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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的后续+番外 作者:三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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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性别转换 武侠

  我点了点头意识九号继续说下去,不过听这话咋这么怪,有一种怪蜀黎拐卖小萝莉的气氛。
  “有两个富二代跑到穿越司下订单,一个穿越要勾搭无花,一个穿越要勾搭花满楼,但这两人是兄弟,而且还是兄控和弟控,不愿分开,要求把《楚留香传奇》和《陆小凤传奇》相融合。虽说像这两个世界有很多,但融合世界天帝BOSS是不予许的,哪怕天帝同意,法则也不会让我们这样做,硬是违背天道,是要被抹杀的。原本冰山你只是临时雇佣的员工,穿越司这高一层的机密则只有核心工作人员与正式工作人员才可知晓,这次算是破例了。于是阎王大人和我们商谈了九九八十一天终于决定把这俩大佬派到你所在的这个世界,记住你要好好扮演无花让人勾搭,不能出岔子,而花满楼你就不需要管了。至于这世界上的穿越女穿越男的我们会挨个处理,这你就用操心。所以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为了党和人民的需要,哦不,是为了阎王和天帝的期盼,你要好好努力,早日完成任务,甩脱债务。”
  说罢,九号伸出手要拍我的肩,但看见那油光光的手如果在我这白生生的衣服上挨一下,我相信油渍肯定很明显,况且现在立白去渍霸还没发明出来。于是我阻止了九号的勉励的表达方式顺便挺直了腰杆,冷冷看了九号一眼,又望了望边上的归然不动的叶城主,回味着“要好好扮演无花让人勾搭”这一句包含红杏出墙意思的话。
  其实我的意思很明显,这一眼是告诉九号他不怕我家后院起火吗?叶大城主知道了,多半会创下另一绝招——唤作:天外杀仙。
  九号微咳了一声,劝我不要担心还侃侃而谈地说道人不风流枉少年时,叶孤城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杀气腾腾地站在九号面前了,碎云剑指在某人的心脏处。
作者有话要说:  
 
  ☆、章八 小说内容概括
 
  关于这篇文章,三该咋说咩。。。咳咳,三正式宣布三不写此文了,啥,三亲亲爱爱的读者们木要砸臭鸡蛋。好吧,三这是弃文了(对手指ing)但三会把文章大概的情节内容写出来,读者们对此文也有个了解,在此对大家说声对不起(说声对不起,还要警察作甚?)好吧好吧,三错了,三从未发生过文思如尿崩的奇景,三只发生过情节如蟑螂一样乱爬的情景。之所以不写此文了,原因各种各样:有被游戏小三勾走的嫌疑(4399小游戏算其中一个,占百分之90),有被小说小四勾走的嫌疑,有被音乐小五电视小六睡觉小七漫画小八等等勾走的重大嫌疑,最后的最后就是三因为有众多“小情人”被学校抓获,关入名曰学习的监狱,三的“犯罪工具”被锁入家中,受“看守人员”父母照看,“小情人们”携着三的巨款(一寸光阴一寸金,暑假两个月,多少寸的光阴啊,值多少金子啊!!)逃离到一次元二次元中,三木有爱了,木有钱了,于是三心灰意冷直接和“正妻离婚”(指此小说)了。咳咳,好了,三不多说了,以下是小说大概内容(顺便提一句,此文番外还是要写的,有几个副cp的番外,大家可以猜猜是哪几个):上节我们提到因为九号的胡言乱语,叶孤城很生气,其中有一问题就是为什么叶大城主在周围时间冻结的情况下会动起来,其实是这样的,穿越司的人员清理这个世界的穿越者时,叶馨就偷偷摸摸地把穿越者人人都有的防止时间冻结的机器送给了叶孤城,之所要送,是因为叶馨童鞋已经脑补到了为什么此世界会出现无花和其他本不应该出现的人,再加上穿越司急着要清理人,肯定发生了不得了的事,为了维护叶西cp,不拆cp,于是就发生了那样的事,叶城主得到机器就可以自由行走江湖了,当然在叶孤城零下一百多度的眼神下,九号肯定不会收回机器。之后,发生的情节就是《银钩赌坊》(这和笑大的那点情节接不上,但并不会妨碍到),两位想要勾搭五花和花满楼的兄弟富二代,一个要了东方不败的壳子(木有自宫的,这是哥哥),一个要了顾惜朝的壳子(这是弟弟),后来发生了一系列一系列的事,三就一笔带过,读者可尽情脑补。最后,不出意外,两兄弟勾搭在一起了,欢欢喜喜,快快乐乐回现世了。不过,此文还未完,因为穿越司是搞穿越的,穿越就要开起时空隧道,以至于会造成时空裂缝,各种人物灵魂乱串,于是穿越司忙起来了,九号忙起来了,林晓也同样忙起来了,顺便加一个叶孤城。时空裂缝的开启,让一些盗版穿越司的生意火起来了,一些木有经过正版穿越司许可的偷渡穿越者就穿越到各个世界,还带着各种高科技产品,也在盗版穿越司买了些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东西。林晓的任务就是干掉偷渡穿越者,帮忙一起解决时空裂缝。于是她就顶着西门壳子来到了她第一次来的死神世界,路遇各种熟悉之人,好吧,其实路遇了小时候的大白,小时候的蓝染boss,小时候的市丸狐狸等等,这就叫做冥冥中自有约定,当然,也解决了十个准备从娃娃抓起的穿越者。之后,她来到了《秦时明月》,这次还是顶着西门大侠的壳子,被几个穿越者误认为盖聂,然后她发现一个问题,盖聂真的长得和西门剑神很像,就因为很像,她几次三番被卫庄他们追杀,有次忍不住还手了,在西门剑神强大的剑术下,她被卫庄夸赞了——“哈哈哈!!想不到我卫庄习得纵横剑术这么多年,却还是输于你手!盖聂啊盖聂,你骗得我好惨!”好吧,其实卫庄你和西门剑神不在一平面上的,不过这话咋说的这么引人遐想。解决完《秦时明月》的穿越者,林晓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忽略的就是盖聂,咳咳,此盖聂非彼盖聂,他其实是叶孤城,叶孤城为什么回来,因为他是秉着一种夫妇共勉的精神来帮助林晓的,九号在叶孤城的威胁下就允许了他跟在林晓身边,只不过不能说出他自己是谁,而且在《秦时明月》中,叶孤城和林晓相处的时间加起最多就三天,还是断断续续的,和卫庄相处的时间倒是挺长的,于是叶城主嫉妒了,等林晓走之后,他去报复了,赢了卫庄一次又一次,他得到了卫庄长大后的第一次破口大骂——“盖聂!我就夸你一次,你不要以为天底下就你剑术最好!!”叶城主不听,继续挥剑。“盖聂!!等我学好纵横剑术的精髓所在,必会赢你!!!”叶城主不听,继续天外飞仙。“盖你妹啊,盖聂!!!你当初如果不是故意输给我,老子会长大后不停追杀你么?!如果你当初和我是这样比试,老子会对你穷追不舍么?!啊啊啊,老子的发带掉了!!!盖聂,你踩到老子的发带了!!!!”(剩下的情节,三以后慢慢打)                        
作者有话要说:  
 
