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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番外 作者:轻萤流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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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欢喜冤家

 
  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
  作者:轻萤流转君
 
  正篇
 
  
  
  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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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名为焦躁的味道。
  在这座炎热的沙漠之城中,人们总是不苟言笑的往来。尤其是正午当空的此刻,酷热如同烦躁的催化剂,我心里的愤怒几乎就要爆发,破坏自己苦心经营多时的计划。
  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漫长的时间中,我只是坐着等待而已。
  我在等待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显然已经结下了梁子,只是他尚未自知。
  我叫做安安。这是我只有在这里时才会使用的名字。
  和现实世界中不同,这里是一个虚幻的游戏世界。在这里,最最平凡的人也可以成为英雄,最最不起眼的女孩也能美艳惊人,在这里,我们扮演着自己理想中的角色,寻求现实中一生都无法触碰的梦想。
  安安这个名字算是我的网友取的,我在游戏论坛上结识了那女孩,她说她喜欢写魔幻小说,喜欢自己笔下一个叫安的人物,所以后来,当我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她就把安这个名字让给了我。
  接下去哥几个不放心,跑来打听事情的进展,大家一致认为,还是叫叠音的安安比较像女孩。
  安安是个标准的美眉,穿着服侍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茶色的微微卷曲。
  老三说,她是那种略带忧郁气质的美少女,远远的看着就让人心动。
  他很喜欢这个女孩,尤其喜欢她茶色的卷发。我想那是因为他的前女友Enya也有一头这样的卷发,虽然这话老三是打死了都不会承认的。
  我真的已经等了很久了。
  从小到大我最讨厌这种守株待兔的行为,让高速运转的脑子处于空白状态根本就是可怕的犯罪!眼见时间毫无意义的流失而去,内心的怨念也成幂函数曲线状递增。
  要不是为了保护我可怜的名牌衬衫们,丰富我无聊的生活,关怀我那颗寂寞的绝顶聪明的脑袋瓜,顺便还附带帮帮那杆子兄弟,到这儿扮人妖搞静坐我他妈神经啊!
  心里骂骂咧咧得甚是痛快,谁都不知道,在那个名叫安安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背后,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我。
  ……说出来可能让人觉得不齿,但在这个世界是个女孩的我,在现实中其实是个的的确确的男生。也就是说,我是那种在游戏中俗称“人妖”的角色。
  关于这一点请各位不要误会,我也是有苦衷的。不过这件事情说来话长,而我现在显然没有闲工夫去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只能说,我坐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那个人犯了众怒。我虽然一向不屑当什么维护正义之士,对那类不动脑筋就大放厥词的家伙们,也一律称为“傻女”“傻B”,可一旦侵犯到自身利益,便会在转瞬间化身为拯救民众于水火的好莱坞式英雄!
  那个某人就是这样,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和我结了仇,即将成为又一个惨死在我手中的冤魂。
  “来吧来吧,快点放马过来吧!”我不耐烦的敲击着键盘。
  我以为如果要扮人妖骗人,是很强调环境的。也就是说,地点一定要浪漫。
  最合适的地方是海港的台阶上,在那里可以听到海浪拍打堤岸,海鸥婉转低鸣。
  我就很喜欢安安坐在海边的样子,海边的风总是恰到好处,轻轻柔柔却又能扬起茶色的发丝,发丝悱恻的在风中卷曲飘动着,与路人的视线相交缠。
  而在很久以后的某天里,那些曾经侧目的人们或许会想起,在某年某月的这个蓝色的海港,天空中是淡淡的云,台阶上坐着一个少女,忧郁而美丽。
  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的想象所感动,在我看来,安安是最完美的女孩。她是按照我理想中的女孩制作的,具备一切使我着迷的特质,我热爱着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创造她的本意是为了报复。
  安安现在所在的城叫做沙漠之城,这座城无愧于它的名字,抛却四下土黄色的茫茫沙地不谈,单是那天空,竟然也被高高扬起的沙子染成了淡淡的黄色。
  然而,沙漠之城的炎热气候却使得她的美少女形象处于无比尴尬的境地。
  安安一向飘逸的长发了无生气的粘在脖子上,和沙漠相近的茶发默默无闻的湮灭在环境色中,不要说装什么第一眼忧郁美少女了,就连当个醒目的杂鱼都嫌吃力!
