切边淡淡地回答,「你瘦了点,黑了。」
「老了。」我突然有一点唏嘘,今天的感觉不是很好,在飞机上时就莫名其妙地难受。
谁都没有提小狼。
「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没必要。」他斩钉截铁地说,那语气让我心惊肉跳。
我打开窗户,空气呼啦一下冲进来,拉开衬衫的领子,闭上眼睛,回想秦白的话。
这是个倔强的孩子,倔强到不屑于向别人乞怜。
或者,是我不足以让他依靠?!
「你还不是一样?」他忽然低低地飞快地说了一句。
我一怔,随即明白他指的是齐戈的事,我苦笑:「那不一样,齐戈那边太复杂太危险,所以——」
「一样的!」秦深忽然把刀砍在案板上,拧开水龙头哗啦哗啦地洗脸。
我怔怔地站着,怔怔地想,是一样的吗?
面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希望有个人与自己共同承担,我不告诉他,是不是也觉得他不足以让我依靠?!
我们……
我们啊,我们。
秦深打开火,开始炒菜。
我伫立在墙壁上,看他傻傻的忙碌。
他偶尔会转过头来,不经意地瞥我一眼,笑笑,很不自然。
我突然心头一动,那年那月,也是这样,他穿著运动短裤和套头汗衫,忙碌着欢乐着,在小小的厨房里欢天喜地地做着饭菜,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做着天下最幸福的事。
我从墙上摘下围裙,靠近他,我看见他的颤抖和急速的呼吸。
「抬起手来。」
菜到了下去,油烟起来,他的手停在半空。
我把围裙给他系上,手从他的小腹穿过时触摸到他细腻润滑的腰,在薄薄的T恤衫下凸现出让人怜爱的形状,把带子在他的背后系好,打一个活结,我看得出他的颤抖,手半举着,不懂得放下。
他在烟雾中傻傻地站着,我在他背后呆呆地伫立。
曾经,我每天的幸福就是看他做完饭后满脸油烟的一笑。
我最爱看他的笑,因为平素他总是郁郁寡欢的模样,所以笑起来才格外让人心动。
或者浅浅的嘴角一动,像是偷笑;或者哈哈哈地大笑;有时候懒洋洋地皮笑肉不笑,像是做功课敷衍你;但是那清澈明亮的眼睛,却永远是那么真那么纯。
我终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那样死心塌地地跟着我,而他那时候的口头禅却是:「得了吧,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说的时候像是开玩笑,又像个怨妇,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
我踱到他身后,低下头在他颈项的低处轻轻咬了一口,就像以前,他没有挣开,于是我也像从前一样轻轻地顺着肩胛骨直吻到下巴。
我的泪水突然夺眶而出,不可遏止。
伸出手,我抱住他,把他拉过来,把我的头挤压在他的肩头。
他反手熄了火,然后把手放在我的头上,像个大哥哥一样拍了拍,然后说:「多久没染发了?发根又白了。」
我抱住他,泪水从他的脸庞流到胸口,他用舌尖舔噬我的脸,然后他的泪水又把我的脸打湿。
我把他的T恤扯开,听到扣子的脆响,可我已迫不及待地撕裂一切,把他的衣服向上拉扯,他的胸膛露出来,有些苍白,肌肉纹理清晰,我俯下身去,吮吸着他的每一寸肌肤,有一种淡淡的奶香扑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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