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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 作者:昨夜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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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西方罗曼 英美剧

  
  安宁静谧的氛围被打破了,图书室的门被打开,玫兰妮惊喜的小脸容光焕发:“原来在这里跟斯科特互诉衷肠啊,我亲爱的斯佳丽!”她看到斯佳丽微红的眼眶和迷茫的神情,了然地笑了笑,体贴地从斯科特手中接过斯佳丽的手,握在手心里亲吻了一下说:“来吧,亲爱的,我们去盥洗室。”
  斯佳丽求助地看了他一眼,见斯科特无动于衷、视而不见,恨恨地跺了跺脚,不甘不愿地跟着玫兰妮离开了图书室。
  “怎么,害怕了吗亲爱的?”走出很远后,玫兰妮伏在她耳边轻轻说。
  斯佳丽没回答,别扭地把头扭到一边,听到玫兰妮压低的悦耳笑声,恨不得堵住自己的耳朵或者堵住她的嘴。
  “今晚我们两个一起睡吧。”斯佳丽正不知道怎么面对即将同^床共枕的查尔斯,于是胡乱点了点头。
  两个身着白纱裙子的女孩手挽着手,紧紧地靠在一起向楼上卧室走去。她们像一对裹在云纱里的女神,拖地的白裙拂过洁白的大理石楼梯。
  黑妈妈虽然认为结婚当夜,嫂子和小姑子睡在一起不成体统,不过禁不住斯佳丽的固执己见和玫兰妮温柔的恳求,也就认命了。
  她们在黑妈妈的帮助下脱掉束腰的内^衣、亚麻衬裙和衬裤,换上细亚麻质的睡衣。脱下被花边、褶皱和蝴蝶结包裹的丝绸婚纱,解下耳环,项链和缀满珠宝的头饰,没有衣服的遮掩和保护,两人就这样坦诚相对了。斯佳丽偷偷看了一眼玫兰妮平板无波、孩子般瘦小的身体,忽然涌上一阵羞涩。无论如何,跟玫兰妮睡在一起肯定比跟查尔斯一起好多了。
  瞥见玫兰妮的戒指,斯佳丽一把捉住她的手,发现自己无名指上的宽边金戒指跟玫兰妮是同一款式,只是大了一号。
  黑妈妈帮两人脱掉衣服后就嘟嘟嚷嚷地离开了。蜡烛熄灭,万籁无声。斯佳丽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类似于好笑的情绪:结婚当夜,与自己在两个星期前最讨厌的女孩——玫兰妮——同^床共枕。
  她们深陷在柔软洁白的大床里,这张床原本是伪新婚夫妇准备的。黑夜里斯佳丽老是觉得眼前有什么亮晶晶的,刚准备转过身背对玫兰妮,就听到一个低低的、羞涩的声音说:“你真美,斯佳丽。”
  斯佳丽转回来面对玫兰妮,很霸气地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脖子,闷声说:“睡觉。”
  斯佳丽察觉到两人的胸膛靠在了一起。玫兰妮的胸^脯平平的,发育不良,却像刚出壳的小鸟一样,娇小柔软。
  斯佳丽心中浮现出一丝得意和某种无法形容的复杂情绪。
  两个即将彻底告别少女时代、面对不确定未来的女孩紧紧搂在一起。那个时候,斯佳丽未必有多喜欢玫兰妮,不过她很愿意在如此不确定、如此迷茫、如此混乱的时刻有个比她坚强的人陪着。
  如果斯科特得知斯佳丽的“初^夜”是给了玫兰妮的,他一定会大惊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开导完斯佳丽,斯科特仍然站在落地窗前。他双手下垂,身体微微前倾,双肩稍稍后张,脊背笔直,身姿挺拔——这是每天站军姿几个小时养成的习惯,把重心落在前脚掌上,可以避免长时间站立而头晕。斯科特想起了上辈子很多事,兜兜转转,思绪又回到了斯佳丽身上。
  刚才一大通貌似深刻、振聋发聩的话语,其实不仅仅是在规劝斯佳丽,也是在开导他自己。看到年轻男女们一对一对地凑在一起喁喁情话,斯科特一方面暗叹自己老了,一方面忍不住暗暗羡慕。他不是没有七情六欲的神,他也是人,也会寂寞,也会难过,也会想要有个人分担肩上的重担,也会想有个人去爱。不过……女孩们都把他当成可以逗弄的小猫小狗和布娃娃了。而且斯科特也自认为不讨女人欢心,他没有查尔斯那么笨拙胆怯,可惜斯科特自认为缺乏幽默感,不会说笑话逗女孩子开心……最终,他用了一个词来搪塞自己:老了。
