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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是有情痴 作者: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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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寻到师傅,才知原来他是天狼社的左护法,听他言道,既然我是他的亲亲独传弟子,而我又刚巧有家不能回,自然顺理成章应该加入天狼社,为师傅分一份忧,解一份愁,言辞肯切,合情合理。
  我当时年少无知,自然尊师重道,乖乖听话,于是一不小心上了贼船,从此不得再过从前无忧无虑、堂前撒娇、承欢膝下的好日子,时不时要板着脸,装着大人模样,管起社中一省的事务,条条框框,着实令人头痛。
  再后来得知我接手的这一摊事务原本是要归师傅管的,而他拐了我来交差之后就又整日悠游山林,乐不思蜀,就更让师傅在我心中的形象一落百丈(原来的高度也不够一千丈)恨得我咬牙切齿。如果不是后来我从前的贴身小厮小悠寻来帮我,说不定我也早就弃位而逃了。
  小悠是从小陪我长大的。那年长江水患,父亲做为巡察御使前往灾区协助救灾工作,母亲发动全家筹措了不少钱物让父亲带去帮助灾民,连五岁的我也打破扑满,取出历年的压岁钱捐出。
  后来父亲回来的时候,就带回了小悠。
  原来我那点银子,恰好送给了小悠他们家,又恰好他们家已经山穷水尽,到了要卖掉小悠和姐姐以便保全其家里其他人的地步,于是我那点在扑满小猪的肚子里沉睡了五年的银子,救活了一家三代七口人。小悠的父母感激涕零,非要把小悠送给我做仆人(指明了要送给我,因为父亲向他们说明了这份银子是我捐出的),而七岁的小悠,更是把我当作了天上派下来的福星一般看待(不知当时他见到才五岁的、拖着鼻涕的我有没有破坏他心目中伟大英雄的形象)。
  记得他来的那一天我正在花园中荡秋千,父亲匆匆把他交给我,就去见娘了,他们两个成亲多年犹如一日,相亲相爱得紧,自是多日不见如隔几十秋了。
  我仍然在秋千上一荡一荡,原来推我的仆人在刚才老爷回家的一阵忙乱中都不见了,于是小悠默默地过来推我,用的力气大小正好,好舒服。我仰起头,几乎平躺在了秋千座上,要他用力地推。
  呼、呼,秋千一上一下,天空和树木在我眼前拼命地晃来晃去,一时看到了地面,转眼间树木与天空又逼近眼前,真是刺激!
  大概是玩得时间太长,头晕了,一松手掉下来,后脑摔破了一个大口子,血流了一地。
  小悠吓得拼命哭,仆人围过来一大堆,连爹娘都赶来了。我倒没有觉得怎么样,毕竟三天两头撞破头磕伤手脚是常有的事,我家的人也都习惯了,只抱我去敷药,唯有小悠,哭得像死了亲娘一样!烦得我直想用东西丢他,爹娘却夸他心地善良,甚是勉慰了一番,对我却只有斥责之声,反正我也听惯了,全当耳旁风。
  此事之后小悠正式成为我的贴身小厮兼伴读兼保姆兼保镖,总之,只要我一睁眼,就会看到他,我闭眼睡了,他还在我身边守一会儿才睡。连我亲娘都没有这么待见我,也没这么粘人。
  我初时极不愿意,大吵大闹,想要恢复自由,全家上下爹娘大哥管家奶妈以至看门的老金头,却异口同声地夸他贬我,对我的严正要求不予理睬。
  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这块牛皮膏药甩不脱扔不掉,不妨充分发挥一下作用,于是一段时间的别扭过后,我也发现有个细心人在身边的好处确实不少,习惯成自然,于是小悠就在我们家住了下来,一住八年,几乎成为家庭正式成员之一。
  他来的时候又瘦又小,虽然比我大两岁,可看起来比我还小,瘦得皮包骨头,只一个脑袋大大的,眼睛闪闪发亮。当时我才听先生讲这世上有一种动物叫作狼,狼的眼睛在晚上会发光,因此不由得怀疑他是不是狼变的,还曾拿过生牛肉给他吃,看他咬得眼泪汪汪、非常辛苦的样子,才断定他不是狼变的。
  来我家之前,他的名字也不叫小悠,乡下人没什么学问,小悠年纪小,还没有起大名,因在家中排行老二,就叫做小二。我听到这个名字,笑得前仰后合,我们家开酒馆客栈么?居然有个店小二。于是把先生留的一个陶渊明诗的字贴撕碎了,从中抽一个字给他起名字,先抽出一个“气”字,好,就叫“小气”,挺有意思的。
