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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 作者:昨夜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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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西方罗曼 英美剧

  “不。”瑞特忽然冒出一个音节,显得非常唐突。他骨节分明的黝黑大手抓住了斯科特的手腕,“我跟你一起去。”
  “瑞特!”斯科特差点惊呼出声,“你至少有二十个小时没睡了,别以为你肤色黑的跟印第安人似的我就看不见你的黑眼圈。”
  “哈哈,难道你不觉得黑眼圈其实很性感吗?”瑞特继续飞快地吃掉盘子里的食物。斯科特不禁纳闷,盘子里的面包、火腿和煎蛋以如此飞快速度消失,瑞特居然还可以在咀嚼和吞咽的间隙抽出时间讲俏皮话,斯科特倍感神奇。
  男人是目的性的动物,逛街也是充满了效率和目的性,通常一旦他们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就会在五分钟之内搞定需要买的东西。
  不过今天不太一样,斯科特和瑞特慢悠悠地漫步在女王街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有一下没一下地左顾右盼。
  女王街上商店一家紧挨着一家,绸缎呢绒、五金、皮靴、烟草、雪茄、帽子、珠宝、瓷器、种子、药品、酒类、书籍、手套、糖果——看来什么东西都可以在查尔斯顿买到,除了生活节奏比较缓慢外,查尔斯顿几乎比亚特兰大更加繁忙。购物顾客也不少,别致的轻便马车、敞篷马车上坐着穿制服的马车夫、打扮入时的乘客……也有不少人像瑞特和斯科特那样徒步而行。
  瑞特对购物非常擅长,因为经营这些东西,他对帽子、花边、饰品和丝绸的鉴赏能力比最时髦的巴黎女郎还厉害,眼光还精准。要不是瑞特那么高大而富有男子汉气概的话,或许就有人说他娘娘腔了。
  漫无目的地四处看着,心情异样地平静。斯科特听到瑞特低低的嗓音:“今天早上,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联邦的军舰近在咫尺,我的心跳却异常平静,斯科特,这很不可思议。我在想,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你会怎么处理这该死的棘手问题。但另一方面我很庆幸你不在,万一被北方佬抓住,你可以不用去跟他们的大炮抵抗或投降。”
  海风中飘来咸咸的气味,有点像瑞特大衣和头发上的味道。
  养育出瑞特这样传奇人物的查尔斯顿是座古城,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它位于一个狭长的三角形半岛上,地处两条汇集于一个直通大西洋的宽阔海港的大潮汐河之间。
  最初于一六八二年才有人定居,早期地方上弥漫着浪漫柔情,人们纵情声色,这些都与新英格兰殖民地的轻快步调和清教徒式的克己严谨生活大相径庭。这里的海风终年吹拂着棕桐与紫藤,花朵全年盛开。土壤乌黑肥沃,地里没有石头,伤不了犁;河川盛产鱼、蟹、虾、龟、蛇,森林里有打不尽的野物。这是一块富庶的地方,享乐的天堂。 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停泊在港口,装载查尔斯顿人种植在沿河大片农场里的稻谷;也运来全世界最高级的奢侈享受品和少数人用的装饰品。这地方是美国最富裕的城市。
  由于气候与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更促进它利用金钱追求声色享受。每户人家都有厨子和舞厅,每位女士都有法国进口的织锦绸缎和印度来的珍珠。各种学术团体,音乐舞蹈社团林立,科技学院、剑术学院应运而生。开化教育与声色享乐双管齐下,创造出一种温文优雅的文明,这种文明强化接受知识教育以冲淡无比奢华的色彩。查尔斯顿人用彩虹的颜色深漆房子,装饰阴凉的门廊,门廊上时有海风夹带着玫瑰芳香轻拂而过。每栋房子里都有一间放置地球仪、望远镜和四壁摆满多种语言书籍的书房。每到晌午,大家进餐时总有六道菜,分别盛放在悄悄闪光,世代相传的古董银盘中供人享用。桌上的交谈便是佐餐最佳调味品,妙语是理想佐料。
  在查尔斯顿逛街,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他们逛完了女王街,把买的东西打包起来派人送回去,又去了查尔斯顿的市场。市场像集市一样,仿佛黎明前无形灰雾中的一块有亮光、温暖、色彩、生命的绿洲。市场四面各有一座开向街道的拱门,又高又宽,支撑拱门的砖柱上插着火炬,照亮了黑女贩的笑脸,和身上鲜艳的围裙、头巾,以及面前各式篮子里和绿色长木桌上的货品。市场里挤满了人,大部分人都是一摊逛了又一摊,嘴巴从没闲着,或同其他顾客谈笑,或跟摊贩争论不休。
  看来,讨价还价的这一套可笑的习俗,在任何国度,任何时间,都是被喜闻乐见的。
  “这条比目鱼不错,我非常偏爱这种歪鼻子斜眼的鱼类,肉质坚硬而鲜美,加了调味酱汁后更不可多得。”斯科特从银盆里挑出一条大而扁的鱼。
  瑞特的眼睛比沾着水的鱼鳞还亮:“恰好我也很喜欢比目鱼。”
  斯科特没有理会瑞特。他把挑好的鱼和牡蛎打包好,把乱动的螃蟹用绳子捆住腿脚,又在菜摊上以行家的手感和嗅觉挑选蔬菜。
  瑞特好笑地看着他说:“你可真是个食品专家。还记得我在新奥尔良一家餐厅吃饭的时候么,那一天有不少人退还了红酒——红酒保存不当,酸掉了,可你是唯一一个退还胡萝卜和洋葱的人!”
