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入情 作者:不落的凡尘
Tags:仙侠修真 因缘邂逅 灵异神怪 欢喜冤家
大姐......唔。
好痛......好热......
一瞬间又感觉到自己体内有熊熊烈火在不断燃烧,似乎还能听到其中的兹兹声响。
可不可以,不要再吞噬他了?
林书然觉得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勉强可以看到南冥老仙慌忙的神色。
“小狐狸,你——”
他伸出手打算拉住即将倒在地上的林书然,但当手指还未接触林书然的衣服时,就被一股滚烫的气流反弹了回去,震散了周围的花海。
林书然躺倒在地上,刹那间全身上下都冒出了团团火焰,如魔鬼一般在烈狱中叫嚣。
南冥老仙捂住被烫伤的手,瞧见林书然全身冒火,却未伤及其他,暗暗松了口气,悔道:“早知道就不说那番话了,啊啊,崇华你这臭小子去哪儿了?”
话音刚落,在林书然身旁闪现出一道人影来。
南冥老仙看清来者的面容,差点就要扑过去抱住他的裤腿,“帝君,您老人家可终于来了,这这小狐狸,他——”
崇华帝君见状,蹙气如画般精致的细眉,蹲下身,右手缓缓贴近林书然的胸膛。
只见他的掌心下渐渐从空气中凝聚成一团冷光,随之扩散开来,化成细小的冷珠在林书然周身环绕,最后缓慢融入林书然的体内。
与此同时,他身上的火焰在冷珠融入的那一刻瞬间不见。
“帝君......”
崇华帝君见林书然此时的状态回归平常,便起身朝着身后的方向走去。
“帝君,你这是要——”
“找天帝,求情。”
一说完,整个人又再次化光直直冲上天际。
等到林书然再次醒来时,就见到南冥老仙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狐狸,别担心,你姐姐有救了。”
“前辈,这是怎么回事?”林书然彻底懵了。
“还不是为了你......”南冥老仙望着崇华帝君之前飞去的方向,叹道:“帝君要去找天帝求情。”
“也就是说,我大姐有救了?”林书然压抑住心中的喜悦,小心翼翼地向南冥老仙问道。
“可以这么说。”南冥老仙爱抚地摸了一把他洁白的胡须,道:“不过顶多是不押入斩妖台,废去修为还是一定的。”
“只要你们不杀她就好。”
修为被废,还可以再练,可是命没了,又要上哪儿去找?
......
浩瀚云际,气势磅礴,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排列在云海当中,令见者望而生畏。
仙水从一片云烟之中直直往下而落,落入一座宫殿后方的仙池当中,溅出不少水花在半空中兜兜转转,在烈日的照耀下,宛如夜空中的星点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一位衣着极其华丽的俊美男子斜卧在长榻上,悠哉地饮了一口茶,狭长的凤眸往前方一扫,笑道:“真是稀客啊。”
崇华帝君面色淡然,双眸中没有丝毫情绪,“你在这反倒是挺悠闲的。”
男子身子稍微挪了挪,似乎是在找个舒服的姿势,“岂止是悠闲啊,简直是无聊到都快发霉了。”
崇华帝君看着他好一会儿,道:“日耀挣脱封印,进入了一名狐妖的体内。此事,陛下知道吗?”
天帝闻言,躺在长椅阖上双目道:“朕自然是明白。据说那名狐妖是跟随他姐姐一起前来天界,打算将宋端仙君救出来。”
“或许只是为了见一面。”
“嗯。”天帝睁开眼,嘴角向上略微一勾,“难道帝君想为那只闯祸的狐妖求情吗?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我只是想顺利取出日耀罢了。”云淡风轻的口吻一如往常。
“既然如此,朕也不好再说什么。”天帝将手中的茶杯轻轻地放在身旁的石桌上,道:“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朕可以答应不将狐妖押入斩妖台,但必须废去她浑身修为。”
昏暗的天空,一轮弯月高挂。
浑身是伤的林书玉被无数条锁链缠身,目光空洞地望向远方。
忽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来——
“大姐......”林书然看见此时的林书玉伤痕遍体,憔悴万分,顿时深感心如刀绞。
“书然。”林书玉呆滞地转过头,眼中渐生起水雾来,“你怎会在这里?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此事说来话长,不过大姐你要当心,我不会有事,你也不会有事的。”林书然紧忙走上前,握住了她被锁链拴主的手,“一切都会好的。”
林书玉苦笑道:“傻小子,你就不用安慰我了,姐姐知道,这次犯下重罪,必定要送入斩妖台。我想,父亲又要对我失望了。”
“大姐,你听我说,你不会被送入斩妖台的。”林书然对上她充满无奈的视线,才下定决心道:“这次有帝君求情。”
“帝君?”林书玉一时间皱起了眉,“哪位帝君?”
“就是曾经下凡捉拿大姐夫的那位。”
“林书然。”林书玉冷笑道:“你就算安慰我,也用不着编这么可笑的理由。”
“我没有骗你,这其中有我不能说的原因,但你必须要放心,你不会死的。”
“然后呢?”
林书然看着林书玉的神色逐渐恢复平静,才轻声说道:“尽管不用押入斩妖台,但必须要废去全部修为。”
林书玉的神色不变,这让林书然心下有些慌乱,继续道:“不过,修为没了可以再练,这下能保住性命已经很不错了!”
