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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番外 作者:易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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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夫心中很愉快,他对现在的生活有着小小的满足感。
 
  虽说陆府的工钱不算很高,但至少在吃饱肚子的悠余下还能存上一点钱,让他也能偶尔出来买点东西逛逛街。但这些也只是小事。最让他开心满足的还是他当年管闲事的那个小毛孩。
 
  如今那个豆芽菜似的小毛孩已经长成四肢修长有力、胸膛宽厚结实、背柱笔直挺拔的十七岁少年。就连当年那看上去有点邋遢的脸盘也变得吓死人的俊俏!倒不是说陆弃的五官有多美,而是他周身那种说不出来的韵味,怎麽说呢?就好像一个桀骜张狂的少年身体中糅合了豺狼与虎豹的野性偏又生生被压抑住的危险味道。看得马夫有时候都会心脏怦怦跳两下。
 
  马夫熟门熟路逛到一家成衣店内。跟夥计打个招呼,便自管自的看起衣裤来。
 
  拿起一条土灰色的长裤往自己身上比比,嗯,不错,刚好长出两个巴掌,应该正好合身。用手扯扯,感觉接连处缝得还挺结实,布料也还是一直买的那种老布头,耐磨。
 
  挂到肩上,继续看上衣。
 
  选了一件同颜色的宽大外褂,一样搭在肩上,接着挑内衣。
 
  从成衣店里出来,马夫手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越过一家鞋店。站住脚步,想想,又回头钻进鞋店中。
 
  出来时,包裹里多了一双厚底纳的灰布鞋。
 
  “小四子,”马夫走进小院,招呼正在挥动棍棒的高大男子。
 
  高大男子听到喊声,停下舞动的棍棒转回头。呵!好一个俊俏的少年郎!长发黑润若鸦羽,天庭饱满,浓眉似剑直入发梢,眉棱骨隆起,眼睛略显狭长眸中精光四射,鼻若悬胆,嘴唇削薄,抿起来就是一条冷厉坚硬的线。
 
  陆弃知道是马夫叫他,回头的时候脸上已经笑出了一个小酒窝,显得孩子气多了。
 
  坐在院中浆洗衣物的刘婶盯着笑得开心的陆弃出神。她记得她那靠给人看面相过活的父亲曾跟她说过一些关於面相的事。而陆弃这样的面相,乃是天生的薄情相。但他有一张很削薄很匀称的嘴唇,有这种嘴唇的人,聪明,有很强的意志力,理智,冷静,容易惹桃花运,生性冷淡对什麽都不很执着,而这样的人一旦执着起来便异常可怕,一旦陷入情网,会有极为强烈的妒意。刘婶想,这样的嘴唇应该可以略微改变陆弃天生的薄情吧。
 
  看着看着,忽然想到头发眉毛黑润有光泽、眉棱骨隆起、鼻翼饱满的人通常性欲也强盛异常,这种人往往可以一夜通宵持久不衰。想到这里,刘婶的老脸漾起了红晕,不敢再看陆弃低下头忙自己的事了。
 
  “过来过来,暂时别练了。反正那些招式你已经熟得不能再熟,到屋里去试试衣服。天气快热了,你那身也不能再穿了,正好换下来。”马夫笑眯眯的和刘婶打了个招呼,抱着包裹向陆弃招招手,大步就往屋里走。
 
  就在他经过刘婶身边时,听到刘婶小声念叨了一句:“小少爷说他从来没吃过粉蒸肉。”
 
  等马夫走进陆弃房里,在木板床上把衣服鞋袜摊开,陆弃也湿淋淋的走了进来。
 
  “冲澡了?”
 
  “是啊,都是汗!还好院里有口井。你又给我买衣服了?我不是说那些缝补一下还能穿麽。”陆弃赤裸着上身用布巾一边擦拭水珠一边说。
 
  “你也不看看你这个儿!那些都小了,裤子穿在身上小腿都露在外面。来,擦干了,把这些都试试。不合身的,我就和刘婶给你改改。”马夫催促道。
 
  陆弃咧嘴一笑,双手一勾,就把裤子给脱了,赤身裸体的站在马夫身边,伸手拿起床上的衣裤往身上比划。毕竟还是小孩子,虽然身体长大了,但是在马夫面前陆弃还是保留了三分孩子气的纯真,难得有新衣服穿,虽说都是些布衣布裤,陆弃心里也是极开心的。
 
  马夫不小心看到陆弃的下体,虽说是看惯了的,但咋一看还是吓了一跳。心想这小鬼,不光只是长个头,连这里都长得比我大一番,奶奶的!
 
