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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农家子 作者:梦之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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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布衣生活 种田文

    刚来那段时光,包括钟庆然在内,所有人都很是不适应,亏得福城不缺郎中,还有钟庆然这个药师坐镇,倒是没有出什么岔子。如今一年过去,大家已经习惯这样的气候。可即便如此,伤寒发生率也明显高了不少,特别是体质较弱的老人小孩,发病率更高。
    这样的状况,并非一时半会能改变,钟庆然也没辙,总不可能,让他为所有体弱之人,都开一副强身健体的汤药吧?他倒是可以开,就怕没几个人用得起。再说,这样的药,通常来说,都比较珍贵,如若药效普通,那还不如直接食补来得划算。
    “明宇,都弄好了?来,给爷爷说道说道,这些是何物?”钟老爷子招招手,笑眯眯地说道。
    简明宇一看钟老爷子手上拿着的吃食,乐了:“爷爷,这是酥酪的一种,看着不太像,本质上其实没什么差别,就是多加了一些食材,工序上也有所不同,我记得有好几种口味。”
    说到这,简明宇停下,一通翻找后,接着说道:“喏,这些五颜六色,形状也各不相同,凑近一闻,有一股奶味的都是。我有尝过,味道多样,酸甜咸都有,口感绵软,正适合爷爷奶奶这样上了年纪的人用。”
    “那这些呢?”童氏用手指着,归置在一旁的那堆未明物品,眼里带着些许好奇。
    “这个皮囊中装的是酸奶,酸酸甜甜的,味道非常不错,想必小孩子会非常喜欢。就是这东西不耐久放,得尽快分给弟妹。这个跟豆腐很像的是奶豆腐,那是……”简明宇很有耐心,为钟老爷子三人,详细讲述各种物品的名称用途,其中吃食就占了半数还多,谁让福城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有那个机会,怎么可能不买上一些。
    若非粮食在各大部族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外族人被限制了购买量,指不定华夏商队会买进大批粮食,以改善福城百姓的饮食结构。毕竟整天吃菜和肉的日子,委实有点太难熬,没见各家有了玻璃温室后,最先种的都是玉米红薯之类的粗粮吗?
    本来,钟庆然三人,已经将物品规整的差不多,有了简明宇加入后,进度更快,没过多久,便收拾完毕。
    “庆然,明宇,这些你们收好,剩下那些就搁我这。趁现在还有点时间,你们去把礼给送了。”童氏起身,和钟老爷子一人拎着一小筐,进了上房。
    钟庆然和简明宇对视一眼,见东西不重,倒也没上去帮忙。老人家也是要自尊的,越老越不想,小辈把他们当作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废物。再说,钟老爷子夫妇也没多老,今年也不过刚五十出头,服用过雾果后,正嫌力气没处使,不让他们把充沛的精力发泄出去,对身体未必有好处。
    “明宇,给明晨的东西留足了?”钟庆然随口问道。
    “嗯。”简明宇唇边染笑,“他呀,自从上回我和他详谈了一次,心结解开后,可是选修了好几门课程,将日程排得满满当当,整日里就没个闲工夫。我看他心思都在学习上,也就没多管。”
    “明晨还小,我们家也用不着他下地干活,他能把这些科目都啃下来,日后当个教学先生,想必不是难事。”钟庆然信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此当然不会有意见,只要他懂得变通,别到时候成了一个只会死读书之人就成。当然,若明晨能帮家里做些力所能及之事,他会更高兴。钟庆然可不想培养出一个只顾自己,过于自私自利的内弟。
    钟庆然和简明宇先走了一趟钟正仁家,屋里只有明氏一人。眼瞅着快到午时,两人没有多待,和明氏闲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明氏当即开口,欲留两人在她家用午饭,听庆然说还要到三个叔叔家走礼,便没多留,随即改口:“庆然,我们一家有些天没聚过,磬丫头和庆涵老在我耳边叨咕。要不这样,你挑个日子,叫上公公婆婆,一起过来吃一顿?”
