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警狙击同人)精卫狙情 作者:草西茜(上)
Tags:穿越时空 前世今生 洪荒
对姜静薇本身来说,如今的她的确可谓是脱胎换骨了。从原本不被关注的家中长女一下子转变为部落首领的宝贝幼女。虽然现在的生活比起6000年后来简直可以用简陋来形容,但至少在这里,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这个时代中最好的东西,享受到的是爹和大哥无与伦比的关爱和全部落的爱戴、敬重。有多少人能拥有这样的第二人生?除了一开始的震惊和难以置信,还有前世的无法放下外,姜静薇已经很满足了。
抬头看着冬日的暖阳,姜静薇微微眯起眼,不知道姜海言那个小子怎么样了,没有了她的存在,他是不是会活得更舒服、更自在一些?
身边跑过几个部落里的小孩子,手里捧着一大堆的棉花,一边跑一边嬉闹着。姜静薇笑吟吟地看着他们从自己身边经过时向她挥舞的小手,心底暖暖的。
说到棉花,姜静薇就不禁想起了自己刚到这里的时候。
那时的她刚认清现实,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于是只好迫使自己渐渐融入于这个全新的世界中。
虽然当姜静薇得知自己的便宜老爹竟然就是炎黄子孙的始祖之一——炎帝时,不可谓不吃惊!但更多的是这个落后的时代带来的震撼。那时的炎帝虽然已经发明了农耕术,教会了族人们不再一味地打猎、食用野果,却还没来得及发明纺织术。
棉花很稀缺吗?不,即使在当时这么落后贫穷的年代,棉花其实也不算是太难种植的。至少比起后世所谓的“千年一花,万年一子”的天山雪莲来说,它也就是个“不知道有啥用,只是软软白白,看上去很好看,种起来有些麻烦”的无用奢侈品而已。
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棉花的真正用途,只将它作为一种“莫名其妙”的珍惜品,进贡给部落首领,意在表达自己对首领的敬重和爱戴。可谓马屁成分居多,实用成分则少得可怜。
由于正常讨生计的普通人家还要考虑填饱肚子的因素,并不会去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因此炎帝家的下人们也无从参考这些棉花的可利用之处。不过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是人类天生的习性,因此在一群负责料理日常生活的下人们“孜孜不倦”地研究下,这些进贡而来的棉花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被铺在睡觉用的石床上,至少可以保暖,不是吗?
说实话,炎帝氏族从上到下都不认为这个“发明”有多棒。世世代代睡惯了石板,突然身子下面被垫了一层软趴趴、毛茸茸的东西,谁能睡得着?
唯独对这个“发明”感到相当欣慰的人,就只有姜静薇了。
虽然前世的生活可以算得上贫穷,姜静薇从小到大都没有机会享受过对她们家来说已经属于“奢侈品”的席梦思,但好歹也是一路睡棉被长大的。因此对于只能用动物皮裹身、睡硬梆梆石板的日子,姜静薇虽然不适应却也只有忍着,期盼着哪一天她那个伟大的老爹能突然灵光一现,想起怎么发明纺织术。
可这一等就是大半年,当姜静薇看到白花花的棉花被铺在那张几乎让她一度变身为“豌豆公主”的冰冷石板上时,她有了自穿越以来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不过人总是贪心的,自从睡上了铺着白棉花的石板床后,姜静薇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浑身长虫的日子了。于是她拐着弯儿地提醒炎帝老爹是不是可以将那些棉花中的棉绒搓成一条条的棉线,然后拼织成棉布之类的东西?
姜静薇记得当时炎帝老爹的反应是睁大了一双牛眼,傻愣愣地看着她问:“那玩意儿有啥用?”
姜静薇悄悄侧过身去,嘴角抽搐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故作天真地说道:“那些棉花睡着好舒服,女儿在想如果直接把它们穿在身上,会是何种感受?”
宝贝女儿的心愿就是父亲最大的目标!
于是炎帝老爹立刻招来了下人,然后连带着自己一起关进了他的“发明研究洞”里,专心致志地研究起怎么把那一团一团的软棉花变成女儿口中的“棉布”。
经过一个多月不折不挠的尝试后,华夏历史上的第一块棉布终于呈现在了姜静薇的眼前。
望着那满是乱七八糟的结、由几百条宽窄不一的棉条绑在一起形成的“布”,姜静薇的眼泪都快下来了。
她几乎是立刻就飞奔回自己的小屋,脱下那一身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将那片足有两米长的棉布裹在了身上。看着自己都快熬出一层动物油来的幼嫩肌肤终于享受到了棉布的轻柔抚触,她舒服地谓叹出一口气来。
虽然所有人都不觉得这一整块被女娃公主称为“布”的东西裹在身上有什么好看,软不邋遢的,不仅不保暖还超没安全感的……但如今女娃公主是谁?那可是全部落的小太阳啊!她是上天眷顾的神女,她说好就一定是最好的!
这一来,棉布的做法和用途瞬间在部落中风靡开来,甚至传到了外族部落中去。穷人家靠纺织棉布去换取必需的生活用品,这生意可不是一点点的好!因为那些稍微富有一些、不愁吃穿的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和品味,几乎是不顾一切地在采购那些棉布,就差没将自己和全家人都裹成了一个个“布蛹”了。
如愿以偿地“享用”上棉布制品的姜静薇,顺便也再度替她老爹炎帝戴上了一个后世敬仰的超级光环。不过面对由自己引起的这场轰动,姜静薇压根没在意是自己间接促成了“炎帝发明纺织术”这个历史上的丰功伟绩,只是默默感叹:“原来跟风是一个历史习性啊!”