  ☆、章九 小说概括(二)
 
  上节提到叶城主进行“追妻之旅”。处理完卫庄同学,叶大侠便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俗称留下一堆烂摊子。这就苦了回归自己身体的真盖聂,天天躲着卫庄,躲避不开还要一头雾水地听卫庄那堪比寡妇的抱怨(寡妇?作者已死,详情请问作者身后手握利剑的卫庄),顺带着还要躲开分分钟要人命的剑气。为毛咩,他家的小师弟一直都很淡定,咋会变成这副模样…盖大侠深深憔悴了。这边闹得是天翻地覆,而林晓那边…哈作者卖个关子,用手机打字太费力了。(好好一篇角色扮演文被三弄成这般模样,三自己都伤不起。好吧,其实三也不擅长写这类文,为了不败坏,三就此搁笔罢了)推荐好文:万法纯阳看得三死去活来的:-D                        
作者有话要说:  
 
  
 
  ☆、章十 情节概括(三)
 
  林晓很悠闲。不得不说这次扮演的人很好,好到她觉得自己再次是个面瘫加冰山都没那么哀怨了。《圣斗士星矢》是部老动漫,老到林晓只记得一个种马宙斯,一个骚包波塞东还是塞波东,以及万年宅的哈迪斯。成为哈宅男,林晓表是很幸运,至少不是前两者,特别是某种马。解决一批又一批来女票哈宅男的偷渡者,林晓表示作为冥王收集偷渡者的灵魂简直不要太容易,吃吃冥石榴喝喝小茶,嗯,小日子备棒。那么叶孤城在哪?呵呵,当叶城主醒来时,他发现个问题,那就是他身边那个衣不闭体的女人是谁,还有他的身体为何倾向于半露?于是乎,叶孤城就成了上述中的种马宙斯。叶孤称很生气,他为他家的西门可是守身如玉。那么生气的结果是某城主拿起雷杖当剑劈了起来,然后不小心惊动了其他神灵,包扩林晓。当林晓来到奥林匹斯山,看到把雷杖头朝下用着表准的握剑姿势的某人,其实她知道她不想认出叶孤城都难… 无良作者表示更新真的很慢。对了闹文荒的读者们可以去看妖沧海的《玩坏男主》真心不错,不过也许大家看过。祝大家新年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章十一此文完了~
 
