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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咱们的蛋丢了+番外 作者:玉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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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灵异神怪 爽文 欢喜冤家 生子

  等他花了将近半个小时把所有鼠妖全部打趴下后,习惯姓地一摸外衣口袋,坏了,二宝不见了!
  于是在这个不详的黑色星期五,程家的大宝和二宝一起丢了。
  ……
  或许是由于出生后多次历险的缘故,程泡泡天生就是个对环境非常敏感的小孩儿,也很有领地和安全意识,他对自家附近安了几个监控摄像头,以及这些摄像头分别安在哪里全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离开游乐场时巧妙地避开了。
  游乐场背后是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就是别墅区的围墙,程泡泡几个月前就发现墙根底下有个很小的洞,大人过不去,他却可以爬过去,因此他就从那个小洞里爬出去了。
  外面的天地很广大,也很美好。程泡泡经常跟着家里人一起出门,自己出来却还是头一回,感觉自然新鲜又刺激,哪怕路边普普通通的小花小草,以及草丛间飞舞的甲虫和蹦达的蚂蚱,今天看起来也比往日里要有趣两分。
  别墅区建在市郊,从后院墙出来后不是车水马龙的大街,而是大片野地和农田,中间蜿蜒着几条小土路。
  程泡泡随便选了一条路信步往前走。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想离别墅区远一点,离家里人——主要是那颗讨厌的小灯泡二号——远一点。
  说来也是不巧,他在野地里穿行时,一路上没碰到一个人,直到好半天后才拐上一条公路。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程泡泡估摸着大概是晚上七八点钟的光景,他已经走了足足三个小时了,走得腿都酸了。
  马路上没有行人,只有无数车辆打着刺眼的灯呼啸来去,经过程泡泡身边时带起的沙石扑在他身上,刮得他脸上娇嫩的皮肤阵阵作痛。以前他很喜欢这些速度很快、跑起来十分威风的交通工具,现在却有些反感和恐惧,觉得它们像一只只巨大的铁皮怪兽一样可怕。
  除此之外,他也饿了,也有点渴了。
  小时候他有自己专属的小饭桌,除了喝奶以外,奶奶和爹地还会给他专门做米糊、肉羹和菜汁果汁什么的。等他长大一些,牙齿出得多了,吃的东西也丰富了很多,每顿都有好几样他爱吃的东西,他可以香喷喷地吃上两大碗。平时家里七点钟之前就会开饭,这个点他早就已经吃饱了,可是现在他连口水都喝不上。
  路边的水沟里倒是有水,可是他不能喝。爷爷说过,那里的水不干净,里面有很多细菌,喝了会生病,肚子会痛,再渴也得忍着。
  可是很难忍啊,程泡泡不止又饿又渴,还又累又困,上下眼皮直打架,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一屁股坐到地上。
  他又想起来自己小时候睡婴儿床,婴儿床和爸爸爹地的大床紧紧挨在一起,他随时都可以爬到大床上玩。每晚爸爸和爹地会唱歌或者讲故事哄他入睡,爹地唱歌很好听,故事讲的也很有趣,他都很喜欢。爹地唱歌总是跑调,一首《小苹果》听得他耳朵都起茧了,故事都讲得颠三倒四有头没尾的,他以前老是嫌弃,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很怀念。
  有时候睡到半夜下雨打雷,轰隆隆的很可怕,爸爸和爹地就会第一时间打开灯,轮流抱着他安抚,哄他睡觉。要是他不想在婴儿床上睡,就挤在爸爸和爹地中间,爸爸和爹地也不会赶他走,对他完全纵容。
  后来他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又大又漂亮,里面有很多好玩的玩具,光小鸡玩偶就有大大小小十几只。房间地上铺着毛绒绒的毯子,他可以躺在上面随便打滚,滚累了就直接抱着一只小鸡玩偶睡上一觉,别提多舒服了。
  可是现在自己离开家了,所有的一切都没了。
  程泡泡越想越难过,他想回家了,想爷爷奶奶爸爸爹地,虽然他们现在注意力都在二宝身上,不再喜欢自己了,他也还是一样地喜欢他们。
  可是转头一瞧,来时郁郁葱葱生机盎然的田野此时乌七抹黑一片,根本看不清路,就算看得清他现在也不敢一个人往回走。
  所以,他回不了家了。
  程泡泡既伤心又害怕,扁了扁嘴刚要哭,身边突然传来稚嫩的叫声,“叽,叽叽。”
  他低头一瞧,发现公路旁边的草丛里站着一只浑身长着淡黄色绒毛、背上点缀着栗色碎花的小鸡仔,很小很小的一只,还没有他的拳头大,像是刚刚才出壳的。
  小鸡仔歪歪扭扭地从草丛里走出来,眨巴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望着他,见他没有反应,就用嫩黄的小嘴啄了啄他的手。
  程泡泡差点惊得跳起来,这是他们家的二宝,是他的弟弟程当当!
