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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就可想而知,我为什么拒绝她了。
这潭水太深,我舍不得让她蹚过。
后来,她前男友找她复合,她答应了。
嗯…虽然她有点儿不矜持,但确实在我意料之中。
因为她这个人很简单也很容易看透,只要付出了爱,就很难收回来。
至于那个男孩儿的回头,更是正常。
了解她的人都知道,放弃她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这种事情,我一个人做就行,别人就算了吧。
后来,果然不出意外,恋爱、结婚到生子,都是同一个人。
从一而终的爱情,当然是美好的,备受祝福的。
她结婚以后,我也没有再继续当医生了,回到家族中承担我的责任,‘家’里有些事情有些人碍眼了太久,也该是肃清的时候了。
我离开医院前,最后交待了一件事情,如果她来这里挂号或者看病,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要绝对优先。
即使天王老子也得往后靠。
话虽如此,我当然是希望她一辈子平安顺遂,用不到我为她安排的这份便利了。
三、张艺兴
在我最好的异性朋友公开恋情以后,我基本上就不再主动联系她了,这份友情在心里是不会改变的,但是我也并不希望会有其他糟心事能影响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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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使然,压力和危机感时常令我感觉透不过气,仿佛周围都是越来越密的细针,令我又痛又恐惧。
我不再主动联系她,但是她似乎总是在我最落魄最无助的时候来到我身边。安慰我也好,陪伴我也好,她每一次都能给与我强大的信心和安全感。
感谢当年黄渤哥把她带到我的身边,令我拥有她的友情。
令我能够在纷纷扰扰的压迫中,透透气。
我朋友很多,但是只有她有这份能令我放松和安心的能力。
有时候真的,自己都无可奈何了。
在她结婚时,我送的祝福礼物是一条价格不菲的粉钻手链。
那是我刚认识她不久后在澳大利亚工作时买下的,几乎透支了我身上的所有信用卡,价值是连我的助理都忍不住再三确认我当时是否清醒,理智是否在线。
我就是要买下它,因为适合。
这么光彩夺目的手链,只有如此才配得上她。
在我送到她手里的时候,我看出了当她见到手链时,眼里的犹豫。我也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
但庆幸的是,她还是收下了,并且笑容满面的告诉我,很漂亮,她非常喜欢。
幸好没有拒绝,幸好没有还给我,幸好她依然是处处为人着想的那个人。
她在婚礼之前,邀请我去当陪她走过红毯的‘伴娘’。
我非常荣幸,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粉色西装的‘伴娘’,真有意思。
我和‘伴郎’的千玺一起拿着新人的对戒,分别站在新郎新娘的身后,他们从我们手里的盒子中拿出戒指,然后再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
我很满意在这么近的位置见证这一幕,甚至还能看到她眼角还挂着幸福的泪珠。
瞧,这是多有意义的一个角色。
我见证了她完成了梦想,拥有一个梦寐以求的家庭。
我想,如果我比她先结婚,也一定会请她当我的‘伴郎’,然后也从身后的人手上拿过戒指,套进我的女孩的无名指上。
可惜的是,她比我先结婚了。
哦,也不可惜……
只是稍稍遗憾而已。
第108章 Crush
千玺带着《大冰小将》的队长潘思言去《妻子》节目组的住所找樊繁汇合,一起前往加拿大的市场买菜,准备为孩子们烹饪一顿中餐美食。
谢娜,程莉莎,应采儿和魏大勋则是早早的去了场馆和其他小将一起训练,三位‘妻子’学滑冰学出兴致,连原本逛街购物的行程都自愿放弃了,自觉回到了冰场练习。
一般情况下,千玺除了自家外甥(星星)以外,很少会牵着孩子们的手,毕竟男生,他会觉得别扭;如果女生就更不方便了。
而樊繁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在前往超市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她就牵着潘思言的手了,随口问道“宝贝儿,你想吃什么菜呀?”
当潘思言还在思考着菜单的时候,千玺就抢先说了,“我想吃红烧排骨。”
被打断思路的潘思言不服气的看着千玺,反驳道“千玺哥哥,樊繁阿姨问的是我呢!”
千玺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是问你啊!?”
“就是问我啊~~”潘思言经过一年的训练和比赛,已经将刚接触时的腼腆褪去了一半,他渐渐明白作为队长必须有保护队员的霸气。因此他即使在这样的事情上也跟千玺据理力争,“阿姨是看着我,叫我宝贝儿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姐姐是不会随便叫别人宝贝儿的。”千玺难得的孩子气,继续反驳他“她只叫我宝贝儿,不是你哦。”
潘思言跺脚大喊,“是我!”
“不是你哦~~”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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