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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 作者:漠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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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阴差阳错 霹雳

  他回答道:“我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现状的,不需要任何人的施舍与同情,”如此看来,送银子的举动怕是伤了这孩子的心了。
  看我接过荷包,那孩子恢复一脸不符合年级的早熟,转身离开。
  望着那孩子□□的背影,“被这么对待,你就不怨不恨吗?”这句话梗在喉间怎么也问不出来,如果是我被这般对待,无论如何这口气也咽不下。
  那孩子一走,我转头望向白衣人,说道:“我叫莲华不染,刚才多谢你帮那孩子解围了。”白衣人道:“白衣剑少,心意是好的,但方式不对,”我“啊”了一声,他接着道:“荷包事件。”
  我了然,朝他一笑:“相逢即是有缘,我们做朋友吧。”说完,我将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见对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才想起古代人还没有握手礼,看白衣只是不解,心一横,主动拉住了他的右手,晃了晃,看着他盯着自己的右手,我说:“在我们那这是朋友之间友谊的见证!”
  白衣道:“你们那里可真够奇怪的,不过,我接受你这个朋友了。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在此多呆了。”
  还有事要办啊,我都不介意你跟我名字一样古怪了。
  我“唉”了一声:“好吧,又剩我一个人了。”
  见他还看着我,我问道:“还有话?”他呵了一声:“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是无聊可以跟我一起去。”我连忙回答:“好啊,我就陪陪你好了。”
  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没有手机、电脑我一个人无聊的快要疯了。
  他走在前面,步伐并不快,似是以我的速度为主,最后停在了一个药店门前。药店的伙计一见是他,忙小跑到我们面前,笑得一脸灿烂:“爷来取药材?”白衣道:“恩,老样子。”那伙计偷着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身气度,又一脸好奇的正瞅着他,忙低头办事去了。
  我随意打量了一下四周,看向白衣,问道:“你经常来这里买药?”他看我一眼说道:“恩,经常与师傅比武切磋,家里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用的总会比较快。”
  我点点头,心想白衣的师傅一定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子,不然为什么跌打损伤的药会用的这么快。
  不一会儿,那伙计已经带着包好的药材,一脸笑容的走了过来。收到银子后,我们便被他热情的送出了药店。我的肚子此时也正好朝我抗议起来。
  白衣听到声音,朝我看了一眼,我摸着肚子尴尬的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一笑说道:“恩,随我来。”我连忙跟上。
  房间里简单摆了几件实木桌椅,唯一的点缀还是摆放在窗边的一个盆栽,简单极了,我随他落座,笑着说:“地方虽然简单,但是明显跟街边不是一个档次啊,看你这么熟练,怎么,经常来?”
  他眼中带笑,说:“与家弟来过一次,便记住了这个地方,并不经常来。”看白衣眼中带笑的样子,他们兄弟关系一定很好。
  没等多久儿,店小二便已将饭菜端来,安置妥当后,退了出去,我和白衣这才开始吃起菜来。在现代男人之间的友谊大多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我自然也不例外,虽不说千杯不醉,但酒量还是能够见人的。
  几杯酒下肚后,我的意识已是渐渐模糊,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白衣则边喝酒便听我说,偶尔也会应上几句,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倒也其乐融融。当然现代的事情我心中最大的秘密,我是不会说的,说的都是来到古代后所发生的事情。从我独自一人生活到我怎么走出居处,从缺少古代的常识谈到偷吃未来徒弟的鱼吃。本就觉得白衣与我十分投缘,这下更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
  早上醒来时,头仍旧昏昏沉沉的。我赖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突然想起我昨晚是和白衣一起喝酒来着,晃晃昏沉的脑子,只记得我与白衣一直喝酒聊天来着,可之后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明明酒喝的并不多,哎,真是失算,古代的酒果然后劲大。
  看这里不像是客栈,应该是白衣住的地方,我应该没有把现代的喝醉酒的习惯带到这里来吧,抱着人不撒手什么的很丢人耶,虽然对于其他发酒疯的人来说,我这算是好的。
  正沉浸在到底有没有发酒疯的思想中,只听门外白衣的声音:“好友,我可以进去吗。”我一听,忙翻身坐起,心里有些惴惴不安,说道:“进来吧。”
  门应声打开,白衣手里捧着一些衣物,逆着光向我走来。
  我不知道昨晚都干了什么,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半天,他脸上带着微笑:“这是我的房间,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的住处,便将你带了回来。”我想了想,心一横,问他:“我昨晚没干什么发酒疯的事情吧?!”
