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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寒]那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事 作者:陈小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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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娱乐圈 欢喜冤家

  顾惜朝笑道:“呵呵,开个玩笑。”
  阮明正白了他一眼,道:“有个小女孩儿,十二岁那年暑假的时候跟爸爸去拜访他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年纪大了,据说是个功夫很厉害的师傅,收了很多徒弟。小女孩儿在老师傅那里认识了一个大哥哥,他圆脸,大眼睛又黑又亮,很爱笑,一笑眼睛就弯弯的,还有两只酒窝。他是老师傅最小的弟子,那年十六岁,小女孩儿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练一套太祖长拳,老师傅拿着根竹杖戳戳点点的,最后把他绊了个四仰八叉,他跳起来抹了一把汗,回头瞧见躲在爸爸身后好奇探头的小女孩儿,就冲她笑了一笑。然后来了四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围着他小师叔小师叔地叫,叽叽喳喳听不清在吵什么,他在中间摸摸这个的脑袋,捏捏那个的耳朵,好像一个孩子王。”
  “小女孩儿什么也不懂,但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大哥哥,记住了他的样子,以后许多年,都从来没有忘记过。假期的几天,大哥哥看小女孩儿总爱远远地跟着他,就笑着朝她招手,骑老旧的单车带她在巷子里穿行,给她买冰淇淋和糖葫芦。”
  “她十五岁初中毕业,花了好大的力气,才让爸爸同意她到大哥哥那里去念高中,而且央求了许久,要一边上学一边到老师傅门下去学功夫。谁知道满心欢喜地过去,才发现大哥哥已经不在那里。她很失望,每天都盼望快点长大,快点毕业,再去找他。十八岁的时候,她一个人跑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到他,可是他已经不认识她了,她讲起过去,他好半天才想起来。”
  “她有点难过,不过没关系,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做主,她要陪在他身边,再也不分开。可是他却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对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漂亮的女孩儿,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让人自卑、让人憎恨、让人绝望。他看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深情地让她发疯一样的羡慕嫉妒恨。”
  “羡慕嫉妒恨。”阮明正呓语一般又念了一遍,似乎觉得自己说了个挺好笑的笑话,于是停下来,面带笑容,好像在回忆。
  顾惜朝很配合地也微笑起来,把水杯递给她。阮明正喝了两口,又继续说。
  “怎么办呢,她只能等,等他们吵架、分手,她对自己说,除非他们结婚,否则绝不离开,她坚信一定能等到那一天。于是她一边念书,一边默默地跟在他身边,认识了他很多朋友。他唱地下乐团,她就帮他们打谱搬乐器;他去当临时演员,她就给他抱衣服看包;他做替身受伤,她就帮他擦跌打酒。因为他女朋友念大学又要工作,很忙,还没有她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就有人开他俩的玩笑。她表面上不当一回事儿,其实心里很开心。”
  “但她怕他有所顾忌,疏远甚至不再理她,就故意吵着跟他、还有一堆大老爷们儿拜把子做兄弟,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啦,至少她可以一直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她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傻乎乎了,她就想啊,总有一天会看烦看腻他的,那时候就挥挥衣袖甩甩头发说拜拜,没了自己他肯定有好多琐事儿焦头烂额,等他来求自己,一定要端足架子,说看老娘心情喽。”
