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里不一样。
这是他的故土,哪怕时间跳跃了两千年,在重新看到秦长城那一刻,从灵魂里涌出的触动,都让那一路的辛苦与危险化为一个值得。若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他为何要回来,安息帝国孔雀王朝甚至迦太基罗马,哪个不能成为他的安身之地?
从现代社会走出的他,原本已把自由民主富足视为理所当然,哪怕只是带来一颗种子,能让故土的人们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也会为自己做到的事情骄傲。
所以……所以今天就去打野了,晚上,晚上就不回去了!
严江回到客舍,看着熟睡的大猫头鹰,低头有些心虚地亲了一口,留下一块有字的木板,表示家里要断粮了,晚上要去赚一点钱,肉干在包袱里,有点冷硬你将就一下。
然后就带上装备出门准备大干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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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路上被李信小公子缀上,这名年轻人以一种兴奋的语气说看到江兄这模样就像看到我爹准备打仗一样,肯定是去搞事情的,不带上我,那也太不够朋友了。
严江倒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寻思这小子天生就是喜欢贪功冒进的主啊,难怪将来秦国灭燕时能脱离大部队三千轻骑追击千里,从河北打到辽东,生生立下擒燕王大功,功至王候;当然也就更难怪他会把秦王的二十万大军葬送在秦楚之战,被家里拿三代爵位换回小命,回家种田了。
既然如此,就算甩掉他,他怕是也要跟来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可能就得卷着陛下跑了,便带上吧。
陇西从秦建国起便是流放之地,逃亡的盗匪特别多,山高林密,是大猫的最爱,不少都喂了华南虎,但也有顽强生活下来的,他们聚为群盗,敌进我退,敌来我躲,堪称游击先锋,没事就骚扰落单的村民,毁坏田地,劫掠商队,在郡城的人头个个价值十金以上,人人能换一百石粟米,差不多是三头牛的价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趁着天色,两个勇夫直入深山。
严江是野外王者,而李信连个青铜都算不上,是个只会跟着喊666的咸鱼,一路光是把走丢的他找回来,就耽搁了他至少半个时辰。
好在这只咸鱼不笨,几乎是天生的战将,只是跟来几个时辰,便基本学会如何在丛林里穿行寻路,看严江追踪的要素,也能说个一二来,至少勉强跟得上,遇到华南大猫林中野猪时也可以灵敏上树,至少不给严江添麻烦。
出呼意料的是,严江并不杀大猫,说这是什么灭绝动物,他有一种药剂也不知是什么配的,撒出去便能惊走这种大猫,还有一只特别肥的大猫一直缀着他们身后,仿佛准备在其中叼走一只,让李信汗毛倒竖,两股战战。
每次看着那只大猫靠近,严江倒一箭射出,阻了对方路途,中间甚至找了偶遇的野猪,被他一箭射入眼睛,然后丢去喂了一只看起来特别肥的大猫,终于让它没再跟来。
山高林大,一路天色渐暗,密林更加危险,不时有虎啸狼嗷,李信走得面有菜色,拿剑的手握得死紧,但没有说一声苦,更没有半点退出的意思。
他们也顺利找到了一处盗匪巢穴,说是巢穴,其实是一个不大的溶洞,周围用草木掩盖着,围绕着一堆细小的烟火,里边的群盗不过八九人,个个长得比隶臣妾还面黄饥瘦,宛如饿殍,远远看去,眼里似乎都有幽幽绿光。
九个人头,九十金,换算下来是四万多钱,怎么都够用大半年了。
严江看了一个方向,开弓拉箭。
他的弓箭学自里海附近的斯基泰弓骑兵,复合弓是安息阿尔沙克一世亲手送的,为他练手的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整个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的距离,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的命中率的。
杀他们,没有一点心里负担,因为他们围绕在一起啃食的,是一具老人骸骨。
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的和兔子一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哦。
下一秒,铎的一声,说话的盗贼便被一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
在盗贼拿起削尖的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一名盗贼胸口血花一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觉得我可以选三个!”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了上去。
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一箭,将最近一人射中胸口,长弓一收,反手就一刀收割了面前又一个人头,侧身一避,把身后的一名盗匪割喉,他的战斗极为狠厉,没有一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的技能,让他们无数次从军队手中逃生。
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一声,拉开距离的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么。
他再拉一弓,又是一箭射出,立时又倒一人,再开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
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一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一个往林中飞奔去,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去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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