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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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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天之骄子 阴差阳错

  更不知他到底是如何吻我的,开始我还能睁着眼睛看他,很快便晕乎起来,眼睛眨得极快。他松开包住我手的手,暂且离开我的唇瓣,我有些不满,轻微“啊?”了一声,他那只手迅速捂上我的眼睛,他贴着我说:“闭眼。”
  我眨眼,睫毛照例抚过他的手掌。
  他亲了一口我的鼻尖,我浑身发麻,别提眨眼睛,胳膊都软软垂了下来,包括握着门把手的那只手。
  他再松开捂住我眼睛的手,来亲我的睫毛。
  我的睫毛应当在颤吧,我闭着眼,并不知道。他连连亲我的睫毛,我真喜欢,我也想看他是如何亲我睫毛的。他的连绵亲吻中,我再睁眼,看到他近在咫尺的脸。
  实际上靠得最近时,你是压根看不清对方五官的。
  依稀只能感受到面前便是他的鼻子,我抬起下巴,迅速咬了一口他的鼻子。
  他的动作一顿,再微微离开我,我们俩对视。
  我道:“不止一下了。”
  亲了不止一下啦!
  “不好吗?”他问。
  是啊,不好吗?
  好啊,可是也不好,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身体中有太多陌生的感觉,有点危险。
  于是我道:“不许再亲了!”
  他低头看我,我张嘴还要再说,他伸手捂住我的嘴,轻声对我“嘘”。
  我又咬他的指尖,趁他条件反射收回手指时,我无理嚷嚷,再说一遍:“不许再亲了!”
  他摇头:“不行。”
  “为什么?”我纳闷。
  他包住我后脑勺的手也松开,与另一只手一起捧我的脸,低头,既温柔又难得霸道地小声告诉我:“因为你邀请我回来了啊。”
  声音仿佛在给他的儿子讲睡前小童话。
  再说了,邀请?
  谁邀请他了?!
  可是他没有再让我去思考,他双手将我的下巴一抬,这才真正开始楚甜甜式的亲吻。
  楚甜甜有很多优点,对我好,听我话。我什么都是最好的,在他眼里,我是全天下最纯真最可爱也最优秀的安思风。
  他的优点太多了,哪怕是普通同学与路人,他也都是绅士对待。
  所以他的本质,没有几人能看到。
  但是我能。
  他撕开刻意也好无疑也罢的伪装后,就真的是个自我到极点的人。
  这样的姓格,可以用一个最简单又通俗的词语来形容——霸道。
  被他压着亲来亲去,再抱起来亲来亲去,亲来亲去,已经亲得七荤八素的安思风脑中,只剩这两个字了。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好喜欢他亲我!
  我也喜欢他。
  他喜欢吃甜食,喜欢糖果,喜欢巧克力。平常口袋中也总有这些,没事总要吃上一些。
  他的吻也是甜的,那天他似乎吃了许多桃子味道的糖果,他的吻是桃子味的。
  当我被亲得忘记一切时,眼睛虚虚睁开,瞄向客厅的窗户。
  窗帘是浅米色的纱帘,它被风吹得也在跳舞,好曼妙。我想到那首《風の記憶》,我想,风应当是有记忆的,它会帮我记住这一切吧?
  那么,安思风亦然。
  十年后与楚珩重逢,我也才知道,安思风到底记住了多少东西。
  我想,他记住的东西,比风看到的还要多。
  狭小的车厢内,我已频频出神数次,次次都要靠楚珩将我拉回来。但我没想到,这次将我拉回来的方式,竟是这般。
  他在摸我!
  我立刻回神,生气地问他:“你在干什么!”
  他一点也不羞愧,手依然放在我的大腿上,还冷冷看我。
  我伸手推他的手臂:“你太不要脸了!你摸我!”
  我以为他又要嘲讽我说些“三十岁老男人的腿谁要摸”之类的话,可他没有,他的劲比我大很多,他什么也没说,他的手直接掀开我的衬衫下摆。
  我有些慌了,立刻弯腰,捂住自己的大腿,再次怒斥:“干什么!”
  他强制姓地将我的上半身掰上去,再去掀我的衬衫。
  我大喊:“你非礼我!你不要脸!”
  他看我一眼,眼光特别寒冷。
  我赶紧再弯腰,好好护住自己的裤子口袋。
  他毫无感情地说:“我都看到了。”
  我有点心虚,但我也已经是老男人了,应付这种场面还是相当没问题的。我反问:“你看到什么?”
  “你裤子口袋里是什么?”
  “……没什么。”
  “你当我是瞎子?”
  “是我家钥匙!”
  他冷笑:“那你吃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吃!”我心中更慌。
  他又伸手朝我来,我立即将口袋捂得更紧。但他反而不是朝我的裤子口袋而来,他将我的下巴掰上去,我不得不再看他。我整个身子都在弯着,却又被迫抬头看他,不仅是身姿诡异,身体还很难受啊!
  谁都不是小年轻了,我又是个病号。
  不过一分钟,我便觉得后背有些难受,改天得再去找按摩的小姐姐给我敲几下。我脑中急速运转,想着该怎么把这桩事给掀过去。
  结果,事情没掀过去,我又僵硬了。
  三十岁的老男人原来真的有无法应付的场面。
  他亲我了。
  他出其不意地亲我了!
  他特别迅速,紧紧捏住我的下巴,直接就这样亲了下来!
  被亲的第一秒,我当然是懵的。
  十年了啊,十年了!
