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狐狸家三兄弟的故事。老大白狐的故事在老三的故事里。
老三的故事结束后就是老二的故事。
老二的故事就是现在贴出来的第一个故事和第二个故事。
第三个故事就是老三的故事,第四个故事是老三朋友的故事。
我还特别想写炮灰三太子的故事,但是不一定有时间哈。
(我好像在说绕口令……)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欢喜冤家 甜文
主角:赤焰,瑶华 ┃ 配角:鲤鲤,九曜 ┃ 其它:狐狸,仙界,仙君
第一部 降妖府
☆、第 1 章
都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要犯了错误,都要受到惩罚,就连妖精妖怪也不例外。
天庭专管凡间小妖犯罪的机构叫做「降妖府」,这个机构里的仙官统称「降妖君使」。两个大本营分别设立在天界极南的「夜仙山」和极北的「日仙山」。
凡在凡间犯下过错的小妖,都会被集中到这两处大营进行改造。
但仙界毕竟是仙界,和人间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即使是用来改造小妖的监狱,景色也优美得堪称绝伦。山上溪流瀑布、树林花草、珍禽异兽样样不缺,负责看守他们的仙官也个个生得玲珑可人、风姿卓绝,让一些刚来的小妖搞不清他们究竟是坐牢了,还是登仙了。
就像现在这位新来的狐妖一样。
此狐妖名为「赤焰」,是一只在凡间南天山上修炼了一千年的红狐,由于近日咬死人类,受天火焚烧之后,又被送入极南的「夜仙山」里接受改造。
关于他为什么咬死人类,还就说来话长了。
他最宝贝的一个弟弟喜欢上人类,可惜那人类另有所爱,是一个人类女子。但狐狸弟弟却误害那人类女子摔破头成了傻子,不过狐狸弟弟对此全不知情,这可为难了赤焰这个当哥哥的。如果救好那女子,女子就会嫁给弟弟喜欢的人;如果不救好那女子,弟弟知道后肯定会自责。所以赤焰干脆狠下心,把那人类女子咬死了。这样一来可以阻止女子破坏弟弟的姻缘,二来也不用担心弟弟自责,把所有罪过全都揽到自己身上。高尚是高尚,但高尚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妖怪伤人要受天惩,赤焰被天火焚烧后,又被送入夜仙山,在这里思过改造。
先被一名小仙领到仙山入口处,在这里领了一个项圈带在脖子上。
不要小看这个项圈,它相当于凡间大牢的手铐脚镣。只要小妖脖子上带着这个项圈,就再也无法离开夜仙山。只要踏出夜仙山一步,他的项圈就会不断缩紧,直到把小妖勒死为止。只有等到刑满释放的那天,降妖君使才会为他们除去项圈,放他们回到凡间。
带上项圈的赤焰觉得自己很像一只宠物,问小仙道:「什么时候才能刑满释放呀?」
虽然这夜仙山的确是个好地方,但他还挂念着凡间的弟弟,不想被关太长时间。
小仙正想回答,只听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刚进来就想走,不觉得自己太心急了吗?」
赤焰扭头一看,只见一名白衣飘飘的小仙人走了进来。
那小仙人外貌看上去只有凡人十五六岁大小,个子也不高,只到赤焰的下巴。但是长相不凡,一看就知道是有仙骨之人。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位小仙,赤焰就想起了他在凡间的狐妖弟弟,因为两人都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上去可爱极了。
「你为什么盯着本仙看?」小仙人已经走到赤焰面前,抬头问道。
赤焰这才发现自己的失态,急忙把视线移往别处道:「没、没什么……」
小仙人自我介绍道:「小狐妖,你记住了,我叫『瑶华大仙』。」