  可怜如今马夫站在陆弃面前,只到他的下巴颏。当年把小毛头抱在怀里哄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都是新的哎!连鞋子也是!马大哥你发财啦!”陆弃坐在床上试鞋子,套上一看正正好。动动脚趾不松也不紧,喜的眉笑眼开。
 
  “瞧你乐的!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嘿嘿,你光给我买衣服鞋袜,你自己呢?身上穿的这套还是前两年的呢!”陆弃靠在马夫身上傻笑,也不介意马夫说他是小孩子。
 
  “我又不愁衣服穿,第一我不像你拼命长个头,这几年身高也没变多少。第二,陆府每年都会发制服,我平时穿那个就可以。”马夫觉得和陆弃相依偎的那块皮肤变得火烫火烫。这样的情况好像从年前就开始有了。
 
  记得年前快年末的时候,他一向引以为傲的健康身子竟受了风寒,几天没去看陆弃。白天支撑着照顾马匹,到了晚上缩在被子里发抖,偏偏天气又冷,晚上睡得直打哆嗦。朦朦胧胧中,被窝里溜进一具火热的身子,紧紧抱着他一觉到天明。早上睁眼时才发现是陆弃光着膀子睡在他身边。
 
  到今天,马夫还清楚记得陆弃当天早上跟他说的话:
 
  我还以为你……不管我了呢。我等了一天又一天,看到你在马房却看不到你过来,我心中真是恨死你了。还好……我昨晚上过来看看,才知道……
 
  陆弃没有把话说完,但是他那语气和表情已经告诉马夫他想说些什麽。
 
  马夫知道小孩钻了牛角尖,反过身来抱住已经长成少年的小孩,在他耳边笑着说了一句:我过去干啥?把病过给你啊?你病倒了,还不是我和刘婶倒霉。
 
  小孩笑了,第一次赖床到天大亮。之後,几天晚上都偷偷跑过来给马夫热被窝,直到马夫的病好。
 
  “你今年比去年又高了一截,那些厚衣服大概也不能穿了。等过年了再给你弄套新棉袄棉裤,虽说你不怕冷,可还是身子重要,冬天还是穿暖和点好。”马夫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想到世事多变。後来发生的事,让陆弃没有办法再在陆府待到冬天。
 
  而这事情的起源就在陆弃那张好看得过分的脸盘上。
 
  陆弃在陆府是个特殊的人物,谁都知道他的存在,但除了马夫谁也当他不存在似的。这几年,他那个偏僻的小院子除了马夫也不会有人进出。
 
  如果陆弃还是当年那个豆芽菜似的瘦弱孩子,这种情况也不会改变。但陆弃长大了,习了武,学了文,身子越长越高大结实,脸庞越长越俊俏。就算他不怎麽走出那间小院子,但陆府的人不是瞎子,尤其是府里的丫环仆妇。逐渐的,没事往小院子门口转转的人变多了,丫环们看陆弃的眼光也在逐渐改变。
 
  陆弃就像刘婶说的,是个薄情的人。除了马夫和刘婶,看到谁都是冷冰冰的,偶尔看到陆府老少主人时,才会在眼神中多加点恶狠狠的颜色。何况陆府不少下人在他小时候没少欺负他,在他长大的今天,自然也没有好脸色给这些人看。
 
  陆弃越是冷淡,府里的丫环就越是迷恋。大少爷、二少爷虽然长得也不错,可是一个地位相去甚远,还有一个就是丫环们都知道大少爷和二少爷不是个有情的主儿。可这陆弃就不一样了,人长得俊俏身材挺拔不说,就是地位也和她们没啥差别,人虽然不知道怎麽样,但性情怎样都比大富人家惯坏的子弟好吧?
 
