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果然是茶花酿,大哥哥说那是我幼年时就埋下的酒,说是给我和我姐姐做女儿红用的,咦?玉清,你怎么了?”
季玉清能怎么办,他只能跟着妻子一起夸赞你家大哥哥心灵手巧啊。
说实话,他家小妻子能在见过那样的人后看上他,季玉清觉得自己真的是妻子的真爱了,唔,这样一想,突然就有点小开心了。
“我们来喝交杯酒吧。”
酒入口,季玉清便知是好酒,若他爹知道了,少不得要问他讨要了。
“好酒!”
“是吧?大哥哥可会酿酒了。”阿紫夸完,看着丈夫憋着的神色,终于开口,“玉清,其实大哥哥是我的亲堂叔,惊不惊喜?”
“!!!!!!”我不信!
“玉清?”
“你说他就是那位官家赐……地那位?你大哥哥瞧着也就二十五六,不能再多了!”季玉清觉得自己可能需要喝杯酒冷静一下,虽说婚前得知自家小妻子还是大理皇亲非常惊讶,但……远没有这个来得惊讶好不好。
“这有什么的,大哥哥本来就不会老啊。”
“……”
不过好在年轻小夫妻不会将好好的洞房花烛夜去探讨“长寿老人的保养秘诀”,否则恐怕某人今夜就要一直打喷嚏到天亮了。
“阿嚏——”
段誉看了自家叔叔一眼:“……看吧,让你多穿点的。”
……小崽子长大之后,真的一点儿都不可爱了。
汴京城的晚上,格外地静谧,两人走在街头,段誉的记忆开始慢放起来,六岁以前,他父母双全,是大理尊贵的镇南王世子,六岁之后,他是大理尊贵的新镇南王,却开始在江湖上……唔,见识“人心险恶”。
但他是开心的,因为有人带着他成长,告诉他是非对错,引导他、教育他,却并不过多地限制他,骄纵他。
他有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叔叔,可这次回去……他才知道,叔叔不是叔叔。
“叔叔,你这些你为什么一直不成亲?”
你问一个单身狗这种问题,不是戳他肺管子吗?
“你问这个做什么,不想成亲要什么理由,管好你自己就行了,莫不是誉儿你……”
段誉拍开他叔叔的笑脸:“叔叔,你正经一点!”
“本来就是,人随本心,誉儿,做好自己就行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段誉随着人抬头,苍茫的夜空中,星子遍布其中,那深深的夜色啊,全落入叔叔的眸间,是了,这世上本没有人没有事能让他委屈着去做什么。
这些年,一直陪着他,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吗?段誉,你着相了。
“嗯。”段誉只记得自己重重地点着头。
“傻里傻气的!都做王爷的人了!”
谭昭呵地一笑,又想起宫里那个糟心的姓赵的,好端端地编了个名头给他封地,有毒吧,害得他这些年“东躲西藏”的,都成亲生子了还天天这么能闹腾,他也是服气的。
“哦对了,难得来汴京,叔叔不去见见煦哥哥吗?”
“别跟我提他,来气!”
宫里某位抱着奏折的皇帝打了个阿嚏,近旁的随侍关心地询问,他摆了摆手,脸上有点儿小委屈,低声嘀咕着:小孙孙你这气姓可真大,朕都有些想念烧鸡的味道了。
不过声音实在太小,随侍并没有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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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赵煦起床。
作为大宋的皇帝,赵煦拥有一个明君的自我修养,等他上完早朝,批阅完紧急的奏折,又跟皇后太子用完一顿午膳后,这样的日子,他已完全习惯。
只今日,他忽然兴起,挥推了左右到了一处宫殿,这里,他已许久不来了。
推开门,他并没有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但他的脸上却忽然荡开了笑容,只见长桌上,摆着一壶清酿,一只尚余温热的烧鸡。
旁边的桌上,放了张字条,上头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给小祖宗。
赵煦气而发笑,时光忽然就回到了十多年前的临安城,他想能重来这一遭,遇上这样一位朋友,真好。
第444章 江湖夜雨一盏灯(一)
大漠黄沙,浩然广阔,这里看着壮阔绝伦,但于很多人来说,却绝不是一个好去处。有的人到了这里,如鱼得水,而有些人,只会白白送了命。
谭昭醒来的时候,眼耳口鼻里都是黄沙,呼吸间都有种强烈的窒息之感,他整个人似乎趴在地上,后背传来压顶的负重感,可他浑身使不出丁点的力气,他只觉得口鼻间的空气越来越稀少,再来个片刻,他恐怕又要丢命了。
[系统,还不快动手!]
系统:给钱,给钱![搓手指.JPG]
[给你给你!]
系统一听,立刻在黄沙间刮起一阵小型风,谭昭只觉得背上的负重越来越轻直至没有时,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翻了个身,一口吐出嘴中的黄沙,干灼的空气终于前仆后继般涌进他的喉间。
[水!]
系统:宿主,我发现你活得长了,真的要变成大爷了!
拿着系统商城出产的水袋,谭昭给自己的眼耳口鼻都冲了个干净,顺便给自己洗了个脸刮了个胡子,这才买了包压缩饼干开始靠在背风处的黄沙坡上适应这个世界。
首先,看一下自己的获得时间:四十八年三个月零三天六小时四十三分钟。
系统:如果你上个世界不乱搞什么皇宫3D投影,进度条都已经过半啦。
[你咋不说四舍五入就百年了呢!]
