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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子的故事 作者:陈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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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欢喜冤家 三教九流

  他的话刚说完,元流火已经举起石头朝他砸了过来,昌仆堪堪避开,不耐烦地说:“我肯饶你一命,你就知足吧,别忘了我当初被擒时,你是怎么对付我的,我对你已经很宽宏大量了。再敢惹我,小心我叫你魂飞魄散。”
  元流火气得浑身发抖,偏偏又对昌仆无可奈何,他不肯在仇人面前露怯,一边骂一边走。两人终于走到了一处村庄,于是找了一处殷实的庄户人家休息。
  那仆人在夜色里见了昌仆,笑着引他进去,又瞧见了身后的元流火,脸色大变,叫了一声妈呀,几乎晕倒过去。昌仆心中暗笑,又赔笑对仆人解释道,自己的弟弟得了疾病,但并不会传染,只求在这里住一夜。
  那户人家安排昌仆他们两个住了客房,一些胆子大的听说来了一个奇丑无比的怪物,都纷纷跑过来观看,又惊得连连跑开。
  元流火起先还强撑着,对所有人都怒目而视。待天色晚了,众人都睡下,他自己偷偷跑到梳妆镜前,闭着眼睛站定,又偷偷睁开一只眼。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张千疮百孔的脸孔,元流火只瞧了这一眼,就吓得跪坐在了地上。沉思良久,他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跑出去,他变成了这种丑样子,再也不想见林公子了。
  元流火没跑出去多远,他从后院的柴房里找出一把砍刀,要和昌仆这个混蛋拼命,昌仆轻轻松松地夺了刀,又拎着他的衣领,将他带回了房间,嘴里闲闲地说:“你以为我真会那么好,乖乖地带你去见林公子吗?哈哈,相见不相识,这才是最痛苦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安灵和青曦王的故事可以翻阅《落跑小王妃》,去年写的文,具体内容我都记不太清了,依稀是一个甜文。
 
  ☆、千里寻
 
  
  昌仆和元流火都是少年,两人同乘一匹马,倒也不耽误行程。这两人相互厌憎,但是元流火打不过昌仆,昌仆又忌惮元流火身体里的内丹,势均力敌之下,竟也能和平共处。
  元流火脸上的烂疮流尽脓水,渐渐结痂,硬痂脱落之后,就形成了一片片黑紫色的圆斑,密布了整张脸,连脖子和锁骨处都有,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肉,于此同时他的嗓音也彻底变成了公鸭嗓子,青天半日的一开口,能把周围的人吓个半死。
  经此一难,元流火彻底的蔫了,以前是爱说爱笑的性格,现在则是整日的沉默寡言,一双眼睛里雾蒙蒙,像是常年蕴含着化不开的水汽。
  如此一来,昌仆跟他倒是成了很好的搭档,昌仆的性格生来就是如此沉闷,他最瞧不上那种欢天喜地的人了,一旦见了就恨得牙根痒痒,所以才讨厌元流火,如今元流火成了愁眉苦脸的样子,昌仆反而收了刻薄尖酸的性格,对他以平常心相待了。
  这天傍晚,两人错过了投宿的地点,无奈走进一处很热闹豪阔的庄园里,请求暂住一晚,那家人似乎在办喜事,十分热情地邀请两人进来,元流火以黑纱遮脸,紧紧地跟在昌仆后面。
  仆人将他两个引到后院的客房,笑着说:“二位稍作休息,过一会儿我们家小少爷要在堂上抓周,咱们整个庄上的客人都会过去凑趣的。”
  昌仆在外人面前,还是会装出知书达理的模样,他连忙表示自己会亲自前去道贺。
  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家庄园的主人姓周,子孙单薄,这刚满一岁的周小少爷,乃是九代单传,深得周家人的宠爱,不但庄园上下,连旁系的宗族亲眷,以及附近的农户地主们,也都十分宠爱这孩子,几乎把他当成太子一般伺候。
  当天晚上在花厅里,热热闹闹的聚了一群人,来看这位小太子抓周。桌子上摆满了珠串、纸笔、算盘、元宝、脂粉宝盒等物,琳琅满目,不一而足。众人在宴席上语笑晏晏,都是朝周老爷道贺的,过了好半晌,周老爷才命人把小少爷带来。只见内室里帘幕打开,珠帘微动,两个四十多岁的奶妈子手里捧着热茶,缓缓在前面开路,又有七八名妙龄少女,袅袅婷婷地走上前来,垂首侍立两侧,最后才走出来一名身材丰满的女人,手里抱着一团锦绣绮罗包成的小团子,这就是周小少爷了。
  满室的人寂静无声,那周老爷子满脸堆笑,把儿子抱在手里玩了一会儿,又指责奶娘太娇惯孩子了,都一岁了还不许下地走路。然后他把儿子放到桌子上。
  周小少爷一身绫罗绸缎,生的粉雕玉琢,眉目婉约,可见长大了也是个极风流多情的公子。那小孩子在桌子上爬了一会儿,手里握住了一块光滑的玉佩,众人哈哈大笑,说了许多吉祥的话。
  元流火悄悄问昌仆:“他抓了一块玉佩,是什么意思呢?”
