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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硬就不要到处乱跑+番外 作者:雨墨影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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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甜文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网配

  “一开始还接得通,就是没人接,但是八点之后吧,再拨打就不在服务区了。后来我就报了警,已经有警察上山了。”
  沈安煜点点头,看着他的手机不说话。
  安言立刻把手机递了过来,“这是中午的时候我跟着在山上捡到的,但是后来实在是没路了,我就想着要给裴师兄家属打个电话看看。”
  沈安煜皱着眉没说话,片刻之后说道,“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给我看看你们的口述稿子吗?”
  “哦哦,当然可以。”安言其实是比沈安煜还大,但沈安煜看他样子就知道是那种老实巴交特别听话的那种。
  沈安煜看了采访的稿子,和大部分的采访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因为老人用的是本地的方言,所以读上去有些艰涩,涂涂改改的也很多。
  主要是关于本村的祭祀还有一些风俗。
  看完了并没有得到什么线索,沈安煜有点心慌,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那个说走丢的学生呢,有没有找来?”
  安言点点头,他也想到这一点了,既然这个学生能自己下来,山上还是有路的才对。“我通知那个学生了,不过他好像说要带一个人来,到现在还没到。”
  沈安煜站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外面已经减小的雨势,“给我准备工具,我要上山。”
  “那怎么行?”安言急了,“我不同意。”
  沈安煜凝眉,“我来也没经过你同意。”
  坐在床边的老头掸了掸自己的灰,然后冲沈安煜道,“山仔,跟我来。”
  沈安煜立刻跟了上去。
  拿到手电筒,雨披等东西,这时候外面的雨好像更大了,他正准备出去的时候,外面来了两个人。
  一个男生带着一个戴着兜帽看不见脸的男人。
  沈安煜正准备走,就被后面那个人给拦了回来。
  前面的男生赶紧解释道,“你要上山吗,我们和你一起去。”
  这个男生就是之前走丢的那个,名字叫许寄久,长得很清秀,看上去是个文弱的样子,后面的那个男的摘了帽子,也露出一张帅气的脸来。但是这人气场很强,沈安煜却生生生出一股惊惧的感觉,都不太敢去看他那张脸。
  最奇怪的是,沈安煜发现那个人额前的刘海居然一点都没湿,下这么大的雨即使戴了个兜帽也不会一点都淋不到的吧。
  “走吧,我带你上山去。”许寄久说,拍了拍他的肩,“没事的,人会找到的。”
  沈安煜不太敢相信这两人,但是安言说没问题的,也不知道可相信多少。他打算上了山之后和山上的警察汇合,然后再找人。
  山上很陡峭,也特别湿滑,沈安煜走在最后面,许寄久时不时扶自己一把。
  可是沈安煜还是一脚踩空了,当时许寄久就在身边,沈安煜没敢拉他,就直直地滑了下去,他什么都没看到,就听许寄久大喊了一声,“玄嚣!”
  然后沈安煜脑子就是一空,等站直的时候自己已经安然无恙站在平地上了。
  那个叫玄嚣的男人瞥了一眼沈安煜,那样子好像看他很不爽,沈安煜忍不住翻了白眼。
  三个人越走越远,越走越艰难,沈安煜尽管知道那个许寄久不会骗他,但是怎么看那个叫什么玄嚣的好像有点怪异。他打算还是自己一个人去找裴冥,或者警察更靠谱一些,危险时候找警察叔叔。
  沈安煜越走越慢,越走越慢,到最后一个翻身,朝另一个方向跑去,山里黑漆漆的,他带的手电筒跑的时候就关掉了,而且现在也不能开,他就这么在山里狂奔着,小腿上沾满了泥泞,好似也被树枝划伤了,他什么都顾不上,直到被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许寄久看着已经远远追不上的沈安煜,对着玄嚣担忧地问,“他这样乱跑真的没关系吗?”
