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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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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欢喜冤家 异世大陆 幻想空间

  “是热,坐在这里即使不动,也是一身汗。传令下去,一天三练改为一天分成早晚两练。”
  “是,属下明天就传令。对了,今日听线人来报又有新消息,据说鹰头山上有了异动,昨天晚上有巨响,就像炸雷一般,我们得马上去查看。”
  “哦?那倒奇了,来这里一年多了,这鹰头山就跟死了似的,这是又出何事?”
  晋伯不可置否的摇摇头:“属下也不知,一会儿就带兄弟们去看看,别让曹达抢了先,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截咱们的胡了!”
  “他们的线人多,银子也给的足,没有办法,我们准备一下,即刻出发!”
  “是!”
  晋伯出门就叫上朝歌,准备带着兄弟们前往鹰头山。
  …………………………………………
  说起曹达这个县令,话就长了。
  这曹达是荚县的七品县令,级别比司徒瑾高,理论上来说曹达也是司徒瑾的顶头上司。对别人来说,曹达当上县令是件茶余饭后谈论的趣事,但是对曹达本人来说,却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曹达是本乡本土的原住民,他十多年的苦读终于一步步进考取进士功名后就被留到京都临月城任职。年近四十的曹达满心欢喜,他终于跳出了龙门,成了天子脚下的一员文官。可是时间长了,他就觉得不对。
  曹达进了翰林院,这个青鸾国最顶尖人材集中的的地方,结果他被分配管理史册。他在这翰林院最清闲的工作一做就是几年,一直不温不火。
  青鸾国的皇帝皇权膨胀的厉害,不喜欢君权与相权拮抗,更不喜欢事事被人左右。于是暗暗削弱翰林院的地位。满腹经纶的翰林们的地位有时还比不上一个太监说话管用,很多翰林院的同僚们也人人自危,开始自寻出路。
  这种现状让曹达也很焦急,他考上进士时已经不再年轻了,他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可浪费。
  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当曹达还是书生的时候,他觉得只要这辈子能考上功名就好。等他考上功名后,又觉得在皇城做官最佳。等他终于做上了京官,却觉得官场空虚,又想再一次跳跃。
  曹达冥思苦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他的老家——荚县。
  那是一个非常容易出成绩的地方,凡是在荚县当上几年县令的官员无不三级跳,最幸运的两个官员竟然当了六部的郎中和大理寺丞。不仅有了下放基层的经历,而且在荚县每年还能亲自见到去青阳镇避暑的皇帝,陪同皇帝游玩,那岂不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曹达终于开始行动了,他先是给荚县的老母亲写去一封信,表明了他的意思,希望家里的人给他做后盾并且在经济上给予支援。
  曹家在荚县也是首屈一指的富户,曹达的母亲也是个厉害人物,当她了解到儿子怀才不遇,在京都混的不如意,于是立刻明白了儿子的意思,她的儿子想要实权!实打实的权力!
  几乎全是富商的曹家人大哗,本来他们曹家出了位进士是光宗耀祖的事,结果曹达的俸禄在都城连个宅子都买不起!说话也不管用!那他这个功名还有什么意义?!于是不缺钱的曹家人全部举双手赞成曹达的计划!曹母下令,凡是姓曹的亲戚必须交银子,并且还派曹家最精明的人去京都为儿子出谋划策。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当曹达在皇帝面前最吃香的大学士和国子监两个大人力保下,他终于成了荚县的第九任县令!
  曹达风风光光的来到荚县上任了,很快这三年任职期也快满了,在这期间,曹达和老皇帝相处甚欢,不仅为皇帝修建了最豪华的行宫,而且每天都陪着皇帝游山玩水,打猎荡舟,真是比亲儿子都亲!
