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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 作者:昨夜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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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西方罗曼 英美剧

  斯科特没怎么注意凯德的抱怨,他满含笑意的目光凝在一屋子的人的姿态上。阿希礼窝在沙发里,身旁一边坐着玫荔,另一边坐着霍尼。印第亚与斯图亚特靠在一起低声说话,印第亚一向高傲的头颅此时低着,仿佛要低到地面上。甚至斯佳丽都受到了感染,她挽着查尔斯的手臂,眼里滚动着泪花,一遍遍地重复着一个词:查理。
  “亲爱的,你这模样活像个叫花子,”最初的激动过后,玫兰妮说,“你看查理的外表就比你整洁多啦,是谁给你补的制服,干嘛用蓝色补丁?”
  “我以为自己的模样挺帅呢,”阿希礼看了看自己的外表,“要是你拿我跟前方衣衫褴褛的士兵比一比,就会更加赞赏你的丈夫啦,毕竟你丈夫打起仗来比你哥哥还是略逊一筹的,哪里能有查理的待遇!蓝色补丁嘛,我们没什么好选择的,要么任凭马裤上有多少窟窿也不管,要么弄件北方佬的军装补一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在过去,斯佳丽的活泼与玫兰妮的娴静是成正比的,可今天的斯佳丽却特别沉默,而玫兰妮则活跃很多,与丈夫久别重逢,玫兰妮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里满是泪花。斯佳丽挽着查尔斯的胳膊坐在他身边,仰着头看他,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
  或许查尔斯身上陌生而新奇的品质勾起了斯佳丽的兴趣吧?斯科特揣摩这姐姐的眼神,发现斯佳丽已经不再把查尔斯当成一头待宰的小牛犊来看待了——这是个好兆头。
  在这个久别重逢、本能够也本应该谈笑风生的日子,斯科特也意外沉默着。他的脊背挺得笔直,手放在并在一起的双腿上,目不斜视,比经历了两年战争操练的小伙子们更有军人气质。他听着一反常态侃侃而谈的阿希礼和查尔斯,看着大家把他们团团围住,看到窗外不时闪动的好奇的脑袋,看着大家净拿战争的问题缠住他们不放。斯科特明显感觉出来阿希礼对战争兴趣寥寥,甚至还不如查尔斯对战争感兴趣——不过查尔斯似乎是用战争的趣事来刻意掩饰一些他不愿意提及的话题,阿希礼也是。
  他们说的很多,欢笑不断,成了谈话的主角。他们谈起朋友们的趣闻,讲起生活中各种艰难应付时显得乐不可支,把忍饥挨饿在雨中雪中行军说的轻描淡写。加上查尔斯不时在一旁补充,逗得一屋子女人们咯咯地笑个不停。
  斯科特明白,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有权诉说战争的苦难,可是被战争打掉了牙齿的年轻人们,和着血泪把苦痛咽下,在妻子儿女面前,维持着那个摇摇欲坠、奄奄一息的天堂。
  谁能理解谎话连篇、强颜欢笑的士兵们的内心的伤痕?尤其是当他们的妻儿也在生活艰难、缺衣少食、忍受着物价飞涨、缝缝补补的日子,却内心充满了骄傲和信心的时候?士兵们都在妻子、儿女和父母面前演绎着一个谎言,但他们无法逼迫自己对这个谎言信以为真。两年的战争过去,大家对结果都心知肚明——南方会被打败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每个回来探亲的士兵都谎话连篇,力图把这个谎话说得更圆满,更长久。
  勇气是压力之下的优雅风度,勇气并不来源于勇敢,而是来自责任。
  大家围着火炉坐的久了,渐渐开始有人打呵欠。彼得大叔把韦尔克斯老先生和两个姑娘送到旅店,斯科特去火车站接爸爸、妈妈和卡丽恩。塔拉一家、塔尔顿一家差不多都来亚特兰大了,卡丽恩和布伦特、斯图亚特和印第亚的婚礼就在亚特兰大的教堂里举行。
  整个圣诞节都因为两对新人的婚礼而忙忙碌碌的,让斯科特不由自主想到了两年前,玫兰妮和斯佳丽两人的婚礼也是在两个礼拜里操办出来的,那时候埃伦急得焦头烂额,拼命劝斯佳丽和查尔斯缓一缓,可如今,就算全南方的埃伦也阻止不了原来世界的变迁和覆灭。
  火车站居然遇到了瑞特,斯科特带着一颗淡然的好奇之心问:“快半夜了,瑞特,抽了什么风才在冬日半夜,一个人驾着马车出来遛弯?”
