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同人)“瓶邪黑花”心魔 作者:冰雪双鱼丢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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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定行!”吴邪紧紧地与他拥抱,“我不会输给他!”
“那我让我狗仔跟着,随时和你汇报消息。”
“也好。你忙你的,我会自己注意的。”
“我也没空管你,我这儿住一天很贵的,剧组不可能给我请太久假。”
到了次日,解雨臣给了吴邪狗仔队的电话,自己则去拍戏了。中午时,狗仔队打电话过来,说张起灵一行三人上午来到了一个十分简陋的居民区,进了其中一个屋子,大概一个多小时就出来了,三个人似乎都不怎么说话,不一会儿,张起灵就和他们分开,一个人走开了。
“他一个人去哪儿了?”吴邪问。
“他哪儿也没去,延着恒河一直走,我们跟到现在,他还在走。还要跟吗?吴先生。”
“算了,你们把他们进去过的地址告诉我吧。”
“好的,吴先生。”
吴邪挂断电话,匆匆地吃了一点东西,就拿着地址出了门。他并没有刻意打扮,只是戴了一顶防阳运动帽。在新德里,外国游客还是比较多的,华人也不算少数,所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他背了一个相机,装作游客的样子,随便一路拍着,来到了张起灵上午去过的居民区。
说是居民区,其实只是一片贫脊的乱七八糟的房子,有许多包着头巾身形严重走样的妇女领着小孩坐在门口干活,看见吴邪都好奇地看着他,因为很少有游客往这种地方钻,更有一些印度小孩跑到吴邪面前扯他的衣服,向他要钱,吴邪费了好大的劲才摆脱他们。
好不容易根据地址来到一间旧平屋面前,一个包着头帕的约五十多岁中年妇女正在门口死命地洗衣服,嘴巴里咕咕哝哝不知道在说什么。
“大婶,请问一下——”吴邪走近她,用英语问,“刚刚是不是有三个中国人来找过你?”
谁知道他才说话,那中年妇女就尖叫了一声,扔掉手中的衣服,转身就跑进了屋子,砰地关上了门。
吴邪被她吓了一跳,只好用力拍门:“大婶,你别怕,我就问问,你开门好吗?……我有钱,我给你钱行吗?”
他一提钱果然奏效,那门立刻开了一条缝,那女人满是皱纹的小眼睛从门缝里偷望出来:
“你们……你们刚才都问过了,为什么还要问?”她用十分生硬的英语说,“我都告诉你们了!还想怎么样?还有,……你姓什么?”
吴邪只好塞了几张钞票进去:“我姓吴,再说一遍好吗?这个给你!”
那女人一把拿过钱,才把门开了:“好,我只说一遍。我只能说一遍,不然阿拉会惩罚我的!”
“你阿拉不会惩罚你的!”吴邪不耐烦地说,“他哪管你这种破事!”
于是吴邪听到了如下的话:
“我主人姓王,去年去世了。去世前和我说,如果有姓张或姓吴的中国人来,就告诉他们一些话。我背了很久才背熟了:——‘张家的孩子背上有麒麟纹身,那个孩子没有纹身!他不是张家的孩子!但是我一定要告诉他,他就是张起灵,他母亲就是我姐姐出事前一天给我打电话说孩子在孤儿院里,叫阿坤!我不能说背上有纹身的事,我要让阿坤相信他就是张家人。我做了错事,说了谎,真神阿拉会惩罚我的!’——我主人就是这么说的,我向阿拉发誓,我只讲一遍!”
“知道了,谢谢。”
吴邪再也问不出什么来,就离开了屋子。
纹身,麒麟纹身!
吴邪根本不用猜想,因为他知道,小哥背上什么也没有。
果然他不是张起灵!那么张起灵真的死了吗?谁说的是真的?这个满嘴阿拉的女人,说的就是真话吗?
他走出居民区,在夕阳下看着湿浊的恒河水,看着简单又虔诚的人们在河中沐浴,他不明白这么脏的水为什么也能让这些人闪现出如此圣洁的光芒,为什么他自己的信仰总是如此无力,已经再也无法让他保持纯洁的灵魂了。
☆、第五十一章 我是谁(二)
张起灵也在看着恒河水。
他已经在河边走了很久很久。
从那个女人家里……,不,据说是王玉宁的妹妹,张起灵的姨妈家出来,他就和胖子瞎子分开走了。
他一直绕着恒河水走。
他想了许多事情,包括以前在孤儿院的,他记性很好,但是四岁以前的记忆却真的实在没有办法记住了。但凡记住的,就只有五岁以后,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是谁送来的,是谁在送养名单上签的字,他的档案已经毁掉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唯一记忆就是那个女人,疯狂的样子,抓着他拼命地说:
“你是张起灵!你要为张家报仇!吴家杀了我们全家!”
据说,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为了证实这件事情,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南非,广州,新德里来回转。可惜时间太久,线索太少,他很少能查出有用的东西来。最有用的,就是新德里那个已经去世的女人,她能讲出很多往事,也能说出他的名字,住的地方,她说都是姐姐在临死前一晚上打电话给她告诉她的。可是他根本不相信,这么穷的地方,好久以前,有没有电话通到都是问题。再说一个电话,也不可能说出这么多事。
所以这一切,大概是吴老狗教她说的吧。吴老狗很容易能够安排这一切,像养成游戏一样,吴家把他当成了一个用来磨练的棋子,一个给吴邪作靶子的承受者。如果一旦失控,也可以告诉他,他根本不是张起灵,所谓的报仇也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他没有纹身。
他真的没有纹身吗?
