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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 奈何 作者:三个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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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无救与她道了别,踏着无边的月色往酆都赶,一肚子的疑问不得着落,让他堵得慌。最要命的是,昨天刚说过要和苏荷后会无期,如今事情绕到了玉坠子上,这要他如何开口去找人家要回。
  果然给人后路,就是于自己后路。如今倒好,轮到他去当回牛皮糖了。
 
  ☆、第十一话 阿爷 
 
  阿傍阿玛今天带回的最后一批鬼魂中,有一个耄耋老人分外醒目。那时候的人,活到古稀已是不易,耄耋老人几乎是百年一见。  
  所以就是阿傍阿玛,对这个老人也格外照顾些,当然,这其中还是另外的原由。
  这个老人名叫肖之焕,生前说好听点是个教书先生,往难听里说,就是个穷酸书生。他一生过得清寒,也没考中个功名,生有一女,名唤肖玉,还未到出阁年纪就身染风寒而亡。
  肖之焕虽然生活贫寒,但心胸豁达,不怨天尤人,自艾自怜,大概正因如此,他整整活了八十一岁,这才安然的闭上了眼睛。
  死前他对膝下的大儿子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在他心里放了几十年。
  “阿臣啊,我这就下去见你妹妹了,你妹妹不知道还认不认识我这个阿爷了。你好生照顾你生病在床的姆妈,不要让她知道我走了……”
  肖之焕的妻子李云娘瘫痪在床已有十余载,如今更是神智不清,连枕边人都不认识了。
  交代了这些,肖之焕就缓缓闭上了眼睛。他走得很平静,无病无痛,这也算佛祖对他早年丧女的一种弥补吧。
  “这里……是哪儿啊?”肖之焕老眼昏花,阴间又没有太阳,虽然很神奇的可以看到眼前的景象,但他到底年纪大了,难免有些恍惚。
  “这儿已经到了忘川河了,前面那座大殿就是天子殿了,到了里面判官对你生前所作所为自有判定。”阿玛跟肖之焕做了一番解释,便和阿玛带着这群鬼魂先到了一边的凉亭里歇息。这些鬼魂一路从鬼门关走来,翻过恶狗岭,走过金鸡山的,早就口渴的不行了,一见凉亭边上有股泉眼,纷纷上前取水喝。
  阿傍取了一碗水递给肖之焕:“老人家,你喝口水吧。”
  肖之焕道谢接了过来,正口渴难耐,仰头喝下。
  这个凉亭就是传说中的迷魂殿了,这些鬼魂疲惫不堪,根本没有注意到凉亭上悬挂着迷魂殿的匾额。阿傍阿玛仔细确认过所有人都喝过了迷魂水,这才继续催促他们赶路。
  肖之焕生前是个爱行善的教书先生,他被分配到了身为判官之一的赏善司那儿。赏善司执掌善薄,身着绿袍,笑容可掬,翻过了肖之焕的生前行善记录道:“肖之焕,你生前行善,这一世虽然过的穷苦,但善人有善报,下一世你会过上富裕的日子,只是你的鬼寿未满,需在酆都服满鬼寿方可投胎。阿傍阿玛,你们给肖之焕指明方向,让他去酆都报道吧。”
  “属下领命!”阿傍阿玛应了,领着肖之焕往外去了。
  “这之后便是您老自己走了。”阿玛指了指酆都的方向:“您一直往前走去,就会看到一个城门,那就是酆都了。到里面了,您就能见到您女儿,我们的无常夫人了。”
  “我的女儿……”肖之焕激动的拉住了阿玛的手,丝毫不畏惧这个长了马脸的小个子:“你是说,我的玉儿么?你刚才叫她什么?”
  “就是您的女儿,我们七爷的老婆,无常夫人,她正在酆都等您呢。您快去吧。”
  “无常夫人……无常夫人……”老人家知道黑白无常,好歹算个吃公粮的,女儿下来后,应该没受太多的苦吧。这么想着,赶紧迈着蹒跚的步子往酆都赶去,迫切想要见上这个早逝的女儿。
  “阿玛……”阿傍看着离开的老人:“七爷可是吩咐我们好好照顾一下的,这样行么?”
