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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兽(血腥重口) 作者:枫巽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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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灵异神怪

 
书名:短篇·猎兽(血腥重口)
 
备注:
     猎食者都是恶劣的,最恶劣的猎食者狩猎不为进食,是为了享受玩弄猎物的快感。萧秉忆是这样的猎食者,所以他清楚,当自己沦为同类的猎物,其过程相当悲惨。                                                                                                                                                                                                                                                          
☆、第一章
 
  路迁坐在街边,头发乱蓬蓬挡住脸,身上的衣服脏又旧,左脚的鞋子跟右脚的不一样,是从不同的人那里得来的。他看上去有点瘦,外表颓废更显不出个头,双手抄在胸前仿佛在打瞌睡,跟前放著一只纸盒,里面有几毛钱硬币。
  
  有说乞讨也是一门艺术,哪怕是行骗,要人平白无故把钱塞进陌生人口袋,这不是件容易事。常见大冷天露著缺胳膊残腿叫可怜的,常见牵著孩子叫爹叫妈顺手牵羊的,常见穿得干干净净摊张告示求买车票求顿饭的,没见过路迁这样懒散散爱理不理给他一块钱还没声道谢的。
  
  这可能是个身心都不健康的人,萧秉忆这样想。萧秉忆想著往盒子里丢十块钱,趁机走近些,仔细看看地上这个乞丐的白头发,还想再看看灰尘下的脸。
  
  这个乞丐的头发是白色的。很多人都注意到。不过白头发的乞丐似乎挺正常,加上这人整个感觉木讷,引不起围观。
  
  十块钱,乞丐没反应。萧秉忆继续掏腰包。
  
  萧秉忆缺很多东西,唯独不缺钱。萧秉忆不缺钱,不代表他是个穷奢极豪的人。实际上他过得很普通,至少当著人的时候。
  
  萧秉忆的生活很空虚。他是附近医学院的学生,上课从来提不起精神,对一切正常事物也提不起兴趣。但是现在他对这个乞丐很感兴趣。所以他走过来,站住了,掏了钱,继续掏钱。
  
  这个乞丐应该患有某种遗传疾病。只看头发和年纪,萧秉忆觉得白化病是很可能的。
  
  如果把这个家夥锁在日光浴床里看他一点一点被紫外线灼烧到溃烂,我会兴奋吧?
  
  萧秉忆心底涌出一阵痉挛。有人病在身体,有人病在心灵。萧秉忆明显属於後者。不正常的东西在他眼里,就像鲜花在女人眼里,就算不能摘下来带走,看看也很愉悦。
  
  萧秉忆就是这样看路迁的。看著他,往路迁的纸盒里丢钱。从十块到二十,最後一百。
  
  红豔豔的钞票放进了乞丐的盒子,一张,两张……路迁抬起下巴,萧秉忆失望了。
  
  他以为这是个有遗传方面毛病的流浪汉,但他看见的这张脸告诉他,他错了。连对头发的理解也是错的。因为这是个外国人。
  
  应该是外国人吧?总之萧秉忆挺失望。
  
  老外喜欢干很多荒唐事。张嘴闭嘴要当总统,冲到街口指挥交通,站在斑马线上打太极,骑自行车周游世界,想放松了集体裸奔。远渡重洋来行乞,说不定人家还是行为艺术?
  
  萧秉忆对老外没兴趣。确切地说,是对生理正常的人没兴趣。这个人不是白化病,也就没有必要浪费精神。虽然觉得之前的钱丢得有点冤,但是已经给了,要拿回来肯定不行。他还不缺这把零钱。
  
  萧秉忆走了。路迁却还看著他。一直看到这个学生消失在人群,拿起盒子里的钞票。
  
  路迁也走了,街上没有几个人注意他。或许刚才有注意到的,心里羡慕妒忌恨,骂著狗屎运的要饭的,阔疯了的有钱人,虚伪、臭假、有病、去死,一转眼咒骂的也都不在了。
  
  市区人来人往,人与人之间其实是冷漠的。心怀鬼胎的恶劣者挑选著他的猎物,在路人看来都是做戏。那麽有钱,怎麽不去烧?该死的太子党,脑残的X二代,除了炫富什麽都不懂的时代後。这个世界有很多不公,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吃饱撑了找不到事干的精神剥削者,包括乞丐。
  
  给乞丐钱的很少有正直人,因为真善美可以做很多事,唯独把钱给乞丐,正是要他做一个永远跪在地上的邋遢货。而拿著这些钱的乞丐,纯属不劳而获,纯属垃圾蛀虫,纯属社会败类,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该被吐口水。
  
  骂的与被骂的最後都在人群里消失,留下路边那个装了几毛钱硬币的纸盒,或许等下就会有人继续坐到那个盒子後面,或许没有,环卫工人清扫垃圾,顺便收走没人要的零钱。
作家的话:
本文口味相当重,若决定继续观赏,请自备钛合金狗眼。。。
 
 
 
