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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龙游江湖+番外 作者: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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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武侠 无限流 灵异神怪 江湖恩怨

    “师兄,你想帮这唐门。”叶辰霄一个小动作敖兰泽就知道他坐不住了,“看来唐门的那小姑娘,师兄还是念念不忘啊!”
    可不是,一听师弟说到这,叶辰霄一脸遗憾,“你不懂。”
    这话题一转怎么到姑娘身上了,陆小凤一脸揶揄,“唐门的小姑娘,看来叶兄还是个痴情人。”
    叶英倒是从未听说叶辰霄有心仪的女子,自从唐小婉嫁给叶凡以来,两家的关系也好了一些,若是叶辰霄有心,再去求亲也是可以的。
    “啊?”叶辰霄没想到叶英会问自己终身的事,虽然有些奇怪,但他还是觉得师父关心自己感觉受宠若惊。
    “就是滚滚小姑娘呀。”敖兰泽抢着答道,顺便还笑话了师兄一下,“师兄,你不是说除非让你摸一把,不然再也不管这唐门的事了吗?”
    “这里的唐门也在蜀中,说不定也有滚滚呢,我帮了他们了,他们怎么也要把滚滚给我摸摸吧!”叶辰霄这主意打得好,自己想想都能笑出来。
    是的,叶辰霄就是个绒毛控+肉球控。
    想当年,敖兰泽和叶辰霄第一次出山庄历练,两师兄相互照顾一路上都还好。只是有一次敖兰泽去交任务,回头就不见了叶辰霄,他正到处找叶辰霄时就闻到了叶辰霄的血味,还以为他是出了什么事情,急冲冲赶过去救他,结果是……
    叶辰霄不知道怎么哄了个小喵萝,让她把球球借他抱抱。叶辰霄的皮相长得真没话说,小喵萝很好说话地把球球给他抱了,可是小喵萝同意不代表球球就同意啊,一顿看我喵喵拳,把叶辰霄挠了个花脸……
    那血腥味就是叶辰霄脸上传来的,感激万花出品的药都有奇效,不然他就等着毁容吧。
    这还不算完。叶辰霄对唐门的滚滚也是觊觎已久,只是他那次搭了个炮哥。炮哥养了个滚滚小姑娘,自己宠的不要不要的,哪里让别人随便乱摸的,直接拒绝了他,在叶辰霄再缠着他的时候牌气也上来了,不让摸就是不让摸,再来就放暴雨梨花针了,这让叶辰霄惋惜不已。
    再可惜的是唐小婉嫁进藏剑山庄的时候,叶辰霄他还去打听了好久,嫁妆里居然没有滚滚,这简直就是个晴天霹雳,他还想着如果有滚滚的话,他就可以要一只来抱着睡了,难过得他又养了好几只鸡小萌才觉得自己走出了阴影。
    如今又有一次可以拥抱滚滚的机会,一定是上天让他来这个世界的恩赐。
    陆小凤不理解为什么滚滚小姑娘要用“摸”这个字,叶辰霄完全陷入“无我境界”般让他自觉闭上了嘴。
    说话叶孤城你们就完全忽略了吧?不过叶辰霄一副这事他管到底的样子,想来结果也是一样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殊途同归吧。
    陆小凤也只能这么安慰了,反正就这一个桌子而言,他还不是最惨的,没看到那个杨戬背景都阴暗了吗?
    饭后杨戬总算是单独截下了敖兰泽,“阿泽,你能不要对我这么疏远吗?”
    敖寸心早就把他放下,敖兰泽其实也不是故意和他作对,只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怎么装个情深呢?
    当然阿泽也实话实说了,“可是我和你本来只是流着相同血脉的陌生人。”
    杨戬对于这个也是没话说,只是他看到阿泽对他师父那番亲近,心生羡慕罢了,“那个叫宫九的人对你娘不怀好心,你注意一点。”
    阿泽点点头,他对这个倒是认同,接着他俩人又是相顾无言。不过这份尴尬很快就被一声声女子的惨叫声打破。
    敖寸心的客房在二楼,此时一个女子不知怎的从寸心的窗户里摔了出来,狠狠坠在地上好生狼狈,捂着自己的左脸惨叫连连,鲜血就顺着她捂着脸的手指流下,她的眼里充满了不可置信。
    寸心从破了的窗户向外探了探脑袋,看到那个女子的样子她也显得很害怕,凭着有事找阿泽,没事也找阿泽的原则,她第一时间找到了儿子,“阿泽,那里有个怪女人说要毁我的容!!!”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说叶孤城是前朝后裔什么的是电视电影同人私设,原著里不是这样的,古龙的书多是只靠意会,高手一般都寂寞。叶孤城其实这时候剑法和武功都比西门吹雪强很多,最后他死是自己放水,也是为了全了自己的骄傲。他造反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已经在剑法上独孤求败了,想要在另一个地方走上巅峰这样……大家意思意思就好,原著就十三章,我看了N遍,也许是我不是高手的原因,无法理解他们,总觉得这些高手一旦寂寞了就会很可怕啊。
 
