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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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一发之际安嘉冕回神,因为狗崽子猛地咬住了男人的小腿,男人踉跄了一下,刀子从少年脸颊险险划过,削掉了几缕茶色的头发。
安嘉冕向后闪开男人的第一击,没有给对手反击的机会,旋身一脚便将人踹老实了,男人摔趴在地上晕厥过去,匕首嗖地滑出去老远。
安嘉冕吐了一口气,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手机,110已经接通,手机那头传出“喂喂”急切的询问声。
同仇敌忾的阿彻也算松了口气,刚要走去安嘉冕身边,脖子冷不丁被人一揪,就被离地提了起来!
“挂……挂断手机!!”
安嘉冕还弯着腰,手里握着手机,110还没有挂线,俊美的十四岁少年抬眼睨着擒住了史丢比的胖男人,刚刚掉落的那把匕首此刻就对着小金毛的脖子。
胖男人见安嘉冕的动作停顿下来,得逞地道:“挂断手机跟我走,否则这狗崽子就没命了!”
安嘉冕冷冷地站直身,拿起手机,胖男人以为他要挂机,却见安嘉冕只是将手机凑到耳边:“喂,警察局吗,我要报告一起绑架未遂案……”
胖男人猛地把匕首架到金毛狗崽下巴下,激动地喊:“你不要他的命了吗?!”
安嘉冕抬眼瞅他一眼:“大叔是每天吃方便面吃傻了吗?那不过是一只狗,我会为了狗不要自己的性命吗?”
吊在半空的阿彻停止了挣扎,怔怔地看着形容冷漠的安嘉冕。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所有东西的时效都不会超过五年,小提琴也好,反曲弓也好,金毛犬也好,五年,也许要不到五年,他们对我就毫无吸引力了。你以为我是把他当宠物养的吗?”安嘉冕静静地看了怔忪的卷毛狗崽一眼,“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宠物。我只有工具。”
胖男人咽了口唾沫,直觉得这少年的眼神非常冷酷,说这番话时,竟然比他们这帮刀尖上行走的人都更无情。
“反正五年后我也会把这条狗送人,你要杀就杀,就算我今天做慈善,送你一顿狗肉火锅补补智商。”
胖男人彻底傻眼了,见少年一手插着裤袋,一手拿着手机,一径报出地址,握刀的手都开始发抖。
“不许动!!”
洗手间里猛然闯进好几道声音,胖男人一下被从背后制服在地上,两眼惊恐地大睁着,实在没料到安嘉冕手机都还没挂断,警察就到了。
☆、25·任海
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笔录,阿彻就蹲在过道里等,隔着玻璃门望着办公室里低头在笔录上签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间里那番话还在脑海里回旋着。其实想想也没说错,对安嘉冕来说他的的确确只是一只狗,何况他还欠安嘉冕一条命……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这么想!金毛狗崽烦恼地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呜嗷呜脑内互博着,忽然一骨碌爬起来,没错!安少爷一定是故意对绑徒这么说的,什么五年就厌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爷这样的天才才能想到这么厉害的说辞!绑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狗崽真好玩……”路过的警务人员好笑地瞅着一个人入戏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来是要闹哪样……”
安嘉冕走出来,低头扫一眼蹲守在门口,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ME 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为对方要反口,却没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怀里:“抱着他走。”说罢转身离开。
阿彻在任海手臂里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一路走远,消失在街角,心里很难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为安嘉冕拿下比赛冠军,然后再在某个晚上一个人悄悄离开的。你不会看着我走,我也不会看着你走,等你醒来我就不见了,就像一个梦一样,那样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赛冠军,真的很抱歉……
“你也没受伤啊,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来覆去检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彻放在地上,见小狗崽望着安嘉冕离去的方向出神,耸耸肩,“就那种富三代少爷,隔个两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彻低垂着头:“安少爷救过我的命……”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为他真能干得过四个歹徒啊?”
“安少爷是跆拳道冠军!”
“是是是,你家安少爷最厉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脸认真地捍卫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别看了,以我的经验,你家安少爷现在已经一个电话打给他家的管家狗腿什么的,让去买一只纯种金毛来补偿他的损失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回事啊。”
阿彻不这么想。安嘉冕是除了贺兰老师和小修以外对他最好的人,他怎么都会记得,如果将来有机会报恩就好了。唉,想到这里不由有些垂头丧气,他这辈子要报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辈子啥也不干,就报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有一次去导盲犬训练中心看朋友时碰巧从一只小拉布拉多嘴里听说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后来找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养了。
要接近这位金贵的少爷可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赛这天找着机会,却没想到撞到绑架事件,还好他及时报了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任海低头问。
“汪汪!”我叫阿彻!
“这名字是贺兰霸给你取的吧?”
“汪汪汪!”摇尾巴。你怎么知道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
“这种一听就像打了个喷嚏的名字除了他谁还取得出来?切,那家伙也好意思让你叫他贺兰老师啊?”任海摇着头撇撇嘴。
“这是好名字!”狗崽子气鼓鼓地道。
“我给你换个名,叫英俊大郎怎么样?”
“汪汪!”不怎么样!
“那小不点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开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真生气了!
.
任海住在友谊大厦的单身公寓里,一室一厅,家里乱得堪比狗窝,不过对阿彻来说,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是天堂。四个多月总算能够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了,变身成人的狗小子屁股上裹着一块浴巾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虽然回来的路上任海已经听阿彻说过人化不彻底的事儿,但真见到那两片湿哒哒的狗耳朵和浴巾下甩来甩去的狗尾巴,还是笑得差点把泡面打翻在地上。
“我靠,你这耳朵漏风不?哈哈哈哈……”
“憋条的时候记得要把尾巴抱紧了啊,哈哈哈哈……”
阿彻没理任海的嘲笑,捧着热乎乎的方便面坐到桌上,埋头苦吃起来。安嘉冕虽然对他挺不错,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粮,好久没吃热乎的东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给你提个醒,”任海拉过一张凳子,坐到餐桌对面,瞅着一张脸都快埋进碗里的狗小子,“你不要以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这城市比你想象的还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吗?”
狗小子嗯嗯呜呜地点着头,片刻都舍不得从方便面中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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