  阿傍阿玛完成了判官交代的任务就继续朝阳间走去,听到阿傍的话,他停下来挠了挠头:“我刚才有叮嘱他经过野鬼村不要停留吗?”
  “好像……有……又好像没有……”阿傍呆张着嘴想了半天,也没能给个明确的答复。
  阿玛看着他:“好像有,又好像没有?这是什么回答?”
  “呃……就是有吧。”阿傍最怕听他又骂自己猪,赶紧被上了一句:“嗯!有!”
  阿玛点了点头:“有就行了,这条路除了野鬼村危险,其他没大事,我们还是快快回阳间收魂去吧。”
  “哦。”阿傍看了眼老人离去的方向,在心里默念了天齐仁圣大帝的名号一百遍,希望自己刚才的话没有说错。
  话说肖玉得知了今日便是自己父亲阳寿已满的日子,特意抽了空在城门处等着肖之焕,可是一连换了好几根蜡烛了,都未见到自己的父亲出现。
  肖玉有些急了,却没有任何解决之法。
  眼见着戌时已到,老父亲却始终没有出现,谢必安又执行公务未回,不知道老父亲是否遇到了什么麻烦。按说不会,谢必安之前就和牛头马面打了招呼,让他们好生照顾些……不过,牛头马面的行事风格,肖玉也颇有耳闻,不会是事情没办完整,让他的老父亲游魂在外了吧?
  “七夫人,我又来叨扰了。”正在焦急间,身后传来令人生厌的声音。 
  肖玉心里焦急的不行,哪儿还有心情应付楚江王,但是又不好得罪他,只得迎上前:“肖玉见过二殿。”
  “咦?这是怎么了?好像心神不宁啊。”楚江王倒是个细心人,一眼便看穿了她:“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
  肖玉看着楚江王,突然眼中一亮:“二殿,肖玉有一事想请二殿帮忙。”
  楚江王一听,眼睛比肖玉更亮,立刻道:“有何事,只管说来,本王当仁不让!”
  “今日乃肖玉老父亲魂归地府之日,按理说老父亲应该早就到酆都了,可至今未见人影,肖玉心中有所不安,无奈走不开,二殿可否派个人帮我去查看一下,是不是出了什么纰漏?”
  “本王还当何事?这有何难?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你的麻烦就是我的麻烦,你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你的老父亲就是我的……”楚江王越说越不像话,肖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这才知道说错了,赶紧刹住了话头:“本王这就让人去查,你且回店里歇息着,本王去去就来,一盏茶的功夫,定将你老父亲带来你面前与你相聚。”   
  “多谢二殿。”肖玉福了福身子,心中总算是定心了些,便在店内静候楚江王的消息。
  楚江王虽然为人混账了些,成天沾花惹草,但总算还是个阎王,办这点事情倒也不难。原来老人家路经野鬼村的时候,叫那些野鬼们抢了手脚,倒在路上无法前行。好在楚江王派的人很快赶到,鬼差们当即捉拿了那些想进入酆都的野鬼,重新卸了手脚给老人家装上了,又用小鬼轿子把他抬回了酆都。
  肖玉看到自己的老父亲坐着轿子一路被送到了蜡烛店,眼睛顿时就湿润了,赶紧上前搀扶了肖之焕:“阿爷,女儿不孝,让阿爷受苦了。”
  “你是……玉儿……”肖之焕眼见死去几十年的女儿,依然当年的模样,不禁老泪纵横。
  父女俩几十年未见,如今在这里重逢,千般滋味在心头。
  楚江王这回总算识趣,没有打扰他们父女团聚,等到肖玉想到要谢他的时候,楚江王早没了人影。
  楚江王虽然来蜡烛店每次都表现的不像话,但是这个人情肖玉却还是记住了,寻思着下次该如何还了这个人情。父女俩在蜡烛店絮叨了一阵子,谢必安也回了家。这个女婿也算是初见,肖之焕见他浓眉大眼,英姿勃发,甚是欢喜,总算给女儿找了个好夫君。
  一家人在蜡烛店打烊后,欢欢喜喜的回了家。
  范无救这两日颇为烦躁,不为别的,只为如何开口去要回那玉坠。自己前脚才把话说那么绝,后脚就要找上门去讨输给人家的东西,就算他脸皮比城墙还厚,也实在开不了口。和谢必安分了手,他没有回去,头一遭主动到了奈何桥,坐在桥头看着孟婆给那些鬼魂发着汤。他一边看着,一边烦恼着如何去跟苏荷开口。
  远远看到阿傍阿玛接了最后一批魂回来,看到范无救的目光,阿傍赶紧别过了头,不去看他,似乎是心中有鬼的模样。范无救当然不会想到这是阿傍心虚,看到他就想到了白无常,想到白无常就想到那老头儿,不知道有没有顺利到达酆都。
  范无救满脑子都是玉坠的事,根本没有在意那么多。他看着忙碌的孟婆,不由开口道:“姐姐,你来这里千年了,可还记得第一碗汤分于何人么?”
