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归舟 作者:林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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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都不是事儿,关键在于喜服要怎么弄,你们俩都穿新郎官的喜服,胸前扎个大红花球呢,还是萧煜扎你不扎?”
扎大红花球一般是男方扎,但这里有个硍节儿——俩都是男的,一方扎一方不扎,别扭。两方都扎,也别扭。两方都不扎,似乎又不合婚俗。怎么办?
“简简单单就好,都不用扎了,喜服也不必太张扬,不要那种火烧火燎的红,年节上用的那种中红就挺好的。”
“好。撒帐的、开脸的、坐床的都不用了吧。哦,对了,是在菊儿胡同摆没错?”
“菊儿胡同太小,要不还是在廖家台口摆?”
“合适么?”老五毕竟是“嫁”过去的,在菊儿胡同摆才合规制。除非调过来,萧煜“赘”入廖家,这样就该在廖家摆。
“都是形式,何必拘泥,我和他都不会再在这些地方挑拣了。”关键是通过这个形式,让他们在亲朋之间“名正言顺”起来。亲朋故交都知道他俩在一起了,尽管心里五味杂陈,无法言说,却也没有提出谁与谁不合适,惟愿他们终能求情得情,求缘得缘。
第43章 洞房花烛
萧煜三天后来过廖家台口一趟,按照凡俗婚嫁的规矩,送了彩礼,递了庚帖,双方配过八字,喜日子定在了十天后。
十天之后是九月十六,当天一切从简,只留下了拜天地这节——天地高堂,皇天后土,诸天神佛,都在这三跪九叩之间酬尽了。婚仪似乎更像是一场辛苦养育的终点,从那以后,他们从各自的高堂那儿剥离出去,走自己的,也过自己的。
廖秋离陪着用了午饭夜饭,近晚时分去了菊儿胡同。萧煜一直陪到最后一位客人离去,又和廖家兄弟聊了一会儿,没说什么豪言壮语,也没赌咒发誓拍胸脯,淡淡的说了今后的去向打算,天色晚了,丈母娘委婉的提醒新郎官今儿是洞房花烛良辰美景,该回了。
老大和老三送他送到大门外,道完了别转身要走,老大忽然击出一掌,萧煜和老三都没提防,老三惊得几乎失声叫出来,萧煜玄之又玄地堪堪躲过,两人都闹不明白老大这是怎么了,为何忽然来一杀招。
“老五这两年来把一生的糖都吃尽了,记得把家里的糖收好,别让他吃。”
至亲就是至亲,到了交托的时候了,还不忘挥一把拳头,讨一份公道。
“晓得了,大哥!”
萧煜偏身上马,打马离去之前回了话,声儿不大,刚够让两位哥哥听见。
廖秋离似乎从未想过自己的洞房花烛会是怎样一番模样,想不出来,对那个要与自己一生一世的“结发妻”也想不出,只觉得可能会很热闹,像大哥二哥一样,婚娶时候当然热闹,结了亲了,两位嫂嫂也是热闹的性子,到了生儿育女了,家里的热闹就更加理所应当。
万万没想到真有这么一天了,却是这么清静的。他一个人先回的菊儿胡同,那儿倒也布置了一番,也有红烛高烧,也挂红帐子,也备有一壶酒两只酒盅,等那人来喝合卺酒。没有成群的女眷,没有一干仆从,甚至没有听壁脚的,整个小院落就他一人。日后应当也如此,在江南那个百顷桃园内,日日相对的,大多是那个人。
想谁来谁,门外门环轻轻一碰,萧煜回来了。
廖秋离莫名一吓,说不清道不明,反正就是一吓。与其说他想不出婚娶是什么模样,还不如说他想不出一方是萧煜的婚娶是什么模样。不知怎么的就到了这里,不知怎么的就亲密成了现在这个模样。他还发着呆,却不料一抬头,果儿已经熟透了。
今夕何夕,遇此良人。
“路过满文楼,买几个包子给你吃。”二次洞房花烛,萧煜的第一句话实在算不得高明,只要稍一品味,即刻知道这人在紧张。不然为何不说搁在桌上的合卺酒,不说些应景的甜话,偏偏要说八竿子打不着的包子。
“不用,并不饿。”
这一句过后,良久无言。谁都看到了桌上那壶酒,然而谁也不提酒的事。
萧煜的手越过大半张桌子,捉到了廖秋离的手,把那只手轻轻翻过来,往手心放了一样温热的东西。是玉牌,双花并蒂,在安仁多买的两块之一。
“信物。夜里我戴,白*你戴。今夜是头一夜,你先戴着。”
萧煜不常笑,笑得不老练,又紧张,看上去有点儿傻。
可能天底下再不会有比这一对更傻的新人了。手握着,脸红着,过尽千帆的羞赧似乎不合时宜,但谁又能说这不真呢?
