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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到成功(十二妖精系列/出书版) 作者:梨花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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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书版)《十二妖精系列之 马到成功》梨花(梨花烟雨)
  番外
  文案:
  嫩草真是恨铁不成钢啊,自己这群子孙辈简直太好逸恶劳,只懂得吃喝撒欢,一点也不努力工作,身为祖先,嫩草有义务好好训斥他们一顿。
  ……什么?不这么玩耍反而会被喜怒无常的主人杀掉吃掉!
  望向主人,嫩草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出来南宫乘风是这种人呀。
  谁啊?把这么个了解马匹的活宝笨蛋送来当奸细,这是逆向思考还是啥?
  存心要他这英明神武卓伟不凡的广泽王爷活活被笨蛋气死就是了?
  那好,这小笨蛋也美得让他流口水,不如就找个机会吃了小笨蛋收服他,把嫩草彻底变成为他南宫乘风所用之人。
  哈?主人真的像子孙说的那样坏,被迫喝了酒的下场就是被扒光宰来吃!
  这时候当然是逃命重要了,管他会不会触犯仙规,直接施法变回大白马飞奔逃命去啦!
  眼花?马妖?算了!不管是啥,我都还没吃下肚呢!
  好你个嫩草,快给我回来!
  楔 子
  白雾蔼蔼,祥云缭绕,奇花异草遍布其中,神木仙石亦随处可寻——这个恍如人间仙境般的地方,叫做雾隐山。
  一千年前,有十二只来自四面八方的妖精到了这雾隐山中,他们都看出这雾隐山中灵气充足,是个灵脉汇聚、有利修行的好地方。为了能独占雾隐灵脉,十二只妖精是大打出手,直战了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妖精们的这一战整整打了五百年时光,耗去了不知多少道行。而一群方外妖精更是趁此时机一举入侵,企图将他们赶尽杀绝,将这座仙山占为已有。
  十二只妖精先是各自为战,可在五百年大战中都损耗不小的他们纷纷不敌对手,险些被打得魂飞魄散;就在这紧要关头,他们悟出了「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的道理,同心协力尽弃前嫌,终于在十二妖联手之下,勉强杀退了敌人。从此之后,他们便以兄弟相称,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而十二妖的修为也在一齐抗击天劫的努力下,日益精进,早已是远胜当年。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他们便可成为妖仙了。而这最后一步就是,答出上届妖仙给他们示下的问题——
  一块大约有谷场般大的光滑山石上,齐齐坐着在民间传说中被称为「十二生肖」的妖精们,他们此可正是为了讨论如何对付妖仙大人们示下的问题而聚集在一起。
  讨论虽然热火朝天,却始终没有什么进展,正当领头的黄牛老大感到十分无奈的时候,一张宣纸晃晃悠悠的被一阵轻风带了下来。
  顿时,十二只妖精脸上的嘻笑之色被凝重取代,十二妖拾起那张纸后却发现,纸上只有七个字:
  问世间情为何物?
  山谷中一下子陷入了沉寂,良久,猴子精才重重哼出一声:「问……问世间情为何物?这是什么鬼题,不是说成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断绝七情六欲吗?」
  黄牛白了他一眼:「不许对上仙出的题不敬。」只是他心里也觉得颇为奇怪,这题出的有些早了不说,而且也的确很不合常理,论理不是应该问一些修炼秘术或者飞仙后的打算吗?但是不管怎么奇怪,题既然已经出了,他们就应该尽心尽力的作答才是。
  「众位兄弟,既然上仙已经示下,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不是在这里大眼瞪小眼了,当务之急是寻找出最正确最完美的答案。我们现在就回去,用五妖鬼搬运法搬来一些人间典籍,五天内一定要找到标准答案。」
  众妖精一起回应,一个个用还不太熟练的步子走了回去——
  * * * * *
