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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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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前世今生 强强

“太子殿下知道我?”周剑看向杰布。
“当然知道,你可是中原有名的英雄。”杰布如数家珍的说道:“你爹是天语的开国名将,后来又镇守边关,与戎狄人对战了二十年,直至亡故在关上,被你们的皇帝追封为毅勇伯。”
“家世不足称道。”周剑傲然道,“男儿就要横刀立马凭着自己一身勇武立下万世功名。”
“好!”周围听到的人都不由得大声喝彩。因为所有知道周剑这个人的人都知道,他说的不是一句空话。
周剑是毅勇伯唯一的儿子,(毅勇伯原本还有几个儿子,但都先后死在了战场上)毅勇伯死后接任的大将军龙跃,为了给老爷子留下一支血脉,命人将周剑绑了护送出胶着着的战场返回京城,但半路上周剑又逃了回来,加入了那场传奇的黄河大战中。
“听说在黄河大战中,你杀敌数量最多,得了个绰号叫万人屠。”大概每个男孩子心中都有英雄情结,我家的达瓦是这样,而太子杰布则更是如此,他对中原的名将如数家珍,对周剑更是满眼崇拜,“你也因为这一战的赫赫功勋,被由伯爵晋升为了侯爵。”
“不需赏赐,那一战能亲身参与就是莫大的幸运。”被异族的少年太子夸赞着,周剑的脸上反露出几分落寞,“戎狄人的铁骑还在惊扰我百姓,我却不能再去那里杀敌了。”三年前雷丰瑜大军远征草原,周剑也请行了,雷丰瑜没同意,不但没同意,反而一纸调令将这个很是骁勇却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小侯爷,调到了吐蕃的边境这里来数蚂蚁。
“此生若可以再追随龙大将军一战,死而无憾。”周剑的视线从白玛和杰布的身上离开,投到了不知名的远方。
突然他眼角的余光,似乎瞄到一个身影。
好熟悉的身影!
周剑揉了揉眼睛,再看,那个身影依旧站在那里,就在杰布太子身后,此时正是黄昏,夕阳的余晖照着他的侧脸,正如多年前那个黄昏,“周剑,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你既然回来了,那就在这一战活着,战后来领我的军法。”
“将军!”周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又跪倒一个!我下意识的向后退开。
但这一个比上一个速度快,他是用扑的,扑过来一把抱住了我的双腿,“将军,我还欠您一顿军法,上了这顿军法,让我再回去卧虎关吧。”
“我,这……”
正在我惶然无措的时候,一个人走过来,“周剑,这个人不是。”来人是洪良辰。
洪良辰弯下腰,在周剑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半天,周剑才将信将疑的从地上站起来,下一刻他就来扒我的袍子了。
他是武将,有力的手,一把抓在我的胸口,哗啦啦!甲胄上的铜叶子被他抓落了一片。
不过我身上的这件新袍子相当的结实,铜叶子落了一片,但还好袍子没破。
周剑哪里甘心,动手又来扯我的腰带,腰带要是扯开了,袍子也就开了。
“你这是干什么?”东嘎将军反映过来,抓住周剑的肩膀,将他用力推开。
噶尔多吉的刀也出了鞘,“你们汉人难道都有病啊?”
一听噶尔多吉这么说,我哥哥们,以及其他一些吐蕃同来的兵,也围过来挡在了我前面。
以前做差巴时不知道,后来在兵营里那些贵族兵其实常在说笑时提起,说汉人有些有种怪癖,男人和男人之间行那只有男女才该做的事情。你们汉人有病就自己病去我们不管,可光天化日之下,难道就要把我吐蕃的男人圈那个叉了?
我们这边有人拔刀了,周剑带来的兵自然不干了,呼啦啦也都围上来,仓啷啷钢刀出鞘。
“上。”周剑是个没什么规矩的人,从小在兵营里混,典型的一个兵痞子,此刻痞子劲上来了,大叫着:“先把人抢过来再说。”就带着人往前冲。
东嘎将军本来只是要阻止他,没想跟他真打,现在这样的情况却不得不动手了,不然万一伤了公主和太子怎么办。
眼看着两边就要真打起来,一声大喝,“住手。”
“不就是要脱衣服吗?”我扯开腰带,脱下袍子丢在地上,挺起胸膛正对着周剑,“我自己脱。”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短,今天稍后会加更一章。
 