  他道:“如果不算抱着我死不松手的话,是没有发酒疯。”我一听,顿时觉得没脸见人了,可惜没有地缝让我钻,盯着他戏谑的目光:“咳,那就好。”反正都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就行。
  他温和一笑,将手中的黑色衣服递了过来,轻声道:“你昨晚和衣而睡,衣服皱的不成样子定是不能再穿了,这衣服你等会儿换上去。”
  
 
  ☆、教不严,师之惰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床上,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死死抱住,衣服能不皱巴巴的吗,只是黑色的衣服不像白衣的风格啊。我抬头疑问的看着他:“这不是你的衣服吧?”
  他轻声回答:“不是,我的衣服你穿不合身,这是家弟的衣服,还从未穿过,他与你身形相仿,你可放心穿。”
  我怔怔“哦”了一声,接过他手中的黑衣,看看他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样子,我确定他的衣服我穿上肯定不合身。
  衣服很合身,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衬得整个人越显赢弱不堪,当然只是黑衣显瘦,不是我太弱鸡。
  饭桌上,白衣见我一脸茫然,大概以为我见到生人难免害羞,轻笑一声,淡淡说:“这是家师风之痕,这是家弟黑衣剑少。”被介绍的两个人皆是高冷的朝我点了点头。
  “我是白衣的朋友莲华不染。”看来白衣是误会了,我一脸茫然分明是被吓到了好吗!名字我就不吐槽了,但是黑衣剑少尖尖的耳朵显然不属于正常人类了吧?还有白衣师傅风之痕不应该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吗?完全就是世外高人好吗!
  难道是霹雳侠影之前那些剧的NB人物,嗯,肯定是了。
  正在疑惑,白衣的师傅风之痕冷不丁的说道:“白衣没什么朋友,也从未带朋友来过孤独峰,你是第一个。”
  我握着筷子,愣在那里,想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没头没尾的回了句:“放心吧,白衣师傅!我会待白衣好的。”话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黑衣剑少突然被饭噎住,怒瞪了我一眼,扭头咳了起来。
  无缘无故被人瞪,我十分纳闷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但看到他跟白衣对话期间还不时朝我丢过来一个得意的小眼神,我一下了然,感情这货还是个兄控,嘻嘻~,兄控好啊,兄控乐趣多啊。
  白衣为人冷静稳重,虽然总是沉默居多,又是洁癖(我有人证,黑衣!总觉得上次发酒疯,我要不是他朋友,一定会被一剑劈死的。),但重情重义,与他相处并不觉得无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我观察未来徒弟的期间,经常去孤独峰蹭饭去,白衣也下山过几次,虽次数不多,但我们两个人都已经将对方当成知心好友。当然了,每次白衣下山都少不了黑衣那个兄控,每次见他吃味的样子,我总是不免心情愉悦一番,以至于只要我们三人呆在一起,就会发生以下的情况:白衣朝我笑,黑衣就黑脸,白衣看他,立马恢复一副中二青年的样子,如此循环……
  荷包事件,那孩子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害得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暗地观察这孩子,咳,我可不是什么怪蜀黎。观察了几天,越看越觉得这孩子是个好的,一人流落在外,风餐露宿,仍不失那颗赤子之心,为人勤快乐观、手脚也利索,更关键的是做鱼的手艺真心没话说,(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那鱼多好吃,才没有偷吃呢!),虽说根骨一般了点,但无所谓了,又不指望他出人头地。
  心里拿定了主意,望着眼前破旧的庙宇,暗自打气道“我这么俊俏,收徒行动一定会成功的!”说完就快步走进了一旦刮风下雨就会漏水漏风的破庙。
  七八岁大的秦一明正坐在稻草堆上面认认真真的编着一个草鞋,见到我之后,防备之意溢于言表。要是搁到现代,这般大的孩子可都是温室的花朵,宠都来不及。瞧瞧,下巴尖尖,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让人顿时心生怜意。
  那孩子睁着眼睛,看我正在盯着他看,从稻草堆上站了起来,疑惑中带着紧张问“你是上次那个荷包的主人,你来找我?”