  昌仆脸上早就有些不痛快了,这会儿冷冷淡淡地说:“一块破石头,有什么稀奇的,说不定是这孩子的劫难呢。”
  元流火不知道这人又在发什么脾气,遂躲到旁边不理他了。
  这时候人群里有一个研习周易的人,很会推算人的命格,走上前来给周小少爷看手相。摸着粉嘟嘟的小手,那人拈着胡须略略掐算,大吃一惊,反身朝周老爷鞠躬道贺,说这孩子幼年时候虽有几场磨难,但是若能挨过去,以后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
  众人都以为只是几句吉祥话,于是大笑了一场,并不放在心上,偏偏昌仆正满心不自在,这时候悄悄走过去,逗了那孩子一会儿,又细细地瞧了那小孩子的面相,竟然是聪慧绝伦、出将入相的命格。
  昌仆本来只有一分不开心,这会儿竟到了十分,他也不顾别人,拍了元流火一巴掌,转身就走了。元流火不知道他急什么,匆匆吃了点东西,就跟着他跑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地在院子里转悠,元流火问道:“你又怎么了?”
  昌仆哼了一声,站在一处假山面前,望着从高处倾斜下来的瀑布,半晌才说:“没什么,瞧那个小崽子不顺眼。”
  元流火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对他的性情也有了一些了解,这时就颇为不屑地说:“人家小孩子生的可爱,命格又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这也犯得着不开心?”
  昌仆不爱争口舌之快,索性不再说话,他掏出腰间的匕首,在假山下面的水池边沿上随便砍了几刀,弄得池壁宛如被狗啃了似的,又收回了匕首,对元流火招手说:“回去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两人醒来打算辞别了主人上路,打开房门就看见遮天蔽日的白色挽联,满院子都是此起彼伏的哭声。
  元流火着实吃了一惊,诧异地看向昌仆。昌仆蹙眉,偏过脑袋,一副事不关己不开口的模样。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厮含泪走过来,牵着马送他俩上路。
  元流火打听府内为何挂着挽联,那小厮垂泪道:“是我家小少爷夭折了。昨天夜里月色很好,老爷和太太抱着小少爷在花园里游玩,小少爷爬到假山旁边的水池上玩,不留神滑了一跤,摔在石头上死了。”
  元流火惊得说不出话,小厮走了之后,两人上马前行,昌仆慢吞吞地说:“这就是他的命了。”
  元流火勒住缰绳,自己下马,纵步往前走,头也不回地说:“你真恶心。”
  昌仆偏着脑袋,似笑非笑。
  他俩一路上没有耽搁多少时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云南某个小镇,此地以盛产蝴蝶闻名,民风淳朴,林惠然最后一封家信里,就提到了这个位置。
  他俩打听了一番,那乡民们多半都记得林惠然,首先是因为林惠然长得很好看,其次是因为他行为处事跟乡民们不一样,一看就是贵公子做派。
  乡民们说,林惠然在此地游玩了几日,写了一些书稿,又往南边蛮夷地区了。
  昌仆和元流火都非常地失望,但是彼此都不肯表露出来。当天夜里,他俩住在了一家乡民的吊脚楼里,此地蚊虫众多,而昌仆却是虫族的大佬,因此蛇鼠虫蚁不敢来骚扰他。因为这个原因,元流火只好挨挨蹭蹭地跟他睡一个屋。
  “咱们去蛮夷区找他吗?”元流火终于忍不住问他。
  昌仆尖酸地笑:“就这么想他啊?”