  朝延上也传来了好消息,说是这次曹达任职期满后,将会回到京都任正五品京府治中!曹达终于要成功了,所有的曹家人都欣喜若泣……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青阳镇却变天了……
  青阳镇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汹涌的大水,淹没的城镇,死伤的无数的百姓,瘟疫干旱大风,浓雾沙漠……曹达整整在床上病了一个月,实在不敢相信他的运气会这么差!
  虽然他的任职期已满,上锋的调令却迟迟没有下来。迟则生变,曹达不放心,托人去吏部送礼打探情况,吏部传来好消息,说是早就任命了其它人来荚县任职,只是人在路上还没有上任,曹达这才稍稍放了心。
  可是没有想到啊,曹达是个能人,那其它的官员也不是傻子!荚县的聚宝盆青阳镇毁了,谁还会接这个烂摊子?!
  但由于环境恶劣,大户走光,庄稼绝收,河田干裂,连人都活得艰难,更何况哪来的油水?光是成千上万嗷嗷待哺的灾民就让人头疼!
  所以,上面派来的官员迟迟不愿前来荚县报到任职!最后上锋无奈,还是给曹达下了第十任县令的任命书……接到任命书的那天,曹达当时就晕倒了。所以说,曹达是荚县历史上担任县令时间最长的一位,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来接替荚县县令之职。
  曹达和司徒瑾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像,那就是——回京都无望!
  可是这两个人并没有惺惺相惜,个性鲜明的人都浑身充满了锋芒,时刻都想将对方扎个头破血流!所以,司徒瑾和曹达,就是这荚县里两尊水火不容的大神!
  …………………………………………
  这边,司徒瑾已经准备出发了。
  他一边整理装备一边对晋伯道:“还好,这荚县只有青阳镇我们这一个巡检司,若是再布控两三个的话,估计自己人就先打起来了。”
  “不会,朝廷对青阳镇的态度可有可无,放任自流,饷银已经欠了四个月了,再不会派其它人马过来,但是只怕边境早晚会有大的冲突。”
  “这次去鹰头山顺便打打秋风,看看有没有走私贩,罚没银两补充经费!首要是补充军备,弓箭,长刀,战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证最少百幅以上。还有,一定要勤修边墙,箭垛和哨岗,不仅防外敌,也要防内患,万一有情况,不能措手不及!”
  没有了军事装备,就像老虎没了虎牙,凭什么在青阳镇立足!曹达很快就会将巡检司给吃了!
  “是!”
  晋伯也装备齐全,和司徒瑾一起出发了。
  当司徒瑾等人赶到山脚下时,就看到有一队人马在一块红色山石下撑起白布凉棚,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捕快上前笑着打招呼:“钧之,别来无恙啊。”
  “杨小迷,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山上有案情嘛,当然杨兄弟我就来了。”
  杨小迷弯起一双桃花眼,笑得一脸精明。
  司徒瑾心里暗骂,他总是慢杨小迷一步,看来到嘴的鸭子又要飞了,但是他平静地道:“哦,什么案情?莫不是有人在这里抛尸?”