  这么晚了,又是在外面的马路上,才出壳的程当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程泡泡把小鸡仔捧在手中,奇怪地问:“程当当,你怎么会一只鸡跑到这里来了?难道你也离家出走了?”
  小鸡仔自然不会回答,只是又高兴地啄了下他的手。
  程泡泡痒得想笑,却极力忍住了,板着脸教训道:“你这个小坏蛋,调皮鬼,爷爷奶奶爸爸爹地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要离家出走?外面外人很多的,会把你抓起来做小鸡炖蘑菇!”
  小鸡仔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兴奋地挥了挥小翅膀。
  程泡泡用手指点了点程当当的小脑袋,气呼呼地说:“哼,等下回家了,爸爸一定会打你屁股的!”
  其实他很心虚,自己先离家出走的,爷爷奶奶爸爸爹地一定会很生气,可能也会打他的屁股。
  他们要打就打吧,就算把他的屁股打开花,他也要回去。
  程泡泡振作精神,捧着程当当沿着公路往前走,希望这条路能够通到家里去。
  走了没一会儿,一辆十分眼熟的小汽车从身边呼的一下开了过去,过了几秒钟又退了回来,接着车门打开,两个再熟悉也不过的男人从车上跑下来,直直跑到他身边,抱着他又哭又笑。
  “泡泡泡泡我的宝贝儿子,谢天谢地爸爸终于找到你了!”
  “泡泡你还好吗?身上有没有受伤?快让爹地瞧瞧!”
  “咦,泡泡你手里抓着个什么东西?天哪,是一只小鸡仔,他是,他是……”
  “他是我们的二宝,是泡泡的弟弟,当当。”
  “泡泡,你是不是感应到弟弟被人抢走了,所以特意出来找他的?呜呜呜呜,宝贝你太棒了,太勇敢了,你是爸爸的小英雄,爸爸太爱你了!”
  “宝宝,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我们家的泡泡长大了,是个小小男子汉了。”
  “没错!走,宝贝们,我们回家了!”
  程泡泡觉得很吵,却特别安心,虽然爸爸和爹地似乎误会了什么,他也不打算解释了,现在这样刚刚好。之前所有的委屈、恐惧、不安和难过通通烟消云散,一上车他就窝在爸爸怀里睡着了。
  嗯,回家了。
  回家真好。
  
 
  ☆、番外 绑架记(捉虫)
 
  乔家二少爷乔靖轩很聪明, 学习也很棒,14岁的时候就以优异的成绩跳级读完了初中。中考结束得早,6月18号他就放假了,然后等到秋天的时候他就要出国念书了。
  这么漫长的假期要干什么呢?乔父乔母为了奖励宝贝儿子,给了他很多选择,乔靖轩可以去非洲大草原和野生动物们近距离接触,可以去夏威夷冲浪, 或者去南半球避暑看雪看星星,怎么都行。只要他想得到,乔父乔母就没有办不到的。
  乔靖轩倒是有不少想法, 花了几天时间兴致勃勃地做了一份攻略,自己也准备好了行李,只等过两天就上飞机了。
  结果出发的头一天中午,乔靖轩发现自家大姐也在收拾行装, 乔母一边帮忙一边絮叨:“你们团以前不是去宁市演出过吗,怎么现在又去。”
  乔雅歌心不在焉地说:“中午吃了饭晚上还要再吃呢, 有什么关系。”
  乔母嗔怪道:“你这孩子说的什么话,这能一样吗?”