“喝酒?”廖秋离红着脸把手拿开,玉牌收过来戴好,倒了两杯酒,一杯推过去,一杯自饮。
“嗯?我怎么听说合卺酒不是这样喝法?”
“啊?不就是一人一杯酒么?”
“不对,应当是你喝我手上的酒,我喝你手上的酒。不然怎能叫合卺?”
“……”
“来,这样,你的右手勾住我的左手……”
“那也是自己喝自己手上的酒啊,怎么成了你喝我手上的酒我喝你手上的酒了?”
“……不然这样,你把你的杯子递到我嘴边,我也一样,这不就成了么?”
喝个酒而已,哪来那么多计较?!
萧煜死缠烂打要廖秋离照做,廖秋离怕他缠,尽数照办。
喝了酒,傻坐一刻,萧煜咳嗽一声道:“夜深了……歇了吧?”
“……”
或许是红烛红帐床红被壮了胆,廖秋离先从桌边站起来,走到了床边,迅速做好了这一夜最应当做的动作,而后藏进了被褥内。萧煜却备受煎熬地在桌边坐了好久,待到自己确认自己能温柔出手了,才吹熄了红烛,躺到了床上,躺平了,暂且不敢动,僵直板硬地横在外床沿,呼吸屏住,手脚管住,眼睛闭上,他打算就这么熬到天亮。
直到内床那边伸出一只手扯了扯他身上的薄被褥,不见他靠过来,又扯了扯,他脑子空了一阵,不知怎么的“忽”的坐起来,动作鲁莽,鼻息粗重,拖过那个裹在薄褥子里的人,左右一扯,黑灯瞎火的看不见那人不着寸缕的光景,没关系,不用眼,用手和嘴比用眼刻骨多了。
恋慕最好能维持在一定的浓度,别太深也别太浅,恰到好处,刚刚好契合“与子偕老”的平淡和长远,处在当中的两个人最好能有一样的情份,刚刚好够携手走过命定的寿数。别像萧煜这样,恋慕过于浓烈,时刻想着独占,好不容易得到了,却总觉得不太够,总觉得还差那么一点,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差在了哪一点上,就是心上有一个很大的透风窟窿,怎么填也填不满,缱绻缠绵了,填上了小小小小一小块,还是空荡荡无着落。其实他们在高淳回帝京的路上就已经有了情事,不算少,但往往在那之后他会更加贪图。
“你对我的情份到底是哪一步的?及我的一半么?”
