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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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板着脸:“叫我秦修哥。”
“啊?我记得我们一样大啊。”
“要不叫我秦修哥,要不叫我秦老板,你自己选。”秦修边在电脑上修图边面无表情地说。
阿彻一点不想叫秦修“哥”,凭什么我得管和我一样大,长得还没我MAN的男人叫哥啊?你要长得像施瓦辛格,别说哥,叫你爷爷都行,你看你细皮嫩肉冰清玉洁的……
王子琼走过来拍拍他的肩,小声道:“工作场合逢场作戏,你懂的。怎么说他也是个BOSS,虽然看起来是娇花一朵,也还是要摆点谱的,下来你该怎么叫他还是怎么叫他嘛。”
王子琼这话很中听,阿彻大度地耸耸肩,算了,就迁就你一下吧,这才不情不愿地叫了声“秦修哥”,然后在心里使劲“呸”了一声。
阿彻跟秦修说自己每天只能工作六小时,秦修倒也没说什么,王子琼也只是说只工作六小时就只能当兼职,钱得少一半,那对他来说也不是问题,他打工赚的钱都是帮秦修做贴补的,多的即便存起来也是给秦修存着,他自个儿很少有开销。
听JENNY说,除非要去远点的地方出外景,不然工作室上午通常都没什么事,就是下午忙而已。阿彻当助理第一天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盒饭,提着四人份的盒饭回来时,却看见一对老人家彼此搀扶着走上工作室的台阶。
卷毛青年赶紧上前帮忙扶住脚步蹒跚的老奶奶:“婆婆,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这里是照相馆吧?”老婆婆说,“我想和老伴来照张相。” 阿彻打量两位老人,老婆婆走路慢腾腾的,看来腿脚不好,老爷爷步子倒是稳,就是眼神呆滞,半张着嘴,头老是一点一点的。阿彻不晓得该怎么回答,秦修的个人摄影工作室和一般的照相馆不同,都是接商业客户大单的,可是,看着两位穿戴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来照相的老人家,要怎么跟人家说呢。
“这小子买饭买哪儿去了……”王子琼拉开门,正好看见扶着两个老人家的卷毛青年,“哎哟喂,”造型师忙下来帮扶着,有点想不通,“沈彻,你把你爷爷奶奶牵来干嘛?”
“不是我爷爷奶奶,这两位想来……照个相。”阿彻说。
王子琼看向两个老人家,了然了,提高声音放慢语速:“您二老找错地方了!”
老爷爷被那声如洪钟的音量吓得往后踉跄,阿彻赶紧眼明手快地扶住了,老婆婆也抚着胸口:“年轻人你声音小点儿,我听得到,没耳聋。”
“我们不照相,只摄影,”王子琼一边忽悠老奶奶一边把人往楼梯下带,“前面一个街区有个八王照相馆,那才是照相的地方。”
阿彻觉得不好:“那个八王照相馆也太坑爹了吧。”他以前在咖啡屋打工时有个妹子就是去那个照相馆照相,听说照相师傅是个抠脚大汉,照相馆里脏得要命,给她照了她有生以来最丑的一张登记照就不说了,那张登记照照出来相片里还有一只苍蝇是后期给PS掉的!阿彻看这两位老人家穿着崭新的衣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肯定是想好好照一张,那种地方就算了吧。
老婆婆又问:“什么叫坑爹啊?”
阿彻刚说“就是照得很差”王子琼就从后面隐蔽地踢了他一脚,挤眉弄眼地埋怨他。阿彻也挤眉弄眼回去,你不能这样忽悠老人家!
