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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诺伊斯的魔法之旅+番外 作者:花林似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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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HP

 
 
文案
诺伊斯前世是一只仓鼠精,修炼了几百年,可惜渡劫的时候没抗住,被天雷劈死了。
今生的诺伊斯投胎成了人类,本以为自己可以走上修仙之旅,不料人生如此多娇,他还是走上了巫师路线。
 
ps:cp是塞德里克
内容标签: HP
 
搜索关键字:主角:诺伊斯(苍术) ┃ 配角:一大堆 ┃ 其它:
 
 
 
  第一章 诺伊斯
 
  苍术穿越至今以经一年多了,如今再回想起来,他也能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苍术穿越前是个生活无忧无虑的宅男。说是无忧无虑其实还不精确,应当说有钱任性随心所欲倒是更符合他的生存状态。
  没错,苍术不缺钱,不过这钱可是他自己攒下来的,既不是父母给他的,跟祖上荫蔽也一点关系都没有。
  苍术是一只妖。当然他刚出生的时候还不是,那时候的他也仅仅算是一只颇有灵气的小仓鼠罢了。不过这也使得他可以开灵智进而吸收天地灵气修炼,而他的父母兄弟按着自然规律没几年就都死了,仅仅留下他孤零零一只仓鼠。
  尽管没有庇护,小仓鼠还是慢慢修炼成了妖怪。他给自己起的名字就是苍术,也算是不忘本。苍术没有忘记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养育他的辛苦,兄弟姐妹一起玩耍的快乐,但那段时光实在太短暂了。
  苍术现在已经不记得他父母到底是什么毛色品种了。不过他自己是一只奶茶,想必他父母也应当差不多。
  苍术作为一只妖已经活了几百年了,能攒下的钱自然不少。到了现代社会,生活方便又舒适,苍术打造好自己的小窝后更是不愿出门走动了,妥妥成了宅男一枚。
  但做妖也是有风险的。苍术就是沒扛过渡劫时的天雷,被劈死了。
  临死之前苍术还庆幸自己找了深山老林来渡劫,至少不至于被人类发现再上个头条——《宅男在家中被闪电击中》,那可真是乐子大了。
  而当苍术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他又活了,还成为了一只有着蓝色眼睛、白色皮肤的人类幼崽。
  刚醒来的时候苍术是极度茫然的——到处都是歪果仁,而他听不懂人家到底在说啥。
  不过其实还是能明白一点的。他混迹人类社会多年,知道这里的人说的都是英语,至少他听懂了Good morning,知道这是早上好的意思。
  可除此之外他就什么都不会了。他一只小仓鼠又没上过学,所有知识全靠自学,能掌握人类语言中的汉语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学一门外语岂不是要了他的鼠命。
  #苍术现在就觉得心好痛。
  当然目前苍术还不必急于一时,他这辈子刚刚出生,还不能开口,因此苍术拿出当年修炼的决心和毅力,硬是把英语这门外语在一年内给攻克了,至少能理解个大概。
  现在苍术已经知道自己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他的父母是农场主,家里有一大片田地和牧场,而他这辈子改名叫诺伊斯·莱斯利。
  诺伊斯目前刚刚度过自己的周岁生日,此时他正在父亲的带领下围着自家的别墅转圈散步。
  邻居家的小孩比诺伊斯要大上好几个月,可惜至今走路还没有诺伊斯顺溜,每每出去溜达还需要父母牵着手,不然容易跌倒。
  而诺伊斯的表现就比较突出了——他刚满九个月就可以自己到处乱走,尤其是围着别墅门前的那颗高大的榕树,诺伊斯往往可以转一下午。诺伊斯的母亲萨拉·莱斯利夫人刚开始还紧紧的跟在他后面,后来实在没有力气,只能坐在旁边看着诺伊斯不知疲倦的围着大树绕圈圈。
  连诺伊斯的父亲劳伦斯都被他儿子惊呆了——孩子愿意走路喜欢运动是好事,但是有必要围着一棵树这么认真么?之后尽管莱斯利先生每天都带着诺伊斯散步,围着自家别墅溜达,可诺伊斯最喜欢的还是那颗榕树。
  诺伊斯若是知道自己的父母心里想着什么,必然要在心里狠狠吐槽一番的。他从出生后就只能躺在婴儿床上哪也不能去,每天生活不能自理,好不容易熬了九个月才能走路,可不是要好好走一走过把瘾。