这类话萧煜问不出口,无法启齿的因由多是因为他觉得“得陇望蜀”太奢侈。
“尚文……”
夜深人静时,这声“尚文”简直像是纹丝不动的湖面平白砸进来一块大石头,萧煜费力地忍住再来一次的热望,劳动起让鱼水之欢弄得混混沌沌的脑子,想这个尚文到底是什么。尚文是他的字。除了廖秋离,还没人这么叫过他。二十来年中间,没有人用这个字叫过他,他自己都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个字,叫“尚文”。孩子的命名权理所当然的属于爹亲,他爹给他取字的时候费过多少心思他无从知晓,但这个“字”的含义真的再简白不过了——他娘闺名叫绣文,这份牵念延续到下一代身上,如此直接而又露骨的单相思,等到他自己也陷入了同样的境地,才终于明白几分这种非同一般的苦楚。
“尚文……我们在帝京多留些时日可好?我想等三哥大婚后再去江南……”
廖秋离等于是廖允公一手带大的,比爹娘还要亲厚,想要亲眼见他成家圆满也是情理当中的事。
“好。”
“……我想在江南的家辟一小块地,种一点芝麻,再种一点花生,嗯,还有一点小米辣椒……”
“这些市集上都能卖得到啊,不用特意种。”
“你不记得了。当年你说过想吃我做的花生芝麻糖,我说晋阳楼有卖的,做的比我好多了,你耍赖说不只是要我做的,还得是我种出来的芝麻和花生,拿不出来你就假哭,我只好答应下来。答应倒是答应了,可后来你进了萧王府,又入了军伍,一直没时机兑现,一转眼过了十多年,如今有了地方也有了闲暇,可以种了,就算是种来玩玩也好。当真种得了,就给你做花生芝麻糖。”
“我不吃甜的,花生芝麻糖就不用了,真收获了,咱们做成咸的?”
“也好。”
十多年前的一桩小事,难为他还记得,难为他在吃尽了一辈子的糖的分量之后,还惦记着为他做一块花生芝麻糖。他那颗四处透风的心,忽然之间被这块还不见影踪的糖黏上了一小点。甜的。酸的。忽然就不那么苦了。
新人婚后第三天,照例回门。廖家难得抛掉了“礼数”,用对门户相当的平常心来迎这位“新姑爷”。当然,萧煜回了朝堂,皇帝不可能不封赏,将军王之外又多了一些杂七杂八的职衔,比如太子太傅——皇帝刚立了太子不多久,十一不到的屁孩儿,老成持重的一张脸,整天正经八百的端着架子充大人,一个半老大人一个半小大人,幸好只是挂个名,不用在书房里对着,不然这课不用上了,大眼瞪小眼,或者干脆不用瞪,一大一小都老僧入定一般坐着,要死!
而且这屁孩儿太子就是个熊孩子的样本,明着老成,暗里使坏,见天到晚的想着怎么整治师父们,书能背熟,书上的道理永远不愿照着走,说白了就是偏好旁门左道,为人有点儿小聪明。皇子们都是烫手的山芋,这位估计是烫手之最,而且还甩不脱,皇帝金口玉言亲封的,岂是玩笑?
就这样,萧将军金碧辉煌的“将军王”后边锦上添花的多了个太子傅。
第44章 回门
将军王加太子傅,高不可攀,但廖家人并没有像几年前那样一家老小在门口跪着迎接,就是一群孩子们壅在巷口,吱吱喳喳闹闹腾腾地一路报信:“幺叔回来咯!”、“幺舅回来咯!”,兄长这边崽子管廖秋离的叫“幺叔”,姐姐那边的崽子管廖秋离叫“幺舅”。只说“幺叔”或“幺舅”回来了,并不说站在旁边那个长的狐媚兮兮的男人。
只有三姐家的小胖妞傻乎乎地跟在那个狐媚兮兮的男人身后,傻乎乎地问他:“你是啥人呢?跟着我家幺舅进来做什么?”。
萧煜蹲身和她平齐,笑着摸了摸她的头顶,小胖妞圆圆的脸儿上忽然染一层苹果红,她啃着小胖爪子傻傻看着他,说,“你长的真好看,我爹说了,等我长大了要找一个男的结亲,要不就找你吧,你这么好看。”。
萧煜把她抱起来,从没抱过孩子的人,抱起来不怎么得法,大的小的都别扭,尤其是小的,扭扭摆摆要下地,“你放我下地,我去和我爹说等我长大了找你结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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