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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死亡前100天 作者:小清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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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强强 灵异神怪 末世 幻想空间

  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心浸出一层薄薄的冷汗,瞳孔四处乱晃。
  后视镜内看不到江之幂的表情。
  车窗全部关了起来,还开了空调,她是怎么闻到外面空气中水的味道的?而且后备箱不是有一把黑色的雨伞吗?今天刚买的,虽然样式复古了一点,对女人们来讲,装饰的作用肯定大于功效,可为什么宁愿淋雨,她都不撑开呢?
  雨伞不用来遮雨,那能用来干嘛?
  江之幂……江之幂这个人,在这三年内安分守己,甚至可以说是是默默无闻,成天挂着公式化的笑容在脸上,活得与常人无异,可只要和真正她接触过的人,就能感觉到,在这个变态得扭曲的世界,她其实并不弱小。
  甚至可以称得上为强大。
  她的强大几乎是在一瞬间产生的,但是由于她个人的原因,以前一直捂得死死的,直到那位“神明”离开以后,舞台的聚光灯下没有了主角,她才选择站了上去。
  江之幂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炸掉了陆攸契生活了三年的实验室,抹掉了一切关于他的痕迹。
  就像是荒原外的那幢横向倒下的临时实验基地,什么也没有剩下。
  而这一切,在她的口中说来,都像只是第一步。
  想到这里,司机也已经将车开回了目的地,等下车的时候,他发现原先在下的雨,已经停了。
  一切,都恍若大梦一场。
  江之幂也早就开门走了。
  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和酒吧不太一样,可能是因为酒吧之前是一个供不良少年们吃喝玩乐闹的地方,再加上柜台上那些陈年美酒,时不时地被那些坏孩子拿出来解馋,香气四溢,所以终日都有一股挥散不去的花天酒地的味道。但在这栋冰冷的单元大楼里,阴冷和死气沉沉才是覆盖一切的魔爪。
  江之幂站在自己的房间门前,没有进去,而是左转打开了弥丫的房间。
  房间的主人三年前死于非命,现在已经变成城墙之下的几株野草了,现在只剩下空空的一个房间,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
  江之幂打开衣柜,从里面取出一个收纳盒,盖子打开,女孩的遗物还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这是她当年亲手收拾好的,分类装捡,还包括调包作假。
  那齐铭齐运带走的又是什么呢?
  那群每天在实验室里混吃混喝的老头整日干不出一点成绩,研究出来的都是废物,没有任何用,江之幂稍微利用人做出一个错误的指引,他们就兴奋地大动干戈地拉着陆攸契走了,临走前还不能把屁股擦干净,给江之幂留下了许多麻烦,增加工作量,需要她现在慢慢扫除障碍。
  收纳盒内,弥丫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是彩色的,大山腹中,小姑娘梳着两个粗细适中的麻花辫,穿着他们民族特有的服饰,背对着镜头,微微侧头,只露出一个红透的侧脸,嘴角和眼角弯曲得恰到好处,乖巧得就像是大自然中最纯洁的精灵——压根不像是遗照。
  江之幂看的笑了笑,她其实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小姑娘,所以她才会如此憎恨实验楼里面的科学疯子。
  她又放了一张照片进去,这次照片上面的画面是齐铭和齐运,齐运的手搭在齐铭肩上,手里晃悠这一盒白巧克力,但两兄弟都没有暗镜头——拍摄者是偷拍的。
  三年的时间,间隔这么久,江之幂给他们的“遗物”终于“派上用场”了。双胞胎带着那东西究竟经历了什么他不知道,是死是活她不知道,但却成功地引走了陆攸契。
  关上收纳盒盖子的那一瞬间,可能是塑料用得太久,已经开始变得不再结实了。盖子右上角的裂纹再也经不住磕磕碰碰的折腾,碎了下去,看那趋势,估计是要把江之幂的手指划出一条血口的,却在即将接触的那一刹那,被一股看不见的外力猛地弹开。
  江之幂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银色指环,样式普通,毫不起眼。
  但那枚指环,却和陆攸契手上的一模一样。
 
  往昔 第十八
 
  至此, 距离陆攸契他们离开,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了,但是周业楼他们却半刻没有能停下,实验大楼的爆炸像是一个起点,紧接着,城区内各种各样的大小事件也跟着接连冒出头, 给可怜的警察们杀了个措手不及。
  大人们压根没空去管那些可有可无的打闹了。
  一般情况下, 沉虔早上起床后是看不周业楼的, 下一个就是心事重重的郭教授出门了, 石磊跟在他的后面,最后就是林海媛,女孩子的心思虽然要比大男人要细致一些, 但终究还是不会面面俱到。
  紧急,压抑的气氛在他面前暴露得相当彻底。
  就像是这个酒吧那盏永远不能照明整个大厅的吊灯, 昏黄的灯光总是朦朦胧胧地覆盖着这个空间, 总是自以为是地把所有的污泥都隐藏在了黑暗之下。
  林海媛心不在焉地伸手揉揉沉虔的脑袋, 这个动作有点像陆攸契的, 却又少了手心中最关键的温暖,和那声缺心眼的傻笑,然后她每天重复着一句相同的话:“在家里听话, 别乱跑,想吃什么自己去厨房拿。”
  然后她也走了。
  直到晚上,这群人才会回来,不过回来后也没有什么存在感, 基本上都是倒头就睡。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沉虔就在这样反反复复的日子中,用那个完全超越普通人成长速度的脑袋,以及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开始琢磨着干起了自己的事情来。
  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一边快速的长大,一边融入哥哥的生活呢?
  他必须稳妥,自然,不留痕迹。
  他首先大摇大摆地占领了陆攸契的房间,理由是一个人去陌生的房间不习惯,可他却没有把自己的东西搬进去,而是将就着陆攸契剩下的用品继续使用下去,甚至睡衣外套都会用哥哥的,每天晨昏的打扫是必须的,酒吧里面的那只猫爱掉毛,他便趴在地上,凑到各个角落清理猫毛。
  所以,陆攸契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像外面的那圈错综复杂的街道一般完整印入了他的脑海,什么样的东西喜欢放在什么地方,哪些东西会好好放好,哪些东西可以随意乱扔,顺手的是什么,讨厌的是什么,喜好是什么……全都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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