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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问:“这信鸽是你偷的?”
冬凌摇了摇头。
陆小凤又问:“那是抢的?”
冬凌还是摇了摇头。
陆小凤呵呵一笑,“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那不是买的就是旁人送的,这样它怎么会跑?”
冬凌根本没想到,信鸽还有这聪明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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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怀疑的看向陆小凤,问:“真不会跑?”
“……”陆小凤说:“当然不会,不信你看看,谁家信鸽是关在笼子里的。”
冬凌这才了然,却原来她这么久拎着个纯金的鸟笼,全是白拎了,压根就不需要这么一个笼子。
“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
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
冬凌:“……”
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
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
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
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
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
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
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
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
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
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
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
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
第 29 章
冬凌将信鸽放出去后, 那个纯金的笼子也就没了用处。她自然不可能继续拎着, 但卖又绝对不太容易卖掉。
因为它贵,也因为它太不符合一些风雅的养鸟人士的喜好。
也就只有那些没什么审美, 又恰好有钱的土财主,或者纨绔子弟或者会有兴趣买。但冬凌显然不可能为了这么不到一百两的金子,到处寻找买主。所以她打算就把鸟笼放回背包空间收着,压箱底得了。
但现在这个鸟笼还在外面,就摆在桌子上面, 金灿灿的十分显眼。
冬凌正在喝茶,可能是因为入乡随俗的关系,也可能是装13装着真爱上了,总归她现在对茶也算是小有研究。
这家店面不大,里面装修却很精致, 一个个小隔间隔开,且大多都是靠窗位。
重要的是它的茶不是在后厨泡好了端上来的,而是会有一个懂行的大师傅在中间的空地上现场泡制。其长相俊雅, 身穿白色长袍却不影响动作, 冲泡倒茶的动作更是行云流水,颇为具有观赏性。
冬凌上楼的时候,忍不住驻足看了几眼。
引她上来的小二当即就说:“那是我们大老板, 难得来一次。”
冬凌收回目光, 心说你们这大老板,估摸着也不是个简单的。她刚刚用初学到的技巧观摩了一翻,便知这人是个会武的。
就是不知又是江湖上哪号人物。
这段时间, 冬凌见得多了,这时候也就不觉得稀奇了,甚至连问一问的想法都没有。
只是在茶端上来时,她闻了闻,品了品,再次确认这人绝对不简单。
在冬凌之前认识的人里面,花满楼的茶算是泡的最好的,但眼下这杯茶,却显然泡得要比花满楼的还要好。
其余的隔间内也频频响起惊叹声,这足以证明,这家店其余时候的泡茶水准,绝对达不到这个程度。
不光茶好,店里选址也算不错。北边是一小片湖,现在已经结冰,正有不少小孩儿在上面玩,是一种活泼轻快的节奏。而南面则是闹市,对面便开着一家布庄和一家酒楼,街边还有不少卖东西的商贩。
取繁华闹市中的一点静,窗户开着或关着,都别有不同的感受。
楚留香和胡铁花自然是欣赏不来的,他们也不爱喝茶,他们是冲着对面的酒楼来的。
“他对你的那些撒钱行为可不赞成,估摸着并不会借钱给你的。”胡铁花说。
楚留香说:“他不借,我就让他借。”
“他要是能松口,就不叫铁公鸡了。”胡铁花说:“要不是为了看你们俩的热闹,我这会儿早去……”
说到这里,他一抬头,不经意间就看到了冬凌。
胡铁花拿手肘撞了楚留香一下,示意他朝那边看,“是那位冬姑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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