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嗓子疼。
许是黄砂刮入了喉嗓,他想。
又或许是近在咫尺时,反倒思乡情怯。
是一种不敢直面的怯懦。
苏文羡徘徊复徘徊,鹿皮靴子在沙漠中踱步,不远处一株沙棘枣顽强地生长在盐碱地中。
不行!我堂堂小侯爷,不能这么孬种!他想。
……他想了很多,最终还是没敢上前撩开那座白房子垂在门前的厚重油布毡子。隔着一道油布毡,以及毡子后的门,他听了一下午的朗朗读书声。直听的他昏昏欲睡。
苏文羡仰头,见到一弯淡白色的月牙。像极了某年某月,那书生腼腆一低头,于床帏内咬在他肩头的齿痕。
那书生真狠心啊!一口咬的入肉三分,宛然留在他左肩,至今仍未湮灭。
暖玉……呵!他的书生,那个名叫暖玉的小书生,即便于百年后转生,依然是个酷爱读书的小傻子。
苏文羡笑得有些甜,最后笑容渐渐淡了,便有些酸楚。
*
“为什么不去找他?”东方楚坐在画舫中,手执着一只双耳银壶,往杯中倾注一汪碧青色的百日红,闲闲地含笑问道。
苏文羡沉默地坐在下首,一声不吭地接过酒杯,仰脖,喝了个干净。
良久,才突兀地笑了一声。“没意思。”
“怎地没意思?”东方楚眯起眼,怀中左拥右抱,笑得畅快。“那一日在界碑后,哥哥我可是亲眼见你为了人冲到马蹄前,那股子奋不顾身的劲儿,啧啧,当真令人动容啊!”
他平日里与苏文羡调笑时,这人都会着恼。所以东方楚说完,就下意识放开左边怀抱中那个眉目清秀的小倌儿,啪嗒一声打开折扇,遮住脸。
打哪儿都好!可千万不能再打他的脸。
不料这次他等了足有三息,都不见苏文羡发作。
再抬眼瞧过去,苏文羡正提起双耳银壶,口对口,咕嘟嘟往脖子里灌酒。
东方楚连忙抢下酒壶,站起身往怀里护着,慌忙道:“这百日红得三两银子一壶,是我家乡顶好的酒。必须得家中有女儿出嫁,才能酿这一壶百日红,是宴席中抢来的。你可不能这样糟蹋银子!”
“你还缺银子?!”苏文羡不屑地嗤笑一声,狭长美目中叫酒气醺的微红。他往后一仰,身后自有伶俐的十三四小倌儿扶住他,以汗巾子给他擦汗。鬓角染了黄沙,又染了几滴酒,显得颇有风尘味。“……没意思!都不再是那个人了,小爷我也没那么廉价,非得巴巴地凑上去,与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人,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
画舫中晃动的歌声中,苏文羡的声音也有些模糊。
东方楚默然一瞬,随即摇动折扇笑得倜傥。“既如此,那为何你不随他们一道,去西京城瞧个热闹?别打量着你偷跑去阎罗殿,持红缨/枪/逼着青鸾给你翻生死簿的事儿哥哥我不知道!”
“……你醉了!”苏文羡语噎,只手指着周遭各个唇红齿白的七八个小倌儿,狭长美目中射出寒光。“你,还有你,你们听这位爷说的胡话!”
“我们可听不懂!”小倌儿都掩着嘴笑,声音脆生生地撒娇道:“爷爷们说的什么,我们自来都是不懂的。我们只会陪爷爷们吃酒看花,不带耳朵,也没有眼睛。更加没有舌头,嘻嘻!”
“是啊,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苏文羡拍桌大笑,冲东方楚道:“你家中孙女出嫁,就留下这么一壶百日红?给小爷我全部拿出来,今日不醉不归!”
东方楚定定地望着他,最后摇头叹笑。“可当真什么都瞒不过你!可怜我那时都没来得及娶亲,这孙女儿,还是旁支过继给我的。”
“有香火就不错了!”苏文羡笑得满不在乎。“我苏家都不在了,门庭都没了,小爷我不是照样过的开开心心!”
反正漠北马市人来人往,再无那一个人佝偻着背,伏在地上给他当脚踏。
那年九月的秋风仿佛仍飒飒响在耳边,他手中持着马鞭,撩起雪白狐裘,翻身跨上马背。扬起手中马鞭,朝仍伏在地上的那个书生道,小爷我今日要去秘地办差,你且留在家中,待我回来时若你不在,哼哼,仔细小爷叫你一个月下不来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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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书生闻言惨白着一张小脸,却尽力朝他笑,道,在下于侯府中等你。等小侯爷你回来时,煮面给你吃。
须放葱白,不许放葱花!苏文羡夹起狭长美目,在秋风中笑得璀璨。
好,在下只将葱白摘出来,切的细细的。那书生仍然在笑。
……倘若他当日里再仔细些去看,便会看到那书生笑得分明悲哀。
可是当日里,他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一直在错过那个人。
苏文羡抿干一口百日红,他想,暖玉呵,为什么你那时什么都不说,哪怕小爷我不肯应你,你好歹也该于床弟间,说一声你心悦于我。小爷我这么好的一个人,要财有财,要貌有貌,临死的时候居然也没得到你一句情话。
或许,暖玉那时曾说过的。
在某次他将人弄哭了以后,暖玉那个傻子曾经含糊地沙哑着嗓子哭喊道,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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