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斯梵嘴角又翘了起来。
明明是懒到天下人死光了都无所谓的性格,在看着这个小书呆子炸毛的样子的时候,却比看到什么都开心——他要是知道这就是晏斯梵一直欺负他的原因,大概又要大叫“变态”了。
“小白,把我的电脑拿过来,”晏斯梵很顺手地指挥白小胥。
白小胥敢怒不敢言地从门口的地上捞起一个电脑包,态度十分恶劣地扔到了晏斯梵脚下。然后不爽地把卫衣地兜帽拉起来遮住脸,找了个墙角又蹲了下去了。摆明了一副“饿死不食周粟”的态度。晏斯梵上游戏打了两场,送饭的人到了。
程曦看完了一沓业绩报告,伸手去拿风险评估。屏幕上的数据此起彼伏,他只不时地扫上一眼。他在戒烟,所以很依赖咖啡,一天这样高强度地工作,就算是他这样精力充沛的人,也有点勉强了。
“这么卖力,当心过劳死。”晏斯梵刚刚连威逼带激将骗着白晓胥开始吃饭,走过来开始看程曦。
“活得悠闲一样会死,不过早晚而已。”程曦倒是看得开。
“这么看破红尘,难道要出家?”
程曦那么多朋友里面,只有晏斯梵是真的和他是同一类人,都聪明,看得穿,所以有点嘲弄地冷眼旁观周围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这社会里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干脆嘲笑这个体系。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做得比谁都好。只不过程曦已经开始挣脱,晏斯梵还睡在笼子里。
程曦熟练地指挥电脑下单,他个人偏爱在收盘前出手,偏偏时机把握得最好。电脑的光照在他面孔上,抿着嘴唇飞快地操作,眼睛里简直像有星星,整个侧面比雕塑还好看。
“其实我觉得你还缺点东西。”晏斯梵说。
“什么东西?”程曦鼠标敲击,把手上抓着的几支股票都抛了出去。
“你应该加个眼镜的,”晏斯梵带着点揶揄:“最好是银边的,看起来衣冠禽兽一点。就直接可以拍股市风云了。”
程曦笑了笑。
别的不说。
如果自己戴了眼镜的话,以后回去的时候,小鱼大概会觉得很不习惯吧。
93教训
虽然秦家名下俱乐部的清樽红烛、那不勒斯都名声在外,但是真正见面的地方,却是在一个程家名下的私人会所里。
北京是程家地盘,到了这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目光下,何况,和“那个人”联姻的家族,也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所以要见,也不能在私宅见。
林辰碧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女子大学的国文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北京气温降到零度,干冷,地冻得发白,已经是晚上八点,天穹黑沉沉地压下来。
程则钧到的时候,会所里已经上灯了。会所的前院里种了朱砂色的梅花,挂着暗红色的宫灯,有雪粒从天空落下来,打在他穿着大衣的肩膀上,警卫默不作声地撑开了伞。
屋子里倒是暖和,暖烘烘的,老房子的红木雕花窗并不大,窗帷半遮着,露出隐隐绰绰一个人影,仍然跟年轻时一样削瘦,无论什么时候都高傲地昂着脖颈,盘发,抿着唇,隔着雕花窗看着外面,雪光照在她脸上,与记忆里的样子重叠起来。
“来了?”她转过眼睛来。
都说美人是看眼的,她的眼是真的漂亮,如今美人老了,那双眼睛却没老,一动一静,都是眼波流转。
“来了。”
程则钧取下大衣,在椅子上坐下来。隔着一方小小的圆桌,两个人楚河汉界一般对峙着,桌上的茶冒出白色雾气,却没人去碰。
屋内这样暖和,她却像怕冷一样,裹紧了身上披肩,在心理学里说,这是一个拒绝的姿势。
警卫员退了出去。
窗外雪仍然在落,不知怎么的,忽然让人想起来八个字:寒夜如铸,雪落长河。大概也只有这没头没尾的八个字,能写出此时此刻的苍茫。
二十年时光转瞬即逝,人生过半,尘埃落地,过往的时光木已成舟,好或不好,都已经是一生了。
程则钧的手搭在桌上,修长苍白,骨节明显,轻轻地敲了一下。
“这些年……”他刚开了个头。
“这些年我很好,你也很好。”秦夫人打断了他的话:“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个的。”
基因是最强大的东西,就和程曦一样,这个叫程则钧的,身为程家家主的男人,也是会无条件容忍自己喜欢的人。
“程曦这几天在香港那边弄的动静太大了。”秦夫人态度看不出喜怒:“媒体都在跟着他,我一个人弹压不下,想问问你有什么想法。”
但她绝不是来问这个的。
她要的是程则钧的态度,是打还是抓,或者是放任自流,一个表态就行。
但是她没有说她的态度。
而她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也不是为了来问一个表态的。
程则钧沉下了脸。
“我以为经过上次,他已经得到教训了。”
“他不需要教训!需要教训的是你的儿子!”秦夫人声音果决,态度却冷得像冰棱:“你最好约束好你的妻子,上一辈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事,她怂恿你儿子来香港读金融,是想来和程曦认亲吗!”
程则钧态度仍然从容。
“程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轻易被人利用的。”
秦夫人冷冷笑了一声。
“你们程家的,自然都是好人。”她看也不看程则钧:“我也只是一说,那几个老怪物都没死,上一辈的帐也清不了,你大可以替我带一句话过去。从今往后,程曦遭遇到什么,我就十倍还给你儿子,我林辰碧说到做到。”
程则钧看了她一眼。
“程曦已经遭遇的东西,你又要还给谁呢?”
秦夫人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这也是她今天晚上,看他的第一眼。
大概也是二十年来的第一眼。
二十年前,也是北京,也是大雪,也是寒夜如铸,程家老宅的梅花开得正艳,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梅花开成雪中血。
那天晚上,她也是这样看他的。
她说:“我不听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我林辰碧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这天下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她说:“我不信什么前车之覆,我不听什么别人的故事,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相看两相厌,我都不信,我喜欢一个人,吃糠咽菜我都喜欢,我林辰碧选的路,我跪着都要走完。”
但是,没吃过糠咽过菜,怎么知道吃糠咽菜她也喜欢?每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出发的时候,信心也许比自己更满。彼此都是优秀骄傲的人,有情的时候自然饮水也饱,但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辈子的。
我最怕的,不是那些可怕的未来,而是未来那个可能会被消磨被改变,最后变得你不认识的你和我。
最初相见不相识,最后相见不相认。程则钧输在太聪明,看得太透,多智则失于勇,人太聪明,就少了那份不知轻重一往无前的勇气。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也只是说了一句:“我只希望程曦能好好活着。”
活着是真的,好好两个字就称不上了。
“我也是一样。”程则钧神色冷峻:“只是他自己不想好好活了。”
“那就抓他回来,关起来也好,劝他也好,不要让他在外面招摇。”秦夫人按捺着怒气:“你要是不想出面,我来扮恶人。”
他怎么可能让她扮恶人。
“不是扮恶人的问题。堵不如疏。”彼此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秦夫人冷笑。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也刮起来,雪光照得她鼻子笔直,程曦的脸上有她的影子。
“怎么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