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云[剑网三] 作者:伦河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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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少爷您挺开心的。”
邬琅摸了摸脸,笑道:“还好啊,是挺开心的。但是偶尔,偶尔我也希望他依赖我一下吧。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感,你知道吗。我觉得我来到这里,绝对不是庸庸碌碌就这么荒废掉日子的,我一定被赋予了一个重大的任务,需要我以大意志大毅力去执行。而我也绝对不能碌碌无名,淹没在人群中。但我很懒,我没有改变世界的决心,也没有推翻王朝的野心。我只想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能限制我。我游戏人间,让我的身影只存在于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中。哈哈,中二吧。”
“后来,遇到他,我就不这么想了,大概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男孩跨度到了男人。不再在乎什么名垂千古,功勋千万。就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上了战场,一想到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就难过,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死。又担心自己不努力,拖累他,所以不要命地向前冲。我知道他会来救我,有时候也挺肆无忌惮的哈哈。”
“人啊,一旦有了喜欢的人,他既是铠甲,也是软肋。”
“常山你不喜欢永宁,刚好我也讨厌,这是个连空气都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闻着窒息。”
“我们都要回邕州去,一个都不能少!”
“就算找不到解药,也不要一个人偷偷溜到谁也找不见的地方静悄悄等死。少爷我棺材钱,墓地钱还是出得起的。”
“…………”
“你也别说我咒你,就你那鸟性格我还不清楚?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你只要记住,我不想你死,不准你死!”
常山起身跪下,朝邬琅深深一拜:“属下,谨记。”
☆、 第五十二章 是不是你
“哦!水好了!我先把热水运过去,常山你再去打些井水兑兑。”
“是,少爷。”
常山目送邬琅抱起一大桶刚烧开的水小心翼翼往外走,默默地在厨房角落找到空桶,走出门去。侧头远远望去,见杨记川迎面朝搬水的邬琅走过去,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争了一阵,最后合力抬桶往房间走。
常山摇了摇头,暗地里琢磨,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能改变这么多?
打好凉水不动声色地送入房内,常山利落地翻上了房顶,仰面躺在屋脊之上。
最近,他的确能感觉到四肢麻痹和间歇性窒息的症状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知道,若是再不吃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下肢的感觉,再然后是腰部、胸部、最后全身只剩下眼珠子能动。但他不会立马死去,他会以这样的状态待上那么几天,慢慢体会身体内脏的腐烂,疼痛、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他年轻时,为了抵御药性,曾经熬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只能慢慢等死的状态,好在初七及时发现他,喂了他解药。初七说,这已经是最惊险的时刻,若是等待内脏开始腐烂,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他只好不再做更危险的抗药举动。他对组织的毒药有抗药性这件事,只有初七知道,但是初七是反对他这么做的。初七对组织忠诚,是组织训练出来的最好的狗。但是组织最后还是抛弃了初七,在他因任务重伤,失去双臂,再也不能为组织做事后。
变成弃子的初七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他曾经想过带着初七一起走,离开组织,但是初七说,组织给了他一条命,他不能忘恩负义。他不懂初七的坚持,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他最后见初七是在十年前的出云山上,初七说,他这辈子造孽太多,余下的时间愿常伴青灯,诵经念佛,渡人渡己。
前些日子他提前进城,上得出云山,本只想寻得初七的墓碑瞧一瞧,顺便也帮自己找块土,挖好,等时间到了便自己挑进去。
没想到初七,居然没有死。还在出云寺生活得不错,成了主持的弟子,地位不俗。只是苍老太多。十年前初七不过三十出头,现在看起来,犹如花甲老人。眉目倒是开阔了很多,笑纹也多。
初七说,我此前曾想过,你若是来出云山找我,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彻底自由,前来告别。一种是命不久矣,见最后一面。我想,你虽坚韧过人,也回天乏术,多半是后一种。现在见你,惊觉你变了许多,像是真的活了,我又觉得是前者了。
他摇头,说,我的确是过来见你最后一面,顺便为自己找墓地的。本以为见到的会是你坟前的树,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看来是有了解药。
初七说,你的药都吃完了?
他点头。初七借着为香客解签的由头,将他拉进了小房间内。跟他说,有些事说来话长,我十年前就该死,幸得圆空师兄相救。他本江湖异人,习得诡异蛊术,因种种原因抛弃凡尘,出家为僧。师兄养有一蛊明为幻生,乃是一对子母蛊,师兄将生蛊种植在自己身上,幻蛊种于我身上,此后每三月我只需饮师兄一碗鲜血,便可化解体内剧毒。只是,此乃以毒攻毒之术,在化解毒药的同时,也蚕食侵害着内脏。最多不过二十年可活。
闻初七言,他侧目瞧着初七脸上的皱纹,道,二十年,足矣。你可有法子治我?