  哪个混蛋说那小子会来这里啊!早知道就不该答应老三他们,害自己白白浪费时间不算,还可惜了点数!
  “妈的妈的妈的!怎么还不来,混蛋!老子还不等了!”我狠狠的骂着,准备下线,却忘了在旁边监视我一举一动的老三。
  老三和我兄弟多年,一向了解我的本性,所以在发现我的手指有接触ESC键的趋势后,立马在我眼前放大他那张哀怨的脸。
  想到他的目光可能正直勾勾盯着我新买的衬衫,面部肌肉霎时一阵抽筋——恐惧这玩艺发作起来还真是怎么都止不住,更何况是在目击了起码三回老三秒杀绝技的结果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究极奥义。
  “知道啦,你放心,我会搞定的!”我一面撤回手稳住老三,另一面把那个许久未出现的人连同其祖宗十八代都稍微问候了一下。
  靠,老子明明已经金盆洗手,都是你这小崽子害得我还得重出江湖,要是就此引起一场腥风血雨、生灵涂炭,老子可是死人不管啊!
  我在心里暗暗发着牢骚,就这样那个还未露面的某人,又莫名其妙的多背上了一条罪状,不过,反正他早就是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了。
  就在我的不耐烦到达极限的时候,满天遍地的黄中出现了一抹蓝。那晶莹剔透的蓝在燥热乏味的黄中显得异常可爱,我跌入低谷的心也随着那蓝色的出现而雀跃起来。
  水蓝色是很有魅力的颜色,全身上下,他最醒目的特征便是这头蓝发。
  老三曾经说,没有比茶色更适合安安的头发了,现在我套用这句话,没有比蓝色更适合这个人的了。
  他穿着斗蓬,一身魔法师的打扮。在盗贼、刺客肆虐,黄沙堆出的这座城里,显得格格不入。不时有人停下脚步,好奇的打量他。他却坦然的微笑着,慢慢的朝我走近,十步……五步……三步……一步!终于那双漂亮的靴子在我面前停下了。
  MM你好。他朝我露出一个笑脸。
  那一刻,我笑了,真心实意的。接着,我朝着又坐在旁边边想着Enya边叹气神游的老三竖起自己的大拇指。
  ——鱼儿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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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三件事情,如果我说出来,一定没有人相信。
  “我曾经是帮派老大”,“我其实智商超群”和“我生平最爱打击报复”。
  因为在所有人的眼里,我是这样一个人——守规矩,讲礼貌,老师说东不敢向西,说朝南不敢往北,平日里虽闷声不响埋头苦读,成绩却老拔不了尖的那种。除了稍微胆小怕事,和丢三落四的缺点外,真可以算是十足的模范乖学生了。
  即便偶尔有人听说过我当年曾是远近闻名的小神童,看到现在的我也只好装模作样的叹两句“伤仲永”,背地里却肯定一脸幸灾乐祸的笑。
  然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这中庸无害的外表只是一层伪装,而在这表象下隐藏着的真正的我,其实是如何的桀骜不驯刁钻古怪,如何的恃才傲物自以为是,又是如何的以打击报复为平生乐趣。
  一个人太聪明了也会有烦恼。
  我小时候不懂得收敛,所到之处便是一片惊叹之声,结果那些闻讯赶来的少年班研究所的人差点挤破门槛,若是别人爸妈,家里出了个天才神童高兴还来不及,我妈却嫌烦,全顶回去了不说,还反过来怪我招摇。
  又比如一旦听说谁家小孩最近变得长吁短叹,郁郁寡欢,闷闷不乐……虽然大家不说发生了什么,但都会齐刷刷的看我妈。然后我妈就会飞速冲回来找我算账,认定是我整过人家了。一开始我还试图辩解,不久就明白负隅顽抗是行不通的,只好乖乖招来,被她拖着去挨个赔礼道歉,
  所以说,一个人太聪明也许不是一件好事,但若让别人知道自己究竟有多聪明就绝对是件坏事。
  为了摆脱这种被人围追堵截的厄运,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计策。