 
 
第30章 被劫了
周剑盯着我的胸口看了又看,好像恨不得在上面看出两个窟窿来。
洪良辰又跟他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周剑才沮丧的叹了口气,对我一抱拳,“小兄弟,对不住。”又转向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陛下已经安排下沿途州县接应太子和公主的官员,以及食宿供给,请太子和公主安心起程。”
“多谢周侯爷。”白玛公主说道。
双方又说了些场面话,周剑的兵马列队两旁,让开了路径。
我们由此正式进入中原境内。只是走出很远,我好像还能感觉到背后被人紧紧盯着的目光。
……
周剑这件事情之后,倒是好久没再出现什么状况。因为知道了汉人有这种扒男人衣服的怪癖,军纪军容更加在意,夜晚入住驿站都加强了戒备,有事情需要与中原的官员接洽的时候,都选那长相最粗糙最丑的去,如此果然相安无事。
入中原时正是中原春播的时节,我们看到大片大片的耕地,地里整齐的秧苗,还有耕种的百姓。
穿过镇子时,能看到鳞次栉比的房屋,酒旗飘飘的酒肆,偶尔见坐在树下读书的少年,和追着我们的热芭,拍手嬉笑的孩童。
我把这一切我所见到的,用炭笔绘在纸上,在经过大城镇的时候,请镇上的商行代为转送回吐蕃,交给巴桑大人。
我在逻些不少时日,在巴桑大人手下又做工,知道哪些商行在逻些有分号,也清楚哪些商行在与巴桑大人负责的关市进行贸易,这样的事情自然可以请托他们。
前行,再前行,在最初的新奇过后,路途开始变得有些漫长,而且枯燥。
“央金,你说离京城还有多远呐?”杰布早没了刚离开逻些时的劲头,百无聊赖的骑在马上问我。
我能说什么,只能摇头。
 “再有人来扒央金袍子的时候,大概就快到了。”白玛公主说道。天气热了起来,马车里闷热,白玛公主干脆也弃了马车,骑马前行。
听了白玛公主的话,我心里突然有点嘀咕,最近两天,似乎总感觉有人在盯着我,但又找不见是谁。难道说还是那位洪大人?
我转头看看,洪良辰骑马走在白玛公主身后,他老婆都不坐马车了,他自然也骑马了。
他此时当真在偷看着我,然后又看看白玛公主,不知道想到什么,叹了口气。
说起洪良辰,一路上他都在观察央金,但没有看出任何有别于其他差巴的破绽。而对于白玛的心机智慧,他也才刚刚有了新的认识。
在他从第一眼见到央金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时候,白玛亲自带他确认了央金不是龙皇后,然后白玛要求他将这件事先暂缓几日向皇帝呈报。
洪良辰当时还不明白白玛的用意,直到看到白玛在离开逻些后,将央金安排在杰布身边做贴身护卫,再联想到守边的将领是周剑时,才明白了白玛的用意。也明白了白玛让缓几天,等待的是个什么时机。
如果自己一封奏报呈上去,找龙皇后已经找到急红了眼睛的雷丰瑜,肯定第一时间就会八百里加急派人来,别管是与不是都要把人先带回京城。
但如果有两封奏报先后不差多少时间的到雷丰瑜手里,情况就不一样了。两封奏报,都说在吐蕃见到一个长相肖似龙皇后的人,然后都经证实确定不是龙皇后。
那么效果就不会是第一种了,正如兵法上所言,一鼓作气,二而衰。
将央金安排在太子身边,保证了周剑必然能看到央金,不然五千兵马中,还真保不准就没注意,然后周剑是侯爵身份,又是边关守将,他有给雷丰瑜送加急密信的资格,同时他也是雷丰瑜信任的人,是比自己更熟悉龙跃的人。
这个人见过央金了,自己的信就可以呈送了,因为周剑的信也一定后脚就在路上了。
结果正如白玛所料,两封信如泥牛入海,没有了下文。
而这样安排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央金能跟杰布一行一起入京。
当雷丰瑜真亲眼见到如此相像的一个人,不知道会作何反应。如果说是龙颜大悦的话,白玛就可以趁着雷丰瑜高兴,为杰布此行讨些更多的便利和优待。但如果说是龙颜震怒呢,也有白玛和杰布以及整个使团在,也至少能保得央金平安无事。
洪良辰不禁感叹,“政治和权术这种东西,真不是有个脑子就能玩得转的!”
这时,队伍的前面传来一阵骚动。
“去看看怎么回事?”洪良辰命人前去查看。
那人不多会儿回来,“启禀大人,前面有百姓围着看热闹,堵住了路径。”
“这地方官员怎么做事的?怎么不派人维持秩序?”
因之前有过几次因好奇的百姓围观而阻塞了道路的事,洪良辰也没太在意,只让东嘎将兵士分列在队伍两边阻挡围观人等,以免冲撞了太子和公主。
噼里啪啦!突然响起了爆竹声。
只见前方一队由披红挂彩的百姓组成的秧歌队,放着鞭炮,踩着高跷,扭着秧歌走来,为首一人大声说道:“也请远道来的吐蕃客人,看看我们中原百姓的歌舞。”
踩高跷的,还能踩着高跷翻跟头、顶碗、转盘子的耍杂技,真是挺有趣的。
见对方没有恶意,东嘎等人也都放松了下来,杰布太子更是好奇的打马走出队列去看热闹。我作为太子的贴身卫士,自然紧跟在他身后,也出了队伍。
噼里啪啦!高竹竿上挑着鞭炮一路的放着,带起的硝烟迷迷蒙蒙的。
当两个队伍擦肩而过之后,东嘎将军重新整队,清点人数,却发现少了一个人,不是白玛公主,也不是杰布太子,而是央金。
“央金呢?央金不见了!”
……
在与民间秧歌队伍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在硝烟气味中,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奇异的香味,然后突然我觉得脑子里一阵昏沉,身体不由自主的向马下倒去。
一只手臂将我捞起,夹在了腋下,然后迅速混入了秧歌队伍里,又不慌不忙的跟着秧歌队伍渐行渐远。
我的头昏沉,但意识还清醒,可想要大声呼救,却张不开口,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任凭那个人夹着我离开了我的队伍,却无可奈何。
 