  作为神灵,众神表示太阳从西边升起都不奇怪,只需叫阿波罗就行了。然而众神表示如果宙斯能洁身自好那么就是冥王能微笑着和气待人的那一天。直到某天后,这个不切实际的幻想实现了,不过冥王还是那副老样。现任哈宅男的林晓与先任宙斯的叶孤城在维护情节的前提下强强联手清理了绝大部分的偷渡者。有些看苗头不对紧急呼救了盗版穿越司或强行使用穿越机器想回到现世,但是却被林晓请来的九号一网打尽,有的漏网之鱼幸运的回到了现世,不幸的被时空漩涡搅拌成渣渣,亦是跑到不知名的空间大概永远会不到现世(例如:侏罗纪时代)。时空裂缝的问题在全体穿越司员工的齐心协力下有所改善,在把一些原著里不小心被卷走的灵魂送会去后,时空裂缝终于修补好了,在此恭喜林晓和叶孤城各成为穿越司正式的一员。至于大家会问楚留香那群人怎么办,作者会告诉大家他们回到《楚留香传奇》里去了,他们多余的记忆已经被删除了,这是防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陆小凤等人也是同样如此。大家是不是觉得有些遗憾的,作者亦是如此。本文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之两剑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篇作者死扣下来的番外,至于逻辑,哈,那是什么,能吃么?
  从前,中原有一剑,为西方的一名疯癫且武艺高超的铸剑师所铸成。他亲手屠杀掉九九八十一个恶贯满盈的凶煞之人,用他们的血灌入剑池内,再用烈火烧烤百十余天,最后这位铸剑师把他强迫参与进的其余铸剑师一一杀死,而他自己用全身内力为此剑开锋,变成了废人,在他的仇人来时,疯疯癫癫的铸剑师把剑送给了当时剑道第一人,那人虽不情愿,却抵挡不住爱剑之心,终于收下了此剑,但铸剑师当场暴毙,然而嘴角却挂着无比满意的弧度。那人为他收尸,只立了一个小小的坟包---坟前石碑未立。此事只为两人所知。云海之外,曾匿藏着一把天子之剑,不过是前朝的罢了。此剑锋刃锐利,剑身光洁,不似历来天子之剑的华而无实。这是一把利剑好剑名剑,不仅仅是复辟前朝的象征,奈何其存在意义也仅此而已。当这两把剑相遇时,必有一剑陨落。可惜天子之剑尘封太久,无名之剑略胜一筹--剑断,毁。无名之剑成为天下第一名剑,却再也无人能驾御它。一日,剑置于剑鞘中,当人从中拿出,剑却断成两截,裂口处坑坑洼洼。后来断剑失踪,出现在一名默默无闻的老铸剑师手中,老铸剑师把断剑与天子之剑一起投入铸剑池内。然,剑成。老铸剑师顾不上衣着脏乱,抱着剑来到一处杂草繁多的坟头上,把剑立于前。他说:“此剑唤作--叶西。”(完)
 
  ☆、番外之当剑仙变成剑神的剑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是想写“当剑神变成他自己的剑”,后来觉得有点怪。然后,剑仙正在被作者玩坏中…
  叶孤城很苦恼,自己本是应在睡觉,却发现自己被困在一片黑暗中,腿脚不能动。当他以为自己被人暗算时,眼前突然白光一闪--西门吹雪!他,为何在这?然后,叶孤城惊讶地发现自己竟被西门吹雪握在手中,自己怎会变成了一把剑!(哈,这下亲亲读者们知道为何叶城主会在黑暗里,因为剑先前是放在剑鞘中)察觉到这一点,叶孤城看见西门吹雪拿出一张白布,朝着他越来越近,在微闪着的烛光下,他能看清那极其适合用剑的手--苍劲有力,那一根根白如新雪,润如温玉的手指,带着白色月牙泛着淡淡粉色的指甲,甚至是手上细细的纹理。叶孤城觉得自己的心似乎比往常跳地更快更急,如果他此时在自己的身体里,他定能发现他的耳朵变得通红。叶孤城不禁向窗外望去,漆黑的夜空上繁星闪烁,月光朦胧,恰好透过木窗照在地上,撒上银纱。而西门吹雪拿着白布仔细地擦着剑身,叶孤城忍着不适,他自己从未如此和人亲近。他把目光投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也抬起头,恰好两道目光相交在一起。叶孤城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而剑却发出一声清鸣。西门吹雪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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