  就因为这些理由,在陆弃对她们不理不睬的情况下,陆府的丫环们还是做起了嫁给俊俏郎的桃花梦。
 
  来小院门口逛的人多了,看到陆弃会笑的人多了,给陆弃送衣服送食物的人多了。马夫看到这种情况,只是笑说陆弃长大了魅力也变大了,他马夫已经不是唯一的伯乐。
 
  刘婶看到这种情况,心想丫环挣有什麽用,最好还是给哪户的千金大小姐看上才是道理。
 
  陆弃对於这种情况向来嗤之以鼻,衣服送来不要,食物送来则留下给他和马夫刘婶打牙祭。
 
  就在丫环们暗地里波涛汹涌的时候,陆大公子正紧锣密鼓准备在陆府花园里招待一些城里的富家少爷千金小姐来观赏荷花。这次聚会,陆老爷和陆夫人都极为看重。府里那消息好的,已经暗中传出大少爷要趁这次观荷会挑选正房的消息,顺便也给准备今年秋天赴京赶考的二少爷将来挑媳妇做个参考。
 
  城里的富豪之家都给了陆府一个面子,凡是请帖到的,都带了薄礼参加了这次观荷会。不管陆家两兄弟怎麽想,其他府里的少爷千金也想趁这次赏荷谈风月,给自己有个找意中人的机会。
 
  说起这座县城里的大户人家,首要应提的有两户。一户就是靠经商起家的陆府,还有一户则是世代文人这代还是县城父母官的杜家。杜家一向看不起陆家,认为陆家只是有些黄白之物,靠钱充门面的奸商,缺少了那种骨子里的清高文雅气质。而陆家对杜家则是感情复杂,既羡慕人家的世代书香,又瞧不起对方假清高的样子。
 
  这次的赏荷会,陆老爷发了话,要陆怀玉想尽办法接近素有才女之称的杜家大小姐。
 
  陆怀玉本来还挺不高兴的,你想,女子无才便是德,那杜婉如如果不是貌比无盐,怎麽会有人不赞她容貌反而称她才女?
 
  可这个想法在陆怀玉看到杜婉如的一瞬间立刻就变得粉碎。
 
  满场女子,陆怀玉只觉得和人吟诗作对一身清雅的杜婉如是最美最柔最娇最夺目的一朵花,自己那些妾婢就算全加起来也比她不如。心中这样一想,对杜婉如的殷勤吹捧自然也不在话下。不光是陆怀玉,就连一心想娶皇亲国戚的陆怀秀也觉得此女动人心扉。
 
  就在满场的男子以杜婉如为中心,对各家千金小姐施展自身魅力时,陆弃被刘婶叫进了屋里。
 
  “小少爷,您又去马房了?马兄弟也是府中下人,有他自己的活儿要干,您不要老是去找他。”刘婶不知第几遍的叮嘱陆弃道。
 
  “我知道,我都是瞅见没人才进去找他,我不会给他添麻烦的。”陆弃左耳进右耳出,点点头表示知道。他对刘婶虽然不亲,但对她还是有一份尊重。
 
  刘婶虽然不喜欢陆弃太和马夫接近,但是这些年一直受到马夫照顾,也不好叫小少爷一下子就离了那马夫。想想,转换了话题。
 
  “小少爷,你能不能去府里的花园一趟?帮我采些荷叶来。”刘婶敲敲自己的膝盖说。
 
  “去花园?”陆弃眉眼中透出不愿。他好像听马夫跟他说,今天花园会很热闹。
 
  刘婶瞟了一眼陆弃,垂下眼帘,又加了一句:“昨晚马兄弟不是送来一条五花肉吗,我想用荷叶包了给你们弄点粉蒸肉尝尝鲜。天气热了,我怕把肉放坏,费了马兄弟一番心意就不好了。……五花肉可不便宜。”
 
  一听刘婶这样说,陆弃想想马夫那几个工钱挣的也不容易,这条五花肉大概又让他花费不少。这样一想,也就不觉得去花园是件讨厌的事了。心想如果有人,他尽量避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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