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番外 作者:奚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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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去吧,我在这里坐坐,散散酒气。”
说着,闭目养神去了。
胡歌徐徐一礼,知道白子画这话的意思,他既然来一趟,自然是要见一见他的妹妹,和她好好说说话。
原来他带他是为了他能见一见他的妹妹,尊上真是有心了。
胡歌想起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也不免心中涌上一股暖意,他在异世中没有多少牵挂,花千骨于他已经不是什么虚拟的人物,还是他的亲人,他的小妹妹。
“哥哥,你都不来看小骨,小骨想你了。”胡歌将怀中的小包子姑娘抱住,这小姑娘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吸鬼体质因为修仙消除了,蜀山上的众弟子和善,变得开朗了许多,现在都会虎扑了,真是活泼。
胡歌颇有种女儿养成的欣慰感。
“哥哥也想小骨,但不是哥哥不去找你,只是长留山门规森严,寻常弟子不得轻易下山,再者,小骨如此可爱,我常常守在小骨身边,怕是寻常爱慕小骨的少年都不敢上前来,毕竟比得你哥哥我的少年人可是不多。”
“哥哥自然是最出色的。”小骨的话太过真诚,一旁经过的笙萧默不由笑出了声。
“哎哎,胡歌你的这位小妹妹哪里来的,怎么如此可爱?”
“哥哥,他是谁?这位仙人长得也是好看。”
“哦,比之你的哥哥如何?”笙萧默故意凑近,似笑非笑地看着小姑娘道。
花千骨被突然靠近的俊脸吓得后退一步,躲在胡歌身后,偏偏还是睁着水汪汪的圆眼道。
“你长得像是走马章台的公子,自然也是好看的,只是行为这样轻率,自然是我的哥哥更加好看。”
“哎,小姑娘,我们现在只论皮囊长相,怎么还拉上偏架,论起亲疏,若是这样你家哥哥怕真是谁也比不上?”笙萧默手中折扇轻摇,他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眉目流转间一派明媚风情就像看着最亲爱的情人一般,你就像是被包裹在暖暖的春水里。
“红颜百年尽枯骨,皮相再美若是心中没有与之相配的品质,再美的皮相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一张美丽的面具,实在是称不上好看,而且这位仙长你也不用太伤心,你长得也是挺好看的,真的。”
笙萧默面对小小少女如此真诚的赞美,头一次怀疑起了自己的美貌值。
胡歌咳了一声,挡住儒尊越发不同的目光,“小骨别说了,这是三尊之一的儒尊,儒尊,家妹年幼,自幼被我惯坏了,想什么说什么,不懂规矩,还望儒尊不要与她计较。”
想什么说什么?岂不是说他真的只是好看。
不懂规矩,又是年幼的,岂不是说自己这个“长辈”小气,不懂规矩,与人家小辈过不去。
“话都被你说了尽了,我还能说些什么。”
“儒尊这般好看,自然是不需要说什么,我们都懂。”胡歌一笑,说不出地揶揄,这几个月,儒尊老是将自己的全能室友带去整理他的书卷,他几次借着送东西到销魂殿,却没有在殿中找到多少书卷,也不知朔风到底在哪里整理书卷。
儒尊其人最是活泼不受礼法,这长留山三尊之中,最是他一人与下面的小辈们玩得开,也最玩得起,胡歌知道这些言语,他必定不会放在心上。
“噗,自然,你的妹妹也当真是好看,你们两兄妹且去聊吧,我就不饶你们清净了,不然我又是变得不好看了,哈哈。”
所以说,儒尊你还是很在意自己是不是很好看的。
真是傲娇哇!
作者有话要说: 杀阡陌:(⊙v⊙)嗯,不是本座最好看吗
白子画冷冷一眼,随后朝老胡一笑:胡歌,到底谁最好看
胡歌擦了擦一管血,n(*≧▽≦*)n:自然是子画!
某光:节CAO呢?美色误人,古人诚不欺我
☆、回去的契机
群仙宴后,尊上依旧待在长留山绝情殿里,每日胡歌回望长留山顶峰,绯色花影下总有一个白色的身影站在露风石上俯瞰长留山,他好像能看见那人从骨子里透出的孤独。
他曾听落十一师兄说,尊上从前曾游历天下,因缘际会之下结识紫薰上仙等好友,一路相知相惜,一起行侠仗义,浪迹天涯,纵使江湖不平风波惊,依旧仗剑任潇洒。
无人可以束缚他们,也没有什么能束缚他。
胡歌叹了一口气,此时,他的身上却有了整个长留,好友依旧,潇洒天下的身影却不再了。
他的心中依旧是那个天下,却不再是潇洒随姓的天下。
群山之巅,风会云散,金黄的阳光从云雾中漏下来,白子画转过头,好像感觉到胡歌心中所想,两人的目光在这一刻交融在一起。
胡歌抚摸上自己怀中那本曲谱,喃喃道:“真是中了毒。”
不知不觉,胡歌已经在长留山上呆了三年,仙身自成,他的修为日益精进,虽然比不上落十一等师兄,却已经称得上是少有的出色。
这些日子十一师兄更是将他指使得团团转,美其名曰锻炼师弟。
胡歌对于能时常见到尊上自然是愿意的,每次他都装作无意地将目光放在那个人身上,那么爱重,那么虔诚,又是那么平静。
每次目光交错都叫人雀跃欢喜,每次肢体接触都是天赐的幸福。
突然停下抚琴的白子画抬起头这么问他,午后的阳光在他其后,整个人都带上了柔和的光辉。
“如何?”