  元流火也不气恼,只是说:“去或不去,我在跟你商量,因为凭我一人之力,是到不了那种地方的。”
  昌仆盘腿坐在竹床上,两手合十,食指抵着下巴,闭眼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不去。”他跳下床,从木头柜子里抓了一把豆子,随手洒在地上,然后说:“卦象天风姤,邂逅之意,因缘际会,随缘聚散,咱们会见到他的。”纤手一指,又说:“主位在不此地,亦不在南方,却在东北边不远处。我瞧他没去蛮夷区,应该是到了蜀地。”他随手把豆子收起来扔进陶罐里,跳到床上,安安稳稳地说:“明日入蜀,就能见他了。”
  元流火听得目瞪口呆,看了看那碗干巴巴的豆子,有些不信任:“你还会算命?”
  “这叫推演。”昌仆说:“我学贯古今,天下间还没有我没读过的书,没有我不会的手艺。”
  元流火摇头:“怪力乱神的东西,我是不信的。”
  昌仆睁开眼睛,扬眉道:“昔日文王演周易,因泄露天机而辞世,其卦象广大精微,包罗万象,岂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懂的。”
  元流火连正经的学堂都没有上过,更加不懂这些了,只好讪讪地闭嘴。昌仆气焰却更盛了,不依不饶地说:“我跟林惠然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常常跟我请教学问,要尊我为师呢,你跟他这么久,怎么还是个不通文墨的蠢货。”
  元流火吸了一口气,半晌才说:“我也识字的,林公子教过我,我能读唐诗宋词。你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一只老蜈蚣呢,别说识字了,连白纸都没见过吧。你跟我比这个没什么意思,难道林惠然是根据学问高低来选人的吗?”
  昌仆气的满脸通红,跳下床要打他。元流火动作利索地跑出去。昌仆的动作比他更快,五指化成利爪,朝元流火的后背抓过去,忽然一道看不见的金光反弹过来,将昌仆打回了屋子里。
  昌仆跌倒在地,手掌心几乎被烧焦,他知道那是子离的内丹在护着元流火。昌仆恨恨地骂了一声,转身躺床上睡了。元流火可不知道自己身上蕴藏了那么大的力量,他还以为昌仆发慈悲饶了他呢,在外面躲了一会儿,他也回屋子里睡了。
  第二日两人启程,两日后舍弃枣红马,十分艰难地走蜀道。昌仆会法术,随便念动咒语就能飞过去了,但是他为了折磨元流火,偏偏要学凡人去爬山。一天之后,两人累的腰酸背痛浑身酥软,昌仆无可奈何,提着元流火的后衣领,在风里行走了半个时辰,落在一处郡县门口,那城门上写着汉中两个字。
  元流火拍手:“到了。”又困惑道:“但是蜀地极大,北至梓潼,南至云南,东到永安。咱们要找,也没个确定的位置,昌仆兄,请再卜一卦吧。”弯腰捡了一把小石子,塞到了昌仆的手里,诚恳地看着他。
  昌仆嘴角抽搐,把石子扔在地上,顿足道:“卦象只能抽象地概括,哪能事事都卜卦的?”气咻咻地想了一会儿,朝元流火伸手:“给我一件林惠然贴身的东西。”
  元流火微笑:“我就是他贴身的东西。”虽然是说笑,但还是从脖子里取了那块用丝绳挂着的扳指,递给他。昌仆接过来,随手化出几百只飞虫,让它们闻了闻扳指的味道,然后飞走。昌仆随手把那黑色的扳指捏成了粉末,扔进风里。
  元流火大吼:“你干什么?”
  昌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又蹙眉道:“你说话的声音很难听,跟你的相貌倒是很般配。”他负手前行,笑道:“怎么,你难道留了这旧物,要和他相认吗?”
  元流火心中一痛,低头不语。
  昌仆微微一笑,笑了一会儿又僵住,心里叹了一口气。元流火不敢与林惠然相认,自己又何尝敢。他跟元流火结了仇,林惠然十分憎恨他。他有心冒充元流火,但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两人相貌是不相差的,但性格则是错了十万八千里。昌仆机谋深沉,装不来元流火那种天然呆的傻逼样子,也不屑于装。何况林惠然又是那么精明,朝夕相处几日肯定会看出破绽的。
  昌仆想了许久,最后决定易容。
  当天夜里,汉中郡恰好有庙会,满大街张灯结彩十分热闹。他们两个居住的客栈恰好临街,窗户打开,就能看见大街上人来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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