系统不说话了。
谭昭咬了口压缩饼干,灌了两口清水,这才开始慢悠悠地接收原主的记忆。
这回,系统总算是厚道多了,原主名唤马有疆,是个江湖十八线的小角色,不过小角色也不甘于平淡啊,不仅给自己取了个晖名叫“信马由缰”,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一乱串的江湖绝学,什么“马有失蹄”啊“马到成功”啊之类,一听……就没什么奔头。
确实呢,马有疆打小就在这江湖里混,混到这二十四五呢,还是个十八线底层,平日里靠给人打探小消息为生,这回也是,不知是得罪了什么人,非要把他和一群人往沙漠深处赶,这都进来十五天了,水在七天前就没了。
死撑硬撑,自然是没撑下来,快死之前,麻溜地答应系统的条件,往生去了。
马有疆呢是个江湖小人物,平时认识的多是三教九流的贩夫走卒之流,留着个大胡子,一头狂野的头发,拎着一对双板斧,那走出去,就算不能打,那也能唬人啊。
谭昭:……画面太美,辣眼睛!
系统:是不是很不错,为了弥补我上个世界出的岔子,我翻遍了所有小千世界,终于啊被我找到这么一个身家清白、无亲无挂,还无附加条件的身体,是不是很棒?
……系统不坑他,他竟然有点不太习惯了。
谭昭摸了摸下巴,继续嚼没什么味道的压缩饼干。
唔,首先,还是先走出沙漠再说其他吧,马有疆记忆里的江湖,似乎并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个江湖,沈家庄,无垢山庄,他一个都不认识,不过原主混的比较底层,知道的消息多是什么霸王刀昨天去某某吃霸王餐啦,某某剑客家的媳妇儿XX有一腿之类的八卦消息,谭昭挥了挥脑中杂乱的记忆,觉得多想无益,既然一身轻松,那……这个江湖要不要做点稍微有新意的生意。
一边思考着未来的打算,谭昭一边在商城里买了身衣服换上,蓬乱的头发也洗了用簪子束起来,如此一番,天也很快黑了。
沙漠的夜,够黑,够冷,也够让人绝望。
谭昭尚有力气,但他并不打算晚上赶路,再说这江湖又没有他着急担心的人,即便他一年都走不出这沙漠,也无足轻重。
能享受的时候,谭昭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他也不点什么篝火,直接租了一顶帐篷扎在被风处,又租了一盏灯,一个人觉得孤寂,便又唤出三只小可爱,戳戳这只,逗逗那只,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如此,他按着系统的地图走了七日,终于……在沙漠里看到了一家客栈。
但谭昭低头看了看自己,干净的衣衫,赶紧的靴子,既不蓬头垢面,也不黄沙满身,他是不是不太像一个沙漠旅人?
算了,管他呢,还能死咋地!
于是谭昭就脚步轻快地走了进去,沙漠的客栈,多是大相径庭,干枯的木质结构,没有多余的装饰,布置也是能简单就有多简单,一进去也没有食物的芬芳,甚至……也没有热情的服务态度。
比如现在,他走进来足有五分钟了,坐下也有三分钟了,除了左前方那桌人看了他几眼外,那跑堂的连个眼风都不给他一个。
这外头的客栈,顾客是大爷,但沙漠里不同,这里,开店的才是大爷。
等到十分钟,那跑堂的终于过来了,也不奇怪谭昭的装束,直接开口:“小店只有水和干馍,一碗水一份馍十两银子,先收钱再上菜,客官你要几份啊?”
“……你们店的生意,可真是好做啊。”
“废话少说,赶紧的!”
谭昭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于是他站起来,刚要走,这跑堂的竟堵住了他的去路:“怎么的,没钱还敢进我们客栈!你想走可以,脱下你身上的衣服!”
“……现在我知道,你们店的生意,真的非常好做了。”这简直了,黑吃黑都没这赚钱,“但我若是不脱呢?”
“不脱?不脱也行啊,一百两,你痛痛快快地走!”
这加价的功夫,也太快了。谭昭望向店里唯一的一桌客人,却似没见到他被跑堂的拦住一样,非常正常地吃喝着。
哎,这江湖的人情冷暖,他算是看透了。
“那我若是就想这么走出去呢?”
跑堂的歪嘴一笑,似乎非常乐意听到这样的话:“那客官,您可真是来对了!您进来时,可看到本店的招牌了?”
谭昭摇头:“未曾。”
“那可真是可惜了,不过小的心地好,您瞧那儿,可是看清楚了?”
谭昭随着对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黑店”二字,硕大地挂在堂门口,但他脸色都未变,非常坦然地开口:“抱歉,我不识字。”
“你——”
“噗嗤——”
“谁!”
跑堂的脸色一变,因为他根本没有听到来人的脚步声,他在这黄沙客栈已呆了足有二十年,二十年,足够他听清楚任何人在黄沙上的足音,可这回,他并没有。
所以,他急了。
一个未知的敌人,总归是非常可怕的,这是前人无数的经验。
“有趣,好生有趣,店有趣,人也有趣,我怎能不进来一坐啊!”黄沙外头,终于传来了男人调侃的声音,肆无忌惮的,却又带着漫不经心,就像外头的黄沙一样,轻轻的,却很快到了门口。
谭昭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他以为时间不长,但转身回头,却已是太久了。可这么久,他以为他自己已经全然忘记了,可并没有呢,他其实,一直记得呀。
这把声音,这个语调,他一直记得呀,因为——
这是他朋友的声音,即便不能相见,也是朋友啊,只是不能相见罢了。
“陆小凤!”
马有疆的声音并不低沉,甚至带着点儿爽朗清脆,可这三个字,却像是石磨碾出来似的,又陈又破,像是从什么亘古的远方传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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