    钟庆然欣然应下,和简明宇前后脚出门。待回到钟家,钟庆然拦下简明宇:“你刚洗过澡,爹娘那儿不去见个礼有些说不过去,叔叔那儿,有我就够了,你在家歇着。”
    简明宇没有推辞,目送钟庆然,拎着一筐东西步出院门,嘴角不自觉微微上翘,一抹笑意在眼底化开。
    简明宇正看得出神,点白和鸣雷从鹰架上跃下,慢慢踱步到简明宇跟前,挨着脚边,小声叫唤。
    “行了,不会忘了你们俩。”简明宇弯腰,在两只鹰头顶轻拍几下以作安抚,稍后,便快步进房,拿出一小包肉干,倒在点白和鸣雷专用食盘上,放到它们面前。
    两只鹰吃得很欢快,一包肉干,没几下就进了它们肚腹,末了,仰头朝简明宇鸣叫讨食。
    “离饭点还有段时间,你们别着急,等会定给你们吃个够。”简明宇不为所动,有条件时,他不想打乱两只鹰的三餐。虽然他不清楚,鹰是否需要同人一般定时定量,但他有听庆然说过,不按时进餐,似乎对人身体不好,想必,鹰也差不到哪去。
    点白和鸣雷很聪明,见简明宇不打算再给,便泄气地耷拉着脑袋,仿似它们受了天大的委屈。
    简明宇看得好笑,心软了几分,不过还是坚持,只得无奈地说道:“你们着什么急,马上就到午时,我现在就给你们整吃的去。”
    在此此前,简明宇没养过鹰,但也知道,鹰只吃肉,自打吃了雾果后,食谱便发生了细微改变,点白和鸣雷竟成了杂食动物。虽则如此,两只鹰到底还是承继了以前的秉性,素食只偶尔用上一点,绝大部分时候,还是只吃各种肉类。
    简明宇仔细观察过,见点白和鸣雷吃素之后,身体并未出现异常,倒也随它们喜好,想吃肉便吃肉,想吃素就吃素,不再像之前那样,连加过调料的肉类都予以限制。
    点白和鸣雷长到现在,身长早已超过它们的母亲,羽翼展开,足有一丈多长,低空掠过人们头顶时,颇有种铺天盖地的感觉,直让钟庆然感叹,大自然这个造物主的神奇。
    “明宇,你怎么进来了?你刚洗过澡,可别又染了一身油烟味。”童氏侧头说道。
    “阿奶,点白和鸣雷饿了,我给它们做点肉食。”简明宇说明来意。
    “哦,这样。喏,那边的炉子刚好空着,你拎到外边去做,省得闷在灶间,又捂出一身汗。”童氏眼睛一转,便想出一个折中的法子。
    简明宇领了童氏这份情,手脚麻利地将铜壶撤下,把炉子移到廊檐背阴处,再搁上汤锅,放入大块猪肉,撒上作料,便放任不管,径自忙活自己的事情。
    点白和鸣雷知道,那炉子上炖着的肉是它们的口粮。两只鹰很有默契,用看不出丝毫情绪的鹰眼,直勾勾盯着汤锅。若简明宇看到它们那小眼神,便大致能猜到它们在想什么。这个时候的点白和鸣雷,比较危险,任何敢于跟它们抢食之人,都会进入它们的狩猎名单中。
    好在两只鹰长期生活在钟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它们最多也就吓唬吓唬靠近之人,把人赶走,便会消停下来。
    时不时出入钟家正院的王妈几个下人,早就被告知过这一点,没人会去捋虎须,倒是从未出现过此等情况,这为钟庆然和简明宇两人,省却了许多麻烦。
    点白和鸣雷牙口很好,肉类只要煮熟即可,用不着炖得酥烂,这也是为何,简明宇会在明知两只鹰饿肚子的情况下,还选择炖肉,这种相对较慢的烹饪方式。
    钟庆然很想一次性带上四份礼,挨个送一份完事。童氏却不赞同,说如果只是端碗肉过去,那无所谓,正式送礼,还是一次专送一家比较好,前者会显得不够郑重。
    听完童氏这番言论,钟庆然好悬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既然阿奶都这么说了,钟庆然只得照着做。大周朝规矩多如牛毛,风俗如此,他也懒得去一一推翻,不过就是多走几步路的问题,他又不是七老八十之人,权当锻炼身体。
    钟庆然这么宽慰自己,结果四趟走下来,不免出了一身汗,回房用热水擦拭一番,这才感觉通体舒泰。