  孟婆的事,范无救听孙老头儿说过一点,倒是很让他好奇的。
  孟婆的手停顿了一下,点了点头:“自然是记得的。”
  “这么久,姐姐居然还记得?”范无救手下锁过的亡魂无数,来这里才几十年,却已不记得第一个锁的魂是什么模样了。
  “第一碗孟婆汤是端于我心爱之人喝的,我怎么会忘记呢?”
  “这都过了千年了吧?姐姐还记得?”范无救才来这里四十来年,是不是鬼的记忆要比人类强上百倍?千年下来,不要说是心爱之人了,范无救若是不照镜子,怕是连自己的样子都不记得了。
  孟婆没有点头,也没有否认:“除非我喝下这孟婆汤,否则我这一辈子都记得。”
  “姐姐真会说笑,哪有孟婆喝孟婆汤的道理?”范无救笑了笑,左眼下的泪痣隐隐缀在皮肤上,若不仔细看,是不容易发现的。
  孟婆笑了笑,给范无救端了杯茶:“今日八爷怎么有空到我这儿来坐?”
  “也没什么,就有些烦心事,一时不想回去。”范无救接过来谢了,抿了一口:“其实关于姐姐的事,我听过舍间传闻,没想到竟是真的。”
  孟婆笑了笑,并不接范无救的话题:“八爷是稀客,既然今日来了,我给八爷说个故事吧。”
  “愿闻其详。”范无救微笑着点了点头,把茶放在了桥桩上。
  孟婆在奈何桥上守了千年,想必知道的故事要远比孙老头儿来得多,来得有趣。关于如何开口要回玉坠,范无救反正也想不出个头绪,不如在这里听听故事,放松一下再说。
  “八爷锁过那么多的魂,可曾注意过那些魂魄中,有人脸上有酒窝,有人脖子后有痣,或是胸前有痣?”
  “这自然是有的,脸上有酒窝或有身上有痣,这不是再平常不过的么?”范无救拿手指指了指自己眼角下方:“我不就有么?”
  “八爷脸上的痣叫泪痣,那些脖子后或胸前的痣八爷可知道叫什么痣吗?”孟婆笑道。
  “这倒不知,请姐姐赐教。”
  “这种痣叫苦情痣。”
  范无救听了,点了点头:“这么说来,苦命之人才有这样的痣了?”
  “孟婆汤又称忘情水,一喝便忘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沉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遗忘得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相见不识。”孟婆继续分发着孟婆汤:“可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喝下孟婆汤,我拗不过他们,便答应他们,在这些人身上做了记号,这个记号就是要么在脸上留下了酒窝,要么在脖子后面点颗痣.要么在胸前点颗痣。这样的人,必须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磨折等上千年才能轮回,转世之后会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那个‘记号’寻找前世的恋人。”
  “原来还有这样的渊源……”范无救点了点头:“如此痴情,倒也叫人感动。世间无情的人笔笔皆是,但情根深种的人却也并非没有。只是……如果只是一方留下了这个‘记号’,而另一方却无此意,那即便相遇了,也恐很难前缘再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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