  一双乌黑贼亮的眼睛盯着斯科特,一言不发却兴致勃勃。
  那样一个小家伙,丝毫没有富裕生活熏陶出来的安逸闲适和慵懒奢华。相反,他动作敏捷迅速,干净利落,看起来赏心悦目,步伐轻快无声,肩膀扩张、挺胸抬头、身体前倾的姿势,表明一定是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全身没有一块肌肉处于松弛状态,像一匹紧盯猎物、蓄势待发的小狼;他坐在沙发上里时脊背笔直,一坐就是很长时间,肢体还能保持一动不动;他形状与姐姐一模一样的眼睛不如姐姐那么活泼灵动,一张漂亮精致的小脸常常面无表情;只要他不开口,仿佛就永远处于思考状态,仿佛被什么困扰似的,目光沉静到严肃甚至严厉,只要不笑,眉头似乎永远是微微皱着……瑞特的目光锁住他很久,放任自己观察这个小家伙。他的好奇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挑起了继续深入一窥究竟的兴致。
  任何人——只要不是老奸巨猾之辈——在瑞特面前就像一块玻璃、一张白纸那样一览无余。可是他看不出斯科特的欲^望,也看不出斯科特的情绪。
  其实在斯科特看来,他这些与众不同的特性很好解释——身为军人,最重要的就是纪律和服从。在长年毫无变化的军旅生涯中,他也逐渐变得没有多余的欲^望,甚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表情。
  “那张沙发很舒服吗?你在我身后多久了?”斯科特的声音放的不高,也没有转身。
  “在你和你亲爱的姐姐到来之前我就在这个沙发上了,作为打扰客人休息的主人,是不是有些内疚?看来图书室真是个盛产秘密的好地方。”含笑的声音和含笑的黑眼睛一起从沙发后面升起,瑞特慢吞吞、懒洋洋地说。
  斯科特转过身,垮着眉毛无奈又无力地反击:“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厚颜无耻。”
  “你神经坏死吗,斯科特?”瑞特的话听上去丝毫不合逻辑。
  斯科特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惊奇地问:“什么?”
  “好了,终于有了表情,这下好多了。”瑞特站起来,伸出一只手给斯科特,“你已经站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我坐的腰酸背痛了你居然还站的若无其事,要不是听到之前你与奥哈拉小姐的生动对话,我会怀疑窗前是不是矗立了一座雕像。”
  斯科特看着眼前充满压迫感的高大身躯,心怀羡慕。他自动屏蔽他的喋喋不休,只挑重点回复:“你对斯佳丽的秘密知道太多了,该不会拿这个要挟她吧?”斯科特对《飘》中瑞特不止一次拿这个逗弄、威胁斯佳丽而耿耿于怀。
  一阵低沉的笑声从瑞特胸腔里传出,仿佛他笑得喘不过气一样。他抬起骨碌碌乱转的眼睛,勉强做出一副真诚的模样望着斯科特说:“放心,我以人格保证,绝不会用这个要挟奥哈拉小姐。”
  人格?斯科特对瑞特的人格表示强烈怀疑。
  “我只会用它来要挟你。”
  --瞧吧,他的怀疑没错。
  看着斯科特一副不甘不愿、气急败坏的模样,瑞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说:“我对奥哈拉小姐的兴趣根本不及你的一成,斯科特!而且那一成的兴趣也无非来自‘她是你姐姐’这一既定事实罢了!”
  虽然疑惑,但斯科特还是松了一口气。
  天色越来越暗,瑞特的眼睛就像墨水晕染在酒杯中一样。
  “你能好心地帮我解答一个疑惑吗?”瑞特从银质烟盒里拿起一支雪茄,放在鼻子下面使劲闻了闻,随手递给斯科特。斯科特摇摇头,瑞特面露惋惜地划了一根火柴,将雪茄放在了自己饱满的红唇上。
  “你问吧。”真的很开心这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哪怕这个人一身毛病、厚颜无耻还老是惹他生气。
  “你规劝斯佳丽的话为什么像个看破红尘的牧师?”