    钟庆然刚歇下来没多久,饭菜便端上饭桌。菜肴和以往没太大不同,除了不常吃到的泥鳅之外,也就胜在一个新鲜,钟庆然一家人却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能有今天这般日子,不容易那,必须好好珍惜。
    时间悄然流逝,简明宇休假完毕,盯着城卫操练了几天,便被钟庆然拉着进了山。
    此行目地很简单,不以打猎为主,只为了抓雏鸟和各种可能派上用场的虫子,实在找不到,掏鸟蛋也行,若运气好,能遇到落单的猛兽幼崽,那是最好不过。
    由于目标物众多,刚进入山林没多久,众人便有了收获,越往里走,收获越大。
    起初,一切正常,随行城卫虽不知道,城主要那么多幼雏何用,至少没觉得哪里有异。等到简明宇下令,让他们抓捕山蚕时,一个个顿时面色泛青,头皮发麻,不是他们怕虫子,实是不明觉厉。城卫听得很清楚,简明宇要活的,死的无用。这就和他们认知起了冲突,鸡鸭鹅都喜欢吃虫子,可那是死活不论,这专要活的,是要闹哪样?
    尽管心中有些犯怂,城卫们依旧,不打折扣地执行着,简明宇下达的命令。城卫虽则肩负原先捕快的职责,说到底,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军人,听命行事是他们必须做到的。
    城卫们怀着忐忑的心情,不断往里深入。
    钟庆然这次出行,并没有确切的目的地,不需要随行的鸣雷指引方向,它便在空中随意翱翔,用那动态视力绝佳的鹰眼,时不时扫向一行人,为众人警戒护航。
    一路搜刮下来,众人收获颇丰,好几个特制背篓,都已经装满幼鸟、山蚕跟蜂子,就连兽类幼崽,也找到了几只。要不是钟庆然要求高,只要那些刚出生没几天的雏鸟幼兽,这个时候,他们怕是早已满载而归。
    这倒不是钟庆然太过挑剔,实在是猛禽猛兽,不像牛马那样容易驯服,为了减少白费功夫的次数,不得已之下,他只能这么做。
    这些幼崽,钟庆然有大用,便没让城卫们上手,喂食等,都是他和简明宇两人亲自来。
    
    第140章
    
    钟庆然和简明宇如此做法,越发挑起城卫们的好奇心。饶是如此,他们也不敢随意开口询问,尽管钟庆然和简明宇,都不是那等,性子凶悍狠戾、阴晴不定之人。
    随着过去的时间越久,城卫们心越发痒得不行,仿似有千百只小猫爪子在身上抓挠一般。
    城卫的异常,钟庆然自然看在眼里,不过,他没有理睬。他不想给自己添麻烦,既然他们不问,他也就不多此一举为他们解惑。
    忍耐终有限度,钟庆然和简明宇又不是吃人猛兽,这一天,总算有人大着胆子上前,将这几天越堆越高的疑惑,宣之于口。
    简明宇跟钟庆然早就商量过,若有城卫问起这事,他们该如何回答。简明宇目光平和地看着,立在他面前的城卫,态度极为寻常,那人却不知道为何,感觉压力山大。
    简明宇没有做过多掩饰,直白地说道:“雾果还剩一些,眼看要进入三伏天,要是坏了,怎么对得起,我们千辛万苦把它们,从雾谷带回福城付出的血汗?”
    支着耳朵倾听的城卫,皆一副恍然大悟状,是了,他们怎么把这事给忘了?那等奇异的场景,众人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念念不忘,就是不知道,城主是如何将雾果完整保存下来。他们没记错的话,雾果离枝后,一刻钟便消隐无踪。当初他们以为,是有特殊材质的盒子盛装,才能将雾果带走,现在一回想,蹊跷的地方太多。
    城卫们倒也没多想,雾谷这样的奇景都出现了,这世上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没准城主运气好,误打误撞,想出法子,使雾果得以存留到现在。城主自小吉星高照的事,他们可都有听说。嗯,错不了,一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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