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之子 作者:荷风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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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来了这样的宝贝?
可惜林楠的爷爷去世多年,怕是问不到答案了。而且,多半林楠的爷爷也不知道护身符真正的用法,否则,凭它释放出来的功德,必能保林楠平安渡过命中死劫。可惜,这枚护身符大概是在林楠遇难之后,才被动激活,偌大的功德,生生留住了林楠的亡魂,最后,林楠变成活尸醒了过来。
功德难得,护身符内储藏的功德,只怕是林楠的爷爷毕生行医所得。只是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将他的功德注入了护身符内,林楠曾说过,他爷爷是骤然重病离世,这中间,怕是也跟这护身符有些关联。
想了想,夏莫试着将一丝法力注入护身符,瞬间,护身符上的功德金光亮了一分。
有门儿!
夏莫不断增加法力,护身符也越来越亮,当夏莫使出六成法力时,护身符金光大作,流转在他周围的功德已与刚才对抗雷击时相当。
还不是极限。
夏莫一鼓作气,使出十成十的法力注入其中,不由得,一丝妖气倾泻而出,可这妖气竟被功德金光牢牢锁住,绕着护身符转起了圈,流转数下,妖气悉数没入护身符内。
咔嚓。
护身符传来轻微的脆响,漆黑的表层裂出一道道的口子。护身符不会被他弄坏了吧?夏莫吓得赶紧撤去法力,手指轻轻一摸,护身符的表层驳落了几块,露出下面玉质的色泽来。
这是怎么回事?
夏莫捏着护身符搓了搓,片刻,原本漆黑的、金属质地的护身符,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玉色的方片。方片质地坚硬,颜色玉白,摸起来似玉非玉似金非金,上面布满了鲜红的纹路。纹路与方片浑然一体,看起来竟像是天然生长上去的一般。夏莫细细看着上面的纹路,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
上古符文!
竟然是上古符文!
夏莫不禁哑然,莫家传承中,也有关于上古符文的记载,但只有几个意义不明的符文,不明含义,无法成符,莫家先祖也说了,留下这些符文只为给后人增长见识,并无实用。方片上的纹路虽然不是莫家传承上记载的那些符文,但从纹路的式样来看,应该是上古符文无疑。
上古符文失传已久,方片的材质也非比寻常,这枚护身符只怕是从极久远的时期流传下来。
林楠的爷爷到底从哪儿弄了这么个东西?他记得林楠说过,他那儿有他爷爷留下来的手札还有别的遗物,或许,他能从中找出些许线索。
天空雷云彻底散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鼠宝一溜烟跑过来,蹲在夏莫肩膀上,好奇的看着他手中的方片,问:“老大,这是什么东西?”护身符已经完全变了模样,鼠宝没有认出来。
“好东西。”说着,夏莫小心翼翼的将方片揣进了兜里,“等我回去换身衣服,带你们吃早饭去。”
鼠宝顿时忘了问方片的事儿,眼睛晶亮,奶声奶气道:“老大,我想吃牛肉饼。”
“好。”
“我还要喝酸奶。”
“行。”得了个不得了的宝贝,夏莫心情非常不错,转头问大黑和孔苏,“你们呢,想吃点什么?”
大黑点了几样喜欢吃东西,还让夏莫给它多买点小鱼干,半点不跟夏莫客气。孔苏一向老实,冲着夏莫汪汪几声,说自己想吃排骨。
“早上不好找卖排骨的,先吃点排骨面,等会儿,我给王军打电话,让他回来的时候,带点肋条回来,让紫藤萝给我们卤着吃。”他从老家带来的卤料味道很不错,不光卤翅膀爪子好吃,卤肋条也不错。想着以前在老家常吃的卤肋条,他都有些馋了。
鼠宝说:“我想吃炸的。”裹点面包糠,炸的又酥又嫩,再抹上一层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再好吃不过了。
大黑说:“我想吃炖的。”炖得又软又烂,吃起来不费劲儿,再喝上几碗鲜美的汤,滋味儿十足。
这时,一只十分威武的二哈威风凛凛的跑了过来,蹲在夏莫面前,十分自来熟的冲着他汪汪叫:“老大,老大,我想吃烤的,我要奥尔良风味的。”
夏莫看着它,说:“你死了,吃不了。”
二哈终于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嗷了一嗓子,啪叽倒在地上,伤心得呜呜直叫。片刻,它又振作起来,眼巴巴的看着夏莫,汪汪叫道:“老大,我不吃排骨了,你辣么腻害,可不可以帮帮我主人。”汪汪叫唤着,它扑上前用胖爪抱住夏莫的腿,酷似狼的毛脸露出可怜巴巴的哀求之色,“求你啦!”
见状,鼠宝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夭寿了,夭寿了,这只死狗居然比它还会撒娇!差评!