  “没错,胡萝卜不新鲜,洋葱没洋葱味。跑堂的还不以为然,一副看乡巴佬、暴发户的模样。”
  “他理了理手臂上的餐巾,结果餐巾掉在地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查尔斯顿的描写是有出处的……
  第一次爬上月榜,撒花~留言吧亲们~留言满足了我的话,明天早上九点还有一更哦~吼吼~
 
  ☆、第三十一章
 
  
  两人离开了市场。
  照在铜门把上闪亮的阳光像佐治亚一样耀眼,花园围墙也关不住花香。前方有个公园,草坪修剪得平整漂亮,闪亮的白色走道汇聚在刚上过漆的圆形露天音乐台四周,音乐台的顶棚闪闪发光,像塔顶。公园内棕桐树的剑形叶片被微风吹得沙沙作响,披挂在槲栎树干上的细长轻柔的铁兰迎风飘舞。扎着头巾的黑妈妈们坐在长椅上,盯着孩子们奔跑玩耍。
  瑞特的父亲去了里士满,于是趁此机会,瑞特和斯科特回了一次巴特勒家。
  瑞特的母亲爱丽丝·巴特勒是个白皙高挑的金发美女,迷人平和的蓝宝石般的眼睛压倒了瘦削苍白的脸颊。微笑时,双眼里满是泪花,又忙不迭地用手帕擦去。她双眼四周有着网状般深刻的鱼尾纹,整张面孔却保养的比较年轻。爱丽丝·巴特勒有着跟瑞特一模一样的高额头和窄窄的高鼻子,饱满的红唇满是纹路。作为一个南方淑女的典型代表,虽然对丈夫唯命是从、逆来顺受,可并非没有头脑。
  因为查尔斯顿受战争的影响较小的缘故,巴特勒家宁静的生活节奏并未受太大干扰。斯科特好像回到了很多很多年前,回到了很远很远之外的故乡,那个时候他还是个真正的小孩子,受到母亲的庇护和溺爱,无忧无虑……那个时候他像斯佳丽一样,是个爱干净、爱漂亮、父母几乎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孩子(而且还是独生子女)除了第二天穿什么衣服、下一顿吃什么饭,考试会考第几名,怎么教训老是跟自己作对的小伙伴之外,其他什么都不用操心……
  可是人毕竟是要长大的,人一定是要成长的。在一次次的碰壁、一遍遍的挫折和一场场的无可奈何之后,任何孩子都要学会长大,任何受宠的孩子都将离开父母的庇护,任何不愿独立的孩子终有一天都要独自搏击风雨……比如瑞特,比如他自己。
  斯科特知道,如此长袖善舞、如此强大而不可战胜的男人,曾经也是个孩子。
  他是同情瑞特的,有人说强者不需要同情,但斯科特本人也是强者。
  真正的同情,不是一个不识人间疾苦的孩子听到有人吃不上饭的惊讶和可怜。记得小时候——真正的小时候——听说长江洪灾毁掉了无数人的家园,那时斯科特睁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问:“叫他们搬家不就一切都解决了么?”