 
☆、第二章
 
  晚上八点过,萧秉忆回到公寓。公寓就在学校附近,120平酒店公寓,入学时买的。他家不在这个城市,父母都是大忙人,联系不多,关心儿子基本体现於物质。很多人羡慕这一点,巴结的也是这一点,萧秉忆无聊了享受这一点,习惯成自然。
  
  萧秉忆今天过得不太愉快,首先弄错目标浪费心情,然後遇到无聊人浪费时间,回来又发现没带钥匙。幸好公寓管理处有备用钥匙,叫了物管总算打开门。
  
  踢开鞋子光著脚在家里走,拿零食拿可乐,开音乐开游戏。萧秉忆是个变态没错,如果不告诉你他心理病态,你绝对看不出来。
  
  他的公寓布置精巧收拾干净,他的衣著潮流时尚很有品味,他不嗑药不酗酒日常娱乐跟普通大学生没有区别,人是有点孤傲没错,有钱人家的小孩当然有脾气。他甚至在学校里颇具人缘。
  
  所以看他坐在地上咬著薯片打游戏,没有人会想,这个清清爽爽的19岁大二学生是个以蹂躏缺陷者为乐的变态。就算你打开他的冰柜找到那些私家收藏,你或许被这个大男孩的爱好吓到,绝对不会相信,这些“标本”全都出自萧秉忆本人之手。
  
  道德与恶德,其实就是光与影。萧秉忆觉得这一点没有任何不自然。他过得很好,好到无聊。别人吃饱睡好找女人暖床就满足,他吃饱睡好女人都睡腻了,当然要想办法填补心灵的空虚。他有这个条件。
  
  上帝是相对论者,有天堂就有地狱。天使和魔鬼都是存在的。决定成为天使或魔鬼的,是人自己。
  
  萧秉忆咬完薯片预备再咬一支烟,手在地上乱摸,一堆零食里摸不到他的烟盒。
  
  屏幕上,子弹正与血肉横飞,他一手端著游戏柄,一边操作一边不耐烦地继续摸。
  
  “喀──”
  
  屋子的灯熄了。音乐与游戏嘎然而止,一切沦入黑暗。
  
  萧秉忆骂了一声“操”,摔了手柄摸出电话,预备打给物管。
  
  黑漆漆的房间里只有这点光,苍白的,随著翻动浮现一点强弱变换。萧秉忆的脸在光线中突兀,视线在屏幕上光亮,周围的黑暗就更加黑暗。
  
  萧秉忆翻著通讯录,忽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烟味。这股烟味在寂静的空间里格外刺鼻,他的手指停顿了一秒,迅速退出通讯录,改为拨号界面。
  
  三个键,确认呼叫,第五声有人接听──
  
  “您好,这里是110报警中心,请讲。”
  
  “我……啊!”
  
  萧秉忆叫了一声,锁骨上灼烧激痛,摁灭的烟头掉到地上,跟著脖子一凉。
  
  萧秉忆不动也不再叫,很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喉咙正被一把刀抵著。很薄很短小的刀口,这是手术刀。很可能,是他自己的那把七号手术刀。
  
  “您好?请讲,您需要什麽帮助?”电话里在追问。
  
  耳边有个声音轻声说:“我打错电话了。”很轻的声音,发音清晰,察觉不到情绪。呼吸带著烟味,引发萧秉忆颈脉暴跳。
  
  “……我打错电话了。”萧秉忆说完,手机被拿走,然後关机。
  
  刀还在脖子上,血管在刀口下突腾。萧秉忆知道自己不能动。以这把手术刀的锋利,一动就能轻易割破皮肉,连同皮肉下的动脉。
  
  “钱包在外套右边的口袋,现金都在里面。我只是个学生。”萧秉忆慢慢说。
  
  黑暗里有一叠东西顺著萧秉忆的脸落下来。停电已经过去一阵子,城市的亮光开始照亮黑暗。萧秉忆闻到油墨沈汗的气味,渐渐也能看清,落下来的是一叠钱。三张一百元,然後五十、二十、十元不等。
  
  萧秉忆心头一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他甚至已经明白一切不是意外。他并不是没带钥匙,很明显,他的钥匙是被这个“乞丐”偷走的。偷走他的钥匙,闯进他的公寓,而且,绝对不会是为了钱。
  
  “你什麽时候进来的?”
  
  “一个半小时前,你在对面餐厅跟人吃饭的时候。”
  
  “怎麽知道我住这儿?”
  
  “你跟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一直在听。”
  
  “你中文说得很流利。”
  
  “我没说我是外国人。”
  
  “头发是染的?”
  
  “嗯。”
  
  “整过容?”
  
  “没有。”
  
  “混血儿?”
  
  “十六分之一中国,父系。”
  
  “你想要什麽?”
  
  “你。”
作家的话:
每日二更,谢谢~
 
 
 
 
☆、第三章
 
  萧秉忆觉得手上一凉,温热瞬间充满手心,而後传来剧痛。地板上响起血液滴落的声音,很有节奏,像序曲开了头,不会停。
  
  他的手腕被割破了,割破了手腕的刀迅速回到脖子上,动作之快、位置之准、深浅把握之精确,萧秉忆打了个寒颤。他甚至有点绝望。他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同类,而且,极有可能,比自己可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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