 
 
 
第31章 见到了
感觉被带到了某个屋子里,身体被放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有人开始脱我的衣服。
我的眼皮沉重的抬不起来,但我能感觉到解我衣服的那双手在发抖。有两次因为抖得实在厉害,那双手不得不停一停然后再继续。
我听见那人沉重的呼吸声,他应该很紧张。
当我的袍子完全被解开后,我听到那个人喃喃的说道:“怎么会……怎么会没有?”
手指轻轻的触摸我胸口,好像摸重了我就会受伤一样。“怎么没有?”他不停的自言自语着,“样貌像,身材像,连身上的气息都一般无二,可怎么就没有这道疤?这世上真有相像到这种程度的人吗?”
触摸在我胸口的手指力量大了起来,开始上搓搓下搓搓,然后又用力的搓了搓,然后更用力的搓着。“怎么会?”
那人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思索,我听到脚步声远去,过了一会儿又回来,紧跟着一桶冷水浇在了我身上。我激灵灵打了个寒战,脑袋的昏沉和身上的酸软消失了,我挺身坐了起来。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个漂亮的少年,至于怎么漂亮我不会形容,我只能说他是个非常漂亮的少年,一双大大的眼睛,比我家梅朵的眼睛还大,黑黑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一样,小刷子半遮半挡着的一双眼睛里水汪汪的,好像含着一汪泉水似的。这双眼睛,让我想到了我家的格桑花,格桑花看着肉骨头又得不到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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