  乔雅歌回过神,给了个正经答案:“宁市这几年高雅演出市场发展良好,加上他们市文艺部长的盛情邀请, 团长就觉得有必要再去一次,以后可能往来的机会还会多一些。”
  “这样啊。”乔母顿了顿后欲言又止:“雅歌啊,程家就在那边,你……”
  乔雅歌闻言眉头一蹙, “妈,多少年的老黄历了,您能不翻了吗?”
  “行行行,不翻了不翻了!”乔母立即道,“那边冬天湿冷,你自己注意身体,多穿一点,别要风度不要温度……”
  母女俩又说了什么乔靖轩没听进去,他只是心血来氵朝做了个决定,他也要去宁市。
  乔雅歌觉得很奇怪,想要打消自家幼弟这个念头,便劝解道:“靖轩,我是去演出,又不是去玩的,再说宁市也没有非洲大草原好玩啊,你跟着去干什么?”
  “大草原晚几天再去也没关系,反正我假期长。”乔靖轩固执地说,“宁市我还从来没去过,都说那边挺漂亮的,就想去看看。顺便当当你的护花使者,帮你挡挡狂蜂浪蝶,不是一举两得吗。”
  乔雅歌已经35岁了,还是单身贵族,追求者虽然可以排到乔家的三条街外,奈何这位“小提琴女神”迄今为止一个都看不上。
  听小弟这么一说,乔雅歌不禁哭笑不得:“行行行,那就有劳你了。”
  宝贝儿子执意要跟着大姐去宁市,乔父乔母拦不住也就答应了,于是下午姐弟俩便乘飞机随乐团一起去了宁市。
  说来也巧,姐弟俩从机场一出来,就碰到正巧坐私人飞机从京城来宁市的程父程母。
  两家虽然这些年关系有点不尴不尬,但生意上还是有些往来,并没有反目成仇,程家老两口对小辈还是很关爱的,听乔雅歌说来了宁市后要先休整一天,明晚才演出,便要姐弟俩去家里一起吃晚饭。
  乔雅歌原本要拒绝,不料乔靖轩已经一口答应下来了:“好的,谢谢伯父伯母。”
  没办法,乔雅歌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并且表示要帮程母一起准备晚餐,程母当然欣然应允。
  到程家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五点钟了,偌大的别墅里十分安静,后院的游乐场也空无一人,乔靖轩不知怎的,心里隐隐有点失望。
  乔雅歌没注意到小弟脸上的表情,她看着客厅一张陈列柜里摆着的一张全家福照片,心里同样有点不是滋味。
  照片应该是今年才拍的,里面有程父程母,还有程与棠和姬小羽,七年不见,岁月似乎并没有在这对夫夫的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两人十指相扣坐在一起,眉梢眼角间一如那场惊世骇俗的婚宴上那般洋溢着幸福与甜蜜。夫夫俩边上一左一右站着两个眉目精致的小男孩,一个大概七岁,一个稍小一些,都和夫夫俩长得十分肖似。
  “雅歌,靖轩,你们先吃点水果垫垫肚子,千万别拘束。”程母端出茶点招待姐弟俩,然后朝程父道:“老头子,小羽去公司接棠棠下班了,我和雅歌在家做饭,呆会儿你去幼儿园接当当,泡泡就让司机去接好了。”
  程父正要答应,乔靖轩立即接口道:“伯母,我和司机一起去接泡泡吧,反正我现在也没事。”
  程母很有些诧异:“咦,靖轩,你还记得泡泡吗?你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到一岁呢。”
  乔靖轩说:“记得,他挺可爱的。”
  说实话乔靖轩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因为那个时候他自己也才刚刚七岁,只依稀有点印象,记得那是个浑身肉嘟嘟圆滚滚的胖豆丁,看到他就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差点把他的手指咬破皮,跟程家曾经养过的一只小鸡仔一样凶,根本一点都不可爱。
  不过,他是个懂事知礼的好少年,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程母笑道:“那行,那就麻烦靖轩把泡泡接回来吧。”
  乔靖轩颇有绅士之风地回答:“不麻烦,伯母客气了。”
  随后程父叫来了司机,乔靖轩坐车去学校接程泡泡放学。
  程泡泡七岁,刚上一年级,五点半放学。
  乔靖轩到学校的时候五点半还差五分钟,等了一会儿之后小学生们背着小书包陆陆续续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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