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子成冤 作者:狂魔大白兔/网游杯具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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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个子高,腿长,五官端正,皮肤是一种很有质感的白,所以戴上假发遮住喉结换上女装,不仔细辨认,就是一个长腿细腰肤白貌美的高挑美女。
然而就算皮肤白底子好,气色却不是很好,满脸疲惫的烟火气,长久积累下的黑眼圈,不化浓妆的时候根本遮掩不住。更遮掩不住的是眼神,明明才二十多一点,正是好年华,眼睛里却是历经沧桑的苍老。
他比陈粱翰年纪小,看眼睛,感觉却比老处男死宅男的陈粱翰老许多。
此刻的样子也很狼狈,看上去就很匆忙,妆都没来得及卸干净,衣服倒是换了,裹着一件灰色羊毛长风衣,看着很正常,却是皱巴巴的。
陈粱翰越看越不对劲,终于还是问:“你这是被人打劫了?”
他看过娜娜的女装,妆容精致,力求完美。也见过娜娜男装的样子,虽然不会像女装那样用心,也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像现在,简直就像是从哪里刚逃出来一样。
娜娜瞟了他一眼,他眼睛很漂亮,微微有点桃花眼,水脉脉的,不经意间一个眼神也像是含了情。
“我说我是心急如焚来找你玩,你信吗?”
“不信。”
娜娜脸色一变,故意装出来的矫揉造作和甜甜声音也收起来,翻了个白眼。
“个板马真作了孽。”
他说的是方言,陈粱翰勉强听懂了意思,瞪着眼问:“你又做什么孽了?”
“老子挖哒他滴祖坟吧。”
“说国普,国普!”
“我是说,”娜娜把可乐杯里的冰块掏出来倒入嘴里,嚼得嘎嘣嘎嘣响,这时候已经天冷了,所以陈粱翰看着他吃冰,忍不住就打了个哆嗦。娜娜自己却不觉得冷,几口嚼碎了冰,精神好像好了一点,看着陈粱翰又笑了,“大老远来也不容易,陪我喝几杯。”
娜娜说的喝几杯,根本就不是喝几杯。
他们去了一个附近的量贩KTV,两个人点了一个包间,然后娜娜就开始点单喝酒。陈粱翰捧着小酒杯还在慢慢抿的时候,娜娜已经干掉了大半瓶,还嫌口感不好,要换红酒。
陈粱翰看他的样子,没拦着,管他多少钱,红的啤的都上了。
喝到一半,娜娜把风衣一脱,说热的慌,就跑去切歌,说“看姐姐给你来个大的”。
然后他开始唱歌,从最炫民族风唱到青藏高原,再唱到你是我的小苹果爱拼才会赢。
陈粱翰一个头两个大,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跟他吼:“你是不是喝醉了?是不是喝醉了?喝醉了我们回去!别唱了耳朵聋了!”
娜娜拿着麦克风吼回来:“你莫跟老子翻!老子醉不过克!”
陈粱翰继续吼:“你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别喝了你酒瓶子都空了!我去你别喝了!别喝了听到没!”
歌唱到最高音,娜娜没接上来,突然就不唱了,安静下来,站在那里不动。
陈粱翰不知不觉也喝了些酒,酒劲上来了,反应也迟钝,就呆呆看着他。
“你怎么不唱了?”
然后就看见娜娜转过脸,两颊火红眼神迷蒙,是喝多了。眉心却紧凑在一起,像是快哭出来一样。
“沉沉,我唱不出来了。”
陈粱翰头昏脑涨站起来,过去拍他肩膀:“没事,没事,我来唱,我来。”
他跑过去切歌,选了好一会儿才选中,然后摇摇晃晃开始跟着旋律唱。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
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
隐形的稻草人 守护我的天真
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
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
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
消失的那个人 回不去的青春
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一首歌,也没能唱完。
陈粱翰闭着眼正唱到“只愿得一人心”,隐隐约约听到了动静。
睁开眼,却看见娜娜不雅观地在地上躺着,大约是闹得没力气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的娜娜,干脆就就地四肢撒开仰躺下去,开始跟着节奏乱哼。
陈粱翰过去拉他,施了两下力气,还是没拉起来。
哼着歌的娜娜睁开眼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里升满了水,好像随时会满溢出来一样。
他哼得声音很小,咬字也很模糊,调子却没怎么跑偏,“……遗憾你听不到我唱得这首歌,多想唱给你。”
九十二、闭上眼梦被惊醒(三)
他们东倒西歪终于在长沙发上安顿下来,陈粱翰口干,捡起几上的啤酒又喝了一大杯下去。
“你唱得比我好听。”陈粱翰乱七八糟得回应,他喝完一杯,觉得没那么烧,觉得舒服了些。
娜娜也要喝,他不给,还好娜娜现在乖,不闹,继续说话。
“我唱得不好,沉沉,你才唱得好。唱得我胸口都酸了。”
“哦,那你哭吧,我也不笑你。”
下一首歌的前奏在空荡荡的包间里响起来,不知道是什么歌,抒情的曲调,听不懂的语言。
“说说而已,你以为我醉了?”