「瑶华大仙?」赤焰一愣,心想这个小个子竟敢自称大仙?还真有点喊不出口,于是选了一个比较容易出口的称呼问道,「瑶华君使,能不能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才能刑满释放呀?」
瑶华笑了笑,掏出一块两寸来长的小金牌系在赤焰腰带上。
小金牌的正面印着一些象征祥瑞的装饰图案,背面则是一片空白。
「这是?」赤焰盯着那块小金牌,不解地蹙了蹙眉。
瑶华给他解释道:「这块小金牌就是你在夜仙山所作所为的记录。只要你做一件好事,小金牌的背面就会出现一朵小红花;但只要你做一件坏事,小红花就消失一朵。如果小红花全部消失了,你还在做坏事,金牌背面就会出现小黑花。当小黑花出现一百朵时,你就将形神俱灭,化作青烟,从此永不超生。听懂了吗?」
「嗯。」赤焰点点头,注视着自己腰间的小金牌。
想不到这么一块小牌子,居然有如此巨大的神力。
瑶华又道:「小狐妖,我看你长得挺聪明的,希望以后你一心向善,多做好事,早日除下项圈,返回俗世。」
「承蒙君使吉言,我一定好好努力。」
「好了,现在把手伸出来。」
「干什么呀?」
「叫你伸你就伸。」瑶华不由分手一把抓过赤焰的手,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印章,对准赤焰右手手背向下一盖,一个红色的印记清晰出现在赤焰的手背上。
「这是?」赤焰盯着手背上那个四个红红的数字,低声念道,「1412……这是什么?」
「这是以后你在夜仙山的编号。」瑶华收好印章,笑眯眯地说,「从今以后,我就叫你小狐妖1412号。你在夜仙山里归我管,如果以后有其它妖怪欺负你,你就找我,我会帮你出头的。」
「啊……谢谢好意。」赤焰觉得这瑶华小仙还挺可爱的。
☆、第 2 章
带了项圈,领了金牌,盖了印戳,准备工作算是完成了。
赤焰被瑶华带入夜仙山。
走了不到两百步,一条十几丈的大瀑布映入眼帘,远远就听见「哗哗」水声震天。
赤焰还不习惯这种巨大的噪音,急忙捂住了耳朵。
瑶华告诉他道:「这瀑布名叫天水瀑布,传说只要从这条瀑布穿过去,就可以洗去身上罪孽,使灵魂得到进化。」
「真有这么神?我也想试试。」赤焰眺望着那条蔚为壮观的大瀑布,感慨自己真是来到一个了不起的地方。
「随便你吧,我不陪你了。」瑶华对赤焰挥挥手,身体一下飘了起来。
眼看瑶华就要飘走,赤焰抓紧最后的机会问道:「君使呀,我以后怎么才能再见到你?」
瑶华浮在半空回答道:「如果有其他妖怪为非作歹欺负你,我就会出现。」
「要被欺负到哪种程度呀?」
瑶华想了想道:「欺负到你哭为止吧。」
「笑话,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怎么会哭。」
「那……那就欺负到你流血为止吧。」
「流血?」
「小血不算,要大出血那种。」瑶华补充。
「那个时候我就只剩下半条命了,你来也白搭。」
「那你说怎么办嘛?」瑶华还是第一次遇见要求这么多的妖怪,但好在他天生脾气好,也不心烦,耐心询问赤焰的意见。
「这样吧。」赤焰眼珠一转,想出办法,「如果我碰到性命攸关的问题,就大喊三声『来人呀,来人呀,来人呀』,你就赶来救我好不好?」
「来人呀?」瑶华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你这小狐妖真有趣,那好,就依你的。如果我听到你大喊三声『来人呀』,就立刻赶去救你。」
「谢谢君使。」没想到对方这么好说话,赤焰也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
「我还要去巡视其他小妖呢,小狐狸1412号,后会有期了。」
「嗯,再见再见。」赤焰对瑶华挥挥手,见他飞远了,才继续向不远处的天水大瀑布走去。
◆◇◆◇◆◇◆◇◆◇