回想着所谓的“纺织术”起源,姜静薇就一阵好笑。她还记得有一阵子就连她哥哥炎居都在四处找人学习纺织技巧,天晓得他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怎么会想到去研究这些后世只有女人才会干的活的。
********************
炎居是个高大俊硕的成年男子,因其老爹不可逆的基因,所以称不上有多英俊。但正值二八年华的男子,尤其是炎居这种天生炙热如太阳般的性格,加上他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即使不用美色也足以迷倒一大票“适龄”少女了。
但已达适婚年龄的炎居对这些莺莺燕燕们似乎完全不感兴趣,最近他正忙做一件他认为很重要的事情。
炎居童鞋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亲手编织了一双半径草半棉布的女鞋鞋,然后又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将那双草鞋埋于西丘陵尽头那座红沙山的红沙土之下,直到草和布的颜色经过风吹雨淋被染成了暗红色,才将它取了出来。
这双女鞋有多重要?而炎居为什么不做一双全棉的鞋子,而要做一双半径草半棉布的鞋?这就说来话长了。
虽然棉布盛行一时,不过第一个想到用棉布来做鞋子的人,却是女娃的亲大哥——炎居。
为什么会想到做鞋子呢?因为炎居是个很疼爱很疼爱妹妹的好哥哥。
他总觉得现在的女娃虽然变乖巧了许多,但或许只是因为大病过一场的原因,毕竟骨子里好动不安分的性子是难以根除的。所以面对女娃的转变,一边高兴无比的炎居,一边又暗暗担忧——万一女娃哪天恢复过来了,又变回了原先好动的性子怎么办?别说是他了,就连那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老爹都拿她没办法,他这个做哥哥的又能怎么管教?想来想去,炎居终于将自己定位在“如果不能降了你,那就好好服侍你吧”的位置上。
纠结了整整大半年,好哥哥最终决定送妹妹一双他亲手编织的“舒适”的鞋子作为女娃14岁生辰的礼物,这样就算到时候她再满山满野地乱跑,至少那双幼嫩的小脚也能舒服些,不是吗?于是,这个大男人也开始了没日没夜的“搓棉线”工作。
至于为什么要加入杂草——妹妹醒来后越来越不喜欢那些动物皮,但全都是软软的棉布,如果妹妹被小石子、小树枝咯到脚了怎么办?
烈日之下,某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在部落边陲巡视完毕之后,躲在树荫下边嘀咕边一根草、一条棉絮地搓着。
☆、(五)半草半棉?红舞鞋
一年后,当炎居将那双饱含心血的棉草鞋从沙地下挖出来时,眼泪都快下来了——这是一份包含了多少哥哥对妹妹的爱意的礼物啊!女娃她绝对会被感动到哭得一塌糊涂的,嗯,一定会是这样的!
夕阳即将西下,当炎居手捧一双小巧“精致”的女鞋出现在部落边陲的营寨中时,已经有手下来报说女娃公主早已在营寨中等候他多时了。好哥哥立刻将鞋子揣入怀中,一脸正经地挥退了手下后,屁颠屁颠地向自己的营寨跑去,边跑边幻想着女娃收到礼物时满心欢喜的感动样。
“女娃!女娃!哥哥回来啦!”
人还没见着,姜静薇就听见远处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叫喊声,不禁好笑地摇了摇头,起身迎出门去。
“哥哥,我说过多少回了,这里是营寨,你好歹注意一下自己首领的形象!”姜静薇掀开厚重的毛皮门帘,边不厌其烦地进行着本月第十八次"教诲",边将炎居拉进了帐篷内。
在外犹如不败战神般被众人崇拜着的炎居,此时在自家妹妹面前仿佛只是个未长大的青涩少年一般,只会傻呵呵地挠头。
对妹妹口中所谓的“形象”一词,炎居依旧理解无能,不过却知道肯定又是自己的鲁莽引来妹妹不快了,于是赶紧赔笑地道:“女娃,今日是你的生辰,哥哥替你准备了一份礼物。”
“礼物不是应当在晚上吃饭时才拿出来的吗?”女娃好笑地看了眼他怀中鼓鼓囊囊的一坨,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吓得炎居赶紧闪开身子,就怕自己的心血结晶被妹妹的"纤纤玉指"给戳坏了去。
女娃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收回手来:“怎么迫不及待地带到营寨里来了?若我今日不过来,你岂不是还要再带回家里?”
想起妹妹去年生辰时说过,礼物什么的都要留到晚上吃饭是才能给的说法,炎居顿时拍了拍脑袋瓜子,暗自懊恼自己的不长记性。不过对于“随身携带礼物”的说法,他却是神秘地挤了挤眼:“这可不是我带着的,是我去年就存在边陲红沙山里的礼物,今日一早才去取回来的!”
“红沙山?”姜静薇皱了皱眉,那里可是炎帝部落和邻近部落分领的一座山,通常就算是巡逻也不会跨过那座山去,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误以为是在挑衅了,“你怎么会去那里,没遇上相邻部落的巡逻吗?”
炎居骄傲地一甩头,眼底是满满的自信:“以我的身手,他们那群家伙哪里能发现得了我!这一年我总共取了数十回,他们连我的影子都没瞧见过呢!”话才说完,炎居就立刻止住了声,小心翼翼地低下头看着姜静薇的脸色。果不其然,姜静薇的小脸上是满满的不赞同。眼见着要被妹妹教训,炎居立刻眼明手快地从怀里把礼物掏了出来,讨好地递到了姜静薇的眼前,满心欢喜地等着好妹妹惊喜连连的欢呼声。
等了许久,一直没等来动静的炎居终于憋不住了,好奇地俯□去看妹妹的小脸。这一看不打紧,险些没把他三魂吓去了七魄!他想到女娃会感动得流泪,但没想到会满脸毫无喜悦,哭得这般凄惨啊!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