  “结果有一天他不让她留在身边了,她当然知道这是为她好,许多年来他一直想让她放开这一段单恋、重获自由,可她还是很伤心。不过最后她接受了,因为她愿意去帮他完成心愿。她和兄弟们帮他在陕北、青海和云南建学校,你知道的这事儿没那么简单,因为不是捐了款就算,很多事都要亲力亲为。”
  “他跟他女朋友总是聚少离多,能在一起多久呢?可他们真的一直都没分手,十二年,整整一轮。其实她已经有点儿死心啦,不再那么强烈地盼着人家闹情变了,可是呀,老天就是这么爱捣乱,这时候他们分手了。她从来没想过他会爱上别人,她也不是非要跟他在一起,可她心底里一直觉得,如果他分手,只能是自己,没有人再能像自己一样什么也不求,陪他十年。她只是不甘心,想不通。”
  “然后她生病了,他就放下所有的事情,过来陪她。他小时候有过漂泊无依的日子,父母不在了,亲戚不愿意养着他供他上学,他只能跟着师兄到处跑,所以她能明白他要建学校的心愿。但还是不了解他的死心眼儿,做慈善当然不是给钱就行了,但也不用这样费劲吧,又不可能一辈子看着,图什么呢。现在他过来,在这些偏远山区,两个人可以好好聊天儿,没人打扰,她渐渐地就有些明白了。其实他受过很多苦,但从来没有怨言,他总说自己命好,总爱笑爱帮人,她何尝不是喜欢这样的他。”
  “她的病经常会很疼,犯病的时候简直就恨不得死掉算了,有一次病发以后,她突然想要在临死前穿一次婚纱。她站在镜子前,忍不住问他能不能陪她走一次红毯,其实她并没有奢望,但他答应了。她知道那不是爱情,但还是快乐得像要飞起来。反正也快死了,她就不骗自己了,她的心啊,这辈子再也没有重获自由的那一天了。”
  “他对她无微不至,总是微笑鼓励,给她希望,但是朝夕相处,又怎么能全部瞒得过去呢。他经常一个人出神,他不开心,不止是为了她的病。后来她看到他写的明信片,在他生病的时候听到过一个名字,发现他看他的电影、看他弹钢琴的时候,就会笑,偶尔聊天提到他时的表情跟别的时候都不一样,那个人,她终于知道了。她很难过很生气,觉得特别荒谬,不可理解,她十年最好的岁月居然比不上一个认识一年的人,她心里恨死那个人了,比过去恨他那个漂亮女朋友还要多。她哭,发脾气,好几天不理他,可是他呀,笑着说对她说——你猜他说什么?”
  顾惜朝摇摇头,“我猜不到。”
  “他说,你陪着一个混蛋十年岂不是更荒谬。气死人了,真是个混蛋。”
  “她生病以来从没有吵闹过,十几年跟一群老爷们儿称兄道弟习惯了,都要忘记自己是个女人。这一次就痛痛快快、不管不顾地闹了个天翻地覆,别说还挺管用。说到底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这样。”
  “她不回城住院,但老老实实吃药打针、时时忍着疼痛,只为能跟他多呆一阵子。她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他的心了,所以更要跟他一起把学校建起来,看着那些小朋友在新教室里上课,学校一天存在,他们的名字就一天连在一起。他不爱她,但有学校在,就一定忘不了她。”
  “她也很为难的,明明想每天都见到他,又怕他看到自己那么难看的样子,明明心疼他有喜欢的人却要照顾自己、还答应结婚,又舍不得还他自由。哎,要换做是你会怎么办呢?”
  顾惜朝没料到她突然出戏,略想了想,笑道:“自然是抓住不放,绝不能便宜别人,敢跑就削他,谁来抢削谁,若有阻挡,遇祖弑祖,遇佛杀佛。”
  “哈哈,你好毒啊,不过正合我意。”阮明正大笑起来,然而没笑几声就力不能支,靠在床头喘息了半天。
  顾惜朝道:“你休息吧,别太累了。”
  阮明正道:“我还没说完呢。”
  顾惜朝道:“你好啰嗦啊。”
  阮明知道:“敢跑就削你。”
  顾惜朝道:“长话短说,多了不听啊,情节又不是很吸引。”
  阮明正皱眉瞪着他,没撑住“噗嗤”一声笑了,笑过之后长长地叹了一声,道:“她自知有生之年夺爱无望,是这么想的——她在他身边十年,知道他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跟他一起住过地下室,一起去过全球各地,一起吃过苦一起享过福,一起捐建学校,在一起的时间比任何人都要长,谁也代替不了。那些最好的时光,那些年的他,那些他们之间的秘密和一起走过的日子,后来的人永远也得不到。”
  顾惜朝点头赞同,“嗯,也只能这么想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阮明正对他怒目而视,顾惜朝恍若不见,又道:“还有啊,他跟后来的人将要一起度过的时光,以前的人也永远看不到了呢。”
  阮明正佯怒道:“我是病人!你要安慰我!”
  顾惜朝站起来,大笑道:“好,安慰、安慰。唔……十年的保额总比一年多些?”