  而且他可是一只优秀的小仓鼠——每天跑个几公里都不是问题。想他之前做宅鼠的时候,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晚上变身小仓鼠的时候,爬进滚轮里奔跑几个小时——若是能随着滚轮飞起来就再好不过了!
  而如今的诺伊斯只能每天每天绕着榕树,回忆自己曾经的快乐时光。
  但这并不意味着诺伊斯要抛弃曾经的身份,做一个普通的人类。
  诺伊斯作为苍术的时候已经活了几百年——从一只寿命仅有3年的仓鼠,直至超越了绝大多数智慧生命。现在他是人类了,更没有理由放弃修炼。
  对诺伊斯来说,活下去,已经成为他人生的使命了。
  诺伊斯作为一只仓鼠精活了好多年,他所掌握的大多是妖怪的修炼方法。作为人类自然不能用原来的路数修炼,但诺伊斯也对人类的修炼方法有所耳闻。况且人类总是要比动物更受到上天的优待,短短几十年的修炼就远远超过他数百年的积累,诺伊斯心里对此其实是有些嫉妒的。如今馅饼掉在他头上,诺伊斯自然要把握住机会。
  令诺伊斯庆幸的是,这个身体的底子很好,而且身体中天生自行运转着一股力量,给诺伊斯的修炼省了不少劲。在决定继续修炼之后,他开始睡觉前冥想,同时每天早早起床做晨练——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嘛。
  好处也是很明显的——诺伊斯对身体里的力量操控的更加得心应手,曾经利用法术呼风唤雨的日子指日可待。
  而且自从诺伊斯开始打坐冥想之后,他的母亲莱斯利夫人就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做瑜伽的好手。瞧这小家伙才多大一丢丢,竟然无师自通开始冥想!尽管诺伊斯的短胳膊短腿姿势摆的不甚标准,每天冥想一会后就会流口水打呼噜,但这都给了萨拉一个错觉——她的儿子热爱瑜伽,并且颇有天赋。
  尽管诺伊斯从来只有打坐这一个姿势,但毕竟他年龄还小,可以理解。因此,在诺伊斯不知道的时候,他热爱做瑜伽这个传言,经由他母亲萨拉太太之口,已经传遍了这个小镇的每一个角落。每次萨拉太太跟别人谈论自己的儿子,她可以夸耀的地方又多了一点。
  诺伊斯对此丝毫不知,他依旧每天早上牵着他的父亲莱斯利先生,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出门散步。劳伦斯刚开始的时候简直要给自己的儿子跪下了,他很多年都沒这么早起来过。不过这毕竟是个好习惯,他还是坚持了下来,现在每天不需要诺伊斯叫他就能自觉起床了。
  父子两个每天早上起床后出去散步,围着牧场溜达半个小时左右就回来。莱斯利先生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洗澡,顺便再帮诺伊斯准备好温水,诺伊斯就自己洗白白,也不用劳伦斯动手。
  诺伊斯其实不喜欢水——当他还是只小仓鼠的时候就不喜欢,修炼成人后会使用法术来清洁身体,离水就更远了。但现在的诺伊斯没法像仓鼠一样用浴沙来清洁身体,也不能用法术来保持干净,只得每天都洗澡。
  其实习惯了也还好。
  洗过澡后,父子两个就下楼用餐。萨拉太太的手艺非常好,尽管做出来的食物比不得诺伊斯前世吃过的中华美食,但至少也算可口——可惜诺伊斯太小,很多东西莱斯利夫人不让他吃,只能闻闻味道。
  吃过早饭,莱斯利先生就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们家的农场和牧场面积加起来大概有400多英亩,农场都是靠各种大型机械来操控,莱斯利先生一个人完全可以应付的来;牧场稍微麻烦一些,不过劳伦斯总是能很快就把牛、猪圈收拾的干干净净,饲料分撒到位,甚至把牛奶也挤好——往往不到一个上午就能结束工作。
  诺伊斯对农场和牧场的事情不太清楚,因为萨拉太太一般不允许诺伊斯进到农场里面,觉得小孩子好动,怕他染上细菌得病。诺伊斯也不想让两人担心,而且诺伊斯并不是一只多么好奇的小仓鼠。
  莱斯利先生去农场工作后,照顾诺伊斯的任务就交给了萨拉太太。一般在莱斯利夫人完成家务后就会带着诺伊斯看电视、收听广播,有时候在院子里荡秋千,或者干脆带着诺伊斯出门逛逛超市、商场。
  莱斯利家很有钱——这是诺伊斯通过观察得出的结论,不仅仅是因为莱斯利家在镇上拥有最多的土地。
  萨拉太太带着诺伊斯出门的时候会开车。虽然80年代的车并不能让诺伊斯——这只经历过现代的小仓鼠感兴趣,但莱斯利家车库里停着好多辆车,都是在时尚杂志里出现过的。这点还是诺伊斯被萨拉太太领着出去逛街的时候,听人谈论才意识到的。
  而且莱斯利一家的服饰以及日常用品——包括诺伊斯自己堆满整个屋子的玩具,都价值不菲。
  诺伊斯本人其实对此感到很奇怪的。正常来说莱斯利家并不具备奢侈的资本——农场主的家庭即便富有,也经不起这么花销。不过莱斯利夫妇在经济问题上从未有任何担心的苗头,诺伊斯也就不管那个闲事了。
  毕竟诺伊斯才刚满周岁嘛。
 