脑海中,不由得闪现出五年前因为一次在视察工地上的的意外,他的背撞到了一块水泥板,然后他在医院作检查时听到医生说:
“张先生,你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不需要住院,我给你配一些伤药,过几天伤口愈和就会好的,也不会留疤。不过因为你背上曾经动过大手术,也植过皮,所以我们还要测试一下抗过敏度,不然容易引发炎症。”
“大手术?植皮?”他摇头,“从来没有过。”
可医生很肯定地说:“有的!当时大概你还小,应该只有两三岁吧。……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你纹身上去,可是纹上去了好像又帮你洗掉了。从你皮肤组织的分析报告来看,百分之九十是纹身无疑,还是一个比较大,几乎有半个背部的纹身。幸好当时手术很成功,所以没有给你留下疤痕,再加婴儿皮肤再生能力强,一两年后表面痕迹就看不出来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那你能看出我先前纹身的图案吗?”
“完全没办法。时间太久,皮肤细胞已经不知道更新换代了几次,我们也只是通过仪器查到部分组织里较深的痕迹,要恢复形状,是绝对不可能的。”
“将来有呢?”
“张先生,时间越久,越不可能。你现在还年轻,要是过了三十岁你再查,就可能完全查不到了。”
……
所以,他还是有纹身的。、
只是他不知道纹身的图案是什么,可能就是麒麟,也可能不是。
吴老狗死了,再也没有人告诉他那个纹身是什么。
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张起灵。
张起灵是他现在的名字,他以前还有一个名字,叫阿坤,陪了他近二十年,不过他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已经不用了。
那他以后该叫什么呢?
对了,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闷油瓶,吴邪取的。吴邪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听过。有次清晨,吴邪在他耳边这样喊。
“闷油瓶,你醒了吗?去跑步了!……我就不去了,你给我带早餐!”
他就醒了,睁开眼睛,却见吴邪蹭着自己的脖子还睡着,原来只是半梦半醒中的梦话。后来又听过几次,他才确认自己原来叫闷油瓶。
他并不觉得这个名字有多好,但他喜欢看吴邪喊的时候亲密无间的样子。
全世界,他只剩下闷油瓶一个名字,专属的,没有人可以夺走。
一个印度孩子突然冲过来,撞了他一下,他回头,看见那个脏兮兮的孩子朝着自己笑,然后伸出一只手到他面前。
要钱。印度这种流浪小孩很多,有时候好心的游客会分他们一点食物,他们也习惯了向别人索取。
要是平时,他根本不会理会。但是就在这时,旁边突然又串出一个小孩,一下子将前一个小孩扑倒在地,狠命地举起拳头就是一顿猛揍,那小孩被他揍得晕头转向,却一声也不敢吭,一骨碌从地上披起来,擦着鼻血跑了。
胜利的小孩回头,也朝着张起灵伸出了手。
这就是肉弱强食,有限的食物,有限的金钱,难得的机会,永远属于强者。
他静静地看着,仿佛看到了孤儿院中的自己。
为了一片面包一壶水,争夺,打架,撕咬,如野兽一般,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点食物,满足饥渴的身体。
那时候的他,觉得只要有钱有食物,一定会很快乐,很满足,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人!
所以,现在他很有钱,他快乐吗?很了不起吗?
他甚至不如眼前这个小孩,小孩尚且知道自己叫什么,来自哪里。
可是他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
他低下头,拿出皮夹,抽了一叠卢布币,那小孩发出一声惊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把夺在手里飞奔而去,几乎怕他重新会抢回去一样。
然后,他快速地走到最近的一台取款机面前,拿出皮夹里五六张张□□,依次把能取的钱都最大限额地取了出来。
他脱下外衣,将钱全包了起来,走出玻璃门,来到马路边,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将手中满是钱全部都扔在了马路中间。
瞬间,所有人都一轰而上疯抢,不只有孩子,也有男人,妇女,老人,甚至还有一只狗。
他默默地看着这些疯狂的人们,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边走,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叠纸,这是一份合同纸,是和吴老狗一起签的那份迪拜的合同纸,后天,吴邪会为了这份违约金,而与他斗个你死我活。
他将合同纸迅速撕得粉碎,扔进了恒河里,随水飘远沉没。
☆、第五十二章 再次同居
两天后,在曾经住过的小公寓里,两人终于单独面对面了。
定地点时,吴邪觉得有点讽刺,因为他突然发现,两人根本没有一个像样的地方谈生意,除非去酒店包一个豪华的商业间,否则,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合适。
其实这样的场合,并不应该仅仅是两个人,还要有双方的高层在场,起码五到六个人,双示合同和法律文书,才算是正规。所以在公司里是比较合适的。
但是张起灵却提前一天和他说,让他来小公寓里,就让他一个人来。
吴邪很快就答应了,因为在哪儿谈他都无所谓,无论结果如何,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但是临去的前一天晚上,他还是失眠了,他知道从明天开始,自己将彻底告别过去,他不再是那个天真无邪的年轻人,他已心如死灰,冷漠如铁。事情一点一点地走到这个地步,他也该彻底清醒,再没有半分残存的希望。这残酷的世界和人性,让他终于完全改变了。
或许这正是爷爷希望他这样的,也是每一个人必然会成为的样子。
第二天上午,九点半刚过,吴邪出现在公寓门口。
这个地方他很熟悉,他甚至不切实际地幻想过在这里住一辈子,而今物是人非,满眼望过去都是讽刺。
他现在没有钥匙,所以就按了门铃,门很快开了。
张起灵穿着一件棉质的深色家居服,拖鞋,过长的刘海也有些乱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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