  阮明正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顺手扯了个枕头砸过去。顾惜朝笑着往旁边一跳躲开,在病房门口停下脚步,侧头看向阮明正,低声道:“会好的。”这真是他人生中说过的假得最没水准、同时又假得最有诚意的一句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朱哲琴《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女孩,她从小爱养丹顶鹤。……走过那条小河,你
  可曾听说,有一位女孩她曾经来过。(故事和歌曲都非常动人,在此没有一丝亵渎的杂念。)
  李翊君《一个女孩名叫婉君》: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
  
 
  ☆、重出江湖
 
  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角。或许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盆臭狗血,却在自己心尖凝成一点刻骨铭心的朱砂痣、一支永不凋零的红玫瑰。
  顾惜朝等电梯,门开了走出几个人,他视线六十度向下,视若无睹。一个熟悉的声音道:“哎我去——嘛呢顾惜朝,发什么呆啊?杵这儿当门神呢?”
  顾惜朝抬起头,扫了一眼面前的几个人——赫连,息红泪,一个好像是息红泪的助理,另一个女孩儿没见过。他漠然道:“来看阮小姐。走了。”
  赫连叫他他也不理,径自进了电梯。赫连赶忙按住下降按钮,回头冲息红泪道:“红泪,你们先去、先去,我马上就来啊。”
  赫连钻进电梯,“要不要这么高冷啊顾先生?”
  顾惜朝面无表情,“有话说。”
  “你、你、你跑这儿来干嘛呀?”
  顾惜朝看怪物似的看了他一眼,冷笑一声。赫连也知道这问题有问题,凭什么他能来人顾惜朝不能来呢,就是他不来人家也能来呀。他琢磨半天,只觉难以表达,“不是,戚少商知道是我跟你讲的么?什么反应?发飙没?”
  这话更好笑了,顾惜朝道:“发飙也要等你来啊,回头别忘了录下来给我瞧瞧。Herman啊,我真是搞不懂,你这么紧张戚少商干什么?阮明正都这样儿了,我不能来看看啊?怕我……给她气死?”
  “吓,bullshit,怎么可能紧张戚少商啊,我是……紧张红泪。”赫连越说越没底气,其实他也搞不懂。
  当时他从孟有威那里打听到戚少商回来了,也就是顾惜朝拍定妆照无意间听到他们对话的那一次,就去找他想聊聊。之前他以为戚少商抛弃息红泪,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拳,后来息红泪再三强调是自己先提出分手的,他将信将疑。不管怎样,息红泪情绪很差,即便是她先提出,却显然很不好过,甚至另有内情也说不定。虽然他巴不得这俩赶紧分手,但实在受不了息红泪的黯然神伤,于是想找戚少商劝和,来一出牺牲自己成全她什么的。
  息红泪跟戚少商那些兄弟也熟,很快得知阮明正的事儿,烦心之余也讲给赫连听了,他就又以为俩人分手是因为这事儿,苦口婆心过来劝。戚少商哭笑不得,一再强调他跟息红泪分手是在阮明正确诊之前。俩人把两瓶红酒喝了个底儿朝天,情敌一朝变战友,赫连舌头都短一截儿,拍着胸脯保证一辈子给息红泪当牛做马。
  聊天儿过程中戚少商的确跟他说过红袍生病的事儿就不要到处胡咧咧了,比如顾惜朝这样儿同阮明正不熟但又同自己比较熟的就更不要讲,人家正在事业发展的关键时刻,别让人分心。这话端看怎么理解,说它有意思就有意思,说它没意思就没意思,赫连当时喝得有点儿高,又因为之前错打了人多少心虚,再加上跟戚少商相谈甚欢,得到他关于追女神的鼓励,正是十分喜欢他的时候,就完全不觉得有问题,满口答应。事后咂摸咂摸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对,他一早晓得戚少商对顾惜朝格外关照,然而再不对也就是糗两句调笑一下的程度,只不过说出口的承诺总不能当放屁,而且他总怕戚少商以息红泪娘家人的身份去点炮。
  在机场遇见顾惜朝的时候已经过了快一年,当时戚少商说得随意,他应得痛快,半醉半醒的事儿早就不甚清楚了,而且他下意识认为都一年了顾惜朝从谁那儿也该听说这茬儿了,顺嘴就说秃噜了。然而发现顾惜朝竟是全不知情的样子,想起自己的承诺,不由心有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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