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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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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前世今生 强强

我说:“你会站起来的,即使我不回来你也会再站起来的。因为你对于自己所爱的人毫无疑问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但是你还有你的责任,你不会放任自己就这样不负责任的离开。你现在这样只是因为你想要折磨你自己。”
我将他的手掌合在我的掌中,轻轻的摩挲着。“我清楚那种感受。亏欠的太多,自责的太深,要直面痛苦却其实比死更难受。那是永远逃不开的恶梦,永远摆不脱的寒冷。”
我闭上眼睛轻轻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既然你非要揭开来狠狠的痛一次,那么最后发生的事,让我来告诉你。”
……
龙跃的心脏被挖出去,换上了管仁华的心脏,后来麻药的药力过去,他醒了过来。
那时候他不觉得很疼,只觉得很冷,除了冷,还有麻木的感觉。全身没有一丝的力气,动一动手指头的力气也没有,甚至连呼吸也时断时续,随时有可能会停止。
大约也正是因为他这个样子,拓跋秋源和平岩久治也认为他活下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另外他的死士也都死了,觉得没有谁还会来救他,再加上他们要去研究那个战利品,又或者说研究如何瓜分那战利品,所以也没安排多少人看着他。
但是他们都忘了一个人,浅野十一郎。
在沼泽地掉头的时候,龙跃让十一郎留下了。因为十一郎不仅是他的死士,也是他朋友,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早在这之前,十一郎已经救过他很多次了,他知道这一次回头有多危险,不忍心让十一郎跟他一起送死。另外,十一郎还患有夜盲症,他们是在夜晚折回的,沼泽地对于瞎眼的十一郎来说太危险了。
但十一郎还是来了,靠着听觉和嗅觉以及无比的坚持,摸过了沼泽,赶来救他了。
“主人,我们有一架蝙蝠翼,只要再去偷一匹马来,咱们就可以飞了。”浅野十一郎背着龙跃,用刀尖探索着向前走,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虽然看不见,但他敏捷的就像是一只黑夜中的豹子。
静夜中,传来汽笛嘟嘟的声响,铁甲护卫舰被启动了,平岩久治和拓跋秋源一定在那边研究那个东西。
龙跃听着汽笛的声音,给十一郎下达了一个命令,“不能逃跑,要去毁了那台蒸汽机。”龙跃被挖去了心,他此时大致已经成了一个冷血无心的怪物,要不然怎么能下达这么残酷的命令,那等于是让十一郎去送死。
但只要是龙跃的命令,十一郎无论如何都会去做。
十一郎将龙跃绑在蝙蝠翼上,独自前去执行他此生最后一个任务。在临去时他用祈求的语气对龙跃说:“如果有来生,主人能不能爱十一郎一日?”
龙跃当时吐了口血,他艰难的用手指沾着那血,在十一郎胸口写下了一个‘龙’字,“好,下辈子见。”
十一郎去了,不多久之后,传来一声震天动地的轰鸣。
那台机器炸了!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还有灼人的热流席卷而来,热浪将蝙蝠翼推向了天空。
龙跃俯首向下看,看见了十一郎拖着只剩下半截的身体,向他的方向爬过来,抬着头看着他。
后面拓跋思远的人追上来,将十一郎乱刃分尸。
……
当我说到这里,雷丰瑜抽动了一下,我看到他眼角有泪流了下来。
“上万死士被屠杀,陈锦堂被一箭穿心,管仁华被一刀斩首,浅野十一郎炸剩下半截后被乱刃分尸。”我对他继续说下去:“这个时候老天如果肯让龙跃死去,让一切完结,那是对他最大的恩赐了。但是,偏偏的,命运总喜欢捉弄世人。”
床上的雷丰瑜猛然睁开了眼睛,双眼通红的定定看着我。
“夙世轮回带着前世的脸,前世的记忆,再踏入前世的时空,牵挂着前世未了的情,也背负着前世未尽的债。”我看着他,问道:“你让我如何?”
雷丰瑜双手环过我的腰,将头埋进我的怀中,我听到他低声的呜咽。
我也很想哭,但不知道为什么眼中就是没有眼泪。
“央金!”我听他呜咽着喊出这个名字。
我苦涩的一笑,以前多想听他喊这个名字,而现在,我不得不去做那倒霉蛋龙跃了!