“哦你没醉?”
“沉沉,我真没喝醉。”
“嗯没醉。”
“你看我现在这么清醒,一点都没醉。我就是昨晚喝多了。”
他看着乱七八糟摆着的空酒瓶,低低笑起来。
“我昨晚,真是喝多了。”
他是“永夜”的老板,混到现在,可以说这一辈子就这么一件东西是属于自己的。昨晚是永夜的一个主题之夜,他让“娜娜小姐”重出江湖,不但唱疯了,喝到high的时候还上舞台跟人贴面辣舞什么的都来了,引来全场喝彩尖叫,气氛high爆。
生意红火,顾客捧场,他站在舞台中央,炫彩变幻到让人眼睛刺痛的霓虹灯落下来,照着他。
心里却那么空,好像随时就会坠落,掉到未知的可怕的地方去。
不是不害怕的,可是心里太空了,什么都没有,所以找不到东西可以支撑住自己,只能随波逐流的,清醒的,迷醉的,感觉自己渐渐滑下去,滑下去,直至再也爬不起来。
他想起很久以前,爱过的那本小说,其中女主角向现实低头,终于做了某个人的情妇,她想到自己以后漫长的人生,就只能是一直在等待着那个人的出现,等待他偶尔的善心大发的垂怜和短暂的停留。除此之外,她的生活只能是空虚寂静。她可能会像是那些姨太太情妇一样,渐渐被这种空虚寂寞打败,走上包戏子抽大烟的路。“我可以管住自己。”在黑夜中,她怀疑着自己,“可我能管住自己不发疯么?”
能管住自己不堕入污泥之中,但是能管住自己,不发疯吗?
从前他也会穿着白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挎着一把吉他,在各个酒吧之间辗转,唱着那些动听的符合大多数人口味的歌,相信很多看上去很好的东西。
也有很动人的感情,十八九岁的青年们,北风的大雪夜中并肩而行,躲在大衣之下的牵手,那种与全世界隔离的只有我和你的禁忌的感情,甜美到让人失去理智。
他们在无人的后巷交换充满酒精气味的亲吻,激情是被点燃的烟火,火星迸裂溅射,再尽力掩藏也难以抗拒。
爱得刻骨铭心,就好像下一秒就会因为至极的快乐和情感而窒息,一起死在那北方的风雪中。
可是生活有那么长,二十四小时组成的日子一天天叠加,爱能维持一刻璀璨绚丽,能烫伤某一夜的你和我,却不能天长地久,都那么美,那么热。
像是所有的太过年轻的伴侣之间一样,他们也经历争吵复合,山盟海誓和刺伤人心的话都被毫无顾忌地抛出,也用尽一切力气去维持和恢复。
但是不一样的是,最后他爱的那个人推翻了他们之间所有的感情和回忆,在所有人面前说,我实在忍受不了了。
明白吗,不是第三个人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不是我们之间感情的问题,是你。因为你,所以我才无法忍受,才要去开始另一段恋情。
都是你的错。
因为你是个变态。
不穿你会死吗?
被爱的人这么奚落辱骂的时候,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是啊,不穿会死吗?当然不会,没有谁是因为一两件衣服就会死的。但是不死,不代表就是好好的活。
大约真的是变态,所以才会在穿上那些美丽的衣服,才觉得放松和惬意。
像是烟瘾或者其它任何一种癖好一样,不做不会死,可以就是控制不住,下意识的习惯性的,就想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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