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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王子胜重生 作者:可可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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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宫廷侯爵 红楼梦

    芳云劝道:“春白这些年一向是兢兢业业地,为人好,好人好报。到时候女儿也讨杯喜酒喝喝。”杨氏觉得有几分伤感,便收话题,命人打了热水,重新给云芳净面上妆,让人令她去跪拜生母的牌位。
    嬷嬷望着大姑奶奶的身影道:“您就是太好心了,那位都走了多少年了,当时大小姐还不记得事儿呢,您何苦多此一举。”杨氏笑道:“就算是为了胜哥和腾哥吧,大丫头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再者说人死如灯灭,有什么可计较的。”
    转头问起了宴席的安排,嬷嬷笑道:“您放心吧!老早就打听过了,席面上都是姑爷爱吃的都准备了,连戏班子都请的是南面来的,绝对的妥当。后院这块儿,厨上都知道大姑奶奶的口味,除了戏班子,还有说书的女先生。”压低声音道:“二姑奶奶被送到了青竹轩待着,十多个膀大腰圆的嬷嬷守着,绝对出不来的,就是更衣也有四个嬷嬷一同守着,就是身边的丫头,也都被拘在一起。无非是中午的时候让小厨房单独整一桌子席面送进去,这样绝对不会趁乱跑出来,给太太添堵。”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复习科四所以没有更新,不过今天已经顺利的通过了,并且拿上驾照了,估计以后就没事了OO哈哈。
 
☆、第80章
    一顿饭,宾主尽欢。直到最后,贾王氏也没有得到见王父的机会,一肚子委屈没有地方哭诉,本想着让父亲看着自己过得不好,怜惜一下,也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就听见嬷嬷代嫡母传话:“二姑奶奶还是好好相夫教子的吧!毕竟那几个孩子都是叫您一声母亲。”就把贾王氏打发走了。
    一路颠簸,越走越荒凉,才到了自己待得庄子上,说是庄子,其实只有二十亩地和五间房子罢了,三间正房是贾王氏的地方,一间西房就是给那几个生育了姨娘丫头住,另一间东房就给那些个小崽子住。
    贾王氏在娘家受了一肚子气,回了屋子只喊头疼,又请村东头的赤脚大夫开了一剂药,这才好些,刚要略微歪歪,就听得一阵阵的哭闹声,又是这帮子姨娘在打闹,“凭什么她的大毛碗里就有两块肉,而我的二毛碗里只有一块肉,告诉你,我家二毛可是正儿八经的少爷,姨娘生的,可不是花几两银子买来的。”又听另一个说,“我家大毛可是长子,知道啥是长子吗?就是爷眼中的老大,将来府里的东西都是我家大毛的,就是房后头那只猪也是。”就听得一阵乒乓的声音,院子里又开始了打闹。
    只把贾王氏气的胸口疼,在娘家何曾见过这等事儿,就是后院的姨娘也没有直接动手的,多是再背后上眼药,要不就是话里有话挤兑人,哪有这种明目张胆就直接上手的。陪嫁的丫鬟又都是刚刚从人牙子手里买来的,还没有好好调(∩_∩)教,根本不顶事儿。唯有两个老嬷嬷还都是偷奸耍滑之人,见自己不在家,早不知道溜到哪里喝酒了。
    还是贾王氏心里冲上一股子狠劲儿,退下腕子上的金镯子,放到屋子里,冲着八个陪嫁丫鬟道:“既然你们的卖身契在我手中,自然是任我打杀的,偷懒的自然没有好果子吃。”扫了一眼丫鬟们,继续道:“当然了,有惩罚自然有奖励,先不说大丫鬟还有两个名额的空缺,每月都有一两的银米钱,将来自然也少不了一份嫁妆。就说眼下,这金镯子也有二两,就看你们哪个有能力拿下了。”
    众丫鬟看着那对镯子,眼里都是热切,要知道二两金子可就是二十两银子了,都够买五亩地了,当个土财主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有那等反应快的,立马一声大叫,顺手抄起板凳,就狠狠地给院子里的姨娘一下子,立马就鸦雀无声了,贾王氏这才觉得清净了许多,慢慢地迈着小碎步走到院子里,“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既然是做太太的,就要管的你们了,不论以前怎样,以后这院子里都不准大声喧哗,另外,做奴才的就要有奴才的样子,把这两人扔到柴房里饿上三日以示惩戒,再有下次,立马发卖到见不得人的地方去。”