第八十二章 二哈
夏莫被身上的二·狗皮膏药·哈缠得没办法, 只好答应帮它。这只哈士奇生前被主人照顾的很好, 浑身皮毛油光水滑的, 块头也比其他哈士奇略大。它主人给它取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名,叫哈迪斯,小名二哈,主人常常称呼它的小名,比起拗口的大名, 它更喜欢自己的小名。
二哈死了以后, 主人看不见它, 其他动物都害怕它, 不肯理它,好长一段时间没谁陪它聊天,它都快憋死了。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能听懂它说话的人, 二哈简直恨不得一口气把一肚子话都汪汪出来才好。
据二哈自己说, 它从出生就跟别的小狗不一样,它甚至比跟它一块出生的兄弟姐妹们都要聪明。
二哈屁颠屁颠跟着夏莫进了屋内, 夏莫拿了身干净的衣服去浴室换洗, 二哈就蹲在浴室门口一脸严肃的汪汪吹嘘道:“我一出生就能听懂人类说话,可是那些人都太笨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说什么。我好心教他们说狗话,他们听不懂就算了,还嫌我话多。”二哈的思维有些跳跃, 它委屈道:“我主人也老是嫌我吵,我就是想跟她聊聊天, 她总是忙,都没时间陪我。老大,我是不是真的很吵啊?”
夏莫正在脱湿衣服,随口道:“还行吧。”脱下衣服,他低头看了看刚才被雷劈中的肩膀,他用丁弘一挡了一下,落在他身上的雷被削弱了大半,被劈中的地方有些泛红,并没有破皮,但不知道为什么,被雷劈中的酥麻感一直没有退去,隐隐的还有些酸痛。夏莫用手摁着痛处,动了动肩膀,痛感更加明显,但凭他的经验并没有伤到筋骨,疼痛也在可以忍耐的范围内。
应该没多大事儿。
只可惜丁弘一已经被劈得魂飞魄散,不然,说不定还能从他那儿找点线索。转念一想自己手里的神秘法器,夏莫就把这点小小的遗憾抛之脑后了,他揉了揉肩膀,打开淋浴器,开始洗澡。
浴室外,二哈一听夏莫不觉得它吵,高兴地尾巴都快甩成风车了,兴奋地嗷嗷号了两嗓子,接着汪汪道:“我也这么觉得。只可惜我被那个坏蛋给害死了,不然,我肯定也能像孔老大一样,变成妖,活很多年。老大,像我这么聪明的狗狗,一定能变成妖的对不对?”
夏莫心情不错,难得耐心道:“是有这个可能。”二哈有点跳脱,但它的智商确实比普通狗狗要高,如果遇到机缘,还真有开化灵智蜕变成妖的可能。不过,它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个就没意思了,夏莫问它,“你怎么死的?”
一提起这茬,二哈就像被点着的炮仗一样,直接炸了,“老大,你不知道那个坏蛋他都有多坏,他居然在我最喜欢吃的烤鸡翅上下毒,我一吃就被毒死了。他还骗主人说我误食了园区的老鼠药,明明就是他骗我吃有毒的鸡翅膀。我最喜欢吃新奥尔良烤翅,可是我现在对烤翅都有心理阴影了,老大,你能不能让紫藤萝给我做一份新奥尔良口味的烤排骨啊?排骨归你,我就闻闻味儿,好不好?”
反正也就是顺手的事情,夏莫随口应道:“好。”
“老大,你真是太好了,难怪我看得到你就忍不住喜欢你。”二哈一脸严肃的说,“可惜我是一条有主的狗,老大,我主人对我可好了,她balabala……”
二哈口若悬河的说起了它主人的好来,它的思维发散又跳脱,能从它主人给挑它狗粮扯到狗粮的品种味道再扯到它的喜好,完了,它还能扯回来继续说它主人的好。
夏莫几次想打断它,都没能成功,直到夏莫洗完澡出来,它还在说它主人上次给它挑的某个玩具,特别好玩。
夏莫从未遇到过如此聒噪的动物,再好的耐心都能让它给汪没了,更何况,夏莫的耐心实在算不上好,他再次打断二哈,说:“你想让我帮你主人做什么?”
二哈严肃的毛脸上闪过一丝懊恼,光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二哈清了清嗓子,从它主人领养它一路讲到它陪着主人长大,中间还不忘对它的主人各种花式夸赞,絮絮叨叨半天,好不容易终于进入正题。
根据二哈的描述,它主人的家境应该很好,毕竟能够跟丁弘一这样的当红影帝住一个小区,必然是非富则贵。省略掉它主人漫长的成长史,如今,它主人已经大学毕业几年,跟朋友合作,开了公司,公司收益还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说到半途,二哈特别的遗憾,“老大,你要是能再大几岁就好了,刚好跟我主人凑一对,有我撮合,保证能成。”
鼠宝忍无可忍,扔了二哈一堆眼刀子,气急败坏道:“呸,老大才瞧不上你主人呢!”
二哈不甘示弱,刚要为它主人分辨,却被夏莫打住:“都少说两句,二哈,说重点,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二哈嘟哝道:“我主人鬼迷心窍看上了一个坏蛋,就是把我毒死的那个,简直太坏了,老大,你能不能帮我把那个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啊?”二哈没好意思告诉夏莫,它在死前已经使出了所有的花样,可不仅没把那坏蛋从主人身边赶走,反而把小命都给搭进去了。
鼠宝嘀咕:“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姓,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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