老婆婆果然犹豫了:“那你们这儿能不能照相啊?我听人说你们这儿有很厉害的照相师傅啊。我就是想跟老伴照这个样子照张相……”说着从毛线手袋里摸出一张照片,递给两人看。
阿彻见那是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是在老相馆拍的,盘着头发的温婉女子穿着一件绣花夹袄坐在一张檀木椅子上,清俊的男子穿着一件滚毛边的小对襟坎肩,站在女子身后,手放在女子肩上,椅子旁边是一个花瓶架子,青瓷花瓶里放着盛开的腊梅。
阿彻又看向腿脚不便的老婆婆和有些痴呆的老爷爷,两个老人家身上也正穿着和那时一样的夹袄和毛边坎肩,应该是照那个样子订做的,只是年老的身体已经臃肿,穿上去不像年轻时那么好看了。他突然有些不忍,王子琼已经把两位老人家牵下台阶,阿彻却忽然拉住王子琼:“要不咱们问问秦修的意见。”
王子琼瞪他一眼,转头对老婆婆说:“老人家,我们这儿真不能拍这种照片,成本很高的你明白吗,再说我们摄影师是个神经病,拍照时还会打人……”
阿彻张大嘴心说我靠你也不用这样张嘴说瞎话吧。
王子琼刚说完神经病和打人,就感到后脑勺一股冷风,回过头去,北极熊裹着寒风站在门口,冷冷地居高临下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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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让JENNY给老人家简单地化了点妆,阿彻帮着秦修布置背景,花和花瓶是基本道具,工作室都有,秦修让阿彻去对面茶店里借了一把太师椅来。
他们尽了最大努力还原现场,但是总感觉差了那么几分,秦修看着照片琢磨了一阵,相片里的花是腊梅,但是工作室里只有假花,还都是玫瑰菊花满天星之类的,和高背太师椅放一块儿总觉得不搭调。
“没事,我去买!”卷毛青年套上外套拿了钱包就出门了。
秦修看着窗外跑远的人,这小子来来去去都是用跑的,像不知道累似的。之前扛着个太师椅,也是一路从马路对面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这叫什么?活力四射?不知道怎么搞的又想起这家伙穿着他的裤子从三楼窗户跳下去的样子。
JENNY把老人家从化妆间牵出来,老婆婆看见太师椅和花瓶,还有背景红色的帷幔,感动极了。现场灯光也已经设置好,走进那淡淡的复古色调中,好像就能枯木逢春,时光倒流。
王子琼一个劲在秦修耳边碎碎念:“拍这个成本太高了啊,又是老人家,你能收他们多少钱啊,亏本亏到家了好吗,开了这个先例以后要都找上门照相,那也掉份儿啊!”
“你说得对,对一个照相的来说是挺掉份儿的。”但我又不是照相的,我是摄影师,秦修在心里哼道。
阿彻抱着一捆腊梅跑上台阶,正要推门,门从里面拉开了,秦修为他开了门,只淡淡地说了句:“辛苦了。”
卷毛青年抱着腊梅愣了愣,秦修面无表情接过花来,转身忍俊不禁地勾起嘴角。哪有人抱着腊梅的,又不是抱玫瑰。这小子真的二十三岁?看上去傻乎乎的。
老爷爷在拍照时不是很放松,好像炽热的灯光让他挺紧张,秦修让阿彻从网上下载了周璇的歌曲,《夜上海》的旋律一响起,老爷爷就乐了。
秦修看了看镜头,摇摇头,阿彻也看得出反倒是老婆婆还很拘谨,要是别的摄影师,可能就将就着拍了,但是阿彻知道秦修想要最大程度地还原,他听见秦修站在三角架后和老人家聊起天来:“婆婆,你还记得和爷爷照这张相片时的情景吗。”
“啊,记得记得啊,忘不了的。”
“这张照片照得真好,摄影师是怎么给你们拍的?”