    这一手立马把人们都镇住了,贾王氏也算是建立了当太太的威信。
    回到屋子里,贾王氏当即就把那镯子给这丫鬟带上,一脸的笑意问道:“叫什么名字?几岁了?”这丫鬟道:“太太,我在家排五,爹叫我五丫头,村里人哪有个名字。”贾王氏道:“那就叫彩云吧!以后就领大丫鬟的份例,屋里的人你也管上。”彩云赶忙磕头谢恩。又把其他几个丫鬟都叫成彩字辈的。
    后面就有机灵的丫鬟将大毛二毛领进来,给太太叩头。贾王氏一瞧,两个小孩子穿着脏兮兮地衣服,大的这个鼻涕都快流到嘴里了,也不懂得擦,居然伸出舌头舔一舔,又冲着贾王氏一笑。只把贾王氏膈应的,举得一阵阵反胃。再打眼瞧小的,口水流的有一尺长了,都不知道擦,一只脚上连鞋子都没穿。
    贾王氏只觉得连最起码的笑容都维持不下去了,只得僵硬的扯了扯嘴角,冲着丫鬟道:“彩霞去让把两个嬷嬷叫过来,把东厢房好好打扫一遍,再去厨房要上热水,好好地拾掇拾掇,几个小的都弄得整整齐齐地。”顿了顿,“彩花拿上两吊钱,给厨子,做些好菜,犒劳下人们。”
    恩威并施,下人们都说太太慈悲,至于那两个姨娘,早被抛在脑后了。
    第二日,贾王氏又请了长工,就在院子旁边盖了一处两进的小院子。正好过了农忙的季节,工钱又给的足,将将两个月便成了,赶年前,贾王氏便搬了过去,一同过去的还有那几个孩子。至于姨娘等人则还是挤在那间屋子里,倒是几个大丫鬟搬进了正屋子,两个院子有一道月亮门隔着,倒也方便。
    不过贾王氏可没有那么好心去替人抚养子女,不过是未雨绸缪而已,再者也要挣个好名声,顺道挑拨一下庶子庶女和生母的感情,看个乐子,这才能体现出太太的威风嘛!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去一点点,变成两人出嫁后的半个月,十里长亭再聚首,只不过这次身份颠倒,林如海送别王子胜了。
    林如海道:“此去山高路远,一切保重。”剩下的东西都已经交给了端隐,应该是万全的,还有林家祖上的铠甲和秘制的金疮药。可是谁又能提前知晓未来,战场上刀剑无眼,只有缺医少药的时候,没有嫌富裕的时候。
    王父拍拍儿子的肩膀,“凡是三思而后行,切记鲁莽行事,啥时候都要和供奉在一起,他们是老兵了。”王家的供奉都是随着王父上过战场的人,论实战经验,还是新人的王子胜拍马都赶不上,要是按古话说,王子胜就是新兵蛋子,顶多是能干一件事儿,纸上谈兵。
    连王父都说,“胜哥,头一次上战场,你要学的不是去如何杀敌立功,而是看老兵们如何杀敌立功,还有就是学到足够的经验,这才能最重要的。”至于功劳什么的,只要不打败仗,自然会有嘉奖,不用主动去争取一个滔天的功劳。
    这时候的王家最需要的是低调,充分去吸收一切经验,等到顺利“出师”之后,那才是开始了扬名立万,加官警觉,封妻荫子。
    王子胜郑重地点头,叩头拜别王父,又和众位好友拱拳告辞,便翻身上马,一路往北,去京郊的大营集合。
    此次朝廷用兵北伐,共计动用十五万兵丁,目的就是彻底解决鞑靼人的威胁,收回河套平原。
    抽调各路人马,聚集的都是精兵强将,离营地还有一里地,便被拦下来了,出示了出入牌后,又被全身上下搜了一个遍,连同带着的行李等物都一一打开,细细检查,这才放行。马匹都统一有人看管,端隐也带着行李离开了,王子胜只好从这里开始独自一人,直到这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
    随着人流开始移动,一项项地领来了一套统一的服装、武器,找到了自己的帐篷,居然是大通铺,十多个老爷们住在一个帐篷里,看着简陋的板子搭成的床,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号房的环境似乎要比这个好多了,最起码是单间,还有心上人朝夕相伴。
    翌日,天刚刚蒙蒙亮,王子胜就觉得一阵冷风吹了进来,还未睁开眼睛,就听到一个粗狂的声音,“起床了,速度点,半柱香之后在操场集合点名,迟到的军棍伺候。”王子胜一个激灵,连滚带爬地起来,开始穿衣服,拿兵器,连头盔都没有带,就慌慌张张地跑出去。