 
 
 
 
第111章 我是医学史上的飞跃
 
本大将军满血归来,端坐于德政殿上雷丰瑜龙椅之侧。不过皇后的冕服我是绝对不要穿的,我跟雷丰瑜说,我毕竟已经再活了一世,转世轮回这样的事情毕竟太过玄奇,不如还是让我继续做我没名没分的差巴吧。
雷丰瑜对我自然是言听计从。不过他让人在他的御座之侧给我加了个座位,算是与他平起平坐了。
所以现在每天早朝,满朝文武就会看到一个黑不溜丢的差巴小子,坐在他们最贵无比的皇帝身边,不时的用他那猥琐的小眼神看着他们的皇帝。
底下议论纷纷的声音,我甚至都能听的到,比如兵部那个原来二品,现在九品的那个什么诚的,就鼻孔朝天哼了又哼:“原来皇后都没做到那么高的地方,现在这小子就是长了张相像的脸,就坐到那上面去了,也不怕烫了他屁股!”
你说他都一个九品了,他怎么还那么拽?
那个长得贼眉鼠眼的陈丞相,跟户部尚书在那嘀咕:“这怎么看怎么都像龙跃那小子自己篡夺了自己的皇后之位。”
就你聪明!年纪一大把了,你怎么也不说痴呆点?
雷丰瑜看着我龇牙咧嘴的听着下面的议论声,吩咐风不服拿来一大盘子核桃、花生、瓜子等坚果,放进我怀里,“吃!”
然后满殿的议论声,就被闹耗子一样的嗑花生的嘎吱声压了下去。
我嘴里嚼得嘎嘣脆,边对雷丰瑜挑了挑大拇指。老婆,还是你会玩儿!
雷丰瑜笑着,拿起桌子上的镇纸,在御案上帮我敲核桃。
结果就是使得本该很严肃的早朝,变得犹如茶话会一般。
朝堂上是这样一个状态,朝堂下雷丰瑜对噶尔多吉的态度也变了很多,各种吃的用的穿的,以及各种名刀、宝剑,可着劲的往噶尔多吉那里送。弄得噶尔多吉很是莫名其妙。有一次他拉着我问,雷丰瑜是不是病还没好,或者是脑子烧坏掉了?
后来我也有点开始怀疑雷丰瑜的脑子烧坏掉了。
那天我们吃完午饭,手拉着手在御花园里遛弯消食。
雷丰瑜最近吃饭的状态也比以前大有改观,以前都是我哄着他吃,他勉勉强强吃,现在是他自己拼命在吃,桌子上的饭菜往往不吃光不罢休,有时候我都有点看不过眼去,劝他别吃太多了,小心消化不了。
他就对我说,“你现在十七,而我已经快四十岁了,我得好好吃,好好锻炼,把身体养的好好的,这样才能跟你这辈子走得长久。”
他现在是真的开心,没有一点湿哒哒的忧伤感,是如获新生般的开朗了起来。
此时,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脸上,他明媚的笑更加美得让人错不开眼睛,但这个时候我却说了一句煞风景的话。
“可是我们吐蕃人寿命都短,我也许活不到四十岁,这样还是会先你一步离开。”我说。
“不会的。”他握着我的手紧了紧,“月儿现在还稚嫩一些,性格也有些叛逆,怕他现在登基稳不住局势,而外敌环伺,拓跋烈、拓跋思远、平岩久治之流,月儿还不是他们的对手,与吐蕃这边的结盟也还不够牢固,再加上兵源吃紧,我暂时还不放心让他独挑大梁。再给我几年时间,三五年就好,等能放心的让他接手这里的一切,我就跟你走。”
雷丰瑜的眼神是极为认真的,“跟你回吐蕃也好,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也行,哪里都好,你活着我就陪你走到老,你死了我就跟你一起携手去黄泉,咱们就都不分开了。”
听他这么说,我哭了。“不要这么好行不行。”
他却笑了,拥住我亲了亲我的耳鬓,“你要是想带着噶尔多吉一起也行,我知道你觉得他像十一郎的转世,你若是想要跟他在一起也行,我绝不吃醋,只要你好好的在这里,其他的我什么都无所谓了。”
我哭得更凶了,伸手摸摸雷丰瑜的额头:“看看这个人生了场病,脑子都傻了!”