  “我说的理由你会信吗?”一顶宽边黑软帽遮住了瑞特半张脸,一向闪闪发亮的眼睛在帽檐的阴影里看不清楚。
  “要么是战争,要么是爱情。”斯科特懒洋洋地说,“你也该找一个情人陪着了,瑞特,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早该结束单身和漂泊的日子了。”
  “女人是束缚,也是麻烦,我还没有愚蠢到给自己找一个束缚或者一个麻烦。”
  “而起恰好要来接两个束缚和麻烦。”斯科特把平贴着裤缝的手塞进兜里,“我妈妈和妹妹。我妈妈在十五岁时,有个男人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进了套索,如今快二十年了。这个圣诞假期,又有两个在本能冲动和未来考虑下的男孩,准备把爱情埋进婚姻的坟墓。”
  话音刚落,瑞特高大的身子就从车上翻下来,降落在斯科特身边。瑞特摘下自己的手套,他的一双大手把斯科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嘴边喝着气,修剪整齐的小胡子蹭过手背的皮肤,灼热的气息喷在冻得冰冷的手上,暖暖的,痒痒的。斯科特试着把手抽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手像被铁钳钳制住了似的,怎么也抽不出来。
  “老老实实的别动,你可不想像弗吉尼亚那帮愚蠢的士兵们一样,把手指一根一根地冻掉吧。”瑞特粗声粗气地说,“如果下次再不戴手套就出门,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长个教训的。”他的口吻像个恐吓小学生的坏脾气老师。
  瑞特的掌心粗糙却温暖,能隐约感受到他手背上的毛发和已经很轻微的伤疤。指关节很分明,指甲修剪得圆润漂亮。暴露在冬夜的晚上,瑞特的手仍然灼热,他的体温透过毛呢大衣一丝丝地辐射出来,让附近的空气都变得温暖。
  有更加灼热的气体喷洒在斯科特的头发上,斯科特疑惑地仰起脑袋,额头重重地碰上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半晌,瑞特捂着嘴巴,闷声闷气地说:“你的前额磕到了我的牙齿。”
  斯科特可不这么认为。他揉了揉额头,并没有一丝疼痛的感觉。不知道是瑞特及时用嘴唇包裹住了牙齿,还是瑞特根本就是在捉弄他。
  这几天简直如梦似幻,其中充满了圣诞树的松枝气息,烛光和装饰品在其中闪烁,匆匆逝去的每一分钟短暂地像心跳。多么紧张的一个礼拜,让人气都喘不过来。
  瑞特得知斯科特的妹妹要结婚了,从英国弄来了大匹闪闪发光的新缎子,外加两块带花边的面纱,料子足够给卡丽恩和印第亚两人做结婚礼服。当斯科特抱怨自己也能弄来同样的东西之后,瑞特似笑非笑地说:“你就当我借花献佛吧,况且,宝贝,我压根不相信你对女装的品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在这个冬季的夜晚,斯科特沉默地站在瑞特身边,毫无目的地四处环顾时,一不小心看到了自己的曾经。
  记得穿越前的那些日子,为了祭奠执行任务而牺牲的战友,没死的特种兵们每天不许说话,不许娱乐,也不许喝酒,战士们整日大眼瞪小眼,只得叼着一根烟打发时间,无所事事。
  现在,楼下也有无家可归的南方士兵,叼着劣质的烟草,大眼瞪小眼,无所事事。
  独在异乡,能让人安宁的,无非是温暖的怀抱,和热腾腾的食物。
  从前的斯科特,和如今无处可依的士兵,却连这些都是奢求。
  斯科特看着苦难,悲伤和牺牲一再重复,他在怀疑自己倾尽一切为之付出的,到底值不值得。
  他在很多年前也曾怀疑过。那个时候,有人被困在着火的二十八层大楼上,消防员无能为力。最后关头,他所在的部队出动了,可最后还是救援失败。
  那个人的妻子和孩子,就在另一幢楼上,眼睁睁的看着她们的丈夫和爸爸被火海吞没。之后,网上的谩骂铺天盖地袭来,什么“ZF的走狗”,“G^CD的暴力机器”,“纳税人养活的白眼狼”……让参与救援的特种兵们几乎顶不住舆论的压力,感觉在被火灼伤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斯科特。
  他们不是绿灯侠,不是蜘蛛侠,不是钢铁侠,不是内裤外穿的超人也不是圣母玛利亚救世主耶稣基督,凭什么要负担起拯救每个人的义务,一旦有救不了的人就要被踏上一万脚,几乎永世不得翻身呢?