  斯科特本以为他会问一个更加有建设性的命题呢。他摇摇头,把整齐的黑发甩的散开一些。他小小的屁股在沙发上移动了一下,双臂撑住身体向后仰去,望着窗外的夜空说:“我不仅是在规劝斯佳丽,更是在开导自己。”
  瑞特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显示出他无孔不入的怀疑:“难道你自己尚且看不开?”
  “我又不是上帝,怎么可能把世间所有事都看开?况且就算是上帝也未必真正看得开——假使他真看开了,为什么还对人的罪恶耿耿于怀,不惜牺牲独生子来拯救人类呢?”
  烛光已经熄灭,图书室被夜笼罩和渗透。有那么一瞬,斯科特险些以为瑞特的目光中出现了巨大的真空,要把他身上的每一部分全部吸进去一样。
  斯科特忽然很想碰触他,很想感受另一个人的存在。于是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他的手臂。瑞特的手臂坚硬而肌肉发达,斯科特一只手握不过来。不知怎么的,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在阴影斑驳的夜里完全褪去了压迫感,变得好像能够依靠。
  一个人奋斗是会累的。斯科特多么希望在大西洋的风浪里有一条船可以共同乘风破浪,多么希望历经狂风暴雨后有一个港湾可以停泊,可以依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在很多人眼中,军人、士兵,应该是严肃古板的代名词,其实这是个极为偏差的想法。随着兵龄的延长,人会越来越精乖,越来越“兵油子”,越来越会偷奸耍滑,越来越擅长偷懒。军人脾气比较直来直去,暴躁,军队中等级森严。领导讲话,一讲一小时,表扬的话不超过一句,时间不超过三秒,其余的全是骂。
  不要对军人怀有偏见,也不要以为一百多年的时差,就能让斯科特所向无敌。
  首先,斯科特虽然是特种兵,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可是他的兵种到底是陆军,结果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不得不改行当“海军”,颇有几分赶鸭子上架、催家猫跳水、逼母猪上树的意味,大西洋的狂风烈日让斯科特脱了一层皮,只是没想到脱皮后,肤色更白了。
  如果只是兵种的困难还容易克服。想当年,斯科特所在的特种兵部队驻扎在靠近帝都的山沟里,四面环山,而且大多还是寸草不生的光秃秃的石山——真不明白,如此靠近帝都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荒僻的地方。那里有埋藏在荒草中的、满是沙尘的打靶场,那里还驻扎着炮兵装备部,那里只有一个小卖铺和一个食堂,那里有日复一日、花样繁多的特色训练……习惯了单调,习惯了枯燥,习惯了乏味,习惯了艰苦,甚至习惯了面对死亡的淡漠——他们特种兵的兵营里,每年有四个死亡名额,只要每年把死亡人数控制在四个以内就万事大吉。因为他们的训练和工作都是有很大风险存在的,跳伞训练里,降落伞打不开的几率是千分之一;安保工作里,他们需要在必要的时刻牺牲自己来保护别人……记得有次安保任务,一口气十多个同伴丧命,当然消息是不会在官方媒体上报道的,在民间也被封锁了,只苦了他们这个营活着的兄弟们。整整一年,为了表示对死者的沉痛悼念,军营里在任何场合都禁止说话——宿舍里也不例外。不准喝酒,不准打牌,不准说话,不准笑……于是乎,大家都叼着一根烟大眼瞪小眼,无聊透顶又无所事事,大家对死去的同伴羡慕嫉妒恨。对了,就是那个时候对呛人的烟味有了免疫力的。
  所以现在斯科特面临的生活上的艰难都称不上艰难。真正的艰难来自于思维。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纪律是一切的保障。身为一个士兵,只需要服从,不需要思考,立正敬礼外加一句“是,长官”然后照着去做就可以了。
  等眼睛一闭,一睁,来到了内战前的美国南方,斯科特发现自己从执行者变成了决策者,他不得不逼着很久没运转、快要生锈了的大脑活动起来。动脑是个苦差事。
  还有,军人难免有点脾气暴躁,斯科特在与人打交道、与大海打交道的过程中,慢慢收敛了自己的脾气,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他不是脾气变好了,斯科特仍然会被激怒,可他已经清楚地知道为那些东西浪费火气是没有意义的,他学会了控制。
  以及……改掉五点半起床、九点半上^床的严谨作风还真费了他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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