“呵呵!”
我跟雷丰瑜这正哭哭啼啼卿卿我我呢,御花园小路的另一头转出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来。他宽袍大袖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此仙风道骨飘到我们面前,看了看雷丰瑜,又冲着我的脸相面半晌,然后摇着头,叹了口气说:“活不了多久了。”说完这句话,他就从我们面前飘了过去。
但我和雷丰瑜的脸却都绿了。
雷丰瑜道:“这王莲江,我有点受不了了。”
“他那几个医童怎么没跟着?”我说。
“其实要跟着王莲江挺不容易的,他心情好的时候让他们跟着,教他们点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随便下点药就把他们撂倒了。”雷丰瑜叹着气道。
看到我似乎有些在意王莲江的话,搂着我哄道:“乖啊,他老糊涂了。从上辈子到这辈子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就从没像现在这么健康过。”
我们俩又腻腻歪歪哼哼唧唧一阵,风不服来了,拿了几份折子,说是有紧急公务,几位什么大人等着了。
我知道雷丰瑜因为早朝时要给我敲核桃,公务自然要受些影响,重要的事情下午要再补一补,于是不再胡闹了,让他去忙。
“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他却还想粘着我腻腻歪歪。
“我想出去看看我哥和杰布他们。”他们随后也都回京来了。
“那好吧,我让风不服给你拿个出宫的令牌。”
雷丰瑜恋恋不舍的走了。我拿了令牌,没有直接出宫,而是跑去找王莲江,不过找王莲江之前我先去了趟御膳房,寻了点酥油,又找了个锅盖。锅盖是以防他再拿刀扎我,或者是拿针扎我。
但事实证明我此举完全是多余的,当我拿着锅盖走出御膳房,就看见王莲江在外面等我,冲着我勾了勾手指头,说道:“我带你去见白芍。”
……
白芍住在陈家医馆。陈家医馆就是陈锦堂家以前开的医馆,后来陈家人都没了,雷丰瑜把这个地方买了下来,但一直闲置,这次把白芍找来后,虽说没有难为他,可也不许他再离开京城,就让他住进了这里。
白芍身上穿着麻布的白色袍子,头上是稀稀疏疏的白发,胡子也是稀稀拉拉的三缕小胡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个得了道的白老鼠精。
我到那里的时候,他正在一口大锅里煮膏药。看见我来,他忘了搅拌锅子了,只顾着瞪着我看。
“药要糊了。”我说。
“行,你闻药的鼻子还是灵敏不减当年!”他把灶堂里的火灭了。
我看了看手上还拎着的锅盖,正好替他盖上。
“把衣服脱了吧,让我瞅瞅。”白芍对我说道。
我脱下衣服丢在旁边积了灰的旧椅子上,然后取出刚才从御膳房里顺来的酥油,把酥油放在锅盖上,锅盖已经被熏热了,很快把那团酥油融化了。
我抓起酥油抹在胸口上,缓缓的揉搓着,胸口上一层皮就渐渐的掀了起来。
“有意思!”白芍和王莲江一起看着,惊奇的说道。
“牦牛骨熬出的胶,只溶于牦牛乳汁中提炼的酥油里。”我说。
将那层皮揭了下来。“嘶!”这层胶已经粘了太久,与皮肤都长在了一起,这一揭下来撕皮裂肉,点点血珠渗了出来。
鲜血淋漓的皮肤上,并排着两个十字型刀疤。
“我的天,你还真做到了!”王莲江手指点着我胸口靠中间位置的那个十字型的刀疤,兴奋的都有点喘了。
“那是,我早就说过我医术比你强。”白芍得意洋洋的说道,“医术就是需要创新。”
“创新?当年你给人挖脸上的痣,结果害得人家整个脸都烂了,还有你给人接断掉的手指头,最后不得不把整只手砍了,要不是你如此胡闹,师傅当年也不会把你赶出师门。”王莲江说道。
“鼠目寸光的!”白芍冷哼一声:“现在我成功的例子就摆在你面前。“他指着我说:“这不是吹嘘,这是真正活死人而肉白骨的奇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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