  想到这里,斯科特忽然松了一口气,折磨他很久的思绪的死结忽然解开了。
  是啊,倾尽一切,无所谓值不值得,毕竟,这是他的选择。尽人事,听天命,享受生活,珍惜当下。冥冥中,或许真的有一个上帝,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吧。
  忽然发现,这个圣诞假期,是几年来第一个在塔拉度过的了。
  一家人——包括玫兰妮一家,佩蒂姑妈,汉密尔顿夫妇(斯佳丽和查尔斯)——在亚特兰大与久别的亲人见了一面后,又匆匆忙忙坐火车赶回塔拉。同时,卡丽恩和印蒂亚的婚礼也在紧锣密鼓之后,准备停当。
  明天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斯科特跟瑞特挤在勉强塞进书房里的一张小床上,用力推了推贴的紧紧的庞然大物,见瑞特纹丝不动,也就叹了一口气,脑袋往羽毛枕头里一埋,沉沉睡去了。
  第二天,意外发现瑞特侧着身子,宽厚的脊背紧贴墙壁,而斯科特四仰八叉地霸占了整张床的三分之二。——瑞特嘴角,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像嘲弄又像无奈的笑容,好像在说:你就知道我那你没办法,小伙子。
  只要睡醒,斯科特就会在几秒钟让自己的大脑飞速运转起来,像一辆从发动到全速只要很短时间的赛车,只是今天,貌似汽车没油了。
  不能这样,今天可是妹妹的婚礼,身为哥哥,就算不能仪表堂堂,也得精神百倍。斯科特毫无羞愧之心地指示瑞特拿一杯白兰地给他,结果瑞特端了一个托盘回来,托盘上放着松饼,红薯,煮鸡蛋,一瓶白兰地还有两个杯子。
  “喝白兰地你干嘛拿喝香槟的细长高脚杯?”斯科特学着瑞特的摸样,颐指气使地撇撇嘴。
  “得啦,宝贝,在这样鸡飞狗跳的时刻,瞒过令堂的注意和黑妈妈的火眼金睛,我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呢,没让你用瓶子直接对着喝就谢天谢地了。”瑞特一如既往地露出一排白牙。
  真见鬼,刚起床就精力旺盛、生机勃勃的模样。斯科特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把夺过白兰地的瓶子,拔开瓶塞,瓶口对着喉咙直接灌下去。
  瑞特赶紧把托盘放下:“好啦,小斯科特,要不是我身手灵活,这一托盘食物就要稀里哗啦的报销了,在物资如此紧缺的年份,你可不要为浪费粮食而身先士卒。”
  斯科特不语,用眼睛的余光瞄着酒瓶,绿眼睛里烧起挑战的火焰。瑞特立刻接收到了他的信号,欣然迎战:“没问题,自不量力的小猫咪。”他优雅地伸出手,风度翩翩地接过酒瓶……——豪爽地……一饮而尽。
  留下斯科特干瞪眼。
  瑞特举起两只空杯子,一只递到斯科特手中,将瓶子里的最后几滴酒分别倒进杯里,对斯科特举杯说:“为卡丽恩·奥哈拉·塔尔顿太太……还有印蒂亚·韦尔克斯·塔尔顿太太,干杯!恭祝她们得偿所愿找到了自己的坟墓!”
  真是活见鬼,这么可笑的行为,在瑞特做来,怎么就有一股优雅的味道呢?
  坟墓……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不靠谱的多巴胺对大脑作用的结果。当你看到一个人,心里忽然不可抑制地涌起一阵冲动,血液沸腾着叫嚣着就是他(她)了的时候,其实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生物本能找到了适宜产生更优良下一代的配偶。
  所以,爱情是不可抑制的激情,是多巴胺的迅速分泌,也只不过是一种生^殖本能。
  只有热情的浪潮退去,激情的火焰熄灭,长期在一起形成的默契才慢慢沉淀,相互扶持的信念才开始滋生,彼此磨合,彼此习惯,习惯了对方的每个动作,熟悉到一个眼神就会明白对方所想,欣赏彼此的可爱之处,对爱人的坏习惯和小缺点嘲弄几句,在弱肉强食的围城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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