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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拉格朗日花园
吃过晚餐之后,亨利与简回家了。
简明显心情好了很多,还有点得意洋洋。她给爱丽丝带了两本书回来,都是哥特冒险小说,不涉及谈恋爱。
妈妈卡桑德拉与大姐凯茜晚上吃过饭就在检查她们的舞会裙子,下午勒弗罗伊家送来了舞会的请柬,时间定在后天晚上。
漂亮裙子是女人的永恒话题之一,奥斯汀姐妹一年总要参加十几次舞会,但没法像有钱人家的女孩那样,每次都有新的舞裙可以穿,大概是春天两、三条,秋天两、三条,数目视当年的棉布、绸缎和花边的物价。这么几条裙子是不太够穿的,但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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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妈妈就在拆下裙子上的花边,挑选合适的新花边,以及挑选合适的装饰物。比如前腰可以钉一个双色的绸缎蝴蝶结,这会很俏皮,使人的注意力放在蝴蝶结上,而忘了这条裙子在之前的舞会上已经穿过了。
还有五哥弗朗西斯上次回家带回来的一些小型珠宝。弗朗西斯今年21岁,12岁就去了海军学院上学,现在是某艘海军军舰上的中尉军官。今年年初,他的军舰刚执行了护送卡罗琳公主来到英国的任务。卡罗琳公主是威尔士亲王乔治的未婚妻,到达伦敦后很快就跟乔治王子举行了婚礼。弗朗西斯因此得到了一笔赏赐,和公主赠送的一些小礼物。
他在春天短暂的回家一趟,将津贴和赏赐存放在父母这儿,小礼物则都送给了姐妹们,就连小妹妹爱丽丝也得到了一条精致的珍珠项链。
爱丽丝不太清楚一个海军军官能有多少津贴,但从妈妈偶尔漏出来的话里判断,还是不少的,可能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笔钱乔治牧师会帮他存起来,以便将来可以有钱迎娶一位有嫁妆的淑女。
爱丽丝心想,你们为儿子考虑到了将来的婚姻,那是否考虑到了,没有足够的嫁妆,简可能没法顺利结婚?
凯茜已经订婚了,对方是个牧师,牧师么,只要得到一个不错的教区,养活妻子孩子是没问题的,不用为她烦恼。
简呢,很明显的,具有一个乡村女孩不应该有的学问,和过于活泼的性情,她可能不会像凯茜那样,满足于宁静的乡村牧师妻子的生活。
至于她自己,嗯,她压根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婚姻。还太早了,不是吗?
弗朗西斯是个很活泼的年轻男子,很聪明,奥斯汀家的子女除了大哥詹姆斯、大姐凯茜稍嫌平庸之外,都是很聪明又活泼的孩子(乔治不聪明但也很活泼)。弗朗西斯的绰号叫“Fly”,听上去就是个活泼得不得了的男孩。
在家的短短一周时间内,弗朗西斯跟这个他离开家之后才出生的小妹妹在一起待了很多时间,因为是春天回来的,带她在斯蒂文顿周围的田野上撒欢,教她法语,还跟她说了很多海上航行的事情,当然,都是挑那些有趣的事情说的。
妈妈和姐姐们在为舞会裙子缝制新花边,爱丽丝问她能不能去,她可以跟露西待在一起。
妈妈不想让她去,但简说,她一个人待在家里干什么呢?女仆晚上是要回家的,不住在奥斯汀家,家里没人,她会害怕的。以前要是全家都出门做客或是参加舞会,通常会让爱丽丝到女仆家待几个小时,等他们回来,再把她接回家。不过女仆家很没意思,为了省钱又不可能一直给她点蜡烛,黑灯瞎火的,难道要她一直被迫旁听女仆和她的丈夫啪啪啪?
她几个月前貌似懵懂的对妈妈说了女仆家的奇怪声音,这之后乔治牧师就不让她晚上待在女仆家了。
凯茜也说,爱丽丝可以去跟露西在一起,她该有一些年龄合适的女伴。
简马上偷笑起来。
15岁的露西人小鬼大,这在平时的信件来往中,爱丽丝已经知道了。
就比如,亨利跟汤姆·勒弗罗伊是好朋友这件事情,还是露西最早写信告诉她的。
露西的信里三句不离汤姆堂哥,觉得他长得很漂亮,说话很有趣,风度翩翩,让她心里小鹿乱撞。当然实际上露西不会直接对爱丽丝说,我很喜欢汤姆,不过么,字里行间的意图简直要呼之欲出了。
大抵就是刚知道什么是“恋爱”的小女生对年龄相仿的漂亮男青年的一种少女情怀,爱丽丝完全可以理解。
英格兰没有什么“同姓不婚”的规矩,差辈分也无所谓,只要双方愿意,或者不愿意也行,只要家世差不多就可以。
勒弗罗伊先生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年也能有800镑左右的收入,在阿什教区就算是土财主了,爱丽丝听妈妈说过一嘴,说露西要结婚的话,大概一年能有300镑左右的年金,男方要是能有差不多的年金,400到600镑,这对于年轻小夫妻来说,就能过的很宽绰了。
爱丽丝算了一下,这就是说,两个人的年收入加起来有1000镑,在小镇和乡村都能过的很不错,但在伦敦的话,会比较拮据;但要是在伦敦有房产,1000镑也能过的可以了,可以算是中产。
所以大概1000镑是个分水岭。
爱丽丝在琢磨,她要怎么攒够1000镑。至于攒够1000英镑是为了什么,她觉得吧,大概就能过的比较舒坦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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