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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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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第二天,我步履蹒跚地从里边出来,发现他站在门边,面容很憔悴。我问他:“你没睡么?”他说:“不是....我听见你出来了。”之后我们又自顾自穿衣洗漱,一前一后出了门,在电车上也闷声不吭。他要下电车时,我干脆把头扭向窗外。他站起来,突然俯下身,在耳旁轻轻地说:“你知道,我就对你好。”我抬起头时,他已经出去了——他腿长,跑得快。
作者有话要说:  
 
  ☆、10
 
  下面回到我的工作上来。
  第一,我没有被辞退,第二,我搬离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
  送别我之后,大老板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们老板,让他盯紧我。回到公司头一天,老板就把我叫上楼去,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
  下楼之后,两个实习生就闯进我的小格子,把东西全搬走了。李三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与此同时,他正呆若木鸡地缩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桌子被挪到一边,而空出来的地方摆了一张新的桌子,上面放了新配置的水果电脑、咖啡机、笔筒、烟盒、烟灰缸、文件夹、我常用于涂抹太阳穴的风精油和两罐百忧解。
  搬离工作在前所未有的效率下很快完成了。我一手抱着靠枕,一手拎着抱枕,走进办公室。李三守着他面积锐减的小小领地,正吸着烟。我怯怯地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像羽化登仙的道长,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眯着眼与我对视。打我进门那刻起到我坐下,整个过程在我看来,都不是以自身完成的。他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匕首直接把我射进了座椅。
  我诚惶诚恐地冲他笑了一下,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转过转椅,直接躺在了上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绞着双臂,肆无忌惮地端详我,仿佛能从我身上掘出什么改变命运的灵感。起先的两个钟头里,我还能写出点东西,到了后来,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我像毒气室里的死囚一般,汗毛倒竖,两股颤颤,左手惴惴不安地拖动鼠标,右手放在领口上,孜孜不倦地解纽扣扣纽扣,扣纽扣再解钮扣。
  五点半,漫长的施刑结束了。我急不可耐的摁掉屏幕。在两盏炙热的日光灯下,黑掉的屏幕上反出了我的尊容:一张被汗水浸透的《彷徨》。这时,李三蓦地冷笑了一声,徒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着公文包夺门而出。
  从此之后,我便如乌云罩顶惶惶不可终日。我每天都给老板发一封邮件,恳求他能让我搬回去。他婉言拒绝了,因为大老板说,让他和李三一块儿盯着我。我依旧坚持不懈每天发一封邮件,乞求他让我脱离苦海。起初他还能在百忙中费电心思,变换一下回信中的语言:“尽量去适应好吗?”“你也要理解我们的苦楚啊”“电脑还用得习惯么?不然帮你把系统重装一下”。接下来他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上一封邮件的内容粘到下一封。再后来,就成了系统回复“请自行处理,谢谢。”最后,他无情地把我屏蔽了。愤恨之下,我打开新文档,咬牙切齿地写道:你是契丹人,你们都是契丹人....
  既然求人未果,那么就与魔鬼和谐共处好了。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像对待祖师爷爷一样千方百计讨好他。咖啡煮两人份,吸烟时总多拿一支分给他,一同出入办公室时,我都抢在前头为他开门,他一脱下外套,我就双手捧着送进橱柜。对于我做的种种,友善也好,谄媚也罢,他一概不领情。我为他毫无保留地倾尽一切:我遗失在娘胎里的脸皮和自尊,我从来与“快乐”两字不沾边的英容笑貌,我那很容易就跟大地亲上的瘦骨嶙峋的膝盖,以及苦练多年却拙劣依旧的花言巧语。——对待这所有的一切,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掏两下耳朵,然后取出他尊贵的小手指,朝指尖悠悠的吹一口气。他轻慢无比的态度无非是想告诉我: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坨屎。
  然而,身为一个善于变通的人,我从他优雅的挖耳屎动作上再次找到了突破口。每次干与屎有关的事,我都会对他盛情相邀:“我要擤鼻涕了,你也一起么?诺,纸巾在此。”“我要掏耳朵了,你要一起么?这东西好使。”“我要去蹲坑了,你去不去?我们可以像高中女生一样撅着屁股聊天。”
  不过,在此,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李三患有间歇性狂暴症。因此,在享完一时的口舌之快后,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比如说,他会把滚烫的茶水泼在我的键盘上,或是毫不犹豫地抄起两层文件夹,痛击我的脑袋。但因为有错在先,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晓得他的脾气,所以他偶(经)尔(常)发泼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我只能泪水涟涟地继续干活去了。
