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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横贯四方(捭阖本纪 第二部) 作者:独孤求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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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历史剧

  头一次,盖聂对于纵横传人的身份,感到如此渺小无力。
  就在这时,邯郸传来了肥下之战的捷报。盖聂心中一动,决定投军报国,而且要从最底层的士卒做起,扎扎实实地历练一番;这样若以后自己带兵,方能对军中上下了如指掌,领军作战如臂使指、挥洒自如。
  更何况,当时赵国的大将军,是李牧。
  即使在那个名将辈出的年代,李牧也可谓是战功显赫、生平未尝一败绩的战神。十年之前,他韬光养晦、镇守雁门,令十万匈奴骑兵全军覆没,收降东胡、林胡,为赵国保全了后方;盖聂少时家园毁于胡祸,对李牧将军的敬仰之心比旁人更添了一层。若能加入李牧军,于盖聂来说,不仅是极佳的磨砺,也是莫大的荣耀。
  那个时候,盖聂心中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谋划,要怎样才能大破大立、改变天下的命运。在他抱着剑走进军营的那一刻,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希望最终能够息兵止战,大济苍生。四周都是和他一样对未来既向往又忐忑的新兵;一张张或年青或老迈的面孔写满了焦躁、兴奋、期待或者麻木,却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在这个兵荒马乱的世道中,执起兵戈的同时,也堵上了一条草芥似的姓命。
  盖聂领到了一副半新不旧的铠甲,一杆长戟,上面俱刻了歪歪斜斜的“阿七”两字。
  “用小刀削去就行了,然后把你的名字刻上去。”发放武器的人对他说。却见盖聂用手摩挲着小字微微出神。
  这杆戟的原主人现在何处?这两样东西,或许就是他这辈子,唯一活过的证据。
  “不识字?自己的名字还是得学着写。”方才说话的老兵也极是热心肠,二话不说,抢过木杆就在上面刻下“葛大”二字。
  盖聂无奈道谢。他没有想到,葛大这厮,没过多久就变得和南面的卫庄一样名声大噪起来。而“盖聂”逐渐为人所知,反倒是更久以后的事情了。
  TBC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的构思与开坑比秦时明月第四部播放的时期大约早半年,因此人物设定和剧情走向上都会有不少与玄机矛盾之处,如能接受,不甚感激。
由于时间不足、资料有限和个人能力问题,本文中极有可能出现一系列的历史背景、时间轴、剧情bug,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orz
 
第2章 二
  横之章一
  韩王安五年。新郑。
  这是一座靠近王宫内城的豪华酒肆,位置十分优越,坐在二层的临街窗口,能将出入朝会的重臣车驾一览无余。
  自桓惠王起三十多年,韩国在西秦的威压之下危如累卵,今日割五城,明日献十城,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地步。新郑失去了作为一国都邑的繁华与骄傲,商旅不行,死气沉沉,仅余的一些店铺也都经营惨淡;只有此间名为“鹿鸣阁”的酒肆,因为和朝中重臣沾亲带故,生意才勉强做得下去。