  与此同时,雾隐山下,一对俊俏男子正相偎在一起,漫声吟唱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曲子,唱完了,个子较矮的一个起身来到湖边一块大石上,只看了一眼就惊呼道:「郝哥,怎么你方才写的那幅字不见了?就是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上联。啊,讨厌,一定是刚才那阵该死的风刮走的,这下一句可千万别丢了。」他珍重捧起下联,那上边赫然七个俊逸有力的大字:「直教人生死相许。」
  * * * * *
  这五日里,十二只妖精为了那对「情」字的体悟,翻遍了人间的典籍,然而五日后重聚,众妖却都仍是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无奈之下,为了寻求各自对「情」的体悟,十二妖终于还是决定前往人间,各自修行。临别时,十二个兄弟在白云里依依惜别,相约于五年之后在雾隐山下重聚。并且约定:在人间除非到了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否则不许使用法术,自然也不许用法术联络其他妖精。这个约定,全是为了躲避上届妖仙的耳目;因为妖界规矩,为免祸乱人间,所有妖精皆是不许在人间界出没的,若有妖精犯事,一旦现行,必将被毁去千年道行,更有可能被打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阵风吹来,十二只妖精互相拱手作别,伴随着十二道金光闪过,雾隐山十二妖的传奇爱情故事开始了——
  第一章
  当今天下,最大的粮商是冯夜白,最大的马商是南宫乘风。
  冯夜白精明,南宫乘风奸诈——骗谁也不要骗到他们头上,否则一夜之间,你可能便会由家财万贯变得一文不名,这是所有商人们默默遵守的一个不成文规则。
  但是,如果说一定要得罪一个人的话,商人们是宁可得罪冯夜白,也不肯得罪南宫乘风的。
  只因——一旦你得罪了冯夜白,或许他只是大度笑笑,转身将你逼到当裤子的境地罢了;但是如果得罪了南宫乘风,他却会立时撂下脸子,不用转身就可以让你连条裤衩也不剩,不仅如此,你千万别有什么作奸犯科的把柄落在他手里,如果有的话,那么恭喜你,监牢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并不是很和蔼的捕快们则很快就会上门,只因这位南宫公子不但是最大的马商,负责全国的战马供应,而且他还是当今太后的侄子,御赐亲封的广泽王爷。
  其实南宫乘风除了奸诈一点、花心一点、记仇一点、奢侈一点、暴力一点等等众多只有一点的毛病之外,这人还是很完美的,最起码他有着让所有怀春少女都能够一见钟情的帅气容貌潇洒风度,还有皇家贵戚的身份权势,以及让他挥霍一百辈子也挥霍不完的财富。很多时候,这些东西能够让人们忘记他所有的缺点。
  除了这些优点和缺点之外,南宫乘风还有一个不知道该说是优点还是缺点的性格,那就是雷厉风行。
  什么?你说我把雷厉风行这样明显是优点的褒义词说成上述语句很过分?那好,我们试着举例。
  某一天,一个商人前来拜见小王爷,只因席上悄悄说了一句:「这畜生,乱吠什么?」,结果被小王爷听成了「这畜生,浪费什么?」。
  小王爷当即大怒,心想我好心用丰盛酒菜款待你,你却斥我是浪费。于是悄悄叫来了下人,吩咐将这人在清风城的一切来往买卖都给封死,然后又叫来了门下擅长三只手的食客,在某个时机将此人的荷包卸下,然后,可怜的商人就一路讨着饭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事后,小王爷才由仆人的嘴里得知,人家只不过是因为在吃饭时老听见院里的一只狗在叫,忍不住有感而发而已。
  所以说小王爷还是很大度的,他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后,便既往不咎,将那人的商号全部解冻,只不过人家这一路讨饭的经历,却是再也抹不去了。
  诸如以上例子不胜枚举,伺候南宫乘风的仆人们都知道,只要主子下了命令,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完毕,否则就该他对你执行一些你绝对不希望尝试到的东西了,例如所谓的家法。
  但也正因为如此,南宫乘风所率领的手下,办事效率之高令人咋舌,连当今皇上亲率的旋风劲旅的元帅,都心服口服地声称,即便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自己的部下执行十万火急的军令,也不会比南宫小王爷的手下更快更好。