  第二章 午后
 
  中午的时候,莱斯利先生结束工作回到家里,这时萨拉太太会摆上准备好的午餐,一家人准备开始享受午后的时光。
  而每到这个时候,莱斯利家族另一位神秘成员就会现身。
  伊芙琳——一只白色的波斯小母猫,一张大饼脸神情略微痴傻,但很得家人喜爱。
  诺伊斯其实也很喜欢她。尽管他原来是只仓鼠,但非常勇敢的他对猫并不怎么惧怕——更何况他如今是人,一个立志修仙的人类,小小一只猫咪并不能使得他屈服!
  更重要的是,伊芙琳从他这辈子出生起就开始陪伴他,每日在他身边看守,对他来说伊芙琳也是他的家人了。
  伊芙琳现身后自觉蹲在莱斯利夫人的身边等待投喂,萨拉太太便将猫粮的袋子打开装满伊芙琳的专属小碗,同时还有小半碗加热灭菌后的牛奶。今天萨拉太太没有买到新鲜的鱼肉,因此伊芙琳这次只能吃猫粮了。不过这次的猫粮味道很合伊芙琳的胃口,因此她只是忧郁了一会便立刻暴露本性,把猫粮吃的干干净净,顺便把已经放凉了的牛奶喝掉。
  诺伊斯依旧吃着自已的午餐——土豆泥、胡萝卜粥,以及一碗肉沫蒸蛋。他吃的很认真,每次用勺子的时候都很小心。诺伊斯不想把食物掉到桌子上,那样很浪费,优秀的小仓鼠要时刻提高警惕避免这种惨剧发生。
  因此,诺伊斯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父母正把眼睛紧紧的盯在他身上,连饭也不吃而是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对莱斯利夫妇来说,一天当中的福利时刻又到了。可爱的诺伊斯小宝贝认真吃饭的样子太值得欣赏了,若不是诺伊斯不喜欢做事情的时候被人拍照打扰,他们恐怕要立刻把相机准备出来了。
  午后的时光总是很美好。吃过午饭后的莱斯利夫妇有时候会一同外出散散步,有时候也会看一部电影。不过更多的时候会在院子里的榕树下摆好零食和饮料,诺伊斯跟着伊芙琳一起玩耍,而萨拉太太享受她的下午茶,莱斯利先生偶尔会和一些人联络关于工作上的事情,有时候会抱着诺伊斯在躺椅上休息。
  诺伊斯自己则会坚持修炼。他虽然不着急取得突破,但细水长流的积累下来也是很可观的。
  一直到诺伊斯5岁的时候,这样的生活才暂时告一段落——按着英国的法律,他应当去上小学了。
  诺伊斯本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后来还是听见莱斯利夫妇两个的讨论才知道这件事。
  诺伊斯不想去上学——原因很明显,他已经活了几百岁了,思维成熟又理智,才不要和一堆熊孩子在一起。
  “妈咪,我不想去上学。”下定决心的诺伊斯和母亲反映道。
  “诺伊斯很聪明,他不可能和那些还不懂事的孩子们做朋友;而且我们可以在家里教导他,不一定非要去上小学。”劳伦斯爸爸站在诺伊斯这边,他也对上学这件事抱有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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