    第27章
    
    石观音是个美人,但这个美人最见不得的就是有人比她美。
    在听闻江湖第一美人是林诗音后,她就前往太原要见见这个第一美人有多美。可是才到太原,就听闻林诗音不要那探花郎表哥而嫁了一个卖烙饼的男人,石观音对这林诗音的美貌就没那么重视了。美人的美最能从哪方面体现呢?追求者当然占一大部分,如果再美的美人养在深闺无人知晓,那也只是孤芳自赏罢了,外头的人也不知道。这林诗音只嫁了一个卖烙饼的,想来她的美貌也不像外面传的那般。
    可是她也不算白来,她听闻前一阵子林诗音身旁出现一位女子,美貌比她更甚,如今已经回杭州去了。
    这女子说的就是敖寸心,他们一行人回杭州时并未遮掩行迹,又全是相貌出众之人,甚是惹眼,石观音找起敖寸心可一点都不费劲。
    当敖寸心回到房间时,石观音已经在等着她了。石观音将敖寸心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瞧了个仔细,敖寸心看来人眼都不眨地看着自己,也瞪着眼睛和她玩起来大眼瞪小眼,石观音看敖寸心一点都不在意自己是谁,一副天真的模样惹人爱,心里的嫉妒之情油然而生,最后叹了一句:“确实是个世间罕见的大美人。”可接下来又话锋一转,“你是愿意我杀了你,还是愿意毁去自己的容貌。”
    敖寸心:“……”寸心不是无语,她只是不理解石观音怎么突然说这句。
    石观音不管敖寸心是什么反应,她在桌子上放下一个瓶子,“三个月,我让你的美貌再留三个月,如果你不自毁容貌,我就……”话到最后,石观音就一掌向寸心袭来,当然她并想取人性命,只是想给敖寸心一个震慑,让她识相地做出选择。
    敖寸心对石观音的上一句话还没理解,哪里听到她的下半句,石观音一掌打向她的时候她也吓了一跳,随口就来了一句:“定!”
    石观音保持着她挥出一掌的姿势不动了,她心里也是十分震惊,她一见敖寸心就知道这是一个没什么内力的弱女子,哪知道她一句话就治住了自己。
    敖寸心不管石观音说什么了,她明显是要打自己,寸心一指头戳石观音额头上,“好啊,你是个坏人,想打我啊!”然后就捏着石观音的脸做起鬼脸,玩得不亦乐乎。看到石观音留下的那个瓶子,好奇地打开闻了闻,她当然闻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瓶子里的水闻着不像是喝的,那就是涂的喽。
    敖寸心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只是涂上去会有什么效果呢?她当然不会涂自己身上了,阿泽说了,她不能随便吃和用别人的东西。这个东西本来就是这个女人的,那用在她身上就可以啦。
    这么一想就通了,敖寸心拿着瓶子接近了石观音,在她的脸上倒出一些水,等着看效果。
    而石观音在敖寸心打开瓶子靠近她的时候心里就是又惊又惧,脸上先一阵凉意,接下来就是火烧起一般炙热燃烧着她的脸和神智。
    敖寸心就看着石观音的脸被沾上瓶子里的水的地方就那么变成了赤红的肉块,像是久不见雨水的田地般裂开,鲜红的血从肉里流出,可怕极了。
    她吓得把手中的瓶子扔下,这下她知道什么是毁容了。可是敖寸心这么一受惊吓,石观音身上的禁制就解开了,石观音捂着受伤的脸,做的第一件事当然不是找敖寸心算账,而是寻了一面镜子,看着铜镜中那血肉模糊她的神经再也承受不住了,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惨叫声,就向窗子撞去。
    敖寸心从破窗子探出脑袋,看到石观音摔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惨叫,她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想到自己刚才还差点动了那个可怕的水,就觉得一阵后怕,不过她倒是懂了一件事就是,那个坏女人把这么可怕的东西拿来一定是要欺负自己的。这就去找阿泽打小报告去了。
    杨戬和敖兰泽听了寸心的小报告就推断出这个女人是想对她不利,寸心把自己的手摊开,害怕地问阿泽:“我刚刚碰那个小瓶子了,我的手会不会也烂掉?”
    敖兰泽仔细检查了一下,确定没事才去查看那个坏女人怎么样了。可是那人已经不见了,石观音可是极要面子的人,看得不了好哪还会留在原地让人看笑话,硬是忍着伤痛逃了。
    杨戬已经把敖寸心的房间和那人摔的地方都检查了一遍,“是个普通的凡人,我看了那瓶子里的水,是绿矾油,能腐蚀人的皮肤,看来这人是自作自受,得到教训了。”
    敖兰泽挑了挑眉毛,“虽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但别人犯到我头上,我是不会放过她的。不过看来真君不打算管这桩闲事。”
    杨戬听出他话里有刺,无奈地说道:“我身为执法天神,怎么能随意插手人间的事,对一个凡人下手。不过这个女子容貌受损,恐怕不会善罢甘休,就是不去找她,她也会来找三公主,现在放她走又如何,她迟早要回来的。以你的本事,还对付不了她?”
    虽话是这么说,但敖兰泽也不想买他的账,“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找你还不如找土地爷,起码他还能告诉有用的消息#
    杨戬看着敖兰泽那模样,忍不住笑起来。现在把事了了,之后找什么话题来寻阿泽呢?
    杨戬一个转身就从原地消失了,回到了家中。之前哮天犬被敖寸心薅了一层毛,宅在家中打死都不肯出门,现在被杨戬给提拎起来,带到那女子摔的那个地方,让他嗅嗅人跑到哪里去了,好查查底细。
    可怜的哮天犬,大黑狗的模样是东秃一块西秃一块,就是变成人形头发胡子也是少了好几块,恨不得躲起来等毛长齐了,就这样还被主人叫去干活,他真是天下最可怜的狗了。
    另一边石观音回去之后打杀了一群见到她脸的手下,敷了药用面纱把自己的脸遮了个严实才出来见人,现在石观音满脑子都是要毁了敖寸心那张脸,再让她死得很难看,不然真是难消心头之恨。
    作者有话要说:  绿矾油就是硫酸,原著没说是什么,但我想差不多效果吧。
    