  小悠倒没意见,却是大家都不同意,只好再抽一字,这回是个“悠”字,爹爹先说好,说这孩子受了这许多苦,希望将来可以悠然平稳地生活。
  我想起那天在秋千上他推我的时候,蓝天上白云悠悠,好象棉花糖一样,恰好我喜欢吃棉花糖,因此也就同意让他用小悠这个名字。只不过私下里有时会叫他“小气”或“棉花糖”,这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时光如水,在你最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了,快乐日子就在我的热热闹闹与小悠的平静无声中轻轻地流逝,直到那一年。
  那年我十三岁,已经长得相当高大,我娘是当年公认的江南第一才女,私下里爹爹认为她还是江南第一美女,只因养在深闺,艳名并未远播而已,当然我们全家都同意。爹爹也是朝中有名的轩昂美男子,大哥俊朗的外表更是迷倒了京城名门淑女无数。只有我年纪还小,脾气又暴燥,只有打架惹事比较出名,还没有功夫去迷那些喜欢大惊小怪的女孩子。
  十二岁起被送到京城大儒谢亭开办的学堂,同学皆是官宦子弟。我父亲的官职不大不小,算是个中等京官,但我在同年甚至高一二年的同学之中,却是当然的霸主,连先生都要让我几分(当然,也许是看在我尊敬的父亲面子上),不过我行得正、做得端,从不做欺侮弱小的事情,因此同学们都很服我。
  唯有一个兵部尚书的儿子齐德,年纪比我们大了七、八岁,却还游手好闲,一事无成,应着景儿来学堂晃一晃,算是还在求学。他为人很坏,背地里大家都叫他“缺德”,听说他从十三岁开始就吃喝嫖赌样样精通,仗着老爹是兵部尚书,亲姑姑是当今的太妃,表弟得封延亲王,在京中横行无忌,恶名昭著。
  他再恶,不应该招惹到我,可惜他绝非精明之辈,自一见面起,就目瞪口呆地冲着我留了半天口水,原本他不常来学堂的,此后反而来得甚勤,时不时想办法截住我,说些不三不四的话,甚至想动手动脚。我当时不懂,只骂骂他了事。谁知偶尔有一次听到大哥和他的一些朋友们在闲聊,才知道原来这小子对我说那些话,敢情是把我当成美貌好欺的小官来看待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一气之下找个机会把他堵到一个僻静之处狠揍一顿,却不料这小子白白多长了几岁年纪,却那么不经打,还没等我打得尽兴,他就出气多进气少,翻了白眼。
  跟他的几个随从本来被我和小悠打得躺了一地,这时见主子出了事,哭爹喊娘地四散逃走,小悠也吓白了脸,却非常冷静地叫我立即逃走,去黄山找师傅,他则回家报信,然后再去找我会合。
  就这样,我闪电一般告别了我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从此亡命江湖。

  再遇

  江湖上的门派帮会,一般有黑白道之分,但正邪之际,却又往往并不严格,天狼社便是介于正邪之间,但行事自有分寸。明里我们在各省开设了许多生意,暗里则接很多不同的生意,像江湖调解,就是其中一项。还有一项非常秘密的业务,则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那就是消息收集与贩卖。
  江湖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专门卖消息的乾坤楼,就是由天狼社的少主亲自暗中主持的,但大家只知道乾坤楼的大掌柜是天狼十二星之首的任行云,而知道天狼社有位少主的人少之又少,见过他面的则更是凤毛麟角。
  我的名号有两个,一是江湖上最好无故寻人打架玩的“鬼面”,二是天狼社的十一狼,是天狼社直隶省的堂主。
  刚开始闯荡江湖的时候,有好事者给我起了个外号叫“玉面金童”,被我第一次听到时,暴跳如雷,立时打得他满地找牙,三个月下不了床。
  随即外号被改为“玉面小霸王”,我立即跑到长江边上住了一个月,天天赤身横渡长江,在阳光下暴晒,狠练刀法,一月后重新露面,黑黝黝的皮肤吓倒一片人,“玉面”之名不攻自破,只有师傅摇头叹道:“小同啊,晚上你出门要小心一点啊,别人看不到你,撞在你身上,绝非故意……”
  由于好勇斗狠,“小霸王”之名日渐流传。
  呸,我不满,凭什么我得是“小”霸王?可惜正式的霸王项羽埋骨已过千年,无法找他决斗争名。我不甘心,跑去请二哥“妙手书生”给打造一个凶霸霸的恶鬼面具,在江湖上肆意找人比武争斗,终于凭着惊人的新形象和发扬光大后的狂风刀法打出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头“鬼面”!