“天上与人间,都是一样的,毫无差别。而尊上你的琴声中有天下。”
你向往天下,却困于天下。
白子画直直地看着青年柔和的眸子,少年的锐利早已不见,这青年比其他人沉稳的太多,他深邃犹如漫天的星空,既有你看得到的璀璨星光,也有你无法看到的那些暗淡尘埃:“你想学琴吗?”
“好,那就有劳尊上了。”胡歌笑着应是,掩下突然涌上来的所有情绪。
“每三日辰时来此吧。”
“是。”左右不过费些心思,能见到这人也是极好的。
白子画望着青年离去的背影,站在露风石上俯瞰群山,大风将他的衣袂吹得猎猎作响。
第二日,朔风一脸惊奇地看着一身装束整齐的胡歌:“你今日竟然这么早爬起来?”
长留的早课并没有这么早,胡歌日常总是睡到比较晚,他花了三年,还没习惯于自己已经是个修
真者的身份,依旧喜欢睡觉吃饭,哪怕此时他已经辟谷,甚至已经算得上是仙人。
“我约了人,自然不好让他久等。”胡歌想了想还是将那本曲谱放进了怀里。
“是那个你想送曲谱的人?”
“是他。”
朔风不懂胡歌此时脸上的表情,像是开心,又比开心多很多。
朔风在人世里沉浮了万年,却永远都只是个无感无情的看客,万般不经心,呵,他本来就是个石头。
“你为什么那么开心?”
“我喜欢他呀。”胡歌向来就是个真诚的人,这种真诚就算经过了那么多年的娱乐圈生涯,已经没有改变分毫。
有些人就是这样,经过了多少年,都不会改变他最质朴的颜色。
“喜欢?喜欢吗?”朔风突然很想知道喜欢是什么。
红尘历练千般,还是不如入了那滚滚红尘染上几分颜色来得有意思。而他的时间本来就不知道还有多少。
“你今日莫非知道我要来寻你?”一道意料之外的熟悉声音让胡歌停下了脚步。
胡歌循着声音看去,紫衣华美至极却半分不夺他的风华,绯瞳中胡歌眉目间带上了舒心的笑意。
“你怎么会来长留?”
“我?我是来给你送一样东西。”杀阡陌从怀中掏出一个锦盒,随意地抛向胡歌。
胡歌手一扬接了下来,沉甸甸地不知装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一个长着角的红毛鬼让我给你的,他还说他叫重楼,笑话,当我没有看过仙剑,重楼分明就是
剑三中的暴力偏执狂,怎么会在花千骨的剧情里。”
“千默,他可能真的是魔尊重楼。”胡歌将那人上次在长留上所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还说了他直接点出了朔风的真身。
杀阡陌一脸不可置信。
“你是说他真的是剑三中的魔尊重楼?!他竟然能来到这个时间,就算是安神界的时间来推算,他也是几千年前的人物了,更别说其他设定的bug了,他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可这一切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他还说我是飞蓬的转世。”
“胡大大,真是厉害了我的哥,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到底是我们穿越了,还是整个世界都穿越了。”
“其实换个角度想,如果他真的是魔尊重楼,我们或许能在他的帮助下回到现代,恢复原来的生活。”
胡歌的话让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两人知道他们此刻所存在的世界可能只是一个虚幻的投影,依托于一本或者数本小说存在,与他们曾经存在的世界不同,他们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下意识的排斥,这种排斥是对于他们灵魂的排斥,从本源排斥一个人,就如同他们从本源排斥这个虚假的世界。
杀阡陌已经在这里几百年了,有了无数的牵绊,他甚至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爱人,这样对这个世界存在着无数感情的人会选择回去吗?
回去不知道如何的那个世界?
而胡歌呢?
他的眼前突然浮现绯红花影下,那人逐渐清晰的眉眼,他叹了一口气。
“算了吧,这事也急不得,魔尊并不好相与,我们徐徐图之吧。”胡歌突然笑了起来:“你也不要担心再也见不到你家东方,能走自然是能回来的,实在不行你带上你家东方一起回去就是,我想东方兄一定很乐于回去看看你父母亲人。”
“那是自然,他若是不愿意,我自然自己回去,找个比他更好的人嫁了。”杀阡陌飒然一笑,他本来就是通透之人,只是情深乱人心,一时迷了头脑。
他转而好奇地看向胡歌手中的锦盒:“来,我们看看昔日的魔尊出手送出的到底是哪样宝贝?”
“你呀,那就一起看看。”胡歌打开来一看,盒子中躺着一颗人形的果实,果皮素白浮着一层银
白色的光辉,比天上的银河还要美丽,这一层光辉竟然是浓郁的灵气积累形成,一股奇异的香气
随风而来,两人只是靠近一闻,便感觉浑身灵力一动,胡歌竟然生生修成了真正与仙身相符的仙人。
白子画的药园中曾经有一株从极北苦寒之地采来的冰莲,流光溢彩,仙气缭绕煞是好看,此刻与这浑身只有一层光辉比起来的仙果比起来,却显得只是浮华之极。
杀阡陌自然也感受到了这仙果的不同。
“这个不会是昔日神女夕瑶守护的那颗神树上结出的果子吧!这东西竟然当真存在!”
他随后叹了一口气, “或许,你是对的,我们可能真的有机会能离开这个世界,回到我们原来的轨道。”
胡歌今日与白子画约好了时间习琴,与杀阡陌话别之后便去了绝情殿,却是与约定的时间迟了许多。
白子画上下打量了胡歌一眼,“你突破了,罢了,那今日就算了,你去巩固下修为,明日再来吧。”
胡歌知道这人是好意,还是有些幽怨地看着白子画。
白子画被他看得顿了一顿:“我们来日方长吧。”
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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