在来夜仙山之前,他就受过天火焚烧的惩罚,全身还留着一股焦臭味。这会儿看到那么宏大的天水瀑布,简直是大自然恩赐的天然淋浴,早就按捺不住想要畅游一番,好好洗洗自己身上那股焦味了。
那瀑布看上去近,但实际走起来却比想象中花了更长时间。
等赤焰来到瀑布脚下时,已经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焦臭加汗臭,使他更迫不及待地想跳下碧悠悠的水中,从头洗到脚。
谁料刚刚脱下上衣,就听旁边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虽然自己身为男人,入浴也不怕被别人偷看,但他天生好奇心太强,想也没想就循声走去。
越往近走就越奇怪,隐约听见一些令人感到燥热的□□。
「不会吧……」就算赤焰再纯洁,也能猜到这□□意味着什么了。
偷窥这种事情的人绝对会遭天谴,赤焰急忙往回走,打算换个地方洗澡,但谁知他刚一转身,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冷喝:「站住!」
赤焰脚底一僵,心想不好,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就被当成偷窥狂了。
「什么人?」那冰冷的声音又从身后传来,刚才那令人面红耳赤的□□同时停住,气氛骤然紧张。
这种状况,赤焰转头也不是,不转头也不是,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有维持现状,以背对他们的姿势,低头道:「不好意思,打扰了两位的好事,我只是路过而已……什么也没有看见。」
然而赤焰的解释并没有得到对方的谅解,只听身后传来一声冷笑,「真的没有看见?」
「当然没有看见。」
「那我的声音你能听出来吗?」
「声音?」赤焰一愣,心想难道对方是夜仙山里很有名的人物?光听声音就能被识破身份?
谁料赤焰的这一短暂沉默,被对方当成了默认。
冷酷的声音再次响起,伴随着细微的脚步声,神秘人来到赤焰身后道:「小妖,休怪本君无情,要怪就怪你自己运气不好,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
话音刚落,那人已经走到赤焰身后。
赤焰刚想解释,谁料突然脖子一凉,低头一看,竟是一把青光闪闪的宝剑贴了上来。
锋利而又光滑的刀面,就像镜子一样,甚至把赤焰僵硬的表情也映了上去。
赤焰背脊沁出一层冷汗,心想真是出师不利,刚进夜仙山就被一个可能极有地位的人拿宝剑威胁,看来以后也必定多灾多难了。
「小妖,临死之前还有什么遗言?」神秘人稳稳站在赤焰身后,手微一抖,锋刃又贴近皮肤几分。
赤焰被迫仰起了下巴,「这里可是夜仙山,你杀了我不怕金牌变黑吗?」
谁料对方却发出一阵大笑道:「小妖,看来你果然没见识,不知道本君是谁。」
「我本来就不知道。」所以才冤枉呀。
赤焰正思索着怎么金蝉脱壳,突然感觉到刀锋又靠近脖子几分,看来对方根本不怕金牌变黑,一心只想杀了自己,急忙喊道:「等等,大哥,你刚才不是问我有没有遗言吗?」
神秘人冷声道:「废话少说,再让你说最后一句话。」
「一句太少了,三句行不行?」赤焰急忙讨价还价。
「三句?」
还不等神秘人反应过来,赤焰急忙向天空大喊道:「来人呀!来人呀!来人呀!」
没想到刚刚和瑶华小仙约定的暗号,这么快就派上用场。
☆、第 3 章
「你!」神秘人被赤焰的三声大吼吓得一时失神,竟忘了一刀砍下去。
片刻的犹豫令他失去了这个机会,只见空中出现几缕白烟,瑶华的身影出现在白烟之中,从烟霭中缓缓降下。
见救星来得及时,赤焰急忙跑过去,「君使君使!有人要杀我!」
瑶华抬眼一望,刚刚还很严肃的脸,瞬间就被惊讶的表情填满,顾不上看向他跑来的赤焰,目光紧紧盯着那个神秘人,唇边发出一声:「九……」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