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又发狂了。
沈长云的脸因为窒息而变成紫红色,机械的挣扎着,可是安山海还是没有放手的意思,眼看人就要不成了,发狂的安山海却突然住了手——他看见了沈长云脚下不停滴着的鲜血。
清醒过来的安山海一把抱住大口喘气的人,表情痛苦的将他放在床上,包扎好了沈长云的伤口,他去洗手间取了工具,默默的收拾好了狼藉的卧室。
全程无交谈。
人的一生,总是会为了一些东西,而放弃另一些东西。
为了你幸福,我愿意放你走。
时间流逝,夜幕降临,卧室的小桔灯把一切都照的暖融融的。
安山海给沈长云做了晚饭送过来,沈长云饿了一天,但是也只吃了一点,他知道安山海有话要说。
果然,在他放下碗筷后,安山海看着没吃几口的饭菜,再看向沈长云的目光也变得心疼起来,可这并不阻碍他说绝情的话:“长云,我就是个丧门星,你跟着我不会有好结果的。”
气度,形象什么的都已经不重要了,沈长云一脸“MMP”的回答道:“或许我的确该走,因为你不是扫把星,我才是。”
不等安山海开口,他又说道:“如果不是我开始故意接近你,你就不会爱上我;如果不是我后来敲晕你,你就不会丢掉余殃,被打下十八层地狱;如果不是我自作聪明的……”
“自作聪明的什么?”安山海平淡的看着他。
沈长云急忙敛住表情:“没什么。”
事实证明,他不是一个善于说谎的人。
安山海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如果不是你自作聪明的替我顶上去,我也不会回到地府,我的六万兄弟也不会灰飞烟灭,对吧。”
沈长云下意识的攥紧了手中的被单:“你都知道了……”
“对,我都知道了。”
可是你不知道——那几十万大军生前的打过的战役,有多少场是因为你的才智,才能够反败为胜,才能够兄死弟归,父死子归,不至于满门战死沙场。
况且若不是你盗走余殃,我怎么能恢复前世记忆。
我还要感谢你接近我,能再次遇到你,是我的万幸。
可惜这些沈长云都不知道,两个人心里揣着无数的事,但是谁也不想说。
所以作为一家之主的安山海,必须把所有事都抗下来,前世,他为了家国大义一次次的负了他,到了今天,他绝不负他!
沈长云再也忍不住了,他痛苦的哭了起来,哭的是撕心裂肺,任凭安山海如何安慰,也无济于事,最后竟是哭的神志不清了,在安山海的搀扶下到卫生间吐了几波才算完事。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在床上,安山海起身离开,胳膊却被床上的人抓住,沈长云哭的糊涂了,所以半睁着眼睛道:“我不想你死。”
安山海把他的胳膊塞回被子里说:“我不死,你不死我不死。”
走出房间关上门,他想起那个夜晚,断了腿的沈长云躺在床上,扯住他的袖子,气若游丝道:“你不要和他斗了,我不想你死。”
当时沉痛的内心,一如今日,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上官檀。
这边安山海在心里问候他祖宗,那边上官檀一脚踹翻了郑擎,在大床上撒泼打滚,如果他能再年轻十几岁,头发剪短,还可以说是个小奶狗,现在这披头散发的样子就只能称之为老疯子了。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上官檀骂道。
他千算万算也没有想到,青瑶竟然活着,还去了地府!
郑擎爬起来,重新跪在他脚下:“我真的不知道那个狐狸精是什么人,我要是知道,肯定先下手除了她 ”
话音刚落,他又被踹翻了,上官大叔气的眉毛都竖了起来,他骂骂咧咧道:“什么人?那是我姐姐!你要是敢伤了她,”他攥了攥拳头:“我就把你那位,捏的连渣都不剩!”
郑擎不敢反驳,指甲深深的嵌进皮肉,流出了鲜血。
上官檀嫌恶的转过头道:“你最好快点找到安山海,否则别怪我没给你机会。”
“是!”他回答。
“滚吧!”