  玄嚣在暗夜里的眸子透过雨水仍然是如此犀利,他把许寄久拉到上面去,这才开口,“我会约束。”
  许寄久点点头,“那继续找吗?”
  玄嚣继续沉默了会,“他找。”
  许寄久放心了,本来自己不来也可以,就玄嚣自己来就够了,可是他非要拖上自己,真是够了。他再想回到原来开开心心刷微博的日子全都没了。
  沈安煜继续向山里前行,他必须得承认自己不是一个胆大的人,森林里的每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吓上一跳。他只能低低地唤着裴冥的名字,往山上行走。
  没有时间,没有光亮,他也没有碰到警察,就这么一直走到了半山腰,看到了半山腰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打着手电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人影倒在边上。
  沈安煜又喜又忧,小声地喊了一声,“师兄!”
  那身子动了动,沈安煜朝着他照了照,裴冥这才回应了他,“阿煜,你怎么来了?”
  “真的是你!”沈安煜什么都顾不上了,直接扑了上去。他这才发现裴冥腿上受了伤,“怎么搞的?”
  “没事,碰到什么野兽了。”
  “得赶紧去医院。”沈安煜面色沉了下来,他听着裴冥的声音好像就有点不大正常,再一探他的额头,果然发烧了。
  他把自己带来的衣服给裴冥裹好,然后雨衣给披上,然后在他跟前蹲了下来,“我背着你走,快上来。”
  “别闹。”裴冥脸色更差了,沈安煜知道他发烧有段时间了,如果再不治疗,人一定会烧傻了。
  “不上来也得上来。”
  那天沈安煜一直将裴冥给背了下来,一路顺顺利利的直到在山脚遇到了许寄久他们两个。
  手脱力的一瞬间,身子也倒了下去,他只知道这下子安全了。
  再醒来外面是天光大亮,连一点雨点也无。他转了转脑袋,知道自己一定也是发烧了。手上打着吊水,凉沁沁的,却很舒服。沈安煜偏过头,才发现裴冥就睡在他旁边的病床上,睡得很安稳,他受的伤比自己钟的多,小腿上绑上了结实的石膏。
  沈安煜脑子晕晕的,也不想动,但还是撑着身子,坐到了裴冥的病床边。
  就这么一直看着他。裴冥的脸色还是有些泛白,但这丝毫不损他的帅气。沈安煜抬起自己的另一只手用指尖摩挲着他的唇角,忽然手就背抓住了。
  裴冥醒了。
  “做什么?”裴冥的嗓子还是哑哑的,但是眼神很清澈,看来烧已经退下去了。
  “看你。”
  裴冥也不出声了,就这么看着他。
  “生日快乐,亲爱的。”沈安煜俯下身,在他干燥的嘴角舔了舔,然后轻轻吻住。
  裴冥的手按住他的脑袋,不让他离开。
  这是一个绵长而又温馨的吻,唇分时刻,两个人都有些舍不得。
  沈安煜平了平自己汹涌的情绪,最后却只是拉着他的手,一直看着。
  “唱歌给我听吧,准备了什么歌?”