    王子胜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是自小耳濡目染,这军棍的滋味可不好受,更何况这厮摆明一个下马威。
    刚刚跑到队伍里,就听见那个大汉再大声念道:“五,四,三,二,一。”立刻收声,执法队就将还没有站好的,没出帐篷的,统统拖到校场前面,开始军棍伺候,一时间哭喊不断。
    这是从鞑靼人那里学来的一种军法,凡是吹响号角,主管数十个数之内不到的,都要一顿军棍。传说这样能严明纪律,应对紧急情况的不二法宝。
    虽然心里很明白这是下马威,但是听到这一声声惨叫,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仔细看看那大汉,再摸摸自己这小细胳膊细腿,不无遗憾,反抗是没戏了。比一比后台,自己有个好爹,人家有个好主子,这可是以前圣上潜邸之时的侍卫,打五岁就跟着圣上了,光这份亲密度就让人羡慕,再者,这人素来豪迈,就是御前对奏,都是这副模样。再看官职,自己就是个从六品的文书,跟在主将身后学点经验,人家都是独当一面的大将了。
    唉!人生呀,如此无奈,罢了,大丈夫能屈能伸,自己还是老实待着吧,想必也就是三五日的样子,说不定还能学点有用的东西,排兵布阵可不是背书就行的。
    毕竟这人可是从千军万马里搏杀出来的,一次是运气,次次都能活着从死人堆里出来,绝对是有过人之处,要是表现好一些,学到一二,足够自己受用一生了。
 
☆、第81章 新兵生涯
    痛苦的新兵生涯开始了,本以为是几天的事儿,等到那位在台子上的人一开口,王子胜就眼皮直跳,果真不是善茬儿,而且感受到了足够的敌意,似乎并不喜欢自己这样子的世家子弟。
    “老子姓左,左祥,字正刚,山东籍贯的,打小伺候圣上的,天不怕地不怕,明摆着告诉你们这群公子哥,老子巴不得你们集体滚蛋,省的日后影响了队伍,打败仗。”
    王子胜站在人群里,就听得人们议论纷纷,这也太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了,这么难听的话,好像来了这里就是来捣乱的,当然大部分都是抱着镀金的心态来的,去战场上走一圈,捞上一票,就够吃半辈子的了,而且也拿的出手呀,将来也有和人吹牛的资本,至于忠君爱国,驱除鞑虏,保家卫国,这事儿估计没人会这么想吧,这儿都是口号而已,上了金銮殿说给皇帝听得。不过这么□裸的把遮羞布挑开,光明正大的拿出来说,还真是有点打脸。
    就有那看不清形势,张狂到没有边际的人。例如这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衣服都没有穿戴好,还不忘记拿出一把扇子,忽扇忽扇地,“你可不要这么猖狂了,我等可不是你手下的大头兵,来这儿就是卖命的。”指了指自己,“看清楚了,我可是寿山伯家的,祖上可是跟太祖太宗一起打过天下的功臣。”再指一指左祥,“你不过就是个泥腿子,还是老实点吧,省的将来给大爷跪下认错,还进不了大门。”
    旁边一群走的近的狐朋狗友就一同起哄,还有的说:“当年要不是虽圣上一同出门的戴内相赏了一个馒头,早就饿死了,还敢来这里撒野。”
    聪明人都和这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拉开了距离,不动声色的移动脚步,王子胜再往后移动的时候,就不小心蹭了旁边的人一下,一看,对方也冲着王子胜微微笑了笑,这不是和自己同寝的那个家伙,倒是乖觉。昨天认识的时候,是叫许广仁来着,似乎也是个文书,就是不知道走的是谁的门道。
    显然这些纨绔子弟没有做好功课,这位左祥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就见台上的人也不废话,直接将闹事儿的人当中给砍了,血从脖颈喷涌而出,好似天女散花,溅了前头的人一身血,当时就有那胆小的受不住晕过去了,还有那吓得两股战栗尿裤子的,最起码是安静了,没有人再对这事儿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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