生气会使人变老,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天气转冷,很快就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初雪,安山海翻箱倒柜的找出来去年买的大衣,里外跑的照顾起受伤的沈长云。
说句实在话,沈长云一直没信过他们能走下去,一方面,自己是人,会死,另一方面,他不想成为安山海的累赘,可是偏偏舍不得离开,最后一遍又一遍的作死,终于逼得他赶自己,还拼死拼活的留下来,沈长云感觉自己真是贱啊。
安山海也是倒霉,爱上的人今生又是这么一个犹犹豫豫,思虑甚多的主,可是对他来说,这样才最好了吧。
一晌贪欢,短暂贪恋,举世皆痴,难道错对。
安山海把沈长云的工作辞了,以免他们报案说人口失踪,然后他换了一家超市买了一些水果和一条奇大的鲫鱼。
几天前,安山海还是在另一家超市买东西,可是几天下来,老板娘总是无缘无故的少收他钱,还尽可能的打听他,没事就和安山海夸耀自己的两个宝贝女儿,说她们如何如何貌美,如何如何有才。
后来他“巧合”的碰上了那两位美貌的才女,结果美貌没看出来,有没有才自然也没有深究。
之后的一个星期,两位才女就对安山海进行了一系列疯狂追求,特别是那个姐姐,居然跟踪他回家,幸亏半路甩掉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怕暴露位置,他还是愿意常去那个超市买东西的,毕竟可以省钱养媳妇,自从余殃丢了,星诚大酒店就没在安山海的账户上转过一分钱,他还不知道老本能吃多久呢!
回到家,就看见沈长云一瘸一拐的朝他走过来,一个没站稳就跌入了他的怀中,尽管安山海十分怀疑他是假摔,可依然乐得单手抱了个满怀。
半天过去了,怀中人还没有撒手的意思,安山海晃了晃手里的大鲫鱼,鲫鱼没死透,居然还扑腾了一下:“行了,我先做饭,今天买了你最爱吃的鲫鱼。”
沈长云撒开手,转身走进卧室看书去了,如你们所见,他已经彻底放弃抵抗、放弃挣扎、放弃治疗了,这种既想被宠,又想被扔的矛盾心理,把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变成了现在这样样子——死傲娇。
吃饭的时候,安山海问了一句:“脚上还疼不疼了。”
沈长云面无表情的边吃边答道:“疼死了。”
安山海果然心揪着疼,这正是沈长云想要的,由爱生嗔,由爱生恨,他恨不得活吃了安山海,这样他们就永远不分开了。
可怕的想法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幸好沈长云向来是面不改色心狂跳的人物,这种时候,再怎么慌张也不可能表现给安山海看!
吃完饭,安山海正在洗碗,突然被沈长云从背后抱住,只抱了一会儿,他就撒手看书去了。
“难不成,”安山海心想:“他是故意勾我?”
回答错误,就是一种发泄方式而已。
携带错误答案的安山海进入卧室,打算和沈长云温存片刻,没想到人家连嘴都不给亲,双方僵持了一会儿,最终沈长云做出了妥协,在安山海的唇上落下蜻蜓点水的一吻:“我累了,要睡觉。”
他看出了沈长云的不对劲——颇有些自暴自弃的意思,没有办法,安山海只能,也只会加倍的对他好,殊不知他的好,对沈长云来说则是蚀骨的毒!
“那你睡吧,明早上我们吃包子吧。”说完就走出了卧室。
床上的沈长云翻了个身,平静的闭上了眼睛,看似睡的恬静,被子里攥着床单的手却因为用力过猛而不住的颤抖,终于,他放开手,抚平了褶皱。
长云山海,彼此既是对方的缘,也是对方的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写下来,我感觉我已经控制不了安山海和沈长云了,就让他们爱下去吧(* ̄m ̄)
点收藏,不迷路。
第12章 得而难守(12)
第二天一早,安山海下楼买了两屉小笼包和两杯豆浆,两人还揣心事,居然都没有吃完。安家不留隔顿饭,安山海和沈长云打声招呼后,就下楼扔垃圾去了。
外面还在下雪,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嘎吱嘎吱的响。
扔完垃圾,忽然听到有人叫了他一声:“老大!”
安山海拔棍四顾,不见一人,他的大衣和和头发上落了些雪,在阳光的照耀下煞是好看。
又有人叫了一声:“老大!”安山海发现声源,是一只飞在半空中的麻雀。
他迟疑了一下问道:“大坚?”
小麻雀扑腾着翅膀说:“对,是我,老大,我可算找到你了!”
尽管确认是大坚,安山海还是不肯放松手中的铁棒:“有人跟着你吗?”
麻雀回答说:“没有,我是那天趁乱从地府逃出来的!”
安山海向他伸出手,麻雀轻巧的落在他的手上,没有感知到幽冥的气息,应该是没被跟踪。
他正在沉思,忽然听到沈长云的声音:“山海。”
安山海急忙转过身,就看见他穿着拖鞋一瘸一拐的朝他走了过来:“倒个垃圾还这么慢,我还以为……”
倏忽一瞥,恍若前世梅林踏雪,相隔千年,依旧令他魂牵梦萦。
沈长云就穿了一身线衣线裤,毛拖鞋里也进了雪,安山海回过神来,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去,赶紧把他裹在大衣里,低头生气又心疼的说:“怎么不穿外套?怎么不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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