  此时,向来雷厉风行的小王爷南宫乘风,正悠哉悠哉坐在一望无际的莽荡草原上,头上有人给他打着浅黄色的伞盖,面前是一桌丰富的烧烤食物以及一瓶贡品茅台,眼面,是他最爱的两样事物之一——一群群的骏马。
  南宫乘风最爱的就是女人和马,如果他不在府里,而醉红楼等地又找不到他的话,那么来马场找他是绝对没有错的。
  「今次这些马,质量倒是上乘,只不过一眼望去,似乎没有什么绝世名驹啊。」南宫乘风慢悠悠地道。
  然后他身旁一个十分俊俏的少年连忙上前,陪笑道:「主子,这已经是那些分堂主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搜罗来的了,虽然没有绝世名驹,可你看看,这里也没有一匹次货不是?」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道:啊呸,绝世名驹,在你府里的马栏里有二十多匹呢,个个脾气和你一样大,不知费了我们多少心思伺候,还想要绝世名驹,要是绝世名驹这么多,也称不上绝世了。
  南宫乘风点点头:「嗯,说的也是,次货倒是没有的,只不过这次是我亲自下令要好马的,要是有人敢在这里掺假,以后还有他的好日子过吗?所以也不能就因此说他们是十分敬业的。」他悠悠品了一口茅台,心里还是十分惬意的。
  * * * * *
  马妖嫩草一出了自己落下云头的山林,便看到了这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
  一望无垠的碧绿草原上,成百上千的骏马后代们结队成群驰骋而过,蓝天白云,玉带般的河水,让马妖嫩草不自禁的就起了唏嘘感叹:
  唉,现在的子孙们多幸福啊,可以无忧无虑的在这片大草原上觅食飞奔,哪像我过去,想吃口嫩草都没有,主人每天就知道让我干活,后来看我病得快不行了,干脆扔在山脚下让我自生自灭,若不是被飞马师傅收留,并传授了修炼之术,我早就成为幽冥中的一缕孤魂了。以至于下山后,给自己起名字都叫嫩草,就盼着能吃上口鲜嫩的绿草。
  嫩草一边感叹一边背着手慢慢走着,看看这边的一群子孙,再看看那边的一群后辈,然后,他开始觉得不满了。注意!不是嫉妒,是不满——
  这些孩子们现如今怎么养成了这种骄奢的毛病呢?大口大口的鲜嫩草叶吃着,却只知道撒欢儿奔跑,连点货物粮食都不驮,唉,如此下去怎么得了,不干活的牲口,迟早要被主人或杀或卖,反正是不会有好结局的啊。
  嫩草想到这里,决定要好好的给这些不懂事的后辈子孙们上一堂思想教育课,要好好的教导他们,既然是牲口,就要守牲口的本分,少吃草多干活,如此方是长久保命之道。嗯,就当作自己下界一场,为子孙后代们做点贡献吧。他想到这里,抖擞了抖擞精神,就用马类的语言长长嘶鸣了一声。
  南宫乘风一口酒还没下肚,便从舒适的座椅上猛然翻了下去,只吓得身后一众伺候的下人们面如土色,只不过还不等他们上前赔罪,就见这黑心的主子竟然自己爬了起来,一迭声地叫着:「好马,名驹,绝世的名驹啊,快……快跟本王过来,我……我一定要找到这匹绝世的名驹。」
  他实在是太兴奋了,以至于完全忘了自己一贯的优雅形象,直挥舞着那两只保养良好的爪子,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
  嫩草乃是千年马妖,那声嘶鸣的威力,比百兽之王还要大。群马们听见这一声,立刻都撒开蹄子向嫩草聚拢,不到半刻钟,草场上便形成了一个以嫩草为中心的大包围圈。
  「你们不可以这样啊,身为一匹有主人的马,你们怎么还能这样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样迟早是会被杀掉的啊。我们做马的,少吃草多干活,这是多少前辈们用生命证明了的保命之道,像你们这样成天就知道撒着蹄子飞奔,总有一天会被宰了吃肉。」
  嫩草慢条斯理的向后代们讲述着大道理,他的性子一向都是慢吞吞的,因此也是十二妖精里除了老牛之外最稳重的一只妖精。他向群马们讲述了自己一千年前的悲惨经历,立刻引起了马群的共鸣,一时间嘶声震天,众多马匹仰着脖子撩着蹄子诉说自己的冤屈。
  「前辈啊,不是我们不干活,而是主人也没让我们干活啊,我们从出生就一直是这样生活着的。」
  「没错没错,前辈啊,你没进过那座叫王府的地方,那里面有一个马厩,里面全部是特别好特别优秀的马匹,他们的那份排场啊,就连普通的人也比不上啊。」
  「是啊是啊,我听说,就二十几匹马,却要好几十个人伺候呢,不但吃最好的料,还每天都洗澡、刷毛,冬天有暖炉,夏天还有人扇风,夜里都能吃好几顿最上等的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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