  当时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连带着骂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含着金汤匙出生、以自我为中心、内心冷漠……后来跟瑞特谈起“同情”这个问题的时候,瑞特坏坏地说:“我好奇这样一个问题:当老师告诉孩子,告诉他不该这样想,不应该这么冷漠,老师的理由是什么?”
  斯科特觉得自己差点就血溅地板了。
  瑞特抱着双臂,似笑非笑地、甚至是冷冷地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当一个含着金汤匙的孩子,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去理解被洪水毁了家园的人的处境时,除了‘不这么做就不道德’,你还能给他什么动机?”
  血全部涌向心口。
  “你要说‘不懂同情的孩子被别人讨厌’么?你要说‘不同情别人,如果有一天你失去金汤匙时,就没有人会同情你’么?如果追求道德是为了利益,那含着金汤匙,孩子为什么要担心呢?如果追求道德的唯一原因就只能是道德本身,孩子懂为什么吗,老师如何讲解?再退一步,如果我问你,很恶毒地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懂得同情’,你怎么回答我?”
  斯科特轻轻一笑,立刻释然了。
  他明白,他和瑞特都明白,“同情”的真正含义,其实是“同样的感情”。
  因为真正的痛苦,没有任何人能帮忙克服。他们或许能给伤者热烘烘的一个晚上火辣辣的一起咒骂或紧的透不过气来的一次拥抱。但最后,夜深人静,只剩下自己一个时,受伤的人还是得自己走过去。
  需要自己重建被击碎的世界,外部世界也好,心灵世界也罢。
  斯科特看到了瑞特的处境,揣摩他的反应,突然一阵熟悉。
  原来原来他痛的,别人也痛,都痛过——比如瑞特。
  那时候,斯科特才从别人的痛来衡量自己的痛,他为瑞特的痛难过,彷佛是瑞特在为自己的痛难过一样。
  他的痛苦是自己选择的,而瑞特的痛苦却是不可回避的。斯科特的痛苦没有减轻,但理解增加:他知道人可以承受什么样的伤害,他知道自己的伤该摆在怎样的位置,他明白不应该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他像瑞特一样,将那伤口慎重的凝成了一颗暗红的图钉,钉在心口……时不时会刺痛自己,刺伤自己,但再也不致命。
  能理解别人的苦,自己的苦就不孤独。
  同情不是道德,而是理解。它让痛苦变得渺小,却产生意义。
  越理解别人的痛,你的痛,就越不痛。
  也许,也许两个历经沧桑、伤痕累累的人,就这样在一起,笑着闹着,一起奋斗着,度过这苦短而漫长、酸涩而甜美的一生,足以。
  同情就是“同样的感情”。
  爱丽丝·巴特勒即使见到儿子激动万分,也没有忘记一个大庄园女主人的礼节。她用温婉柔和的语言和香气四溢的茶水,抚慰了刚刚踏上陆地的儿子,也安抚了斯科特焦急而疲惫的心。
  “你看起来累坏了,亲爱的。”爱丽丝·巴特勒从激动万分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后,捧着瑞特的脸惊呼。
  瑞特捧起母亲的手亲了亲,挑起一边的眉毛:“你又要说我瘦了,黑了,妈妈,我累倒不累,就是想你了。”
  巴特勒老太太正待起身,瑞特却轻轻按住母亲的肩:“我去叫厨子立刻上菜。”
  安排好一切之后,他对逛了一上午街、饿着肚子的斯科特说:“别急!我先喝杯酒。”说完走向摆着酒盘的桌子。他倒威士忌的时候回头转向斯科特,“陪我喝一杯吗,斯科特?”
  巴特勒太太立刻表示反对:“等一两年再教斯科特喝烈酒,亲爱的。”
  瑞特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嘲笑道:“亲爱的妈妈,我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学会喝威士忌了。况且你有所不知,斯科特一个人可以把两三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喝趴下。”
  大客厅套间内摆着精美的沙发、桌椅,实用而美观。紫檀木桌子上镶嵌着象牙,缎面椅垫质地细密,木器家具光可鉴人,空间安排错落有致、充满美感。斯科特喜欢这种阔达甚至略显空旷的房间,天花板高高的,门廊幽深,因为天气很暖和,俯瞰港湾,低空盘旋的海鸟及点点帆影,看上去仿佛随时都会直上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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