初七眼神有一瞬间憧憧,抬头朝他笑,说,师兄上月圆寂,坐化前将体内生蛊取出封存好。我,活了十年,也是知足了。你只要寻个日子,带着愿意做生蛊寄主的人一同过来,便可。记住,生蛊种植过程非常人所能忍受,以后你也会受制于他,必须谨慎再谨慎挑选。
他愣了下,摇了摇头,说,我没有这样的人可以选择,初七,你……
初七用干枯地手摸了摸他的脸,笑容是慈爱的,我现在是圆觉,不再是初七了。你呢,有新名字了吗。
他点头,我现在叫常山。
初七满意地点头,常山常山,好名字啊。你看你手上的签,若是解福寿,可是长命百岁的好签。我在这里等你,常山。你一定要来。
常山不知道初七从哪来的自信,笃定他一定能找到合适的生蛊寄主。他猛然想起方才邬琅在厨房时,拍着他的肩膀,有力地说,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
这种事,直说不了吧。少爷并不欠他什么,何必为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瓦下房内逐渐传出些许暧昧的声响,常山枕着双臂,慢慢闭上眼睛,想着明日早起伺候少爷起床,快速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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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还未亮,邬琅便被杨记川摇醒。他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复又闭上,想眯一会,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
“五郎,起床了。”
“……几点了?”
“四更天了。”
“才三四点啊,怎么就上班了!”
“五更上朝,咱们已经不早了。”
邬琅头疼地揉着太阳穴坐起身,一脸不耐烦:“我能不上朝吗?”
“不能。”
“我不管!四点上班没人权!”
“快点,别闹了。”
这边说着,杨记川已然绑好了发带,穿好里衣衬衣,只差一件外套和靴子。邬琅还像只刚洗完澡,被吹风机吹干毛的阿拉斯加,神情萎蔫地抱着被子,不情不愿地起身。
杨记川早早打好水给他洗脸,一张冰冷的毛巾往脸上蹭,邬琅打个寒颤,顿时清醒不少。
“醒了没?”
“我以后再也不要来永宁了!”邬琅猛地抱住杨记川在他衣服上使劲蹭,大声抱怨。
“习惯习惯就好。”杨记川顺了顺邬琅的背,让他起来穿衣服。邬琅撇嘴,“我们果然得尽快走,谁受得了天天三点多起床啊,简直反人类。”说完话锋一转:“诶嘿嘿,不过在邕州,咱们可没什么机会同床共枕到天明,不然还不被你那些属下给骂死。害我做了多少次偷情郎!”
“我觉得你倒是乐在其中。”
说到这个,邬琅立马来了兴致,扔了手上毛巾,反身揽住杨记川的脖子:“主要是咱们次次都成功啊!刺激。要是被发现了,就只有尴尬了。”
“要不我们在皇宫里来一发!绝对记忆深刻!”邬琅光是想想都已经热血沸腾,孰料杨记川眉毛一皱,说“你先把眼屎擦了。”邬琅的心就跟那冬天的火车进隧道似的,冷风呼嗖呼嗖的“川儿,你真是坏气氛!”
常山很快把邬琅的官方制服送了进来,邬琅抖开袍子瞧过,往杨记川身上一瞄,说:“甚好甚好,穿起来就跟情侣装一样。”随后喜滋滋穿上。
秋日的午夜四点,天还是乌蒙乌蒙,常山打着灯笼走在邬琅和杨记川跟前引路。
这会儿是永宁高官上班的高峰期,两人时常能在路上碰到同样赶着上朝的官员,有的坐轿,有的骑乘,有的步行。岁数上至七旬,下至而立,应有尽有。
将军府距离皇宫不近,光是这一段路已走出一身薄汗。进宫门后,所有官员都得步行,这一刻,大增的白头发白胡子老人让邬琅有种自己在参加清晨广场舞的错觉。
邬琅和杨记川两人在群臣中端的是鹤立鸡群,不仅仅是他们俩傲视群雄的身高,更因为他们实在年轻,年轻英俊得令人不得不瞩目。已经有消息灵通的大官员们猜出,这便是从边关回来的两位将军。
杨记川附在邬琅耳边,小声地跟他科普占据朝堂的大佬们是哪位,有什么来头,谁谁谁是谁的附庸,谁谁又是谁的门生。邬琅听得脑袋大了一圈,只记住这朝堂上,丞相崔鹤之权势滔天,乃天下第一大族崔家的家主。太师陈斐广有门生,桃李满天下,孙女入宫被封宸妃,很得圣宠。太子太傅许广陵乃东宫旧臣,皇帝心腹,考科举时连中三元,被誉为百年难遇的奇才。三派人斗得是不可开交。
至于这三派底下错综复杂的关系,别人搞一辈子都没弄懂,就别指望邬琅一时半刻理得清了。
“嗯,怎么不给我指指天策上将军?”
“他就在你前面。”
“…………”
这时,一直走在两人跟前的高壮男人才回过头来,看了他们一眼。邬琅被扫视时,心中一凛,差点被激起战意。杨记川悄悄挪了脚步,挡在邬琅跟前。邬琅挑眉,绕过杨记川,堂而皇之地和杨钊直视,反瞪回去。
他可是真正见过血流成河的人,还会怕一个眼神?
虽然是名义上的岳父大人,也不能怂!
杨钊很快收回了视线,对杨记川说:“昨天到的?”
杨记川点头,杨钊随后便说:“下朝后去我那坐坐,扬威将军也来罢。”
邬琅抱拳应是,这才有了闲情去观察杨钊。这位天策府总教头生得非常高大威猛,面庞刚硬,眼神如鹰,发束间丛生的白发反倒添了几分不羁。
“你爹不错啊。”邬琅用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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