  这一日,酒肆接待了一位出手阔绰的客人。
  这位贵客在二楼包下了一座雅间,三面用屏风隔开,一面靠窗,仅余一个传菜出入的窄缝。他的样貌还很年轻,却也到了该行冠礼的年纪,偏偏披散着一头霜雪似的白发,额前以一根掐金丝的发带系住;一身黑衣式样虽简,仔细一看却是产自过去鲁国地方的名贵缟布,袖口织出了优美的流水暗纹。当然光看打扮,也不过是一位寻常的贵胄公子。唯有这位公子的吃相,却是让店里的伙计个个吃惊地合不拢嘴。
  客人将四张长案拼成一桌,上摆了两荤两素。荤的是半片整只的烤羊,占了大半张桌,和一鼎切得整整齐齐的蜜色方肉;素的是一大盘碧绿的豆苗,和一盅清香扑鼻的薇菜笋丝汤。另外,案上还堆了一叠小山似的面饼。店家本以为此人要大宴宾客,却不想他居然坐下便大块朵颐起来,吃得极快却不减优雅,像风卷残云一般将四样菜肴一扫而空。
  足足有四个伙计跑上跑下地伺候他;搬运完酒肉以后,还一齐挤在阶梯拐角处咋舌不已。
  “天呐,这还是人么……”
  “嘘——你找死么!看看那把剑,就知道此人绝不是寻常人物——”
  客人的腰间果然插着一把剑,长约两尺七寸,宽四指,犀皮剑鞘,剑柄上刻着错金铭纹;与此人的穿着同一格调,粗看不太显眼,细瞧才能发现其中的贵重。看着看着,其中一个伙计一不小心便入了神,脑袋不经意微微一抬,竟与那客人的目光对上了。
  客人眼珠子的颜色很浅,几乎不太像中原人;浅灰的瞳仁带着一种怪异的色泽,像宝剑出鞘那一瞬间划过锋刃的流光。
  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小伙计不知怎的后背便绷直了——身体偏偏一动都不敢动。
  客人突然漫不经心地一笑,凌空抛来一块什么东西;四个伙计无人敢接,任凭那玩意砰地一声砸到地板上——原来竟是一块指甲大小的金子。
  “再打二角梅酒,一鼎牛蹄筋来;炖得烂一点。”
  四个伙计如蒙大赦,一窝蜂的跑了。先前被盯住的那一个才发现出了一身的冷汗,脚软得几乎下不了楼。
  客人捧了酒器,优哉游哉地踱到窗边,凭栏远眺。这条街道的尽头便是王宫内城。此刻已近正午,街上只有稀稀落落数个行人。
  忽然,街道尽头泛起一线昏黄滚滚的尘烟;车夫的吆喝声、挥鞭声、马嘶声,渐可耳闻。
  朝会结束了。
  下等的官吏乘着一马一御的轻便轺车,地位稍高的卿大夫们乘着两马或四马并驱的大车,派头十足地从街上经过;地位更高的宗室贵族贪图舒适,往往坐着六人或八人抬着的辇舆;速度虽慢,其他官员的车夫却不得不把自家马车赶入小巷子中避让他们,当真威仪赫赫,不可一世。
  鹿鸣阁的一层,进店三尺便是一方水曲柳木的柜台;台上七八个大陶罐一字排开,罐口以厚布扎紧;即便如此,还是有浓烈的酒气飘香四溢。
  一个江湖豪客打扮的年轻人正倚在柜上和掌柜的攀谈。他腰间随意插了一柄铁剑,打扮举止落拓不羁,脸上带着讨喜的笑容;然而右边的袖管空空荡荡,竟是一个独臂人。
  “老丈,我方才听人说,你在这里站了十几年,光看车马,路过的这些大官儿们一个个、就没有你认不出来的,可是如此?”
  掌柜的带着三分自得七分不屑地一抬头,“你可是不信?”
  独臂剑士毫不动气,继续笑嘻嘻地道,“我初来新郑,不如掌柜的让我开开眼?比如那四匹纯色的黑马,拉的是什么人?”
  “那是王城上将军韩申,除了他的将军府,韩国哪儿还有那么好的马。”
  “旁边那匹青骢马拉的轺车里又是什么人?”
  “嗯,应是老丞相张平之子张良。这一位可了不得,听说是新郑有名的神童,才十三岁便被举荐为下任申徒——”
  “昔有甘罗十三岁拜相,十三岁当个申徒,倒也没那么稀奇。对了,后面那方八人抬的轻纱大辇呢?”
