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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商+番外 作者:两只棕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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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奇谭

  可那些老顽固却还心甘情愿。他们心甘情愿也就罢了,可是他们对下一代的教育还是这种充满了洗脑形式的教育!
  
  一切以天神为大,所有的事情都要听天神的,跟修罗族没什么区别。
  
  “要我回朱雀一族,除非那几个老顽固去死!否则我绝不会回去做那个该死的族长。”炙离是老族长选的下任继承人。
  
  可是如果一旦做了族长,他就要担负起那个责任。炙离在人间太久了,他见过人世间的种族,他见过人类的领袖维护自己的百姓。
  
  他见过将军为自己的士兵请命;高官为平民请命;帝王为苍生忙碌。
  
  也见过士兵们为将军血溅三尺;也见过百姓为高官立生祠求平安;更见过苍生为明主颂功德。
  
  就没见过像朱雀族这样从头到尾被别人拿去当枪使,几千年几万年连头都不回,一丝一毫都不去改变自己那种愚昧的想法的!
  
  他们打一开始就没珍惜过自己这条命,没珍惜自己那个种族。
  
  用同族的姓命来换取自己的荣耀,却没有问过他人的意愿。
  
  去踏马的该死的荣耀!
  
  早晚有一天,他要弄死那几个老不死的,然后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天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9章 抱灯
  这场洪水带走了不少人的姓命,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冤魂。
  
  他们徘徊在此迟迟不能离去。
  
  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刮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那个小姑娘甚至想过是不是老鹰威胁沈霄云了,沈霄云无奈之下才和他在一块儿的。
  
  嫉妒之心使人盲目,遮住人的双眼。
  
  那个小姑娘下意识到忽略了沈霄云看向老鹰时眼中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
  
  小姑娘今年才刚好二十三,大学毕业了。觉得自己有些文化就比老鹰强出不少。
  
  老鹰是没上过大学,没读过书,但是论他的学识不比那些上过大学的学生差。
  
  更何况他当神的那会儿,小姑娘怕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小姑娘叫陈芳,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出类拔萃的,现在大学毕业了,也找了个好的实习单位。
  
  这回暑假回老家来看看,没想到遇上了大水。
  
  她就又和公司请了几天假留下来帮忙。
  
  没想到这两天假真是请对了,让她遇上了沈霄云这么好的男人。
  
  沈霄云很温柔,对别人都温和和的。也很有才华,长得还很帅气。
  
  陈芳一点儿都不了解沈霄云。温和,有时候也是一种疏离感。
  
  陈芳对沈霄云动了心思。
  
  做灯碗的时候她老是招呼沈霄云。
  
  沈霄云眼不瞎。他看得出来,只是他没有声张。
  
  反正他们是不可能在一块儿的。
  
  说句心里话,他真觉得这姑娘赶不上老鹰的千分之一。
  
  老鹰对自己的爱从来没有人可以替代。
  
  沈霄云也从来不觉得老鹰宠爱自己,有什么丢脸的。就算自己是个男人又怎么样?男人就不配得到宠爱了吗?
  
  他还是蛮幸福的,他觉得他在伴侣的选择方面是这天下所有情侣之间最好的。
  
  你就说帮忙做天灯这事吧。
  
  他们让沈霄云去搬袋子,老鹰赶紧替沈霄云去搬。生怕弄脏他媳妇儿的衣服。
  
  他们让沈霄云去拎点儿水,老鹰赶紧去提。因为大热天的,他怕沈晓云晒着了。
  
  后来说让沈霄云捡点柴火吧,老鹰又赶紧去帮忙。
  
  怎么说?柴禾是在地上的,万一有什么虫子咬到他媳妇儿怎么办?
  
  老鹰真是把沈霄云当成了个珍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当然啦,沈霄云也不会事事都只让老鹰帮着做。
  
  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不是?是他的另一半。
  
  老鹰搬袋子的时候,沈霄云给他备好水。
  
  等他搬完袋子给他拍干净身上的灰尘,让他用水洗干净脸和手。
  
  老鹰去提水的时候沈霄云去找了一根长长的木棍。两个人抬水总比一个人提水轻快。
  
  他们两个大男人倒也没想想两个男人才提一桶水,人家小姑娘自己还能提两桶水呢!
  
  好吧,为了爱情,两个人已经没皮没脸、不害臊了。
  
  老鹰去捡柴的时候,沈霄云背上绳子。
  
  老鹰捡他去捆。最后也是拿一根长的木棍从中间一插,两个人一起挑回来了。
  
  老鹰和沈霄云都在用自己的方法照顾着另一半。用自己不论是笨拙的还是看起来傻傻的方式爱着对方。
  
  陈芳就看不见。陈芳甚至是刻意的忽略了他俩之间的互动。
  
  陈芳觉得自己的机会很大。
  
  所以他总是往沈霄云的身边儿蹭。
  
  别忘了老鹰是一个情敌雷达十分敏感的人。他早就看出来那个陈芳不对劲了。
  
  但是他还是很相信沈霄云的。
  
  就算平时老鹰总是开玩笑对沈霄云说怕他被野男人拐跑了,怕他跟别的人走了。
  
  但等到真正有这种事情的时候,老鹰是不会过问的。他相信他媳妇儿有绝对的能力能处理好这件事情。
  
  他对他媳妇儿抱着百分之百的信任。
  
  “沈大哥,一会儿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在屋后等你。”天灯做完之后老鹰和沈霄云要离开了。
  
  陈芳终于等不了了。
  
  沈霄云点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媳妇儿,我在大门外等你。”老鹰在沈霄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嗯,出门找个阴凉的地方待着。别傻傻的在太阳底下站着,怪热的,再中了暑。”沈霄云在老鹰的唇角上温柔地吻了吻。
  
  “好,你快去吧。快去快回,我在外面等你。”老鹰特别放心的走了。
  
  而站在一旁的陈芳皱眉咬了咬唇。
  
  她虽然嘴上说去屋后等沈霄云,但她一直站着没动还是希望和沈霄云一起去。
  
  只是没想到沈霄云和老鹰毫不顾忌她的存在。
  
  旁若无人的秀恩爱。
  
  陈芳压下心中的惶乱,她觉得沈霄云不可能一直和老鹰在一起的。
  
  哪个男人不想留下自己的血脉呢?
  
  她不相信沈霄云会放弃延续自己血脉的机会。
  
  她是个女人,她的这个身份一定会给她带来绝对的优势的。陈芳十分天真的想着。
  
  “陈姑娘,你想说什么?”陈芳很久不说话,沈霄云只好提前出声打破了沉默的气氛。
  
  他还忙着去找老鹰呢,他真怕那个二傻子在太阳底下等他。
  
  老鹰总是拿自己不当回事儿,他还真可能这么干。
  
  沈霄云可不放心他。
  
  “就、就是……”陈芳盯着沈霄云有些紧张。
  
  沈霄云也没有说话,就沉默着看着她。
  
  “我,我喜欢你!沈大哥,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陈芳鼓足了勇气向沈霄云表白。
  
  “对不起,我有爱人了。陈姑娘。,你也知道的。”沈霄云虽然猜到陈芳可能会表白。
  
  但是他没想到他和老鹰已经做的那么明显了,她还会有这个心思。
  
  “我知道,可是那个人是个男人啊!他不能为你留下血脉呀!”陈芳急切地抓住沈霄云的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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