    第28章
    
    石观音之事暂且不提,敖兰泽等人将往京城一趟,一时也不急找她。花满楼接到家中来信,有事先回去了。宫九倒是想继续跟着,被敖兰泽和叶辰霄两人联手直接扔到远一点的地方去,现在应该在人生的道路迷路着。
    王平城离京城不远,陆小凤到京城的第一件事是找他的朋友打探消息去了,而敖兰泽他们去了当地有名的酒家春华楼先吃一顿再等他会合。
    “其实直接问土地爷就好了,他为什么还要去别的地方打探?”望着陆小凤远去不见的背影,叶辰霄不解道。
    “也许是习惯吧。”敖兰泽随口回答。
    春华楼的酒菜很出名,向来座无虚席,敖兰泽给了小二两颗鸽子蛋大小的珍珠,小二就为他们整出一桌靠窗的位置。
    旁边的几桌人也是江湖人士,叶英佩剑较为古朴,叶辰霄的轻重二剑就惹眼多了,走到哪谁都会多看两眼,而敖兰泽的剑相比叶辰霄的剑在体积上惹眼,则是装饰上惹眼,他将剑佩在腰间,剑身被外衫遮住,只露出个剑柄,镶着巨大的蓝宝石,亮得能晃瞎眼。这剑是叶英所铸,只是装饰上是阿泽自己要用宝石的,想龙族喜欢闪亮亮的财宝,就是盲了双眼都阻不了血脉上的执着,阿泽那时拽着叶辰霄在私库里挑了半天,非要他挑个最亮的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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