  “那一位是王族老上卿,大司寇韩于安。”
  话刚落音,异变抖生。一只双耳的酒斛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击在为大司寇抬辇的八名轿夫之一的膝弯上——那轿夫恰好是最前方领路的一个,吃痛之下腿一弯,直接扑跪在地;整个辇车也因此突然向前倾斜,坐在车上的人跟着一个踉跄,几乎摔出纱帐外。
  几乎同时,一方黑袍犹如盘旋的恶枭一般从辇车正上方急掠而过。没有人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多数人只记得弧光一闪,刀身反射出的寒光像针尖似的扎在眼皮上;下一刻,一颗雪白的头颅咕噜噜地滚出老远。无头的身子在空中滞了半天才轰然倒下,赤红的血箭一股股从腔管中喷射出来,溅射在惊呆了的轿夫、护卫、路人脸上——却无暇去擦。
  一个白发黑衣的人影轻飘飘地落地。蜿蜒的赤色在他脚下汇成了血泊,映照出一道玄衣飘摇的影子;正如一幅最凄美、也最残酷、最惨烈的画卷。
  这一剑的极快、极烈,与人群的极慢、极静,构成了令人屏息的巨大反差,也难怪在场之人无一不心神恍惚,犹如做了一场大梦。
  黑衣人轻笑一声,还剑入鞘;居然就这么施施然走远了。
  无人敢阻。
  刹那之后,街道沸腾了。尖叫声、怒吼声、兵刃出鞘之声不绝于耳;不到半日的功夫,整个新郑城内都贴满了悬赏告示,王城守军挨家挨户地搜捕疑犯,闹得全城人仰马翻,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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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城西大约三十里左右,有一片肥沃的山坳谷地,一座安逸的农庄。天色较晚,几道炊烟正从各家耕户的屋顶上飘出来,被牵回栏的耕牛时而发出长长的牟叫。地势较高的地方矗立着一座三进三出的石头宅院,外面围着碎石砌成的围墙,结实得活像一座堡垒;与农庄上其他的砖泥房屋显得格格不入。
  日薄西山,忽见一骑自东面翩翩而来;骑士一袭黑衣,胯下一匹神骏的白马,在光线晦暗的原野上显眼非常。
  眨眼功夫一人一马便到了石墙跟前。骑士并不俯身下马,反而纵身一跃,靴尖在马背上轻轻一点,直接越过围墙飘进宅院里面去了。无事一身轻的白马自在地在原地小跑撒欢儿,不多时,门内突然伸出一只手,牵着马笼头将它也拖进了院内。
  黑衣骑士绕过照壁,顺手将马鞭扔给一个闻声迎出来的小仆,一面昂首阔步地往后堂走。一个红衣美妇匆忙从内奔出来,隔了两步方才站住,屈膝行礼道:“火魅恭迎少主人。”
  黑衣骑士单手扶了她一把,微笑道:“魅姨,早说过,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些虚礼。”
  红衣妇人亦不推辞,直起身来,满面担忧焦急的神色,“少主叫我好等,难道事情出了什么差错——可有受伤?”
  骑士大笑道,“我亲自出手,还能有什么差错。魅姨你真是杞人忧天。”
  黑衣骑士不是别人,正是相隔半年后,只身离开鬼谷的卫庄。
  说话间二人已步入内室。卫庄脱了靴,随意歪在榻上,指节敲着侧面的一方案几道:“可有什么吃的?我饿了。”
  “晚膳尚未做好,不过有午时熬的粥。”
  “先盛一盅来。”
  火魅伸手招来两个闷声不响的侍女,嘱咐了几句,打发她们下去了。这才转头又问,“少主今日行事,可还顺利?”
  “杀一个老匹夫而已,有何难事。”卫庄打了个哈欠,“之后又做了些旁的事情,这才晚了。”
  “可是,”火魅忧心忡忡地端上粥汤,道,“属下听说韩于安此贼老女干巨猾,又与秦国罗网互通消息,怕是早知道了少主尚在人世之事。我们在城里埋下的暗线传消息说,此人一年前便重金买来了一批死士护卫左右,还准备了一个与他样貌身材一般无二的替身,我只怕——”
  “只怕什么?”卫庄嘴角轻勾,带出一个鬼祟的冷笑。“不错,我今天杀的那个,正是个替身。”
  “什么?!!”火魅惊道,“那么少主你——为何——”
  “为何明知不是他本人,还要冒险闹市杀人?”卫庄用勺子翻搅着热粥,馚馧的水汽模糊了他的面孔。“在他滚出纱帐的一瞬间,我便看出此人不过是个假货;韩于安当年与父亲论武结交,身手不在我父之下;即使猝然受到偷袭,也绝不会如此狼狈。但正因知道是假货,我才会当场下手。倘若是老贼本人,我又怎会让他死得那么轻易。”
  “……属下还是不明。”
  卫庄暂且搁下勺子,微笑道,“魅姨,你可知道若要骗过你的敌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这——”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被你的敌人欺骗一次,让他低估你、轻视你,以为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若要对付一个人,没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有利的条件了。韩于安在朝会结束之后,自己先行溜走,让替身坐着辇车招摇过市,摆明了是个陷阱;而我现在偏要往这个陷阱里跳,仿佛一条咬住香饵的鱼。这样,老贼便会以为我卫庄也不过如此;并且,他还会认为我自以为手刃仇人、大仇得报了,不会想到他仍在人世,所以他自己也就安全了,因此放松了警惕。这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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