  这就是——“演戏”。
  我开始渐渐变得平平凡凡,在众人眼里,成了当世方仲永。又经过几次搬迁,终于,我辉煌的过去就此隐没,成了现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我。
  而我也乐得顶着一张无害的笑脸,神不知鬼不觉的进行打击报复,欣赏那些人了解到我真面目后目瞪口呆的表情。
  和普通人打击报复的方式不同,打架骂人恃强凌弱之流我向来不屑,我所做的只是借着对方的话或行动,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他们心里不舒服却有苦说不出。
  更何况这些人都有错在先,自然也无法找我算账。
  就这样,即便我百般隐藏,在众人面前装模作样,我还是成了许多人的梦魇。
  相信他们中的大多数现在依然时常会向各路神仙祈求祷告,希望再也不要碰到我了。他们就是为数较少的,见过我的真面目的人之一——也就是曾经受过我欺压的人。
  除了这些人外,了解我本性的也就是我的老爸老妈,和我的兄弟老三了。
  我那高深莫测的老爸和心狠手辣的老妈自然不必多说,若不是拜他们所赐,我又怎么会遗传到如此智慧的脑袋瓜?又怎么能练就这么高超的演技?
  至于老三这家伙,我至今都会哀叹,当年怎么会瞎了眼,居然认识了这么麻烦的家伙!若不是因为他,怎么会又“扮人妖”又“搞静坐”,平白多出那么多事情来?
  老三是我以前帮派里的兄弟,他认识我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这个嚣张的帮派老大竟然和他一个高中,而且就是隔壁班的,等他终于知道,尤其是看到我在学校里面装模作样的时候,那表情距离面瘫也不远了。
  后来帮派虽然散了,但这排行的称呼却理所当然的遗留了下来。
  老三为人古道热肠,除了性格微微脱线和脑袋瓜稍稍不灵外,根本就老好人一个,更何况对于我这老大,他也向来尊敬有加惟命是从,叫人提不起刁难的兴致来,结果这兄弟一当就是n年,顺便把彼此的本性都摸了个透,他自然了解他老大的手段。
  我和老三在一起,虽然一向是我使唤他,但偶尔也会做点身为老大罩罩兄弟的事情。
  所以,曾经合作做了一次弊,只有一次,却惹出了极大的麻烦。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许我的人生观中的某些组成部分也因此而发生了转机。
  那次以后,老三自觉对不起我,心里极度愧疚,开始没事就陪着他老大在马路上瞎转悠,美其名曰散心,结果一不小心就遇到了那个在天桥上算命的老太。
  那老太阴阳怪气,说话的时候眼睛从下面向上瞟人,看得我心里发毛。
  老太对老三说:“你有两个忌讳,一定要注意。以后倒楣就倒楣在这上头。一个是酒,一个是女人。”
  我当场就乐了,她说的还真是没有错,老三这家伙平时总是被女生呼来喝去,就连第一次碰到他,也是因为帮里老二的某个女朋友。老三的酒品更加差劲,哭啊笑啊唱啊跳啊,简直就是热热闹闹的一出戏,比较头疼的是他偶尔还会耍出套鬼哭狼嚎的醉吐拳来秒杀在场所有人的衣服。
  正在我想得高兴的时候,老太冷不丁对我说:“你的忌讳是一个人,那个人这辈子都会克你。”
  我装作若有所悟的点点头,心里却在不屑的笑,以我这样绝顶聪明的脑袋瓜,又有谁能克住我?
  没想到几年以后的现在,老太的话真的应验了。老三为了他的前女友Enya哭得死去活来,直嚷嚷着要跳楼。多亏寝室里面的几个兄弟七手八脚的把他给拦下来了。那天晚上我回来晚了,只看到末尾那出。老三居然还能认出我回来了,于是他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朝着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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