  我笑着说:“你可愿意拜我为师,做我的徒弟。”一直挺直腰背的孩子猛然一震,我看那孩子眼中一闪而现的光亮,故作淡定,“吾名莲华不染,一直隐于山林,经过上次的荷包之事,观你人品心性皆为上佳,故而想要收你为徒,你……可愿意。”最后一句话,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学着风之痕摆一摆世外高人的风度还是很爽的。
  那孩子秦一明再怎么成熟也只有七八岁,等了一会见我真的不像开玩笑,认真看了我一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师尊在上,弟子秦一明,承蒙师尊不弃,收我为徒。弟子定会堂堂正正,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师尊。今后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好!自今日起,你便是我莲华不染的徒弟,为师不求你能斩妖除魔,救民于水火,只求你堂堂正正,无愧于心。若有行差走错,亦是教不严,师之惰!”原谅我,对于某电视剧中主人公收徒的话一直耿耿于怀,语毕,我走过去,走到新收的徒弟身前将人扶了起来。
  新收的弟子秦一明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衣角发呆。过了一会,才望向我呆呆的说:“师尊,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他紧紧攥住我青色的衣角,哽咽地看着我,嘴里开始不停的喊着“师尊,师尊,师尊……”仿佛我不出声就会一直喊下去一般,心中暗叹一声,将人搂到怀中“师尊在这里。”任由怀中孩子暗自落泪。
  徒弟已经收到,该回家了!离开前,我领着徒弟与白衣告了别,反正我的住处与白衣的住处也不远,除了隐蔽了点,也没啥大碍,用上轻功大半天的时间就足矣,更何况还是按照我的速度来算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离别之苦。
  “师尊,我们回去吧,不然等会儿廉庄老师一定会出来找人的,师尊也不想被廉庄老师唠叨吧,您身体虽大病初愈,但还是小心为妙!”新收的徒弟一明在旁劝道。“好!这就回去了。就知道拿廉庄压我。”我转身应道。
  我现在借住在惜字学堂里廉庄老师的家里,之所以会借住在这里,全是因为我。徒弟没有一丝武功,我便随他一起走路,但不知道为何,行至半途,一点征兆都没有发起了高烧,成为了需要徒弟照顾的病人。幸运的是我们师徒二人正巧被路过的廉庄遇到,廉庄性格古灵精怪,爱好钱财,但生性率直良善重情义,所以我们被善心大发的廉庄带了回来。
  醒来的时候,发现救我的人是廉庄,只觉得内心一群神兽草泥马翻腾而过。我本以为这个世界顶多架空而已,却不想竟是我一直追的剧——霹雳偶动漫!那么黑衣剑少的尖耳朵就一点都不稀奇了,我看这部剧的时候,里面什么人物没有,什么森狱、什么绿王、什么妖市、可惜只看到了素还真的神秘组织魔吞不动城就来到了这里,……幸好白衣他们没有在剧情里面,不用担惊受怕哪一天好不容易交来的朋友被便当。
  之前看剧的时候我就在想性格古灵精怪的廉庄到底是怎么坚持下来给一群毛头小子们上课的,一天的时间里总是免不得要花半天调节孩子们之间的大小矛盾。经过这阵子相处,我只能说天性使然,廉庄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至少我在这里的七天,从未听到廉庄抱怨什么的。
  不过从这七天来看,剧情显然刚刚进行到玄霄之子随遇这一部分,天知道我都已经将剧情追到九轮异谱。我心里叹了口气,就算我不能回去原来的时空,那我在这个时空也也不想仗着自己知晓剧情,当什么所谓的先知。要知道在霹雳,除了以素还真为主的一班人马,其他人的生命都是说没就没的,就是素还真的那班人马也大多是处于九死一生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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