  够狂,够响亮,我非常满意,正式使用这个外号已经两年多了。不过平时找人打架练功时用鬼面的身份,替社里出面办事之时,却仍是本来面目,用十一狼的名号,这是少主替我设计的双重身份,我自然尊从无疑。
  这次山东的任务执行得非常艰难,青煞门果然名不虚传,委实难缠得紧,大哥这次派了五哥帮我,我在明他在暗,我武攻他文斗,我发挥快刀鬼面的强势,来个威之以武,他则运用三寸不烂之舌,极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之能事,总之,缠斗十余天,才使青煞门放弃了寻仇的念头,接受金刀门的赔偿,罢手言和,也总算功德圆满。
  坐在金刀门的偏厅里,多日里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放松,我和五哥喝茶闲聊,平日虽是同门兄弟,一年里相见的机会却也不多,犹其五哥是出了名的笑面虎,智多星,社里的生意除了大哥之外就是他管得最多,自然常常忙得人仰马翻,神龙见首不见尾。
  说起这件事的顺利解决,五哥笑嘻嘻地告诉我这里面有我一半的功劳。
  当然!我没日没夜守在金刀门,与前来明暗寻衅的青煞门好手交手了不下二十次,在十八般兵器、暗器、迷香、毒药的夹击下傲然不倒,终于逼得他们罢手言和,这还不是大大的功劳么?
  五哥仍旧笑嘻嘻地道:“那是自然,不过你从头至尾毫发无损,才真的是奇迹哟。”
  对啊,这次青煞门虽然手段百出,却仿佛都留了一定余地,与他们平时穷凶极恶之名颇为不符,难道真的另有内情?
  “别想啦,”五哥揉揉我的头发,我一梗脖子,避开了他。这家伙,总是把我当小孩子!
  他不以为忤,开开心心地道:“十一啊,从今往后,你可又多了一个靠山呐,可得怎么谢谢我这个当哥哥的?”
  “谢你?”我疑惑地看着他,这个笑面虎,只要是他说好的,你往反方向去想总是不会错的。
  “你现在又多了一个干爹,阴煞门在武林中也有不小的势力,将来在江湖上你可身价倍增了啊!”
  “干爹!”我一蹦三尺高,“谁是我干爹?我怎么不知道我变成人家的干儿子了?!”
  “别急别急,听我给你慢慢道来……”
  见我抡拳就要扑上,他忙放下茶碗,难得地向我作了个揖道:“这件事事出紧急,没来得急与你商量,是为兄的失误,先行谢过。”
  我这人最吃软不吃硬,见他低头道谦,便收回拳头,哼了一声道:“究竟怎么回事?”
  原来这次青煞门从苗疆大举前来寻仇,门主夫妇因为死了唯一的儿子,愤愤不已,也亲自前来,不料见到了我,门主夫人非说我像她早年夭折的长子,因此虽欲向金刀门寻仇,却又不愿伤了我,是以多次袭击都留了余地,让我有惊无险地给挡过去了。当然他们也没有想到我的武功这样高,既不想伤我,又打不败我,两下里陷入了僵局之中。
  五哥这只老狐狸,从蛛丝马迹当中查出了这件事,当即发挥奸商本色,善加利用,鼓动如璜之巧舌,居然说动了青煞门门主夫妇,收我为义子。当干爹干妈的,总不能再找自己儿子的麻烦了吧?再说人死不能复生,光想着报仇,还不如再收一个儿子以弥补他们丧子之痛,这样既解决了目前的危机,又使他们平白得了一个出类拔萃的儿子(我十天打败了他们二十多个手下,比他们原来那个草包儿子自然是强得太多了),更与天狼社结为亲好,一举三得,皆大欢喜。
  “这件事我已经与大哥和少主商量过了,他们也都同意,金刀门的酬金唾手可得,天狼社又多了一个强援,青煞门门主更是高兴得祖坟上都冒青烟了,完美啊,完美!连少主都赞我办事越来越能干了呢!”五哥摇头晃脑地自自夸自赞,根本装作看不到我头上已经开始冒青烟了。
  “五哥!”我大吼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门外进来一个五哥的随从,向五哥道:“爷,香案已经摆好了,青煞门和金刀门的人也都来齐了,请您和十一爷过去呢。”
  “你看你看,化干戈为玉帛,这是多么难得的武林盛事。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上策也’……十一,你看这是什么?”
  最后一句话成功地使我拳头在离他笑眯眯的脸孔只有一寸距离之时停了下来,一个巴掌大小、晶莹剔透的星形玉牌举在我的面前,上面雕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狼,正是天狼社的最高令牌“天狼星”,只有少主和大哥才有权运用,见令牌者如同见到他们二人,可以有最高权利决定社中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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