  装什么装?杨小迷心里暗自腹诽。
  “正在查,钧之兄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
  司徒瑾下马和杨捕头远离人群,在一处僻静的地方杨小迷道:“实话告诉你钧之,这里出了大事,曹县令已经派人快马上书给朝廷,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青阳镇,这里暂时归我管,等上面来人后,恐怕你我都不能接手了。”
  “朝廷来人也得最少三个月……”司徒瑾摸着下巴淡淡道。
  杨小迷和司徒瑾相视一笑,这三个月内他们好像可以联手做点什么。
  杨小迷会心一笑道:“钧之,你的消息太慢了,三更时线人来报,我们就出发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请我随我来,你那帮兄弟们最好留下,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知道的人多了,怕是不妥。”
  “明白。”
  司徒瑾回去带了晋伯和朝歌两人,同杨捕头一起爬上鹰头山。
  越往这鹰头山上走,气候越恶劣,风沙很大,司徒瑾和杨小迷几人将宽沿毡帽戴好,并在脸上系了遮脸的围巾,即使这样,□□在外的双手被晒的通红。
  这里的很多岩石已经风化坍塌,由于劲风侵袭,许多岩石的外貌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有些山石被刮成黄白色大头细脖的造型,远远看起来就像一个个怪兽的头颅,仿佛那巨头随时都有可能从细脖处折断;而有些山石则变成弯弯曲曲薄薄的一页,就像一张白纸耸立在沙海上;有的山石从中间分开,就像两条巨人的长腿……
  很多小的山头已经完全沙漠化,山顶呈棱形的线条,狂风卷起一层层的白沙,如同烟雾般撒在沙坡上。这些白色的沙漠长达几百公里,让人触目惊心。
  头顶的太阳就像最严酷的杀手,无情的暴晒着这片干燥的土地,曾经的穿行在山间的河流已经片片龟裂,干涸的河道绵延几十公里,这一路走来,他们除了只见到一些低矮干枯的植物外,连一棵大树也没有见到。当他们的脚步踩过沙砾,也会惊起下面一些色彩艳丽,拖着长长尾巴的爬行小动物,速度飞快地又钻到沙层之下。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短短的十年的时间,天地竟然将鹰头山脉变成这样!
  三人弃马在荒凉的山上展开轻功奔跑了很久,由于风大日毒,没走多久,又累又渴的三个人就在山石下休息。
  他们躺在一块大石的荫凉处,司徒瑾手搭凉棚望远处看,只见地面上热腾腾的空气都变了形,树影和山石都变得模糊,让人眼花。
  不远处见到这路上唯一一棵树,那是一棵长小叶刺的怪树,青阳镇的大夫许先生说这是金合欢,生长在少水之地,没想到青阳镇发生变化后,也突兀的出现许多奇怪的物种。
  杨小迷提醒:“钧之,许老先生说,色彩越是浓艳的动物,毒性越强,要小心才是。”
  “明白。”
  朝歌和晋伯小心地将自己小腿上的绑布又紧了紧,这里的蛇很厉害,曾有兄弟中了蛇毒,一命呜呼。
  而司徒瑾则暗暗担心,也许将来,这里所有的大山都会变成沙漠……那么,紧临鹰群山脉的城镇就会变成一座死城,到时,他和兄弟们该何去何从?
  
 
  ☆、二十一
 
  三人并没有到达山顶,而是在半山腰停了下来。
  只见这个山腰处,更多的官兵正围在一个大沙坑前看守,沙坑上方只撑了几个被热风刮的摇摇欲坠的帐蓬,几个官兵萎靡不振的盘腿坐在地上像干渴的鱼那样张着大嘴喘气。
  虽然这里并不是鹰头山最高之处,但是这里的气候依然很恶劣。如果要登上鹰头山顶,他们三个人轻功再好,估计也要走上一天。
  杨小迷没有说话,只是一挥手,被热的有气无力的官兵们就往后退了一些,任他们进坑里查看。
  只见这个沙坑约有十余尺深,二十多丈宽,四周散落了很多燃烧过的黑色残片,几具尸体被白布蒙上放置一边的白布帐篷下。
  司徒瑾上前一把掀开了蒙在尸体上的白布,查看后不禁吸了一口凉气——真是前所未见!
  这些尸体可以说只是薄薄一张暗灰色完整的人皮,五官已模糊已经辨认不清,但是一头短发不是棕色就是黄色,一看就是异族。
  “有活的吗?”
  “没有活口,当时现场有一具比较完整的尸体,可惜搬动的时候破了条口子,结果血肉碎骨都从那伤口处流出来了。”
  “内里伤成稀粥那般?”
  “对极,和钧之说话就是省力。”
  “这些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从唯一那具完整的尸体来看,像是人,但是却和我们这里的人大为不同,五官更深,而且肤色完全不一样,有黑色,有白色,还有红色,但是只隔了一夜,就全变成了这种灰色的人皮,这里太热,只过了一晚,这些皮也快晒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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