  我这短暂的一生,只亲过一个人,也只被一个人亲过。
  熟悉又陌生,甚至他的嘴中竟然还有淡淡桃子味。
  他还是那么喜欢吃水果糖?
  且他这次的吻,没有等待,没有照顾,是完完全全的迎面而上。我最初很懵,他的舌头一撬,我便老老实实张嘴了。反应过来时,我赶紧伸手去推他,甩头更想挣脱开。
  他欺身向我,将我压到椅子上,我的两只脚乱窜想踢他。
  我也的确踢到了他,他离开我,低头阴森森看我,威胁我:“再乱动,再绑。”
  我再懵,还有没有天理了?!
  他又埋头来亲我,我的手依然推搡他,他不管不顾,我咬他的舌头。咬出了血,嘴中已有铁锈味,他依然不肯退出。
  我其实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人,过了十年,被他亲一亲,我还是能立刻晕乎。
  但这个时候我不能,我不能被他发现任何不该被他发现的事。
  趁他换气时,我的双脚一蹬,踢翻车前的一个小摆件。小摆件往地上落,恰好砸在他的背上。我再用力伸手去拧他的手臂,他也想来反抓我的手臂,我尽管被亲着,却大叫:“疼!”
  这样一叫,他咬到了我的舌头。
  好么,我是真的“疼”了。
  我这个人真的不太能吃苦,舌头被咬到,是这样疼,我“嘶”了声,他吓得放开我。我赶紧要溜,他几乎要把我压在我这边的窗户玻璃上了。既然要逃,我便往他的那个方向逃,我打开车锁,甚至已快要够到车门。
  他却回身,将我在压到方向盘上,我的腿却还横在副驾那边的座椅上,身姿更诡异!
  我再也不能动。
  他回头,皱眉瞪我。
  “你瞪什么瞪!”
  “张嘴。”
  “我不张!你是个变态!”
  “张嘴。”
  “我不——”
  他捏住我的下巴,掰开我的嘴,低头看我的舌头,眉头越皱越紧,还教训我:“叫你别乱动。”
  我:???
  你发神经,我还得陪着你发?
  我扭动着,他拍我肩膀:“别动!”
  他凶我!
  我伸手想去抓个什么来打他,手乱按,却按到了一个按键。按下键的瞬间,车内忽然响起一段歌声。
  歌声出现的瞬间,我的手顿住了,顿在按键上。
  很显然,他也立刻顿住。
  那首歌是《風の記憶》。
  是熊木杏里的歌,没有遇到楚珩前,我便很喜欢她。
  从我高中起,这么多年,每当我心情不好,抑或烦躁时,我总要听熊木杏里。
  楚珩知道的。
  是我告诉他的。
  他那晚没有回家,开始他是想回家的,但是我觉得他根本不想回家,是不得不“想回家”。
  他觉得我还小,根本不忍心对我做其他的事,他说等我再长大一些,我们就做。
  那晚亲成那样,他都没做更多的事。
  我躺在床上,他陪我聊天,说好等我睡着后才走。
  我根本不舍得他走,也不困,一直拉着他说话。
  他告诉我:“以后不能再逃课,世界千变万化,什么都能失去,没有一样东西是永远属于任何一个人的。但是你学到的知识,将会一辈子跟随你,真真切切成为你的东西。无论什么时候,和我生气也好,和自己生气也罢,都不能逃课。”
  我当时很乖,点头:“我知道啦。”
  他刚笑,我又问:“那你也会变吗?”
  “有些会变,有些不会。”
  “比如呢?”
  他坐在床边,听到这个问题,再笑,并弯腰向我靠近,手肘撑在床上,温柔看我,对我说:“我对你的心不会变。”
  我当时觉得好幸福,傻笑,却还要问一句:“但是人心不是最为善变吗?人心可是月亮那善变的脸呀。”
  “但,这是我对你的心。不是其他的人心。”
  其实没有任何正确逻辑的话,我却又继续傻笑。
  我笑着再用手捂住眼睛,说:“有一点点肉麻。”
  他不好意思地赞同:“好像是。”
  我再张开手指,照例是从指缝中看他:“但是我有一点点喜欢哎。”
  他再笑。
  我又叫他:“学长。”
  “嗯?”
  “我的也不会变。”
  没有明说,但他听懂了。
  随后他便笑得比我还要傻。
  他被我留了下来,以“我想睡前醒来都能看到他”的理由。
  他洗了澡,穿了我的一件偏大的T恤,和我一起躺在我的床上。
  我们俩都睡不着,我起来放歌听。当时听的是CD机,家里设备都是从前还有钱时买的,音响效果奇佳。放的便是熊木杏里《風の中の行進》这张专辑。我跳下床打开机器,边换CD边说:“这是我去年暑假去日本时买的,我超喜欢她。”
  熊木杏里的歌声太治愈太温和,楚珩偶尔听过,却没有我这样多的小情绪和烦恼,这样的歌不是他所熟悉的,也不是他所需要的。
  但他陪我听了一遍又一遍。
  我摸到枕边手机,给他看:“蒂蒂不见了。”
  明明是我还给他的。
  “在我书包里。”他说着,也立刻起身,又去把奇奇和蒂蒂拿了过来。
  我高兴了,立刻抢过来,并把他书包上的奇奇摘下来,挂到自己的手机上。再将蒂蒂挂到他的书包上,我说:“奇奇是哥哥,是大佬。蒂蒂是弟弟,是奇奇的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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