“那个时候都是老相机嘛,”老婆婆微笑着回忆起来,“他就叫我们保持笑容,看镜头,然后拉了一下什么,那个灯一闪就照好了。”
“我可没那么厉害啊,婆婆你的笑容要保持久一点哦。”
老婆婆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带着温和的笑容点点头。
秦修接的快门线,手上一按,咔嚓一声完成了拍摄。
阿彻和两位老人家一起在电脑前看到了拍摄的照片,老婆婆连连说:“好!好!真好!”又指着屏幕里的人对老爷爷说,“这是你,这是我……”
阿彻对比着两张照片,像得传神,真的有一种两个人在照片中一瞬老去的错觉。红色的背景布和太师椅都是他帮忙布置的,腊梅也是他买回来的,老人家的衣服是自己准备的,妆容是出自JENNY的妙手,而笑容……阿彻静静地看着相片里如出一辙的幸福笑脸,那是作为摄影师和艺术家的秦修带来的。
王子琼象征性地收了五十块,阿彻将两位老人家送到路边,目送两个老人家手牵着手离去。这是他作为秦修的摄影助手完成的第一次拍摄。
为什么会想要拍和曾经的场景一样的照片?卷毛青年回头望向站在工作室门口目送老人离去的秦修。
一定是为了让世人知道,我们一直走到了老。
☆、50
每天早上等秦修离开以后,阿彻就开始做清洁,做完清洁倒完垃圾再看看家里缺什么,戴上钱袋去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中午前必须赶回来,泡个热水澡,然后去工作室。他的衣服都装在包袱里用塑料口袋包好了藏在洗手间洗手池下面的柜子里,那个地方秦修一般不去动。
阿彻很想早点对秦修坦白自己的身份,但是总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琢磨着要什么时候秦修才能想起自己的事,只要他想起来一点点,他就可以乘虚而入,任海,……,。就这样忙碌又期待着,半个月过去了。
阿彻这天离开工作室有点早,秦修他们出去聚餐了,他怕聚餐时间太长就借口有事没去,在街心公园溜达了一圈也还差半个小时,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刚开了门就“噗”的一声在白烟中化成了狗,阿彻叼着衣服钻进门,然后站住了。
一个男人背着包袱骑在窗户那儿,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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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吃完饭就直接回了家,老远地望见楼下停靠的闪着灯的警车和七嘴八舌的围观群众,纳闷地走过去一看,卷二蹲在警车旁,脖子上挂着个丑毙了的大红花。
警察夸赞地揉着狗脑袋,左邻右舍的大婶们也上去揉个不停,卷二那家伙一脸得意得要死的样子仰着头甩尾巴。
“怎么回事?”秦修莫名其妙。
“哎呀小秦你回来了,”楼下的李婶笑道,“多亏你家卷二啊,这狗真能干,把那个入室盗窃贼抓到了!”
入室盗窃贼?秦修皱眉,就见两个警察押着一名秃头大叔从巷子里走出来上了警车,大叔看到卷二,惊恐地瞪大眼:“怪物!怪物!这家伙不是狗,是人!!真的我没有说谎——”
盗窃大叔喊得声嘶力竭,阿彻看着对着盗窃大叔指指点点完全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的人们,一时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无奈。
因为卷二立了大功,街坊邻居对这只聪明的大狗也开始倾注莫大的关心,见到秦修的第一句话通常都是“小秦啊,你们家卷二这两天怎么没看到了”,更有指责他这个主人没当好的,“知道你工作忙,再忙也要抽时间陪狗狗啊,整天关在家里会得忧郁症的……”
秦修忍受着大妈的唠叨,不爽地咧着嘴朝楼上窗户看,金毛大狗鼻子贴在窗户上一脸痴怨的表情望着楼下。
就这样,在左邻右舍的监督下,秦修不得不每天吃过晚饭下楼遛狗。
阿彻其实老早就想带秦修下楼逛逛了,感觉秦修每天都扎在工作里,到家都不能放松。
秦修抱着手臂看着在石板道上开心地跑来跑去的卷二:“养你烦死了,又要喂你吃饭,还要陪你散步……”
“汪汪!汪汪汪!”是我陪你散步好吗?一吃完饭就进暗房的生活节奏太不健康了。
“喂,你往哪儿走?到这儿就可以了。”秦修站住脚步。
“汪!汪汪!”都走到这里了当然要去公园逛逛了!
“回去了!”秦修皱眉。
大金毛蹲在马路那头严厉地道:“汪汪!”不行!必须走到公园!
路人看着一人一狗隔着小马路拉锯了半天,最后狗胜利了,年轻俊美的主人带着一身火气跟在大狗身后,简直叫人哭笑不得。
20XX年12月12日
今天成功带小修逛了公园,为了让他散足一个小时可算费劲死我了。虽然是晚上,但是秦修的回头率还是很高,因为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羽绒服和粉红色T恤,这衣服据说是王子琼送他的,我估计秦修根本不知道是粉红色,不过蛮衬他的,这样的颜色也只有小修能穿得这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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