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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我回来的。”沈汉耸肩,不由分说泼他一把水。
沈霄怒笑,要狠抽沈汉却被躲开,“小王八蛋!”
“我只比你小一岁。”争斗之中,沈汉还轻松放回一个瓷盘。
地方狭窄,两个人都高大挺拔,肩膀挨着肩膀。温馨的灯光和水声里,沈霄冷哼,既然身上被打湿了,就也挽起衣袖洗碗。
他们妈妈现在还没有钱去买自动洗碗机,因为她一旦手头阔绰,那些钱就会进到互救会的捐款箱里,或者送到食不果腹却要打官司的穷人手上。
“我害得你丢了戍卫团的职务?”沈汉突然问。
他们兄弟之间从不多问,也不多说。就像沈霄不问沈汉为什么要不在场证明,沈汉也很少问沈霄。部分是因为他们都执行过很多情报任务,许多任务里的事是连血肉至亲都不能知道的,他们习惯了对兄弟保密,对母亲保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都是成年男人了,他们相信对方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事,为自己负责,不用一个兄弟插手。
但这次不一样,沈汉第一次让沈霄帮这种忙。说到底是他没管住下半身,对不该脱裤子的人脱了裤子,才连累沈霄。
“不是你这件事我也要想办法弄个处分。”
又放回一个碗,泡沫和水沾到肌肉线条清晰的手肘,沈汉甩干手上的水,他那份已经洗完,剩下的留给沈霄。
“你就那么不想升少将。”
沈霄嘴唇扯出讽刺的弧度,本来就深刻浓重的脸上咬肌绷紧,“再往上走就不可能做纯粹的军人了,我厌恶勾心斗角的政治。”
他的哥哥要自由,天性刚强,受不了一点点拘束,也做不出一点点妥协。
卫将军要他的哥哥寸步不离地跟他往上走,他的哥哥却恶心再往上走不得不面对的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
沈汉的第一反应是,太浪费了。他哥哥明明可以做一只握剑的手,却满足于做联邦的利刃,别人手里的利剑。
同样的土壤,同样的种子,可以长出两棵迥然不同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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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汉和沈霄是两种人。
沈汉一时没说话,他暗自诧异,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一个咖啡杯被沥干水放在台面上,沈霄用抹布擦手,“你为什么烦闷?”
沈汉微微眯眼,望向天花板,“我想请一个很长的假,长到帝国访问团走人。他们还没来,报纸上电视上已经全部是关于帝国访问团的消息。访问团里有多少贵族,联邦人民居然也对贵族的八卦津津乐道。”他后靠墙壁,叹口气,“差不多每天都有人问我帝国的事。”
沈霄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面容相仿,但气质比他温和的弟弟问,“我不想人知道我们,还有妈妈,以前在帝国是什么身份,很虚伪吗?”
沈霄最终摇头,吐出的字重若千钧。?“不。”
沈汉笑了笑,“哥……”手臂搭上沈霄的背。
第二十一章
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新都国际航空港外一弯碧水映着热烈的日光,旗舰盘旋着化作一只紫色巨船,缓缓降落在银光夺目的水面。
三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和主持人围在航空港外,激动万分。
“刚刚降落的是帝国皇帝御用的“紫水晶号”,它从柏丽宛榭宫直飞到这里,带来了高贵奢华的帝国风情……”
快门声此起彼伏。
转播的大屏幕前,沈汉按了按太阳穴。
“这些媒体对帝国也太谄媚了吧!”莫少校气得眼珠发红,恨不得把兴奋的记者和主持人统统逮捕,“他们都该被判处叛国罪!”
他的兄长死于联邦帝国的战争,像许多沈汉曾经的战友一样。沈汉完全理解,为什么莫如兰不能坐视他哥哥用生命保卫过的人民掉转头去崇拜帝国贵族。
“让人恶心,但不犯法。”沈汉以为自己会斥责、嘲讽媒体在这件事上的无良表现,却连对此感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我在很多事上佩服你哥哥,其中有一件就是,他明知道我们保护的民众健忘,仍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他保护的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自由里包括新闻自由。”
莫如兰默然一阵,咬紧嘴唇,“帝国访问团三天后真的要来我们基地参观?”
“我们还要负责帝国访问团参观期间的保卫工作。”沈汉的太阳穴又开始发胀。
屏幕上,这个很明显亲帝国的主持人叫出声来,“扶梯降下了!舱门打开了!帝国的伦诺克斯公爵大人第一次访问我国!”
豪华旗舰的舱门已经很高,那位公爵居然要微微低头才走出来。才刚出来,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就敏锐地看向镜头密集处,露出公式化微笑。
好一位不同寻常的大贵族!沈汉的目光立即锁定在伦诺克斯公爵身上。在他第一次亮相前,沈汉订阅的新都小报都在猜测这位公爵会穿什么衣服——传统庄重的帝国长袍还是新式的简易西装。
新都居民很少会和关心一个二十岁的女星穿什么一样关心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
但他的衣着代表了他的态度和他未来的政治主张,现在展示给千万双关注他的眼睛。
他穿着一袭帝国贵族的紫袍,浓重的紫色上绣着金线。紫是帝国最尊贵的颜色,皇帝的居处墙壁都是紫色,所以称之为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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