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网游竞技

搬个魔兽到异界 作者:咕咕大萌德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系统流 异世大陆

  高文真正的依仗,不是这两个法术,而是第三个法术:

  力量的代价。

  上一次使用这个法术,将一只2阶的硬壳甲虫,直接变成了一层楼高的6阶甲虫,虽然真实战斗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因为变大的仅仅只是躯体,智慧、经验、战斗技巧,都没有变化,但还是给了高文很大的惊喜。

  这一次,施法的目标不是青玉魔像,更不是暴风城骑士,而是“复活的铠甲”。

  虽然穿在高文身上,但它真的是随从,有些特殊的随从。

  所以“力量的代价”生效。

  这套铠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闪烁湛蓝色光芒的铠甲,依然还是原来的模样,不管是材质还是样式,都没有任何变化。

  唯一的变化,就是它显然“灵动”了很多。

  这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就好像原来的铠甲,仅仅拥有原主人的一点儿意志,只懂得最基本的战斗技巧,就像是一个刚上战场的新兵。

  而现在的铠甲,仿佛是原主人灵魂附体了一样,灵活矫健,堪比战斗经验最丰富、战斗技巧最高超的兰斯洛特!

  原来高文穿着它,战斗力大约和“暴风城骑士”差不多,主要是史诗级的铠甲本身防御力极强,史诗级的战剑也要比“暴风城骑士”更好,但其他方面都比不上。

  现在不同。

  高文穿着这身铠甲,就像是一名传奇战士,矫健灵活,精神气质都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是高文没有把“复活的铠甲”交给兰斯洛特的原因——

  之一。

  因为铠甲有自己的精神意志,从原主人那里传承的精神意志,而它的原主人,并不会比兰斯洛特差。

  如果兰斯洛特穿上它,不管以谁为主,都只相当于一个传奇战士。

  而现在,高文穿上了它,同样相当于一名传奇战士,而兰斯洛特还在。

  一如往常,高文追求利益最大化。

  攻击力和防御力,从4点直接提升到了8点,这是传奇的层次。

  当然不能单凭攻击力和防御力来评价实力,比如攻防8点的山岭巨人,一定不是伊利丹的对手,哪怕伊利丹的攻防都不如它。

  高文放松身体,任由铠甲操纵自己。

  就像“肉夹馍”永远都是馍夹肉,真正起到主导地位的,是铠甲。

  确切的说,高文本人在这场战斗中,起不到任何帮助,穿上铠甲的目的,也只是要靠铠甲来保护自己的安全,仅此而已。

  蓝色的光芒在铠甲上流淌,那是艾泽拉斯之光。

  原主人的意志,被彻底唤醒,这套铠甲,有了真正的灵魂。

  “我……是……洛萨!我是……艾泽拉斯王国的摄政王!”

  “年轻人,感受我的意志,感受我的速度和力量,感受我的战斗技巧!”

  “圣骑士是牧师和战士的结合,最初的圣骑士接受过我的训练,但没有任何一次训练,像现在这样直观!”

  “你,只有一天时间!”

  一个声音,在墓室中回响,兰斯洛特微微一愣:

  洛萨?

  你是洛萨,那我是谁?

  高文诧异:

  原来这套铠甲,真的是洛萨的铠甲,属于“艾泽拉斯雄狮”,那位最了不起的人类战士。

  现在,洛萨的灵魂在铠甲上复苏,等于是洛萨本人复活了,亲自操纵这套铠甲,自然要比高文强大不知道多少倍。

  只是……

  高文看了一眼兰斯洛特。

  之前还让兰斯洛特化名“洛萨”,现在正主来了,似乎有点儿……尴尬?

  他有些后怕。

  幸好是洛萨的铠甲,而不是瓦里安国王的铠甲,不然的话……

  瓦里安国王,可是安度因王子的父亲啊!

  暴风城骑士猛然抬头,看向高文,看向它身上的铠甲,热泪盈眶。

  对任何一名暴风城骑士来说,洛萨都是心中崇拜的第一英雄,暴风城的第一传奇。

  虽然他更想见到伟大的至高王:瓦里安陛下。

  正在施法对付6阶青玉魔像的巫妖,忽然转头,看向高文,因为他感知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就像一千年前,被那个潘德拉贡家族的家伙追得仓皇逃窜时,一样。

  他连忙施法,一股寒风挟裹着密集的冰晶,呼啸而来,笼罩前方偌大的锥形区域。

  “冰锥术!”

  然而没用,高文早已消失。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巫妖左侧,“艾泽拉斯之光”灌注的史诗级长剑,拥有极强的破魔之力,直接穿透了巫妖的两层防御法术,削断了巫妖的左臂!

  又快,又准,又狠!

  下一刻,寒冰乍现,是“冰霜新星”。

  高文一跃而起,完美避开了蔓延的寒冰,然后再度撤退,避开了又一次的“冰锥术”。

  “桀桀,战士,贫穷的职业!”

  破碎棺材上,巫妖抬手,一摞法术卷轴出现在手中。

  “贫穷,限制了你们的想象力!”

  第123章 巫妖命匣,神器碎片

  氪金法师和法师,是两个职业,就像欧皇和非酋,是两个级别的玩家。

  一名全身+3、+4品质魔法装备、还拿着一大堆法术卷轴的巫妖,和一个连遮羞布都没有的巫妖,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

  眼前的巫妖,显然是前者。

上一篇:蓝全部归你[电竞] 作者:你港宝
下一篇:自古红蓝出cp[电竞] 作者:千雪ss【完结+番外】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