“书然。”林书玉身子向后紧紧贴着石柱,一脸平静:“我对所谓的修为向来不曾关心,只要你能没事,就是对姐姐最好的报答。”
林书然深深凝视着林书玉,沉默不语。
而在牢外,一抹白影在静静地等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夜凉微如水,云飘不知处。
蛮幻妖塔矗立在天界第一重天至南端,此处常年昼夜,道道雷光如撕裂天空一般闪现,劈在妖塔尖细的塔顶,声音响彻云霄,宣告着它的威严。
妖塔虽高,但布满斑点的墙壁上已有浅浅的裂痕,至下而上一直延伸至塔顶,如同人体的血管,精巧地密布在各个地方。然而这样看似不堪一击的高塔,却是在雷击之下能够屹立千万年而不倒塌。
林书然从关押着林书玉的妖塔中出来,微微抬起头,一抹清冷熟悉的白影瞬间入了他的视线,也在那一刻,林书然的目光中闪现出一层讶异。
他原是想出了妖塔之后用传送仙宝寻找南冥老仙,再依靠南冥老仙找到崇华帝君之后就起身出发,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崇华帝君竟会在妖塔门口等着他。
对于崇华帝君,林书然的感觉很复杂,或者可以说是微妙来解释。当初第一次的相见,林书然简直是恨透了这位帝君,不光拆散了大姐和大姐夫,还轻轻一挥手将自己打至重伤,毫无所觉地躺了一个月左右。
之后他和大姐好不容易上了天界,见到了关押在仙牢的大姐夫,哪里料到这前脚刚出了仙牢,后脚就来了一个日耀。若不是因为崇华帝君的到来,他真不知自己该怎么办。
更何况,他还为自己的大姐求情了,即便是为了自己身上的日耀。
想罢,林书然才稍稍抬起脚向崇华帝君所站的方向迈步而去。
而崇华帝君听至身后有沉重的脚步声响起,转过身便见林书然一脸尴尬的神色。
“帝君。”见崇华帝君看向他,林书然就很快摆出了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是要出发了吗?”
“不急。”清冷的语气比先前稍暖,就如同人至于冬日中所受到那缕阳光一般。
林书然没吱声了,他看见崇华帝君摊开手心,一块散发出淡蓝色火焰的石头浮在上面,细微一瞧,似乎还有一串串深色人形流火在跑上跑下。
“帝君,这是何物?”
世间还有如此石头吗?
“你摸一下,便知晓。”微冷的语调响在他的耳边,似是轻飘飘的云烟浮过,虚无缥缈。
听崇华帝君这样说,林书然很快伸出了骨节分明的手,小心翼翼地伸向了石头。
就在纤细的手指触碰到石头的刹那间,火焰表层深色人形停止了飞舞,劈开天际的雷光停顿在夜茫茫的天空,云烟不再轻浮,周围的生物都停止了动作,他感觉到只有崇华那双透显清冷的双眼正无声地看着他。
时间,悄然地停止,万物似乎回归了混沌,他的眼前一片黑暗。
忽然,一发悠远的声响在他脑海中散开,划破了时间的界限,震碎了混沌伊始,响彻亘古。
“你,为何而活?”
一点一点,好像之前所见到的流火渗入心扉。
崇华,你还在吗?
“人生而为死,死而为生,生生死死,周而复始。吾即天道,万物为吾,混沌始发,缘起缘灭。汝已沉睡多年,如今该醒。”
如今该醒......我又在何处?
朦胧之中,林书然猛然睁开双眼,霎时一条淡蓝色的细长流光出现在眼前,它就像蚯蚓一般扭着身子,在空中匍匐前行,似乎是一条真的生灵。
好奇之下,他伸出了手指,圆润的指尖在点触到它头顶的同时,它的尾部蓦然向后拉起,拉出另一条长长的流光。
这还没完,这两条流光一时间又分裂出其他的流光,其他的流光也快速地分裂出它们新的同伴,还未过至半柱香的时间,在他的身旁皆是在半空中活蹦乱跳的流光。
一条一条,在黑暗中,交织出奇异的画卷,它们淡蓝色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视线。
“此是何地?”
“无尽之地。”有一阵温和之声从黑暗深处中传来,如同在绝境中看到了一抹希望。
“......无尽之地,是何地?”
“汝所想之地,所幻之景。”
林书然抬起手来,疲倦地抚摸着自己突然痛起来的额头,锁紧长眉道:“刚才那一大堆话,是你说的吗?”
“非也,此乃汝心中所发,自在汝心。”
他记得是触碰了那块石头才会出现这样的景象,莫非是崇华帝君用来考验他的幻象?
或者说......
“此地是身处于六界之外吗?”
“是,或不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汝知晓汝为何来此吗?”
“我不知。”
那股声音轻笑了一声,闻笑如沐春风,“汝有天命在身。”
“天命......莫非是日耀?”
“汝身为狐妖,本是在天山修行,然而因缘所定令汝入得天界,更令日耀进入汝身,一切的一切,环环相扣,早已注定。”
是啊,如果之前没有发生那么多事,实际上他可以好好呆在天山,无聊时撮合一对又一对的妖族情侣。
“我只是想做普普通通的狐妖。”然而,这是不能的,如果不前去长留幻境,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魂飞魄散。
“天意难违。”明明是温和的语气,却似乎是充满威严的诏令压在他的心底,沉重地喘不过气来。
“他们说过若是直接取出日耀,我会魂飞魄散的。”林书然的嘴唇显得苍白无比,说此话时甚至是颤抖了一翻。
魂飞魄散,于世间不存,有谁能坦然地面对?
“不光如此。”沉闷了许久,那道声音又回响了过来,“汝之身体也可以说得上最好的容器,纯阳之体,生于至阳的时辰,日耀会因为汝的血肉,神力会大大加强,神力比先前更甚,但也有汝的血肉作为屏障,它不会对外造成伤害,一旦直接取出来,失去了汝的身体,实力增强的日耀恐怕难以控制,唯有长留幻境的长留石既可以保证汝灵魂不散,也可抑制住日耀的神力。”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