  沈安煜点点头,想到自己特意为个人独白时配的歌,于是轻轻地开口:“想把我唱给你听,给亲爱的。”
  裴冥微笑着不说话,他知道自己手机上给打的备注名了。
  沈安煜最大的本领就是反串,不过这次他却没用,男声女声他都用自己的原声唱了,声音很清澈,带着满满的深意,裴冥一直抓着他的手,就没有松开过。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地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桠
  多么幸运能够遇到你,在这茫茫人海,以后的岁月里,我们也要这样相携着度过,平淡而又幸福。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你永远是我生命中最无可替代的存在,到失去你的那刻,才明白我对你的爱是如此的汹涌与澎湃。答应我,远离危险好吗?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
  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
  害羞的红色脸庞
  什么话也不用说,所有的情感全都包含在歌里,裴冥用力地握住沈安煜的手,最近还是没能抵抗住他诱人的嘴唇,起身再次吻住了他。
  就这样吧,就像歌里唱的那样,路途遥远,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第85章 时叶之庭
  
  宋时第一次见到叶思危的时候,是被他妈妈领着穿过一条长长的紫藤萝走廊,那是整个大院的外围。
  宋时的妈妈是个大美人,可惜性子很傲。他的爸爸就是这个院子里的长官,可惜几年也没有回过家,他妈妈怒了,带着孩子跑了。直到听到那个消息之后,他的妈妈带着宋时走进里这个院子,便再也没有出去过。
  那时候四月的阳光正好,他穿着一身小洋装,就这么出现在那一大群熊孩子的面前。
  叶思危正被一群小孩按在水缸里,清凌凌的水浇了他一头,他手脚并用把起哄的小孩给打跑了,仰着头像只小狮子一样把水摔得到处都是,然后一愣神就看到了宋时。
  他水也不擦了,就这么直愣愣地走到了宋时和他妈妈面前。但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忘记礼貌。
  “阿姨好,请问你们找谁?“声音是孩子特有的软糯,宋妈妈所有的不愤都平了,揉了揉他的脑袋,“你是叶家的孩子吗?已经长这么大了。“叶思危哎呦了一声,“阿姨,你认识我吗?““来,认识一下,这是宋时,你可以叫他小时,以后你们就是邻居了,可以一起去玩,好吗?“宋妈妈把宋时的手交到叶思危的小手上,两个人把手握牢了,叶思危忽地一声笑了,“弟弟真漂亮,我可以叫你小时时吗?“宋时点了点头,“你更好看。“
  两个人就开始傻笑,笑了好久好久。宋时的记忆里,最初的相见就是软糯的笑声以及他满头清凌凌的水。
  一连好多天,叶思危都会像一只壁虎一样攀在宋家的门上,“小时时今天在家吗?我们可以出去玩吗?“宋时感冒了好久才好,但是他看到外面阳光那么明媚眼睛里总是充满了向往。
  收敛了脾气的宋妈妈很好说话,她把宋时的手交到叶思危的手里,“作为好朋友要相亲相爱,你们不可以欺负对方,知道吗?“结果刚来到这个小团体的宋时还是遭受到了孩子们的恶意,他们冲他大喊大叫,推推打打。那时候的叶思危,就像一只老母鸡一样把他护在自己身后,用童稚的声音说,“他是我的朋友,你们不可以欺负他。“宋时没哭,只记得这个因为腿伤所以裴冥要在c哥哥太瘦了,太小了,面对那些大孩子一点胜算都没有。
  后来,因为宋时不肯跟着他去玩,所以叶思危和那些孩子们又混到了一起。宋时就远远地看着,不肯走近。
  再然后就上学了,宋妈妈和叶家商量了一下,让两孩子一起上学,也好有个照应。
  那天叶思危穿了一件蓝色的小西装,头上还抹了点油,脚上蹬着一双小皮靴,看上去绅士极了。宋时望着他傻笑了好久,这才去牵他的手。
  叶思危俨然是一副小哥哥的样子,“我牵着你走,不准放开,听说现在有许多拐卖小孩的。”
  宋时歪头看着他,“拐卖,他们会吃人吗?”
  “对啊。”叶思危冲他做了一个鬼脸,“专门吃你这种不听话的小孩子。”
  “我很听话的。”那天宋时一直握着他的手,直到手心里沁出满满的汗也没有松开。
  不得不说他们的确是幸运的,从小学到初中,甚至后来的高中和大学,他们除了偶尔几次分班的时候没有分到一起,其他时间他们都能分到一起。
  叶思危的确是个有魅力的人,嘴甜人帅而且学习特别好,世上天生就有一种优秀的人,不用怎么学习就可以取得气死人的好成绩,大家给这种人起名字叫“别人家的孩子”,而叶思危就是这种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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