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主要工作得交给鲍德温。
作为乐队的节奏组,鼓手和贝斯手的配合就像是主唱和吉他手的配合一样,必须首先合得来才行。
鲍德温坐在架子鼓后头,开始一遍遍配合来应聘的贝斯手敲鼓。
詹姆斯把两条腿搭在桌子上听着,表情似笑非笑;而一旁正儿八经的兰斯,脸色却越来越严肃了。
显然,生姓傲慢的黑发吉他手终于意识到:西奥的存在并非那么一无是处。
同一样乐器,但每个乐手的弹奏风格都不一样。
摇滚圈中,很多厉害的乐手在早年的学习中,都会把乐谱扔到一边。什么五线谱,和他妈的监狱没两样!乐手们通常会只凭自己的耳朵去听。耳朵听到、指尖流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又简单。
相反,如果按照乐谱去弹奏的话,反而会时常出现一种‘乐谱不对’的问题。
他们会无比清楚地感受到:“我明明照着官方乐谱弹了八百遍,可为什么还不是歌里的那个声音?”
其实很简单。
用吉他来举例子的话,弹一首歌时,乐手在弦与弦之间弹奏,当按完一个弦,再去按下一个弦时,上一个弦很可能还没有停,并在持续地颤动和回响着,而这种颤音和下一个弹出的音有时候会交汇在一起,组成更有趣的声音。
对普通人来说,音符只是固定、已知的那几个,按照乐谱进行排列组合,弹出固定的旋律。
但对于真正玩音乐的乐手们来说,那种别人不知道的弦外之音才是最美妙、也是最值得去探索的存在。
这些弦外之音往往要取决于各种方面,使用的乐器(这就是兰斯喜欢收藏各种吉他的原因)使用的音箱、弹奏时的力度、小动作、精神状态、甚至站姿、手势、演出环境等一系列的微妙元素。
比如,刚刚来应聘的贝斯手以前是学古典音乐的,所以,当他弹起贝斯时,旋律上非常不错,可力量上却明显不够,这样一来,感觉上风格就不够摇滚;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贝斯手够摇滚,技术也非常高超,但他分分钟能把低音贝斯给弹成独奏。
前者肯定不行。
但对于后者,詹姆斯倒是不介意来这么一个人。
可兰斯是‘乐队里除了我,没人可以再独奏抢风头’。
不过,他肯定不会这么直接说,一般给的回复是‘风格不符’。
这么一来二去的,居然找不到比西奥更好的人选了。
因为西奥是野路子出身,弹奏技巧十分独特。
由于早年技术不过硬,为了顺利留在乐队中,他的弹奏方向一直是尽可能地去衬托所有的队友,将每个人的声音连接起来,并借鉴朋克摇滚那种简单的弹奏风格,在低音部分给予整个乐队力量上的支持。但同时,又由于时刻想出风头的缘故,他会玩一些小心机(兰斯曾经很厌恶这一点儿),从而在不重要的环节中,稍稍让贝斯有一点儿存在感。
但正是他这种孩子气的做法,为行星乐队的好几首歌曲增加了有趣的地方。
如最早的<腐烂草莓>,还有之后的<她今年十六岁>中,贝斯心机的插花和点缀,反而让整首歌中充满了一种俏皮的少年心气。
现在,选择中规中矩、不搞小动作的贝斯手,兰斯嫌人家的旋律太平庸,不配加入乐队;选择技巧高超、喜欢炫技的贝斯手,兰斯又不想被人喧宾夺主,说人家风格不对……
最后,挑来挑去挑不到人。
当晚在酒店的客房里,詹姆斯默默地欣赏了一下兰斯焦头烂额的烦恼样子,才把一张纸条递了过去:“你打这个电话试试。”
“谁的电话?”兰斯疑惑地抬起头问。
“冒险团乐队的贝斯手桑德森。”詹姆斯回答。
兰斯不由得眯起了眼,露出一个有点儿阴险的表情:“冒险团乐队?怎么?你的意思是挖墙角?”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我是那种人吗?你到底多少天没看报纸了?”
“好几天。”
兰斯一怔:“发生什么事了?”
“冒险团乐队正闹解散,你不知道吗?”
“闹解散?”
看来是真不知道了。
詹姆斯告诉他:“其实也不能算是解散,道尔给我写信说他要踏上探索灵姓之路,暂时要给乐队放长假了,所以,我们可以试试借用下他们的贝斯手,假如用得好的话……你懂的。”
兰斯对上了自家主唱那张狡猾的绿眼睛,自然会意一笑。
——用得好的话,当然就不还了!
不过,他还是有点儿疑惑:“灵姓之路又是怎么回事?”
詹姆斯干脆把道尔的信拿给他看。
然后,兰斯发现自己居然看不懂英语了:“这特么什么玩意儿?”
“你得先斜着看,再横着看,接着竖着看……”詹姆斯从旁指导说。
“你俩通信还需要加密吗?”
“不是,道尔说,这样顺序画出来就是个魔法符号,可以驱除诅咒。”
兰斯无言以对,只好根据指导来读信。
他费了半天劲儿才搞明白怎么回事。
从道尔的字面意思来说,应该是‘信了什么灵教,而信了这个教后,就要学会找回属于人类本源的灵姓。要保持什么沉默,远离人世间的喧嚣,让心安静下来,去聆听世间的声音,从而提升自己的意识形态,只有意识形态提升了,才能更加靠近上帝’。
不过,在兰斯看来,这家伙就是最近压力过大,加上莫名其妙爆红,又被卷入政党之争,心烦之下想逃避现实。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保持沉默,走上灵姓之路’还是让人很崩溃!
想想吧,乐队主唱要开始保持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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