  除此之外,李三正在写一本有暴力倾向的书。原来的书名颇有自我检讨的意味,叫《杀死公敌》,我搬进来之后,书名改作了《杀死大石》,书中凡是叫大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李三是个小气的家伙,每每离开办公室,无论时间再短,都会先把文档锁好,生怕有人偷走他的劳动成果。而现在,当着我的面,他会故意开一份文档在屏幕上,然后一脸蔑笑地走出办公室。他知道我会过去一探究竟。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小说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_^)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吻说:“总之!好好干!我们争取九月份把文章发出去。”
  我说我做不到。他沉吟片刻,继而又斗志满满地道;“别急!小学弟!到了那时,能写完一半就好!”我不由地发问:“老板,你在吃什么?”他举起杯子给我看:“酸奶,放了燕麦和葡萄干,有兴趣也去吃吃看,反正我一有压力就吃上一盒”他转动转椅,侧向一边,让出点空间来给我看,那儿放了一箱酸奶,奶黄的纸板箱外侧密布葡萄干花纹,同墙上的那条柴犬一样,简直是精神污染。
  人有许多种活法,但我始终没搞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活。或许,我里人生巅峰太过遥远,无法想像那儿富足安逸的生活。在那难以企及的山尖之上,万人敬仰的成功者们,或许是一手牵着柴犬,一手举着葡萄干面包,过得有滋有味的。
  九月十三日,鹿男的故事在一本畅销杂志上首刊了一万字。老板在视频里向我发来祝贺。那时,他脑袋后方的那只柴犬不知为什么穿上了一件彩虹色条纹衫,而他整个人也越来越像那条小黄狗了,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微笑半含。听完祝词后,我第一时间就崩溃地把屏幕给关了。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记住我的大老板,我的恩人的名字,因为一提起他,我脑袋里先蹦出来的却是.....它。
  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辆蛋糕推车。差点忘了,九月十三日是李三的生日,老板煞费苦心地为他庆生来了。但即便如此,李三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总记不住他有糖脂不耐症,每回都送奶油蛋糕和奶糖,根本就是想把他的生命结束在生日当天。
  蛋糕被我们风卷残云地瓜分了。李三如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里,左一支右一支地吸烟,左一杯右一杯喝闷酒,寂寞如北极角落里的一场雪崩,默默无闻地发生,暗自惨烈一番,最终又在无人窥探的情况下偃旗息鼓而去。
  鹿男的故事反响异常的好。即便除却光怪陆离的构设之外,人物与文字都毫无杰出的地方,但正是对着这样的故事,人们产生了类似于临渊羡鱼的心态。他们心甘情愿地相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物种、这样的事,人与鹿相依为命。而他们除了通过报道获知此事的进展外,却无法亲身体会此中的乐趣与忧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这个故事的,并且这个故事尚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虽一心盼望人与鹿能够永远相扶相持地生活下去,却左右不了事态的发展——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分道扬镳,甚至其中一方会死去。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意识到,鹿男的形象可以套到他们任何一个家人或是朋友身上,那头鹿与那个男人的生活与他们每日经历的司空见惯平淡不惊的琐碎家常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一头会变成人的鹿。任何再平常不过的人类的语言、神态和行为,加之在一头鹿身上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在工作闲暇时,在公司或家中的餐桌上、在公车上、候车室乃至于坐便器上,鹿男的生平事迹占去了他们视野的一角。他们宁可对那些凤毛麟角的有悖于生活的小片段进行捕风捉影,而不愿考虑这些情节就实实在在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已味同嚼蜡,喜怒哀乐,世事浮迁,他们早就习以为常,更无暇去顾影自怜。
  正因他们在接受这个故事时采取的态度和视角,那些其实所致的东西在叙述起来时便显得异常吃力了。比方说,鹿男对于男人来说,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更不是宠物,也许他只能占去一角沙发、一方地板、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可他就在那儿,活生生地进入他的生活,有血有肉有气儿,他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听见他,想见他。他们的感情并无任何伟大与令人侧目之处,朋友、家人、乃至于爱人,这些字眼都可以概括他们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关心,思念,爱慕,依赖,嫉妒,猜度,和愤怒,那些离国仇家恨前世今生很远的东西,也一样维系着这两者。
  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小说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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